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第三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谁调戏了我的爱情-第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叫你哭,还哭!”

见此情况,我连忙拉住她的手,制止她继续打东金,站在一旁的李二娃冲上来抱开东金,一边安抚还在哭泣的东金,一边带着他进了卧室,关上房门。渐渐地,东金的哭声小了。

“你给我坐下!”我拉颜青坐到沙发上,苦口婆心的劝她:“东金那么小,你就忍心下手打他?再说了,这教育孩子怎么能靠打?你以为还是我们小时候,父母信奉的是‘棍棒之下出好人’?现在的娃娃不能动不动就打!”

颜青说:“我刚才也是到了气头上,他是我的命根子,怎么舍得真打!可你家陈锡他真的太过分了,以你我的感情,叫他认个儿子就真的那么难?我可告诉你,回去要给我好好的教训教训!”

“教训!现在我与他说不到三句话,要么唇枪舌战,要么相对无言。哎,今昔不同往日,他对我的误会只怕这一生都解不开了,何谈教训!”我转开话题问她:“东金快开学了吧?幼儿园中班?”

颜青回答:“本来该上中班,但刚转学来成都,这里的老师说还是从小班开始,一是他太小,二是给他适应环境的时间。老肖也赞成老师的说法,我便没意见了。”

听她提起肖夏林,出与关心我问:“他人到底怎么样?”

“人嘛,有钱!嗨,跟你说也说不清楚,这样,等我把东金安顿好了,改天带他来见你,你给我参谋参谋。”

“也好!”

卧室的门开了,李二娃从里面轻轻地走出来,然后他又轻轻地关上房门,对我们说:“小声点,东金刚睡着,别吵着他。”他坐到颜青身边,嬉笑着说:“看我这个后备老爸合格吧?怎样,考虑考虑?”

颜青一本正经,十分严肃的警告他:“当着沙沙的面,我再次提醒你,以后别说这些混帐话,你跟我最好保持距离!别以为老肖是个傻子,他真看不出来你对我好。若被他发现你我不是亲戚,后果你该知道!”

“是,是,是,遵命!以后呀,你两位姐姐不召唤我出来,我就绝不现身,行了吧?”

颜青一下笑了:“这还差不多,不过,消失之前,今天先伺候我们两位姐姐吃饭吧!”

听到吃饭,我实在没心情,于是起身与他们告别。颜青向来尊重我的决定,并没有挽留,送我出门的时候提醒我小心开车。我点头应允,然后匆匆离去。

走出小区,望着眼前的高楼大厦,望着通往城市各个角落的条条大道,我却迷失了方向。刘正业那里我是再也不能去住了,而家里,当初是自己主动搬出来的,如今还有何颜面回去?何况,刚才与陈锡还闹得那么不愉快,只怕他不会让我进门。

今夜,若大的成都,难道竟没有我楚沙容身之所?

第三卷:孽缘 第二十一章:流浪

黄昏,华灯初上。

我该去哪里?站在街道徘徊,不断重复着问自己。心里盘算着再过些日子,等股票多赚点,一定要去买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到时候,在这个城市也算有个窝,不必看陈锡的脸色,不必怕失去刘正业的庇护。可是,今夜,还有在买房子之前的日子,总要找个地方容身,租房是我能想到唯一的最好的办法。

想到租房让我又想起了颜青,老天有时候真会捉弄人,她刚搬进了新家,我却要开始租房子住。我与她的命运看似不同,却又都如此坎坷。作为好姐妹,我决定不告诉她关于我的变故。

刘正业的房子我是万万不能再去住,今夜只能找个宾馆凑合,但钥匙得还给他。

记得当初是魏琼给我的钥匙,今日,就找她吧。拿出电话约她,她回答很爽快,立刻就答应与我晚上见面,问我在什么地方。我说就到酒吧一条街。我们约好晚上9点在“醉里看花”碰面。

去酒吧,尚早,也不可能这时候找房子。百无聊赖,唯一可以做的一件事,那就是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

街边,一流浪汉衣不避体,双手合抱胸前,赤脚触地,就那样坐着。我想他一定是饿了,否则怎么会用那双忧郁而迷离的眼神留意路人扔出的垃圾?就如同我时常眼冒绿光盯着别人家的房子、车子,还有股市里的票子,我明白那种内心深处强烈的渴求!

