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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宝宝:偷上总裁爹地-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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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顶层下来,向晚歆就觉得自己的腿有些软。

呵呵,不就是见一个故人吗?她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骨气了?

向晚歆苦笑着,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自己的车。

半个小时后,南极冷饮厅。向晚歆环视了一圈,才在他们原来最习惯坐的靠窗户的位置上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咳咳。”向晚歆在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之后,扯动嘴角,摆了一个最舒服的笑容,才缓步走上了前去,礼貌的开口说道:“韩涵,好久不见了。”

“是啊,晚晚。”韩涵豁然的抬头,姣好的笑了一下算是招呼。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看到韩涵还是和从前一样的神态,倒是要向晚歆有些不知所措,她以为她已经可以放下一切了,可是,为什么在看到韩涵之后,仍然是不能冷静下来?

“我和林风一起回来的。”韩涵朝向晚歆做了一个请坐的手势,然后轻描淡写的回答。

“为什么要回来呢?”向晚歆笑着坐下了,然后半真半假的问道。

“我也不想回来,可是,他要回来,我只能跟着。”韩涵苦笑着说着自己的无奈,自始至终她都是一个被动者,只能凭着自己的心走了。

“两位喝点什么?”这时,服务生正好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两个草莓的冰激凌。”韩涵笑着说道。

“不了,还是给我来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吧。”向晚歆打断了韩涵的话开口说道。

“哦,好。两位稍等。”服务生应着离开了。

“你变了。”韩涵盯着向晚歆看了好一会,才开口说道。

“是啊。我们都在变。”向晚歆淡然的一笑。

“其实当初听说你嫁给了豪门,我还是很不相信的。”韩涵接着开口说道。

“没有什么不相信,我一个千金小姐,自然是过不得苦日子的。”向晚歆很自然的回答道。

“可是你不知道,你给林风的打击有多大,当时他看到你结婚时候的录影带,整个人都崩溃了,好几天都不吃不喝,也不和任何人说话。”韩涵说话的时候,神情还不是很自然。

“人总是要学会成长的。”向晚歆深叹了一口气。

“三年了,我以为他会恨你的。可是,在研制出来了那个病的配方之后,林风还是迫不及待的回来了。”韩涵的语气越说越激动了起来。

“他这又是何必呢。”向晚歆苦笑着看着韩涵。

“我真不明白,像你这样狠心的女人,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在乎你?当初你不顾家里的反对,和他一起出国留学,我还是很佩服你的举动的。可是为什么,在你的家里败落了之后,你就甩了他?你可知道,他会恨你。”韩涵越说声音越大,她的双眸紧紧的盯着向晚歆,毫不掩盖自己的恨意。

向晚歆缓缓的摇头说道,“别说了!”她的心头有种莫名的痛压得她无法呼吸。

“也许你不知道,他最恨的,还是到现在还爱你。”韩涵没有理会向晚歆的话,继续开口大声的朝她喊道。

向晚歆抬头,双眸看着韩涵,许久也说不出话来。

两个人就这样四目相对着,知道服务生把冰激凌和咖啡给端了上来。

“两位请慢用。”服务生行了一个礼而后,转身离开了。

向晚歆缓缓的端起了咖啡,抿了一小口,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咖啡这种苦涩的味道。也许,只有这样苦苦的感觉,才能要人时刻都保持着清醒吧。

咽下了口中的咖啡,也咽下了那些无法忘记的过往,向晚歆慢慢的开口说道:“都过去了,都已经过去了。你现在才是他的女朋友,而我也已经结婚了。”

虽然是几个字,可是,每一个字都对她来说是如此的艰难。

“林风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你就这样把他踩在脚下,你怎么忍心呢?”韩涵猛然的放下自己手中的冰激凌,然后满是愤怒的开口说道。

也许是因为她的声调过高,周围的人都投来了奇怪的目光。

“也许是我得来的太容易,所以没有去珍惜吧?”向晚歆却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人一般,只是苦笑了一下,然后用轻描淡写的口气说道。

“林风是那样有才华的一个人,即使他不是什么名门,他早晚都会有自己的一番事业的。看着他的成就,你现在后悔了吗?”韩涵也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开始放低了声音,不过嘲讽的口气却依然没有变。

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为了林风而抱不平,还是为了自己。

“没有。”向晚歆果断的摇了摇头,然后从容的开口,“我很爱我的丈夫,我们过的也很幸福。”

“你胡说,我看不出来你有一点幸福。”韩涵厉声的否决道。

“什么都在变,就像是我不再爱吃草莓味的冰激凌一样。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当初那个喜怒都会形于色的小丫头了。”向晚歆深叹了一口气,然后看着韩涵认真的说道:“我不再是当时的苏向晚了,我现在叫向晚歆。”

114

“晚晚?向晚歆?”韩涵奇怪的看着向晚歆,满是惊奇。蔺畋罅晓苏向晚怎么会成了向晚歆?为什么她改了自己的姓氏?

