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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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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告诉他今天的女孩们都不一样了,她们要出去工作,同男人一样上班,还可以做男人的上司。男人和女人已经平等,一夫一妻,多出的那个叫第三者。我给他看我戴的手表,穿的高跟鞋,还请他尝试我的520牌子的香烟。
他十分惊讶,露出单纯的笑。我留意到他的牙齿,是白的。于是想起来,那时虽然没有牙膏,不过好像也是有刷牙的,用食盐。
我拿这个来问他,他又笑了,停一下,说:“我们那时的女孩子不会这样问问题,她们没那么多话。”我口快地打断:“我知道,笑不露齿,裙必过膝嘛。”
虽然争执颇多,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手时,都有些依依不舍。他说他千多年没有与人交谈过了,我说我虽然每天说话可也是同样地寂寞。于是相约,明夜若有月光,便还来这城头相会。
但是第二天是雨天,我不甘心,还是去了。红纸伞,绿罗裙,于墙头徘徊良久,终不能遇。
再上班时,看到身边来来往往的男同事,我无端地挑剔,总觉他们面目模糊,举止轻浮,语气神情都失于柔媚,简直混淆阴阳,男女不分。我渴望天晴,渴望月圆,渴望古城墙上的千古之约。
我同秦铖之间相隔的,有没有1000年?
一连过了三日夜,天空才又放晴。月亮刚刚升起,我已一路奔上城头,这次,我穿的是牛仔裤,存心要让他吃一惊。
秦钺比我先到,一见面即取笑:“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暧而不见,搔首踟蹰。”
我大叫:“原来你看到我的,却不过来见我。”他不语,眼中掠过苦楚难堪。我忙岔过话题:“《诗经》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两句:式微,式微,胡不归?问得人心酸酸的。”
于是我们讨论《诗经》,讨论楚辞汉赋,同一个真正古人讨论古文学,我自是得益匪浅。
同他的见面渐渐成为我生命中最大的欢欣,最重的慰藉,重大得几乎让我无以承载。第一次知道,爱一个人原来可以这样地快乐,这样地忘我。可是,我却不曾走近他一步,不曾执子之手,与子相约。
我不敢冒险尝试,无从猜测他的手是一团冰冷亦或一抹坚硬。爱情不可测试,我宁愿隔着一段距离静静地望着它,相对直到白头。
我一日比一日更加沉静,温存,一日比一日更像一个女人,一个古典的,真正的女人。在秦钺的那个时代,男人与女人分工明确,绝对地乾坤有别。女人没有今天这么大的自由与权力,可是女人却拥有无尽的温存与怜惜。
他是今世上不可再见的一个真正的男人,为了他,我愿意做一个不合时宜的真正女人。
我身边的追求者忽然多起来,为了我身上那种神秘古典的纯女人气质。
办公桌上每天都有新的鲜花供奉,粉色的名片背后写着约会的时间地点。我看也不看,随手扔进纸篓。
我的眼睛看不到别人,我心里,只有秦钺一个。
给我爱,我宁可做一个古代女人。
一夜,月明星稀,我与秦钺缓缓散步于城墙之上,他指点着城外的灯火,告诉我护城河的历史。我俯下身去,忽然脚下一个趔趄,整个人向后便倒。我惊叫:“秦钺救我!”
秦钺身为战士,训练有素,及时出手相助。
我们的手,我们的手自空中交错而过。
在那一个明明已经互握的瞬间,却又明明白白地错过。
错过了壹——千——年!
我重重摔倒,不可置信地睁大眼睛望着他。我终于知道,他并不是一团冰,也不是一块铁,他什么也不是,一片虚无。
太残忍!秦钺惨然地回望着我,完全被这意外的真实打倒了。他的眼中无限惨痛,渐渐变得空洞。
我忽然无比恐惧,我知道我要失去他了,我叫:“秦钺!”
