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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骄子-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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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话说,老爸啊,我的骨子里的血不就是你给的嘛,再说,血的颜色难道还有不一样?”面对老爸的话,叶霄那颗活泛的心无语透底。

“说说吧,有什么打算?高中了不比小学初中。”叶知秋不再和儿子开玩笑,他知道要是你不严肃点和他谈话,你永远不可能知道他说的那句是真话。

“呃。。这个,我真的还没想好,要不是你说下个礼拜要中考,我都有点忘了。”叶霄稍稍头,右手抚摸着自己的鼻梁,有点不好意思的地回答着。

“哎!你这孩子……要不是那个实验中学校长早上打我办公室的电话了,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是准备去福城一中,还是去三中,或者师大附中也行,你挑吧!”叶知秋接过叶霄递来的小茶杯,轻茗了一口,语气中一片轻松。

“呃,我还真不知道。不过,我准备回连城。”当叶霄听到一中这个名字的时候,心中不禁抽搐了一下,一座漂亮的“花园式”校园出现在了叶霄的脑海中。那座校园里,那撑天的古榕下,有他前世朗朗回荡的读书声;那新建的树胶跑道上,有他参加校运会时奔跑的身影,那一片青青的足球草地上,那一滩细柔的沙地,那曾经被他一跃而过的标杆。

还有,那炎炎烈日下,身着绿色军训服,汗珠渗透眼眸,却无从擦拭的女孩。那是他前世在初恋破灭后,第二个让他心动的女孩。这个女孩一直深深地扎根在他心里,自己却因为扛不起自卑和家庭的压力而生生错过了这个美丽纯洁的天使。以及高考后,那一句“太晚”,那一抹挥别的身影还有自己那一滴低落在岁月流风中的眼泪。

“我要回连城,上连城一中!”一想及此,叶霄淡漠的脸上闪过一抹不甘和果决,按在沙发上的的手掌紧握,轻轻颤抖着,似有无尽的力量注入。心中默默刻下:前世情,今生挽!

似乎察觉到儿子的异样,叶知秋放下搭在茶几上的脚,有些讶异地看着儿子,感受到对方身上那散发出来的淡淡压抑和悔恨。那紧握的双拳有些发白的指骨关节,那眼中几欲喷射而出的坚定,似乎是在承受内心最深刻的煎熬后做出了最果决的决定。

“好!就连城一中!”叶知秋没有多言,看着儿子此时的状态,他明白儿子一定要他心中的故事,但是他没有多说,儿子已经长大了,有着自己的故事!作父亲的,只要默默地支持!

“嗯!”叶霄片刻之后马上恢复了平静,不过眼中却似乎多了那么一丝的不同。那份淡漠感似乎少了些许,有一丝陌生又熟悉的光束在其中游动。

“谢谢老爸!”叶霄感动地说道。父亲还是如山一般在他的身后支持着他。前世的父亲也许只是一座小土丘,但是他还是那样坚定的在那里,无论自己走到哪里,他始终是自己的定位坐标。今生,也许父亲现在是一座大山,但是他依然为自己撑起那一片港湾,为自己遮风挡雨。

“呵呵!下个礼拜中考,没问题吧?”叶知秋转移了话题的重心。不过他却是有点担忧,过去的几年里,他几乎没有见到叶霄学习,虽然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他的分数都很好,甚至接近满分。但是这个关键的时刻,终究让他有点担心。

“放心吧!你儿子,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叶霄调整好心态之后又开始不正经了。

“小子,说真的。要是没把握进一中,还是先跟老子我说说,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叶知秋对儿子的态度有点不满意。稍微严肃了点口气!

