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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梳子-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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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地,我不再为君寒流泪。

我的生活日趋平淡,但是安稳。

记者老公升了编审。小房子换成了大房子。摩托车换了轿车。我没有要孩子,但是养了两条狗。一条公的,一条母的。

我真的生活得很好。

偶尔我仍然会想起君寒,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空气中温暖的花香,蝉和蝴蝶。心仍然会细碎地疼痛,但不再撕裂。

我只是想,一遍遍地想,他,爱过我吗?

爱我吗?

少女情怀总是诗——抒情诗或散文诗。浪漫,精致,瞬息万变。

少妇的生活却是理论书,枯燥,漫长,沉闷不觉日子过。每一天都那么漫长,可是一年也是那样子过去。

不知不觉,便是四年。

成就一位博士的时间。

一次出差经过北京,我平静地拨响了君寒的电话。

为什么不呢?既然我仍然记得他,而且,不再为他流泪。

我比约会时间提前十分钟来到酒店,等他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个午后。

今天是个阴天,没有灿烂的阳光,而且我的心情平静。

但是一次次地,不由自已地,我想:他,爱过我吗?

爱我吗?

君寒准点到达。

他说过:准时是帝王的美德。

君寒从不迟到。

君寒且从不妄言,不撒谎,不讲粗口,不吸烟喝酒,不赌博。

四年未见,他并不见老,略略胖了一点,不多,可是足以把四年前那份清俊刚刚填平。

我们共进晚餐,他叫了一杯扎啤,而我点起一支520香烟。

双方便不由都有一点点感慨。谁说岁月无痕呢?连习惯都变了。

他问:“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我答:“在你学会喝酒的时候学会的。”

我给他看烟蒂处小小的镂空的红心,告诉他:这种烟的牌子叫做“520”,意思就是“我爱你”。台湾产,全部走私进来,市面上很不容易买到。

烟蒂处有一颗镂空的小小的红心。

一包烟有二十支,便有二十颗心。

吃过饭,我们去青年湖散步。

晚风微凉,我在湖边停住,问:“现在,可以告诉我答案了吗?”

“什么?”

“你知道的。”

我不看他,只看湖水。

“你知道我问什么?我一直想知道答案。”

一直一直,忘不了。

其实我已经不在乎他是不是爱我。我只是想知道。哪怕不爱,也仍然希望明白地知道。

可是他仍然不肯答我。

湖水亦沉默。

520的香烟在空中寂寞地飘散。不规则的烟圈像一个个问号。

爱我吗?爱我吗?

然后我们便散了。

我在北京只停留了三天。

走的时候,约了一位网上结识的女孩子在车站咖啡厅见面。

刚刚落座,我的手机响起来,是君寒,问我几点的车,要为我送行。

我笑着婉拒了。北京太大,天太热,他太忙,能说的话都说完了,没说的一辈子也不会再说出口,我不觉得有什么必要再见一面。

女孩在网上读过我的故事,她知道君寒是谁。问我:“为什么要拒绝?你真的一点也不想见他?”

我笑:“也难说。不过我欣赏的是那样一种男人,当我拒绝他送行,他不必口头纠缠,却会突然出现在火车站,然后说:我已经来了,你在哪儿?”

女孩笑起来:“这样的男人,已经绝迹了。现在到处都是用舌头代替双腿的人。”

咖啡渐冷。我的手机再次响起,仍是君寒。“我已经到了北京站,你在几楼?”

我惊讶:“可是,我在西站呀!”

电话再次断了。而我的心,就像一把六弦琴被善奏者以轮指迅速拨过,震荡不已。

如果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按照我的理想塑造,温文,儒雅,沉静,博学,有真正高贵情操,那就是他。

可是,他却不爱我。

我抬起手腕,离开车还有不到一小时,而北京站到西站距离甚远。

《:文》我想,我们到底还是缘悭一面。

《:人》心里反而有一点点欢喜。模糊的,不明确的小小欢喜。

《:书》也许,是因为我始终都害怕面对。不相见,便无须再纠缠询问,也就无须失落怅惘——爱我吗?