没有人会慈悲地施舍你想要的东西,一切,得靠自己努力拼搏!

成功了,你就能像人一样活着,失败了,你就连条狗都不如,因为狗还可以摇尾乞怜,人,怎么可以?

流浪汉饿了,他没有吃的,我觉得他很可怜!我饿了,我也没有吃的,但值得庆幸的是我身上还有钱,较之他稍许好点,虽然我们都流浪在这座城市。所以,我进了旁边的一间苍蝇馆子,要了一荤一素一汤,然后,幸福地举起了筷子。

饭菜没来得急入口,我的食欲却荡然无存。

临桌的一男一女亲昵无比,男的已经吃得满嘴油腻,女的楞是又夹了一块巴掌大的回锅肉往男的嘴里塞,男的笑西西扭捏撒娇:“我要你喂嘛!”

女的果真将滴油的肉块叼在自己嘴上凑了过去,男的伸长脖子张开嘴,朝那肥肉狠狠咬了下去,顿时两个人嘴角油珠四溢。

他们津津有味的咀嚼,我却胃里一陈翻腾,几欲呕吐,只好将目光移向那流浪汉,才将恶心压了下去。

流浪汉仍然面无表情,目光却比先前炯炯有神,我才注意他正望着那对男女的嘴巴流着清口水。瞬间,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既然同是城市流浪人,何不请他痛快吃一顿?于是,我扯着嗓子喊到:“老板,帮我请他坐上来,告诉他我要请他喝酒吃肉!”

店老板与在场的人十分惊诧,谁都没有想到一个漂亮整洁的女子会请流浪汉吃饭。

流浪汉见我指着他,又听我如是说,显得异常兴奋,挪动着身体,蠢蠢欲动。

店老板显然不乐意,但又怕得罪客人,陪着笑走到我跟前为难的说:“小妹儿,他们平时都是吃客人剩下的残汤剩菜,您呀,等下吃好了,把剩的给他就好,就不必让他坐过来了。你看他那一身,稀脏邋遢的,影响了你的胃口!”

我淡淡地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这个拿去,上半斤牛肉,再炒两个荤菜!”

说着我从皮夹掏出一张百元大抄放在桌面上。

店老板抬头望了望店里,除了刚才那对男女,只还有一桌民工模样的客人,生意不景气呀!他又看了看桌面上的钱,沉思了片刻,便下定决心,笑着将钱拿到了手里,然后冲厨房大声喊:“半斤牛肉……”

那对男女不乐意了,女的说:“这样怎么行,他那么脏!”

听她如此说,倒提醒了我,我连忙叮嘱老板一定要来一个回锅肉。老板满口答应,然后走到流浪汉身边,用脚踢了踢他,说:“快起来吧,今天你有口福了,有好心人请你吃饭!”

流浪汉虽然早已听见,但他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眼巴巴望着熟悉的店老板,吱吱呜呜半天不起身。店老板看着着急,伸手拽他:“没出息,平时拣剩的跑疯快,今天有人请你吃了倒脚跟子软!”

流浪汉骨瘦如柴,被店老板拽起来的时候,我仿佛能听见他一身骨架碰撞的咯吱声,他颤颤巍巍坐到我的对面,低垂着头颅,一言不发,始终不敢抬头正眼看我。

菜很快上来,老板打了散酒,递他的面前,他却不肯动筷子。

临桌的男女气得起身买单,愤愤然离去,出店前冲我丢下一句话:“有病,请这种人吃饭,真恶心!”

这句话开始说的时候,我已经站起来,用犀利的目光直勾勾看向他们,他们还没说完,我已移动脚步,掏出电话。他们大概是以为我要叫人来找他们麻烦,吓得仓皇而逃。我在心里乐开了怀,口中却叫老板:“算算,还差多少钱?”

店老板连连回答:“我们是小本营生,够了,够了!”