“没事,小丫头放假了,昨天的寒假作业还是我给她辅导的呢。有什么不放心的?”叶霄平静地回答道。

“她才初二,你是中考,不具备可比性!你自己好好把握,我也不废话了!”叶知秋说完将茶杯中的一点点温度有点微凉的铁观音茶饮尽,站起身来。

“嗯!我保证没事!信霄哥,得高分!”叶霄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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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低调的华丽背后 第117章 意外的邂逅

“叶哥哥,你在干嘛呀?不是说你下周就要中考了吗?怎么不去看书啊?”颜晓娟穿着一袭米白色连衣裙趴在床上,双手支着自己精致的下巴,看着正在床边桌上正玩弄着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叶霄。看着后者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以及那严肃认真的样子,不禁有些痴迷。

“我在码字啊!”叶霄头也没回的说道。眼中只有屏幕上那满满的文字。这台笔记本是美国IBM公司去年才上市的最新款笔记本TinkPad760CD。这款笔记本采用IntelPentium90MHz处理器,8MB内存(最大扩充为40MB),采用的容量为1。2G的硬盘。这是首次在笔记本电脑上采用了12。1寸SVGA(800X600)的彩色液晶显示器,整体色彩为6。5万,跟早期的彩屏手机类似。这款笔记本不是市面上所有手提的最新款,但是正是因为彩色液晶屏,才让叶霄早年初的时候选择了这款,因为习惯和心中对IBM电脑的肯定!

“叶哥哥,你怎么每天都要打这么多字,真的好烦啊!

在风起云涌的修真大陆。

他本低调,树欲静而风不止;他本淡定,热血沸腾时,实难自制

不欲嚣张,发飙实非所愿也;情本专一,欲血沸腾时,怎能勒马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道……”小丫头,将身子让叶霄的这一侧靠了上去,依然伏在床上,眼睛盯着叶霄电脑屏幕上的文字一字一字念着。然后嘴一撇,脸上有点微红,她看到了情本专一,欲血沸腾时,怎能勒马这一句,心中泛起一点点涟漪。

“好了!丫头,别念了,再念我就没办法码字了。”叶霄被小丫头那嗲嗲的声音弄得有点无法专注码字。

在叶霄得到了这台笔记本电脑后便开始了一项他前世一直想要完成的事情,写一本传世小说。现在他正在写的正是这么一本修真小说。现在的网文界还没有系统的一套修真理论,然而叶霄的出现给现在已经有一点苗头的网文界加入了一剂强心剂。

这本书叫做《修真》,就是简单的两个字,然而却是叶霄在前世看过了无数的小说之后经过自己的整理写的一本,他自认为还没有达到后世的大神水平,但是在现今的网文界,这本《修真》却绝对是拓荒之举。叶霄将这本小说挂在了清华大学的BBS水木年华上连载。在普一开始的一周,这本全新的,系统的东方仙侠大作《修真》便迅速在清华大学的校园内飚起了一阵仙侠风暴。

不仅如此,由于当时中国网络界有限的资源,水木年华几乎可以代表了国内论坛的最高水平,因此叶霄这本《修真》大作一出世便受到了各界人士的热捧,那纯粹的中国风,那古典飘渺的剑侠情缘以及纠缠仙凡两界的生死爱恋都让网民们欲罢不能。而叶霄的名字也在第一时间传遍了国内网络界。叶霄没有使用其他的笔名,而是直接的使用了自己的真名。目前这本书叶霄写了3个月,已经有50多万字,但是现在他也深深地感到压力,每次登上水木年华便有一大堆喊着“霄神”的书迷在呼喊着更新。让叶霄脑袋为之一大,但他还是坚持每天更新至少两章六千字的量。

也许付出总是有回报的,一本拓荒的里程碑式的《修真》拉开了中国网文界的序幕,并且也为叶霄积累了难以想象的人气。以至于在日后,让叶霄都感慨,中国的人民真的太善良。一次投入,回报无限。

“我不嘛,你每天都要花三小时码字,都不陪我玩了。杨爷爷和宋奶奶还以为你在学习,可是我来这里一周了,你学习个头啊,都在码字。就知道码字码字,都不理晓娟了。”小丫头语气甚是不满,甚至有点哽咽的味道,说完小丫头把头往枕头下一盖,然后肩膀轻轻抖动着,似乎在哭泣一般。