《:屋》但是自这一分钟起,我的手机便一次次地响起:

“我已经到了前门,有一点塞车,如果赶不及,你就先进站,我到站台上找你。”

“我已经到站前了。”

“我就要下车了。”

我看着手表,离开车已经只差十分钟,泪水几乎就要涌出来,我说:“我就要上车了。”

检票口空空荡荡,检票员挂出停检牌。

我拦住她恳请:“请再给我一分钟!”

最后的、近乎绝望的一分钟。

终于,我提起行李,举步维艰,走向检票口。

当我最后一次回头,君寒终于出现在候车大厅的门口。

每个女子都有一位自己心目中的白马,也许得到并不是目的,遇到已该心足。

网友女孩及时地递出站台票,同时说:这真是只有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经典情节。音乐都应该响起。

可是这毕竟不是电影。

所以没有音乐,有的只是汽笛的声声催促和车站熙攘的人声。

我们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站台,甚至没有一个对视的瞬间。

我不会因此而决定留下,我们亦没有热烈拥抱。

这只是凡人生活中一次平凡的送行。火车不会因为我们的故事而延时,就像当年我与君寒分手,天空亦不会配合我的伤心而忽然大雨倾盆。

当我登上车梯,回头。他说:“保重。”

我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怕泪水会因此不受控制,四年的努力就此付诸流水。

但是心,心是这样地柔软,一寸寸地融化,化成了水。

火车准点准分地起程了。

隔着玻璃,我看到站台上他微微发胖的身影,可是还是那样帅气,儒雅,一如当年初见。

我心醉地看着他,希望就这样凝望直至永恒。

然而永恒的从来都只是刹那。

终于火车拐了个弯,什么都看不到了。

而夕阳如火,避无可避地对我迎面砸了过来。

我跌坐在卧铺上,一颗心悠悠荡荡,思绪如万马奔腾,却又分明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只是觉得想哭。

不,不要流泪。我已经长大,而且为这成长付出过代价。

不可以,再重复伤心历史。

我闭上眼睛。

他的身影,他的英俊的面容,微带汗水,眼睛在与我相触的一刹倏地一亮。

那一幕,将成为我记忆中的定格。从此代替那个午后明媚到残酷的阳光。

十分钟后,我想起君寒在开车前递给我的塑料袋。

无非是果汁、点心等打发漫漫长途的一些零食,然而另外还有一个小小的袋子,→文·冇·人·冇·书·冇·屋←包装得十分精致。

我捧起它,宛如捧着自己的心。

是心吧?

我望向窗外,夕阳已经远了。

然后,我轻轻地,轻轻地打开包装,如剥开蔷薇的花瓣。

花芯处,却是安安静静的两包烟——520!

520——我爱你!

我再也忍不住,捂住脸,泪水终于无声无息地直流下来……

第3章 我不愿再做你的下午茶

程放说他很喜欢我做的下午茶。

我本来是他的秘书,一年前的夏末,有一天中午我陪他去见客户,他喝醉了酒,吐得昏天暗地。我不知该把他送往哪里,只好带他先回我家。

他一直昏睡到下午四点多钟才醒来,我做了几样茶点,陪他坐在阳台上喝红茶醒酒。不是茶包那种,而是现冲的罐装阿萨姆红茶,添加少许朗姆酒和奶油泡制而成的正宗英式下午茶。

茶汤鲜红,上面漂浮着点点奶油,热气氤氲中茶香因了酒的烘焙愈发浓郁香醇,醺人欲醉。程放十分惊喜,坐在荼蘼架下几乎不想走,连连说:“简直不像真的。”