“林风没有告诉你吗?”向晚歆不答反问。

“没有。”韩涵狐疑的摇了摇头。

看来,林风还是遵守了诺言的。向晚歆莞尔一笑,然后开口说道:“我希望好之前的苏家彻底撇清关系,所以,可不可以请你帮我保守这个秘密?以后,就叫我向晚歆吧。”

“好。”韩涵听到向晚歆提起了苏家,迟疑了一下,然后应声道。她知道,当初苏家因为一些生意上的事情惨败破产,人走茶凉,在苏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故之后,苏家夫妇竟然都先后离世了。对此,她也是深表同情的。所以听到向晚歆改了名字这件事情,也只是单纯的以为她是在逃避现实。

“我下午还要上班,先走了。”讨厌看到韩涵眼中露出来的那样同情的目光,她以为自己早已经不在乎,可是在面对曾经的故人的时候,终究还是不能够放下。

向晚歆说着,缓缓的起身,然后拿着自己的背包,转身离开了。

“我们很快会再见的。”看着向晚歆离开,韩涵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其实,要是有选择,她也是希望自己这辈子都再也不用看到向晚歆的吧?

逃也似的离开了南极冷饮厅,向晚歆走上这条亚洲最长的步行街上,思绪也渐渐的不受自己控制了。

往事一幕幕的回荡到了她的脑海。

那时候,她还是众人追捧的娇滴滴的公主,因为自己显赫的家事,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围着自己转。而她,也自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本事。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的模式,不容许任何人超越自己。

直到那一次,是刚上高中的第一次月考,她竟然输给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当然这是她自小的骄傲所不容许的,于是,她下定了决心想要报复回来。

而她和林风的纠缠也是那样开始了,那一年,她十四岁。

不得不承认,林风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什么事情只要是他想要做的,就一定可以完成,和她不同是,他是一个很有耐性的人,不像她只是三分钟热血。当时她就笑着说,他以后的成就一定会高于他的。

渐渐接触久了,向晚歆更加觉得林风也是一个孤独的人,他喜欢把自己的心事掩藏起来,而他高傲的性格,只有在她的面前,才是那么的爽朗。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在图书馆吧?

因为自己的语文成绩排了年级第二,所以她下意识的最近天天跑图书馆看书。也许是太过专注或者是一直都目空一切,她一直都没有注意到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穿着白色衬衫很干净的一个男孩子。

是的,要是他不叫林风的话,他在她的身边将永远是一个路人甲而不被注意。而偏偏就是那天中午,她正打算去吃饭,却正好看到一个女生朝这边跑了过来。

因为是中午,此时图书馆已经没有几个人了,何况他们坐的又是图书馆最后一排,向晚歆看着那个女人一直跑到了他们这张桌子前。

哦,原来是来找这个男生的,向晚歆朝他们瞥了一眼,正打算离开,却听到那个女生开口说道:“林风,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

林风?

向晚歆听到了这个名字,顿时眼睛冒出了蓝光。

这是后来林风跟她描述的,他说这种目光就是当狼看到羊的时候露出的欣喜。所以从那一刻起,他就命中注定要被她捕获了。捕获?仅仅那一个眼神就注定了他们的纠缠了吗?要是知道会这样,也许,向晚歆就会收起那蓝色的眼光,放弃当时的好奇心,早一点的离开。

因为和林风在一起有多么的高兴,在和他分开之后她就有多么的痛苦。如果可以选择,她情愿自己没有高兴过,没有爱过。

看来,她不知不觉中已经变得脆弱的很多。

当然当时的向晚歆还什么都没有想到,也许是根本没有时间想,她猛然的转过身,然后霸道了一把推开了那个女生,站到了林风的面前。

因为林风有一米八三的个子,而向晚歆只有一米六八,两个人的身高本身相差一截。但是,骄傲的向晚歆不容许战斗还没有开始,自己便输了,于是她用力的迫使自己仰着头,双眸紧迫的看着林风。

而林风一笑,也非常配合的敛着双眸俯视着她。

两个人四目相对了,就是许久。

也许,那就叫做一见钟情吧?

终于,林风的嘴角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这当然理所应当的被向晚歆看做了挑衅。

“我叫苏向晚,你很快就会记得我的名字的。”

说完这句话,没有多做停留,向晚歆便昂首挺胸的就从林风的面前离开了。

有人说,有些人的光芒天上就是掩盖不住的,大概说的就是此时的向晚歆吧?很久之后,林风也不能忘记那时那个目空一切的霸道小女生。她的霸道是他早已经料到的,却没有想到她竟然真的可以目空一切到了一定的修为,竟然连他坐在她对面一个星期,都没有发现。