我看皮夹里有一张50块的,便放在桌子上,对老板说:“他要吃什么给他什么,剩下的钱也给他吧!我在,他不肯吃,走了!”

店老板笑咪咪地回答:“好!您放心好了,一定照办!您走好!”

走出那家馆子,我又回头望了一眼,流浪汉已经开始狼吞虎咽,他与那家店,还有周遭的一切,包括这个城市都格格不入,难怪别人会骂我有病。这时候再看,我自己也觉得所作所为不可思议,十分荒诞。

但我却开心的笑了!

直到到了酒吧,见到魏琼,我脸上始终露出莫名其妙的微笑。魏琼以为我遇见了什么喜事,忍不住好奇的问我:“沙沙,拣到金子了?还是?”

面对刘正业的心腹,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我根本没心思与她交流心情,理了理思绪,直接拿出钥匙,递到她的面前,开门见山地说:“魏姐,这钥匙我该还给你了,谢谢你!住了那么久,给你添麻烦了,今天我请你喝酒,算是感谢吧!”

魏琼接过钥匙,不动声色,沉思了片刻,然后笑着说:“行,那我先把钥匙收着,你什么时候想回去住了,再来找我拿就是。对了,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开口。”

“好的!谢谢魏姐!来,我敬你!”随后我们举杯同饮。

第三卷:孽缘 第二十二章:迷情

音乐缓缓流淌,让人身心舒服。

我与魏琼谈天说地,聊娱乐聊八卦。最后,可能因为酒精的作用,她聊着聊着就说出了心底隐藏许久的秘密。

魏琼说:“这一生我只爱一个男人,但是,他心里那个女人却不是我!不过,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深爱着他!能够帮他分忧,做他喜欢我做的事情就好。只要他开心快乐了,我就会跟着开心快乐,只要能时常的看见他,我便已心满意足!很傻吧,但是我愿意。”

爱,本身就是一件柔肠寸断,千回百转的事。

我怎么会觉得她傻,曾几何时,我也以为自己深深的爱着一个男人。三年多的厮守,换来了厌倦、背弃、绝望和冷笑。最后,可能终将选择离开……

只有到了最后,才明白那或许根本就不是爱,那只是我们对自己说的谎话。

“一点不傻,爱情本身可能就具有盲目性。”

不知不觉中,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我和魏琼几乎喝掉了整打啤酒。

魏琼看样子已经喝通,起身摇晃着去了洗手间。过了10来分钟还不见她回来,由于担心她摔倒在洗手间,我便跑去找她。

找遍了洗手间每一个格子仍然不见她的身影,我又冲去问洗手间的服务员,但别人难以从我的比画中猜到我要找的人到底什么模样。我突然记起魏琼右侧脸颊紧靠鼻梁处,有一颗很大很明显的黑痣。我一说,服务员恍然大悟:“你早说嘛,就在你找里面第一格的时候,她从这边出来,洗了手就出去了,是不是走了?”

“谢谢!”我连忙回到大厅,四下张望,无人,估计是出了酒吧。不过,我倒放心了,走,她是不会的,因为手袋还丢在座位上,再说如她一样的女人,又怎么会让自己在外人面前真的喝多喝醉呢?当然更不会做什么不辞而别的事。

酒吧大门口,魏琼背对酒吧面朝大街,手里拿着电话,不知道正与谁通着话。

我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担心真是多余,然后转身进了酒吧。

几分钟后,魏琼回来坐下,我开玩笑:“魏姐,我还以为你掉到厕所里,游累了才舍得上岸呢。”

魏琼哈哈笑起来:“是呀,你怎么不来丢一个救生圈,害得我差一点淹死在里面。”

其实玩笑根本不可笑,但我们都笑了起来,然后举杯喝酒。

魏琼与我自然说不上是朋友,既然不是朋友,除了与刘正业有关的事,别的我便不想与她多说。因此,她一停下来不说话,竟管是在酒吧,耳边一直有轻音乐,但我们之间的空气似乎一下就凝滞了,感觉非常的不好。

酒也喝得差多了,我心里盘算着找什么借口散了,必须找借口,因为这酒是我感谢她而请,总不能客人还没尽兴,请客的却无缘无故要求结束吧?