程放来自陕北农村,白手起家,短短十年间从广告业务员一直做到媒介公司总经理,如今已是身家上千万的行内翘楚,却一直感慨没有享受过真正的贵族生活。

也难怪,创造新生活需要两个人同步前进,可是他的夫人——我在去年公司嘉年华会上见过一面——那叫真正的珠光宝气,大红的时下最流行千禧装,颈上一条黄金项链可以用来拴狗,一看就是那种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我发财了”的寒酸女人。

听说程放在郊区有座别墅,我常猜想,如果那里有后花园,程夫人一定用来种萝卜。

程放以前一直说有时间要请我多到他家里坐坐,教教他夫人穿衣打扮。但自那次在我家喝过下午茶后他便不再说了,倒是他自己和我一起外出的机会多起来。以前都是助理陪他出差,现在也都改成了我。公事之余,我们便到处找当地最高档的茶馆咖啡屋泡着,一聊就是一下午,但程放说没有一家茶馆的手艺比我更好。

又过了半年多,终于有一天程放对我说:能打字的好秘书满街都是,会做下午茶的女孩却是可遇不可求的。他问我愿不愿意以后专门为他冲下午茶。

我低下头,哭了。

程放吓了一跳,忙问:“是不是我冒犯了你,你别生气,你要是不愿意,我不会勉强的。”

我抬起头对他说:“我知道这是错的,可是,我愿意。”

“我愿意。”这通常是西式婚礼上新郎新娘回答神父的话,这样说过之后,自己的一生就跟对方紧紧联系在一起了。

可是我爱的人已经结婚,不论他有多不喜欢他的太太,但我知道,他是不会离婚的。他们那种人,特别怕担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上海已经不大有人说起“陈世美”,这样说会被笑话老土,但是陕北,父老乡亲会因为他休妻另娶骂他祖宗八代。

从此我成了他的黑市情人,这在整个圈子里都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他仍然带我出席宴会,有时还带相熟的客户到我家边喝下午茶边谈生意,而且总是谈一笔成一笔。他连连说我是他的福星,在银行为我开了户头,每隔一段时间就往里存上一大笔钱,到底有多少我自己也不清楚。

因为我根本没有消费的机会,我生存的目的只是为了等他。他总是尽量在上午安排好所有的事,然后抽出两三个小时到我处喝下午茶。

我变着方儿讨他欢心,照着茶谱泡制各类茶饮和茶点,皇家红茶、意式橘茶、英式奶茶、翡翠果冻、杏仁蛋糕、太阳素饼……日子就在一杯杯英式意式或是俄式红茶中冲淡流逝了。

我从来不想明天,我只知道我和他在一起时自己是快乐的。我只想享受这一刻。

转眼已是一年,那日我正陪他享用刚从云南购进的新普洱茶,给他表演我刚学会不久的中国工夫茶,门铃响了。我从门镜向外张望一眼,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门外是个要多富贵就有多富贵的太太,墨底大花旗袍裹着浑圆腰身,偏偏又是半袖,紧卡着肥黑的一截小臂,不是程夫人又是哪个?最夸张的,还是她身后,黑鸦鸦隔着门镜也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

我回过头望着程放,平静地说:“你太太来了,你要不要出去同她谈?”

程放一愣,脸色极是难看,匆匆对我说:“我同她说,你别出来。”走过来拉开门,我一闪身躲在他背后。

算我躲得及时,那程夫人见门一开,不问青红皂白冲着来人就是一巴掌,程放急忙闪身,耳角还是被刮了一下,大怒起来,厉声问:“泼妇,你干什么?”

程夫人看清自己错打了丈夫,又惊又怒,一把抓紧程放衣服:“你也在这儿!这下子叫我捉奸在床,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别闹了!”程放断喝,一个个看着来人,总有七八个,有乡下的亲戚,也有公司的同事,还有两三个我不认识,不知道程夫人哪里召集的乌合之众。

程放丢了好大一个面子,索性放胆出来,回头问我:“这些都是熟人,借你地方坐一会儿行不行?”