可是他已不肯回应,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视保护女人为天职。他曾为保卫疆土付出生命,然而今天,今天已经不是秦铖的时代。和平年月没有战争,不再需要男人们金戈铁马地为他们的女人浴血沙场,要的,不过是些微的温存,柴米油盐的细碎殷勤,可是秦铖,他眼看着至爱的女子摔倒,甚至没有能力出手挽扶。
这样的真实已不是秦钺可以承受,他的世界在那一刻粉碎。他再看我一眼,我在他眼中看到荒凉。然后,他转身绝然离去。
我凄厉地喊着他的名字:“秦钺!”不可以,我的至爱,不可以就这样走出我的生命。我跃起,脚踝一阵撕裂般的疼痛,重新摔倒在古城墙上。秦钺,我恸哭,眼睁睁看着他在月光下渐行渐远,终至消失。而眼前那块刻着秦钺名字的城砖,竟也渐渐平复,光滑无痕迹了。
秦钺终于完成他的誓愿,带着最大的满足与最痛的遗憾离去,再不会与我相见!
我坐在城头,抚摩着冰冷的城砖,两行泪悄悄流下,一转眼,又被夜风吹干了。
远远地有人在吹埙,那简直不是属于人间的音乐,那是历史的回声,是地底的哭泣,在夜风中呜咽着,一层层浸透我的心。
风里,不知有多少前朝魂灵游荡其间,它们使城墙上的空气显得清冷而幽微,连月光也比在城下看起来空灵。
总觉得,城上的每一缕风都与城下的不同,都有它自己的气息与含意,在喁喁诉说着一些湮没在红尘中的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的那个,叫秦钺,你的呢?
第2章 哪咤
哪咤在人群中走过,行者无不回头。
他那一种扶摇的步履,那一种凌波的姿态,亭亭玉立,弱不胜衣,一举手一投足无不清雅宜人,依稀散发出荷叶清香。
他趑趄着,犹疑着,要在集市里为二郎寻一件特别的礼物。人间的礼物。
“老板,请你……”指住一条盘龙绣凤的大红腰带,欲语还羞。眉梢眼角,无限风流,睥昵回眸,含着说不出的媚气——那简直不是一双人的眼睛。
其实他本来就不是人,至少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是荷花的化身。
谁能不为这样一位真正的荷仙倾倒?
可是哪咤却只是因此痛苦。
荷花仙子在中国老百姓的心目中,通常是一位千娇百媚温柔宛转的女子,可是他这位荷仙,却是一个男孩。
他本是镇江太守李靖的幼子,数百年前的一个午后,他大闹东海,杀死龙王三太子,为此被东海龙王告上天庭。李靖怕事,竟然要杀他以息事宁人。
那个炎热的夏日午后,微风不起,蝉声叫得凄切刺心,哪咤赤条条站在父母面前,用一柄小刀慢慢地切开自己的皮肉,鲜血汩汩而出。小小的他,目光清澈,态度绝决,一字一句地立誓:“肌肤骨肉父母所赐,父亲既命我死,孩儿不敢不尊,今我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从今往后,孩儿再不欠你们什么了。”
一缕幽魂,就此别了躯壳,飘飘荡荡,遁入深山,去寻他的师傅太乙真人。
太乙以新荷叶盛装清露,将那男童魂魄收裹。月华如水,照着为了双亲的诅咒而夭逝的稚子孤魂。荷花慢慢地,慢慢地绽放开来,发出清幽平和的光辉,宛如仙子曼舞,天边似有音乐传来,哪咤在荷花的心里重生。他茫茫然地坐起,揉揉眼睛,似乎已忘记前生的恩怨——不忘又如何?对一个曾被亲生父母诅咒过的生命,爱或恨都是太为难的选择。于是,唯有忘记。重生在荷花的芬芳里,成为荷的化身,成为太乙的杀人武器。
一切的作为,都只是奉命行事。他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直到,同孙悟空的那次大战。
那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恶战。他,奉了天帝的命令,收服大闹天宫偷食蟠桃的弼马温孙悟空。恶斗了三天三夜,他才有机会在孙猴子的光头上砍了一刀,那石猴哈哈大笑,脑门铮铮作响,连个破皮也没有。
到第三天夜晚,孙猴还了他一招,他只觉一麻,整个人如被冰雪。
天边新月如钩,黯淡无光,哪咤低头愕然地看着自己,臂上一片濡湿,慢慢地流出血来——但那竟不是红色,而是一股绿色的汁液,冷的,有着青草的气息。
第一次,哪咤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原来并不是一个人,自己不过是一株没人气的植物,是再生的荷花。
一瞬间,巨大的失落与挫败感扑天盖地严严实实地包围了他。哪咤万念俱灰,斗志全无,倒拖火尖枪仓皇地逃去。身后,是石猴儿孙悟空无拘无羁的狂笑与嘲骂。
曾几何时,他同孙猴子一样,顽皮率真,胆大妄为,孙悟空大闹天宫出尽风头,哪咤闹海可又何尝逊色?