以往都是叶霄去京都陪小丫头玩,今年小丫头放暑假了,硬是要跟着叶霄来闽省玩,一玩就是一周,而且看小丫头的意思,似乎还一点回去的意思都没有。这里有这么多的伙伴,她倒也玩的开心。

叶霄转过头看着小丫头这假装哭泣的模样,心中不禁莞尔。这丫头和自己呆在一起久了,也开始学会了自己的搞怪了。叶霄轻轻一摇头,目光却顺着小丫头刚刚发育开的身体,那凹凸起伏的背部曲线到达那隆起的翘臀上,心中一阵感慨:这丫头看来真的长大了。

“啪!”叶霄一巴掌拍在了小丫头那嫩嫩的翘臀上,顿时小丫头惊的直接从床上弹起来。

“哼!叶哥哥坏人。老是打我的屁股。”小丫头通红着脸,手捂着小屁屁不满意道。

“谁叫你搞怪了。”叶霄搓着手,一脸无辜地说道。

看着叶霄搓手的动作,小丫头的脸更红了。

“哼,不理你了,你是大色狼!我要告诉杨爷爷去,你欺负我。”小丫头抓起一把枕头扔向了叶霄。

“去说吧!我记得是谁‘以后我要嫁给叶哥哥’来着。哎呀头好痛,不记得了!好像是一个漂亮的小美眉说的。”叶霄作状捂着自己的脑袋,做苦思状。

“才不是我呢。”小丫头说完羞红着脸跑出了叶霄的房间。

“呵呵,小丫头长大咯。嘿嘿!”说着叶霄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子,似乎感觉有点不满意,眉头一皱:看来还是不行啊,现在才168公分,前世有181公分来着,蛋疼!

时间就在这样和小丫头的调情中不知不觉中流逝,一周的时间对于叶霄来说实在是过的太快。今天正是中考的熟悉考场的时间6月25号。

下午,叶霄就坐着奔驰来到从福城返回连城县。经过了两个小时的路程之后,奔驰终于来到了连城县进入城关的一个十字路口。叶霄看着窗外和前世不甚相同的路道,那只有三车道宽的路,那让奔驰不得不排队拐弯路过的拐角。

“哎,差距还真是大!”叶霄默默地和前世的情况对比着。

“那是当然的了。连城只是一个小县和福城相比当然差距大了。要不是你的学籍在这里,我看直接在福城考了得了。”叶霄的身边的杨秋水听闻儿子的感慨,感觉有些无奈。

杨秋水是前天拿到了福大的函授学位的,正好叶霄考试,因此就准备回到连城县来陪叶霄度过这三天的考试。不过现在的杨秋水也不再是四年前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妇女,而是一个有着模范夫人般气质的现代化女性!

“叶哥哥,秋水阿姨,外面好破烂哦!”一旁的颜晓娟丫头也囔囔着。

“呵呵!现在在城关的外围,当然不好看了,等会开道里面去了,应该会好点啊。”说完杨秋水对坐在前座的保镖说道:“等会开到一品堂去,小王,你去给我们订两间房间。”

“好的,杨姐!”叫小王的年轻男子颔首。

所谓一品堂其实是叶家在连城县开的一家三星级宾馆,一开始只是叶霄为了来连城县有个落脚的地方,而且搞这么一个宾馆实在对叶家来说实在太简单了。因此当时的一个念头,现在成了连城县城关最豪华的,唯一的一家三星级宾馆。

奔驰终于驶进了城关,来到了叶霄前世曾经生活了近十年的那个十字街口。叶霄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人流,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却另有一番感觉。

——————

楚雨晨今天有些小兴奋,今天是她中考的日子。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连城这座小县城的她,唯有今天让她有了不一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中考,又或许是其他的原因,总之今天下午在出门前在镜子前好好地占了十分钟,也没有怎么打扮,只是想要把自己浓黑的秀发疏得更整齐点。

她轻松地用小拇指勾着一个小袋子,里面装的是一本初中英语单词和一张不大的准考证。跨上了自己喜欢的那辆粉红色的自行车,那醒目颜色是她喜欢的色调,代表着可爱,仿佛自己如一个小公主一般。

