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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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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一道我精心设计了许久的必胜题:如果他的答案是“YES”,自然是跟我走;如果是“NO”,则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答案相反,即第三题的答案是“YES”,那么还是要跟我走。
君寒是守信的人,我不担心他赖皮。
果然,他绕来绕去想了好半天,终于无可奈何地笑了:“YES!”
一切按计划进行,烛光燃起,我同君寒分坐桌旁,满桌的西式精点,正中是我亲手做的四层果盘,我举起红酒杯:“君寒,生日快乐。”
“谢谢。”他轻抿一口,然后轻轻旋转着酒杯,一副欲言又止状,良久,慢慢开口,“我今天本想叫上何森一起来的,他同我谈过一次,他表面虽然浮了一点,但对你是很认真的,你知道我不很会说话,我不是个好的说客,不过……”
“没有不过,我说过何森不是不好,只是我心中有更好的人选,他坐在我的对面。”我隔着烛台,大胆地说出在心中蕴藏以久的最真的话。
他一惊,杯中红酒激荡起来:“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她在北京,最迟年底我便要调过去……”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一滴烛泪缓缓流下,我忽然想起两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记得从小学起,我们便常常念诵这两句诗,用它来歌颂辛勤的园丁,伟大的老师。但是这一刻我忽然想到,那诗的原意其实不是这样的,它应该是咏爱情的,是相“思”未尽,情泪已干的意思。
我忽然笑起来,不明白自己这一刻怎么竟会这样地清醒,简直是灵感泉涌。文人
君寒关切地唤我:“你没事吧?”
“愚人节生的蠢人,你才有事呢!”我索性大笑,“你想想今天是什么日子呀!”
“啊,你在骗我!”君寒恍然大悟地叫起来,“嘿,我可真是蠢!又被你愚弄了!”
“你真是蠢!”我轻叹,随手抓起电话,“何森吗?想求爱就马上带上999朵玫瑰来我家吃烛光晚餐,晚了我可就变卦了!”
我在愚弄谁?我自己吗?
999朵玫瑰怒放在我面前时,我对自己说学习君寒,愿赌服输吧。深吸一口气,我接过玫瑰,轻轻吻了何森左颊,他的脸立刻涨红了。
唏,大众情人居然会脸红!看来这小子对我是动真格的!
我捧出奶油蛋糕:“君寒,许愿吧!”
我们三个合力吹熄了蜡烛,我诚恳地祝福:“愿君寒早日与他的安妮重逢,无论在城市在荒山,他们都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
黑暗中,我的泪终于无声无息地滑落下来……
第7章 将红娘进行到底
自17岁至27岁,我的做媒历史足足已有十年。
第一次做媒的情形至今记忆犹新。
那年我读高三,母亲专门请了家庭教师为我补习英语。那老师二十出头,一表人材,最关键的,是尚未婚配。
姐姐那时尚待字闺中,正是春心萌动之际,看到送上门来之帅哥,焉有不动心之故?不过矜持尊重是女子必备美德,总不能让姐姐一个黄花闺女自动上前对老师说她妾本茑萝,愿附乔木吧。
而这番话对母亲说也是不便,怕被斥为轻浮,于是,她便只有在夜深难眠之时对我说了。现在还可以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月光份外明亮的晚上,我收拾了书本,刚刚准备上床睡觉,忽听姐姐细细一声长叹,然后开始了开场白:“小妹,你觉得方老师这个人怎么样?”
那会儿我早就怀疑老姐思春了,只是不敢说,见她主动问话,立刻回答:“好,做老师好,做姐夫更好!姐,要我帮你吗?”
姐姐一愣:“帮?你怎么帮我?”
“帮你做媒呀!”
我说做便做,第二天下课后盯劳方某眼睛问话:“你喜欢来我们家吗?”
方老师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仍老老实实回答:“喜欢啊,你父母人很好,你也挺好学。”
“但是我下个月就要高考了,那以后你是不是就不来了?”