那时,他是一个真正的人,率情率性的血肉之躯。但是现在,他却只是一架机器。是师傅制作出来的一具玩偶,再也没有他自己。
他甚至永远长不大,荷花没有年龄,他是一个永远的孩子。
今生今世,他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甚至,做男孩也不能够纯粹,因为那过分的美丽。
哪咤嚎啕起来,眼泪有如露珠。
那是他重生成仙后第一次痛哭。
第二次,是因为二郎。
想到二郎,哪咤的心感到一阵痛楚的甜蜜。
二郎,杨戬,那尊英武挺拔的男神。他炯炯的目,直立的发,无一处不透射着男人的阳刚与霸气。他在那次降猴大战中与哪咤并肩作战,众神中只有他注意到那男孩绝望而美丽的哭泣,他不明白那看似天真烂漫的小男孩怎么会有如此悲苦的眼神,也并不问,只是邀他陪自己喝酒。
在那次畅快的对饮中,哪咤知道了二郎的身世,知道了他劈山救母的壮举,不可扼止地,他爱上了他。
是的,爱。
他,爱他!
哪咤的爱是痛苦的,隐秘的,却又是细腻的。风清云淡的天宫花径,他和二郎携手同游,指点百花;助商伐纣的战争中,哪咤尊太乙命成为姜子牙的先锋主力,与杨戬并肩作战。那样艰苦卓绝惨烈悲壮的战争,却让哪咤感到绝顶的快乐。每当他失利,二郎总会及时出现助他一臂之力,他以回眸一笑表示感激,两个人的默契已不需要一句言语。那样的时刻,有时哪咤会忘记自己的身份。但是太乙,他的再造恩师轻轻的一句话,却无情地粉碎了他自欺的梦。
因为金咤和木咤的魂魄为西歧巫师所收。太乙说:“哪咤,你去一趟吧,你没有魂魄,他们无奈你何。”
哪咤的心猛地揪紧,急速偷望二郎,瞥见他眼中的惊疑与不忍。
他知道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哪咤的心细碎地疼痛起来。宁为人知,勿为人见哦。大家都知道他是荷花化身是一回事,但这样明白无遮拦地当众叫破,当他全无感觉却是另一回事。
哪咤在湖边烂饮,却终不能醉,顾影自怜,水中,是一张嫣红欲滴的荷花面,因了酒的灌溉而愈发娇艳。
他痛恨自己的美丽。这混淆了人与物、阴与阳的绝世美丽。
无父无母,没有血肉魂魄,却偏偏有感情和灵性。怎样的绝望与痛楚?
哪咤跪在太乙身前,态度决绝:“师傅,帮我忘记吧,忘记所有的情与仇,恩与怨,从此无思无欲,了无牵挂。”
“忘记所有的恩义?”这孩子是为了救不救兄弟为难呢,太乙自以为明白小徒弟的心思:“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了断尘缘之后,你再也没有感觉思想,只懂得听命行事,而无所谓爱憎亲疏,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
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那么,也没有二郎,没有与二郎的手足之情了么?
哪咤踟蹰。爱二郎是痛苦,但那痛苦的爱已是他唯一的感情,最珍贵的秘密,如果这也割舍,他岂非一无所有?
|‘文|泪落尘埃,迅速消逝无痕。他如何忍心,那深刻如凿的爱亦如泪落无痕?
|‘人|哪咤磕头告辞:“不劳师傅,徒儿去了。”
|‘书|不知道,一个没有感情的人,和一株偏偏有人性的植物,谁更不堪?
|‘屋|哪咤没有选择,他只有继续做荷仙,继续他的爱与痛,继续奉命作战,漠视生死,无所畏惧。
他成了一个英雄。在西歧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
此刻,走在人群里,他又听到老百姓的议论了。他们称诵着“哪咤大仙”,他是他们的神,是英雄!