当然,此时的向晚歆还不知道,这并不是她和林风的第一次碰面。

所以她当时仅仅是想要林风记住她的名字,因为,她的语文成绩一定会超过他的。

向晚歆是有些小聪明的,从小到大,只要是她专心做的事情,都会做到。可是,偏偏这次她输了。

因为下一次语文考试的作文题目叫做苦难。

向晚歆读的书很多,所以从爱迪生到张海迪,从奥斯特洛夫斯基到假如生命给我三天光明,作文写的是一个淋漓畅快。

不过,这样的作文是注定了泛泛之辈了。虽然她已经突破了其他同龄孩子作文中的李白杜甫孟浩然了。

115

可是,她毕竟是没有经过苦难的一个人。蔺畋罅晓老师给了她一个五十八分,差两分满分。

就在她以为自己稳操胜券的时候,她听说了林风,他的作文时满分。

本来,她是不服气的。可是,却从同学的那里看到了林风的作文。

林风的作文是一个小小说,说的是一个小男孩是一个私生子,被家里所厌弃,从小经历过无数的苦难,立志要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的故事。

当时向晚歆看的是一个稀里哗啦。也是后来她才知道,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林风。

别人的眼中林风是一个忧郁的男生,可是,只有她知道他的善良与细腻。

后来,也因为这个作文,冤家成为了朋友。而图书馆则成为了两个人经常偶遇的地方,因为他们两个就是那么机缘巧合的坐到了对面。向晚歆当然一直都以为这是一个巧合,因为之前她和林风根本是不相识的,而对于向晚歆这样的默认,林风也没有刻意的解释什么。

一个作文要向晚歆对林风一下子佩服的五体投地,午休的时候,她总是看着对面坐着的男生追问为什么他的文章可以写的那么好,她说要是古代的话他一定可以考上状元,而林风只是深沉的笑着。

他们聊天的时候,通常都是向晚歆说话的时候多。向晚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她觉得你烦的时候,一句话都不会跟你说,然而要是她觉得你还不错的时候,就会拉着你的手跟你说个不停。而林风很有幸的成为了后者。

林风多数的在向晚歆说话的时候,都是静静的听着。虽然他是低着头看着书,可是向晚歆却仍是能够感觉到他是在听着的。

而这次,就连向晚歆也没有想到,林风竟然回答她了,在她问他为什么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的时候,他回答说,这是生活的阅历。

当时,向晚歆怎么会懂得什么叫做生活阅历呢?

她的生活圈子无非就是那么一点,除了学校和家里,大概出入最多的就是名流的宴会了。要是要她谢谢宴会上的吃食,大概她还比较有水平的。

那天,两个人正说着的时候,韩涵来找向晚歆吃饭,于是乎,林风也一起跟去了。忘记说了,那时候向晚歆的同桌就是韩涵。所以也成为了众人之中唯一一个可以喝向晚歆走的近的人。

其实,向晚歆的性格虽然有些娇滴滴的,但是还不至于很任性,很无礼。不过也许是她的家世太过显赫,学习太过出众,男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失态,女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自卑。

所以,世人一直都认为她是很高傲的一个人。而她的朋友,也就只有韩涵一个人了。韩涵也是一个贵族社会的公主,天资也是非同一般,和向晚歆也许是因为惺惺相惜,倒是从第一天见面就聊的不错。

那此是向晚歆和林风第一次一起吃饭,虽然当时还有韩涵在一起。不过,那种小女生的窃喜还是在她的心里种下了。

其实她也说不好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大概这就是那所谓恋爱的甜蜜吧?那是她也不知道爱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她就是觉得和林风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要是自己有一天没有看他,就会觉得很不习惯。

后来她问了韩涵,韩涵说,这样就算是恋爱了。

和林风恋爱也是一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情,他们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众人当然都是无话可说。

林风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而向晚歆也是忠于自己习惯的人。

两人这样在一起,就是三年。

整整高中在一起的三年,可以说是两个人最高兴的日子。

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比赛,一起上体育课,一起补习班,一起参加业余的社团。

忘了说,本来他们是不同班的,但是在高一下学期,学校成立了一个尖子班。向晚歆和林风自然就成为了同班同学了。

那时候,两个人被成为学校的金童玉女,不光是男帅女靓,还因为两个人的才气。

所有比赛的项目,只要他们其中一个参加,那就是万无一失。什么奥数啊,作文啊,舞蹈啊,素描啊,跆拳道啊,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但是两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很低调的,特别是向晚歆,她只对自己感兴趣的比赛下手。她的天资很好,有些项目只学习了一月半月的,就可以在比赛中站住脚了。

比如说毛笔字,向晚歆从前是一点都不会的,可以说连毛笔都没有拿过,可是,却意外的得知林风获了市里毛笔字的一等奖,这还了得?向晚歆立刻报了一个毛笔字班,整整一个月,连做梦都是拿着毛笔的,经常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嘴角就多了两撇小胡子了。

当然一个月之后,她也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毛笔字的奖项。

虽然天资不错,可是向晚歆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求甚解,说白了就是没有长性,学什么都不够专,所以她在哪方面都没有什么杰出的成就。

三年之后,这对金童玉女高中毕业了。

高考之后的那些天,成为了一个分手的季节。很多情侣都为了以后的道路,不得不和自己高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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