“当然。”他回答,看到我一脸失望(而且是夸张了十倍的非常明显的失望)又赶紧改口说,“不过,我还会再来看你们的,都是朋友了吗。”
“可是,你不会这样天天来了吧?我希望能像现在这样,天天见到你,那怎么办呢?”
“琳琅,这,我……”他嗫嚅着,不知所措。
这时姐姐恰到好处地现身了,对我说:“琳琅,下课了吗?天这么热,去买瓶可乐好不好?”
我得令而去,再回来时,姐姐同方老师一起失踪了。
当晚,我同姐姐两个搂在床上笑得嘻嘻哈哈,姐姐说:“嘿,你不知道他多紧张,你一走他立刻同我说想与我出去谈谈。出了门,却又不知道从哪里说起,我便安慰他,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你还小,没有分清喜欢与爱的界限,答应他一定帮他好好开导你……”
开导我?我笑得更得意了。
我的卦再算得不错的。方老师误会我喜欢上了他,又不好同我父母说,必然找与他年龄相近的姐姐诉苦,寻求帮助,以期对我负责。那么,他便会有很多机会与姐姐接触了,哈哈哈,到底谁在开导谁呢?
那以后,姐姐每次约会回来都会对我讲些方某的笑话来听,但一个月后便不肯同我说得那么具体了。追问她,她只是笑着摇头:“管那么宽干吗?又不关你事。”
哼,不关我事,不要忘了这一段渊源还是自我而起的呢。
姐姐同方老师共交往了一年零三个月,最后无疾而终。但这已足可证明我的红娘天才。最瞧不起那些一板一眼的做媒人:张小姐好呀,模样好学历好家教好……嘿,就差没把人放到天秤上去卖,头上插朵红布花就是旧戏里活脱脱的丑角。
我才不会那么傻,我的手段与说辞都是第一流的。故此成功率也极高。
该种本领在我升入大学后表现得尤为登峰造极。
每晚熄灯以后是宿舍姐妹交流内心秘密的最佳时刻。黑暗中的人很容易流露真情,便有人不知不觉将自己的苦恼犹疑合盘拖出,最多的个案无非是暗恋上某一个人不知如何表白。
嘿,这个我拿手呀。我便为她们出谋划策:“问他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对我以下两个问题,你可以只用‘是’或‘不’来回答吗?好,第二个问题——如果我的第三个问题是你是否喜欢我,那么你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的答案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他答‘是’,上上大吉;如果他答‘不’,那么二、三问题的答案不一致,则第二个是‘不’,第三个便是‘是’。嘿,他死定了!”
姐妹们一齐大笑起来。最小的七妹说:“可是这种办法对我不适用,我可没那么大胆,这样子直截了当地问他。”
“那也简单,你不是喜欢班长吗?他是挺帅,而且很会穿衣服。不过他来来去去就是那么几套,这样好了,我帮你做参谋,明天买衣服去,存心同他穿情侣装。”
那以后,我们七姐妹七人一心,轮班每早一位守在男生楼下,一看到班长出来立刻飞奔回来报告他的当日穿着,然后我们便让七妹穿上提前准备好的情侣装去上课。
晨跑时,七妹有意无意跑在班长身旁,两个人一式一样的牛仔装,一个眼尖的男生率先喊出来:“哗,好般配的一对!”
第二天,两个人都穿白;第三天,都穿蓝;第四天,都穿运动服……
每天总有人对他们说:天生一对嘛,心有灵犀呀,一对璧人乎……
说得多了,当事人也糊涂起来,一个月后,班长递给七妹一张条子:“每个人都说我同你是天生一对,你认为呢?”
哈,我的妙计又大获全胜!