这时候,魏琼的电话响了,她拿起来看了看,并没有着急接,而是朝门口看去,然后站起来挥手,冲着门口喊:“这边!彭凯!”

我一听这名字,心竟莫名其妙的一阵狂跳,但马上镇定下来,问魏琼:“他怎么来了?”

魏琼回答:“我叫他过来的,这不,明天一早我得出差,不能陪你太晚。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所以叫他过来了。”

我心想你安排还真周到,也不问问别人的意见。要走就走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需要别人看管和照顾不成!

现在我才发觉,我的生活就是被这样的一群自以为是的人给搅乱的。

彭凯今天穿的外套是一件深咖啡色宽松休闲带帽衫,下身着蓝色牛仔裤,坐到我对面的座位上,他脱掉外套,露出里面白色的体恤,整个人看起来非常阳光。他的出现就如突然飘过了一丝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

我们相视一笑,算是打了招呼。

魏琼举起酒杯:“来,姐姐我先敬你们一杯,然后得失陪回家!”

我假意挽留:“魏姐,再坐一会儿吧,难得大家在一起好好的喝一杯!”

魏琼接着说:“有这么漂亮的妹妹,还有一个大帅哥,我也不想走呀,若不是明天有事,今天非与你们痛快喝一场,不醉不归,但是,哎……不说了,来,干!”

我们一起干掉酒后,魏琼放下酒杯,起身,彭凯站起来要送她,被她断然拒绝。

魏琼的背影消失后,彭凯并没有回到刚才的位置,而是到我身边坐下,却不与我说话,拿起酒瓶倒酒,然后独自喝了起来,就象没有我的存在。

刚开始我也豪不在乎,心想你喜欢独斟独饮,我总不能拦着。后来,刚才要的一打啤酒喝完了,他又叫了半打,继续喝着。我实在无法忍受这种被忽视的感觉,刚要发作,想问他到底什么意思?轻音乐却突然换成了强劲的劲舞曲,震耳欲聋,大厅里原本聊天喝酒的,纷纷起身,跑到舞台中央狂乱扭动身躯。远远望去,在迷离闪烁的灯光下,俨然群魔乱舞。

我起身拿了酒瓶为自己倒满杯子,然后仰起头一饮而尽。

彭凯根本没有注意到我,他继续在他的世界里,我似乎完全被他激怒了,不顾一切走进舞池,混入人群,放纵自己疯狂的摇呀摇,甩呀甩,我需要发泄,需要甩掉所有烦恼、苦闷、无奈和对现实的不满。

眼前美女俊男如云,电眼抛飞,每一个人都像有无尽的时间与青春需要浪费或者燃烧在这里,在这夜。

我闭上双眼,沉浸在音乐中,试图忘记一切,寻找一种叫空灵的感觉,可是我发觉一切都是徒劳,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让自己的身体疲乏,累得半死不活。

彭凯突然就出现在人群中,在我面前,眼里的光像跳动的火苗,足以燃烧黑夜。他一把搂住我的腰,拉我入怀:“为什么不理我?不找我?为什么每次都是别人告诉我,我才能找到你?”

“放开我!”我的声音很大,但是,却被强劲的音乐声淹没。我使出浑身力气想要挣脱却无法挣脱,而且越使劲彭凯却越抱得紧:“沙沙,我爱你!”他低下头,不由分说的吻上了我。

舞池中,音乐里,彭凯的吻强悍、霸道,却又温柔、细腻。

一种强烈的眩晕感让人的灵魂翩然起飞,如到了一番全新的境界,让身体不由自主的软化,甚至依附于他的身体,与他不能分离。若要强行分开,只有摧毁,两个人一起玉石俱焚。

第三卷:孽缘 第二十三章:痛并快乐

震耳欲聋的劲舞曲突然停止,取而代之的是舒缓的轻音乐。刚才还疯狂舞动的人群片刻间四散而去,纷纷回到自己的座位,只有少数成双对的男女还浓情蜜意的留在舞台中央相拥慢舞,好似舍不得浪费良宵的一分一秒。

彭凯紧紧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