我知道他是希望在我身上找回面子,立刻满脸堆笑欢迎:“既然是程放的朋友,自然是我的贵客,请进请进。”

那些人见我这样,都有些发愣,讪讪地互相推让着走了进来。我端出各色茶点殷勤招呼,随手开了CD播放器,把音乐调至最低,一边笑着说:“程放最喜欢边喝茶边听音乐,还特别讲究音乐可闻度,说声音的最佳效果是可以听又可以不听那种,想听就刚好柔和,不想听便可以听不到。”

我说着笑着,忙得穿花蝴蝶一般,那些人吃人家嘴软,脸上也都有了笑容。争取了观众,我又向程太太抛个软钉子:“程夫人是来接程总回家的吧?先喝杯茶再走吧。”

程太太早被我这会儿的忙碌给看傻了,听我问候才想起来意,眼圈儿一红就要开始发难,程放忙先发制人,抬抬手止住她说话,望着众人很诚恳地说:“我知道大家一番好意,是怕我走错了路。各位现在看到了,这屋子里没有一丝一线是我给添上的,都是小慧自己的家当。小慧家原本就是老上海,父母支边去了云南,姥姥姥爷留在上海,前年死了,小慧便继承了这套房子,一个人到上海来工作,后来做了我的秘书,再后来大家也都知道了。我是想说,论条件,小慧比我强多了,书香门第,大家闺秀,她会泡茶,会选音乐,会做茶点。一个这样的女孩,简直是我的理想。我有什么理由不选择她?”他转向自己太太,“反过来说,你呢?我在上海一站稳就把你们母子接了过来。要是来上海这么久,你没给我做过一顿饭,熨过一次衣裳,什么都指使保姆做,你以为你是以前乡下的地主婆?你整天作威作福,保姆换了一个又一个,天天争着跟人比阔,我一回家就闹着要我给你买金的银的,我说一句不好看你就说我嫌弃你,是陈世美要忘恩负义。被你骂得多了,我觉得不忘恩负义都对不起你。现在你既然来了,我索性跟你说清楚,我是不会离开小慧的,要么你答应以后别再打扰她干涉我们,要么就干脆离婚。”

“离婚?你敢说离婚?”程夫人简直气昏了,“噢”地一声扑上来。这次程放没来得及躲闪,脸上立刻多出一道殷红的抓痕。我顾不得多想,本能地挡上前去,被程夫人一掌打在脸上,只觉得眼前一花就倒了下来,幸亏程放在身后将我及时扶住。程夫人也随即被客人摁住了。

程放气得直喘粗气,向来客拱一拱手说:“劳驾各位,陪她从哪儿来的再陪她回哪儿去。华亭路那边的房子我是不会再回去了,里面所有东西包括房契都归她,律师信我随后送过来,这婚我离定了!”

所有的人都呆住了,程夫人怎么也没想到上门捉奸竟捉出这样的结局,坐在地上拍腿大哭起来。

那天晚上,一行人直到凌晨一点多才终于散尽。程放精疲力竭,却还强打精神安慰我:“对不起,是我没处理好,让你受委屈。”

我努力维持了一下午的镇定顿时崩溃了,忍不住哭出声来。无所求地爱着他,却还要被人打上门来羞辱,我不是不委屈的。但有人知道的苦便算不得苦,只要程放理解我体谅我,我为他做的一切受的一切都是值得的。我抚着他的脸,哽咽地说:“她总算也跟你那么多年,别亏待了她。”

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好久。程放给我讲了许多他们夫妻的事,他说他一生中最想要的就是我这样一个女人,可以为他冲茶,可以带他进步。一个男人,拼杀多年,为的,不就是可以拥有我这样的一个女人么?

枕着他的臂弯,我幸福地想:我是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程放会娶我的,所有的等待与隐忍都终于有了回报。

但是第二天一早,程放9岁的儿子打电话来找爸爸了。我听到程放对着电话毫不犹豫地回答:“哭什么呢?我下班就回家,你要爸爸带什么回来不?跳跳糖啊,没问题。爸爸一定带回来。星期天要去东方乐园?行,和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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