当她骑着粉红色自行车来到每天都要经过的十字路口的时候,她心中有点淡淡地得意,因为以往每次这个时候,她的车是最醒目的。而今天她更加高兴,因为这一片骑着自行车或者走路去学校的人里面,她的学习成绩是属于尖子生一等的,要比其他人要强上不是一个等次。

然而,就在她怀着淡淡欣喜的时候,她的身边突然响起了一片惊叹声。应声望去,只见十字路的右边路口驶出了一辆崭新的轿车,轿车是前面是一个类似方向盘的圆型标志。她不认识这是什么车,但是从车的外形以及她从来没有在连城见过可以与其媲美的车这一点来判断,她知道这辆车能引起周围人的惊叹绝非偶然。

“哼,有什么了不起。我以后赚钱了,我自己去买!”

PS:谢谢桃少妖童鞋对这一章的意见,泊岸已修正错误,谢谢!第三章,由于昨天电脑罢工丢失了几万的存稿,这让大家看的不爽了,泊岸道歉。另外谢谢tin0717兄弟对骄子的打赏,特发此感恩通告!即将新的一天了,泊岸为骄子求个推荐和收藏!呵呵!不介意吧?

第118章第六感(求推荐收藏)

奔驰在拥挤的马路上缓慢行进,叶霄楞楞地看着墨色窗外那明媚的阳光下,旧时连城的种种,心中感慨万千:一眼万年也许也不过如此!

突然,当奔驰拐弯的瞬间,一抹粉红色闯入了叶霄的眼帘。在这样的一个灰色的年代里,自行车极少有的粉红,而且在叶霄的记忆深处,这一抹粉红,他曾经跟随了三年。虽然这一抹粉红最终还是没有为他而停留下她匆匆离开的身影,但是这也足以让他终身铭记。

“对不起,叶霄,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我,但是现在,一切太晚了!”

脑海中回荡起前世的一句暮鼓晨钟的别言。那温柔的海风下,婆娑的泡桐树下,起伏的泡桐叶,发出淡淡夏日的清凉,让叶霄的心沉入了大海。

“太晚了……太晚了……”叶霄最终喃喃念着前世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一句,却是永远的伤痕。

叶霄马上往前伸了伸头,隔着玻璃希望能看到那一抹粉红旁边能站着一位风姿卓卓的婷婷少女。

那路边,那斑驳的斑马道边上,那一片黑压压的人群中,那一抹夏日午后的青阳铺撒下,一身淡雅的粉色格子衫,一条有些年月,却被洗的干干净净的直筒白裤,那一流乌黑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马尾。

“是她!真的是她!”叶霄的心突然间在被提到了嗓子口,有一种苦涩的味觉在味蕾上慢慢蔓延,心中却是渐渐升起了一种莫名的冲动。那一抹红白相间的倩影渐渐与记忆中那一道婉约柔和的影子重叠。“是她!没错,真的是她!”叶霄低声喃喃着,似有无尽的辛酸和无奈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期冀。

“叶哥哥,是谁?”小丫头看着叶霄刚才的举动,心中不禁一动,奈何她和叶霄分坐在杨秋水的两边,没办法凑上前去看清叶霄口中的她,只能睁着大眼睛,歪着脑袋询问着。

“呃。。”叶霄顿时从回忆沉思的深海中惊醒过来,定睛一看,佳人已经随着奔驰的行进而失去了可视的视角。

“没有,见到一个老家的人。呵呵!”叶霄有些复杂地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伊人,眼中泛起一丝复杂和一丝痛苦。眼前的女孩几乎可以已经算是自己未来媳妇的娇俏丫头,一缕不忍和一丝无助悄然爬上心田。

“真的?”小丫头敏感地察觉到了叶霄眼中的那一丝异样,不确定的追问道。

“还煮的呢?”叶霄调整了一下心态,然后用以往一贯的口气对小丫头说道。

“好了,到了!小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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