人们一边偷觑着他,一边议论着大仙哪咤,没有人想到,那伟大的英雄就是眼前这个娇美如花的少年,更不知道,他们心目中万能的神有着怎样隐秘的痛苦与寂寞。
但哪咤已不在意这些了,他满心所想的,只是当他亲手为二郎系上红腰带时,将是怎样的缠绵缱绻。
哪咤的心又甜蜜地痛楚起来,他穿越人群,穿越那些不堪一击却自得其乐的凡尘男女,升空而去。
是一阵清风吹送一朵清荷,有露珠飘洒而下。
世人把那,称作甘霖。
第3章 剑客冢
在我13岁那年,他离开了草原,离开了我的生命。
那天的云很浅,很淡,丝丝缕缕地浮在天上,使天看起来是这样的完整,浑圆,而我的心,在完整的蓝天下裂成碎片,零落成尘。
我躲在喀鲁依人群中看他高高地骑在马上,豁朗地笑着频频挥手,白亮亮的牙齿在阳光下一闪似乎直接啮在我心的碎片上,于是心就化成了灰蝴蝶,围在他鞍前马后飞呀飞。我努力地睁大眼睛不让泪水模糊视线,可是他的身影仍是越来越小,最后就凝做蓝天和绿原间的一个黑点。
这以后每当我极目远眺就会看到草原尽头朦胧地有一个黑点。我知道那是他,却不知道他是溶于天地了还是化做永恒。
13岁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每天望着天边的一个点就叫做相思,也不知道他们喀鲁依部落和我们扎哈部落世代为仇对我一生一世的爱意味着什么。我只是每天牧羊时对着蓝天碧草反复地,反复地唱一首古老的草原情歌。那是草原上广泛流传的关于如何求得爱情的一种神秘传说:如果哪位痴心女子肯用心口的血染红她所爱的那个男人的剑尖,那么她就可以永远得到那个男人的心。这个说法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相信,可是却从来没有人试过。
我们这片草原的男人都会舞剑,喀鲁依和扎哈两个部落每年秋际都在谷雨那天举行比剑会。比赢了的自然是英雄,比输了的那个只要不怯步也一样受人尊敬。所以很多剑客都是越战越勇,宁死不降,谷雨这天草原上也就往往会多出几座新坟。谷雨不一定下雨,天却一定是阴的,因为人的心头是阴的,就算是得胜的大英雄也不一定轻松,因为赢了代表他明年要继续抉择生死胜负,胜的次数越多,败的耻辱越重,胜过的英雄最终几乎无一例外是死在剑下了,因为他们既然胜过,就不能再败了。但是比剑中杀死过对手的剑客却可以从此不再参加比试,因为体念上天有好生之德,他的剑已饮过人血有了戾气,不可以再多杀伤了。要么战死,要么杀人,没有第三种选择,于是两个部落的仇越积越深。
我17岁那年谷雨剑会上,他持一柄青铜宝剑回来了,身手矫捷,剑术精湛,连败17剑客,全胜而归。难得的是,他的剑法总是点到为止,往往刺中对手的腕部或是膝部使人无法举剑只有罢斗,却不至丧命。那几乎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比剑会上没有任何人死亡,所以那天虽是谷雨天却是晴朗朗的,晶莹如一块透明的玉。喀鲁依的人们围着他兴高采烈地起舞歌唱,扎哈的人恨恨地看他,却也衷心钦佩。而我,我望着久违了的我的英雄,心儿又化做翩翩蝴蝶活泼泼拥围着他,追随着他。有位喀鲁依姑娘向他邀舞,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本是来自两个敌对的部落。
虽然游牧于同一片草原,可是两个部落都是这样的居无定所,我很久很久才能偶尔见到他一面,不是擦肩而过,便是遥遥相望,蝴蝶心追着他飞了一春又一夏,他的目光却总是掠过我的长发着落于远方的某个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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