那以后,我成了恋爱锦囊,姐妹们只要有了疑难杂症必向我请教,而我总是绞尽脑汁提供馊而有效的点子给她,代价是一只香蕉船并一套某某全集。我书橱里的那些古龙、金庸、亦舒都是这么来的。而那些书,又不断给我新的灵感。
不过,一个好汉三个帮。我的百发百中与姐妹们的齐心协力是分不开的,军功章有我的一半也有她们的一半。
比如寝室老大爱上了同桌发哥,但是她生性拙于言辞,近水楼台不见月,相处一年了也没同发哥说上几句话,只觉说多错多,总是不了解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又喜欢谈些什么。
于是我又为她专门设计了一个高招,找到一个发哥上聊天室的机会,让宿舍七姐妹也都揣上上机卡一齐进入聊天室,各自化名同时与发哥开聊。结果我们发现,三五个回合之后,发哥便将其他网友自动淘汰,只与我和三姐聊个不亦乐乎。而我们的话题是篮球与狗。
下了网,我们立刻给大姐恶补有关迈克尔乔丹和所有狗趣新闻。
第二天下午刚进自习室,我们便发现大姐同发哥正谈笑风生,话题正是乔丹的空中三跨步……
大概是做媒做得太不亦乐乎,我自己对恋爱倒是不大有兴趣,总觉天下情事都尽在我掌握之中,实在没必要同红尘男女一般为爱繁忙。
但是,就在我正得意忘形的时候,我的红娘角色被自己大大地演砸了一次。
那是毕业后第二年,我在一家外企做推销主管。对桌的阿琴悄悄告诉我她颇喜欢新来的宏仔,希望我能代修栈道,助架鹊桥。
这本是我平生乐事,自然义不容辞。当日中午,我约宏仔午饭,远兜远转:“有这么三个女孩子,一个貌若天仙,倾国倾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是男人都会在第一眼爱上她;一个丑不忍睹,看一眼做恶梦,看两眼要呕吐,看三眼再也不愿做人;还有一个中人之姿,出了门不至于吓坏人,也不会被导演追着跑。你会喜欢哪一个?”
宏仔笑嘻嘻看我一眼:“女孩子,不必太漂亮,自己看着好就是好了。我当然选第三个。”
我再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富可敌国,豪门千金,位高权重;一个出身贫寒,身世可怜,就差没有饿死;还有一个小康之家,买不起劳斯莱斯,也不至于安步当车而已,你选哪一个?”
“还是第三个。”
“第三问:有三个女孩,一个大智大勇,女诸葛再世,能力出众,典型现代女强人;一个只比弱智好一点,什么也不会做,二十多岁了还要父母陪着应聘工作;还有一个没什么大智慧,但足可自力更生,你选哪一个?”
宏仔笑得更欢了:“不用再问了,第三个,还是第三个。你不必再套我的话,我一进公司就注意到你了,我爱的,正是你的普通!”
我大惊,为之结舌:“什么,我?”
“不是你吗?相貌平平却有独特气质,出身平凡但自力更生……”
“不不不,不是我,是……”我不敢说了,只觉头大如斗,嗫嚅半晌,终于霍然站起,推开餐具抱头鼠窜。
那天晚上,我发誓再也不给人做媒。
但是,不到半年,我便故态重萌了,理由很简单:事实证明我的媒做得还是成功的,只不过主角略有更动——宏仔彼时已经成了我的男朋友!
这之前,我曾向他提出条件,在没有令阿琴改变初衷之前,不可暴露我们两人的关系,免得伤及我与阿琴之友谊。宏仔说,这个简单,他自会搞掂。
隔了几日他替阿琴看手相,煞有介事地说:“你的白马王子,不久便会出现,从今日起你要留意下雨天,那天你不必带伞,也不要找人陪,一个人走在街上,会有一位穿黑衣的绅士为你打伞——那便是真命天子!”
阿琴信以为真,自此便天天等待下雨。结果还真的让她等着了——对方也是我们同事,姓程,正是宏仔同事,据宏仔说,老程已经暗恋阿琴多日。原来他也是在替人做媒。
那好,咱俩既是志同道合,便更要联手并进,将做媒事业进行到底。
儿子满岁生日那天,我代吹蜡烛,宏仔问我,可许了什么愿望。
我答:今生宏愿是可以促成99对鸳鸯,果然如是,那么第100次机会仍要留给自己,来个潇洒第二春。
哈,那时只怕我已有99岁高龄了吧,不亦乐乎?
第8章 你在我心里订了位
一杯咖啡,一具电脑,一部旧唱机,这便是我全部的生活内容,从物质到精神。
我非常满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他喜欢做的事,随心所欲安排做习,而仍能维持衣食无忧。
其实秘诀很简单:我爱我的工作——给各杂志社画版,为出版社设计封面,偶尔接几件广告创意,都是不须特别费心而又薄有报酬的工作。当然,前提是要我自己愿意。裸女与汽车我是不画的。
如果在不想工作的时候又恰好接到朋友电话邀请茶聚,那就更加十全十美。
而顾海空正是这样一个善解人意又懂得情趣的难得的妙人儿。他总是在我最希望陪伴的时候打来电话:“丹青,粉巷新开一家海市蜃楼咖啡屋,要不要出来给它打分?”
西安大小茶秀咖啡屋都是我与顾海空常去之地,当下我收拾了画具,然后把自己脸蛋当画板细细涂抹,一个小时后方终于出发。
海空比我早到,看到我的新装,照例礼貌地喝一声彩,却又忍不住揶揄:“如果你肯把化妆换衣服的时间心力匀一半到画稿上,也许早已成为著名画家而不至仍做一藉藉无名的画版员。”
“只要仍能赚得到面包牛奶又有什么分别?我宁可做好吃懒做的画版小辈贺丹青,也不想做穷困潦倒的名画家梵高。”我对答如流。
难得海空倒也赞同:“也是,你的收入又何止可以买到面包牛奶?”他递茶谱给我,“喝什么?蓝山咖啡?”
“我说过一百次了,西安根本没有真正的蓝山咖啡。”我说着大动作转身,正正撞到给海空送咖啡过来的服务员,整杯热咖啡都翻倒在我身上,一套价值上万的莲娜丽姿裙装立刻变成抹布,而我的手也已经红肿如桃。
海空惊得跳了起来,整个店里的客人一齐回头向我们行注目礼,我狼狈不堪地一边甩着红肿的手一边擦着衣上的咖啡渍一边又忍痛安慰那个可怜的服务小姐,她早已吓得傻了,一叠连声地说着“对不起”,神态惶恐至极。新上班就遇到这样的麻烦,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很不好受。
正热闹着,经理早已闻声走了出来,抱歉地说:“我办公室里有烫伤药,要不要进来包扎一下?”
我苦笑说:“好在不是开水,没那么夸张。你们是不是常常烫伤客人,所以连伤药都有备无患?”
那经理的脸噌地红了,嗫嚅着不知以对。我暗暗诧异,经营服务业而腼腆如斯,他实在不像个老板。因为好奇,我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应该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年纪不算轻,约有30岁,可是神态像在校大学生。
见我打量他,他更加羞涩,诚惶诚恐地说:“我办公室里有许多女装,都还没有人穿过的,如果不介意,您可以先换上,我们马上把您的衣服送去干洗店,洗完送到您家里去,您看这样行吗?”
我更加好笑,很想再说一句“你们连衣服都备下了”,但是看那位害羞经理一副受罪的样子,实在不忍再调侃,只笑笑说:“不必了,好在深色衣服不很看得出来,我自己处理好了。”
顾海空也在一边打圆场:“反正她在布上做画惯了,现在别人在她衣服上画几笔也算一种创新。”
那经理见我们两个都言笑晏晏,放下心来,吩咐服务员重新倒两杯咖啡过来,又放下一张名片便走开了。
海空拿起名片研究:“经理赫爽,这可名不符实了。”
我反驳:“谁说的?我觉得他为人虽然木讷一点,倒是真性情。你看他走过来既不道歉也不寒暄,只是不住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又要我上药又要我换衣服给他去干洗,态度很诚恳,没一点虚头,真是挺豪爽的。”
海空笑:“一见钟情乎?这样袒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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