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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打造幸福人生-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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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恭喜宿主获得水晶球一颗。』

『水晶球:传说中吉普赛女巫用来占卜,能预测未来。每次使用需损耗999点福缘积分。』

系统你能更无耻一些不?

顾芸初无语地看了一眼手中那颗亮晶晶的水晶球,晶莹剔透的很是漂亮。可一想到使用一次就得扣除999点福缘积分,顾芸初就头疼牙疼胸口疼……猛一抬头,便瞅见自家呆傻小龙忽闪着那双青了一只的大眼睛,很努力地卖着萌,细长的尾巴上还挂着那盏八角琉璃宫灯。

呃,什么情况?

瞧着小家伙好像突然不呆不傻,这是恢复正常了?

“你想要?”顾芸初晃了晃手中的水晶球。

呆傻小龙献媚地点了点头。

无论是东方神龙也好,西方魔龙也罢,龙族很是喜欢收藏亮闪闪的东西,尤其是珠宝类,有着天生的疯狂收藏癖号。这方面跟喜爱珠宝首饰的女人还真的很相似呢~“那暂且放你那里。回头我要用时,你得给我。”顾芸初很大方地将水晶球丢给了自家那只呆傻小龙。反正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使用,加上又没地方放,若放自己房间里实在太安全了,不如拿来当人情贿赂自家那只呆傻小龙。若是能让小家伙恢复正常,那就赚大发了。

呆傻小龙两只前爪紧紧地抱着比自己身子还要大的水晶球,兴奋地点着头。尖锐的龙爪只是空虚一划,半空中出现一道小小的口子。

乘着自家那只呆傻小龙努力将怀中的水晶球往那道细小口子里面推的间隙,顾芸初好奇地往里面瞅了一眼,还没等她伸手,耳边便响起了震耳欲聋的龙吼声。

“吼什么吼!”顾芸初右手捂着险些失聪的右耳,左手不客气地拍了一下还在发出警告声的呆傻小龙那小脑袋。

呆傻小龙晃了晃小小的脑袋,丢下了怀中的水晶球,很努力拽拉着顾芸初的胳膊,生怕顾芸初起了黑心,打劫它的宝藏。

“看看而已,又不拿你的!”顾芸初小心翼翼地将那道小口子撑开,透过狭窄的缝隙往里面张望。乖乖,真看不出来小家伙还收藏了不少亮晶晶的好东西。真真验证那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自家呆傻小龙再小,也是条货真价实的小泥鳅,家底还是很丰厚的。

呆傻小龙见顾芸初不再探究自己的宝物仓,选择第一时间收回。

“你这小呆子,竟然还知道护食。”

呆傻小龙很是傲娇地高昂着头。

那是~麻麻说过,作为一条有理想的龙,家底一定要厚实!要不然以后会找不到女朋友滴。只是呆傻小龙忽略了一点,现在它整个都归顾芸初所有,它的那点子宝贝自然也属于顾芸初。

剩下的两次抽奖,顾芸初抽中了一张可以祛斑消疤的配方,外加万能型输血包一个。祛斑消疤的配方里只有一些很普通的原材料,互相融合彼此作用后,竟然能将各自的功效发挥到极致。可惜这配方对顾芸初而言,依旧暂且没什么用。一来她人小,什么事儿都做不了。再者,这配方对使用者有要求,最起码也得是中级药剂师才行。

得,又白忙乎了。

至于那个万能型输血包,倒是蛮实用的。适合任何血型,一包里面有三小瓶,每一小瓶可以恢复人体800ml的血量。有效期限10年。

一个正常人全身血量约占人体总重量7%~8%,相当于每公斤体重70~80ml,婴幼儿以及孕妇所占比例要高一些。一个人若失血量达到总血量的20%以上,将会陷入失血性休克。平日里若献血400ml,其实对身体是不会造成损害的。

顾芸初翻看了一下使用说明书,需要使用时,只要将瓶盖打开,直接喝下就行。之后使用者身体每秒便能恢复80ml的血量,持续十秒。真的好像前世网络游戏里那些个补血药丸。

『系统:恭喜宿主与守护龙神好感度恢复到60点,现激活储物空间功能。』

顾芸初才合上抽奖的界面,耳边就想起系统那一成不变的电子提示音。

恢复到60点?看来之前那记天马流星拳的威力,不仅仅是将自家那只呆傻小龙给弄呆变傻了,还将好感度给扣没了。

幸好幸好~有了储物空间,回头再也不怕自己那点儿家当让人惦记了。

第五十三章辞职,你能干嘛

日子在亲朋好友彼此拜年中匆匆过去了,转眼间便是大年初六。

年初六的晚上吃完饭没多久,顾妈妈便悄悄地溜进了顾芸初的房间,欲言又止的样子让顾芸初觉得蛮好玩的。不就是放心不下沈川舅舅,想听听她的意见么。

“小芸儿啊,那个你舅舅他……”墨迹了半天,顾芸初都快练完一大张字帖了,顾妈妈才开口。

“舅舅怎么了?哦,对了,舅舅好像明天的火车,也不晓得舅舅行李整理好没。”

“不是。小芸儿,你应该知道你舅舅他想辞职出来单干吧。”顾妈妈想了想,决定还是直截了当说比较好,她那女儿你跟她玩旁敲侧击,她立马给你装傻。

“我听外婆说过,妈妈你没看外公这几天,那脸一直都虎着么。”

“有么?”顾妈妈歪着头想了想,感觉自家老爹这几天没什么大的区别啊。从小到大一直都那样。

“有啦。”顾芸初放下了手中的毛笔,用手指按着自己的小脸比划了一番,“原来外公的眉毛是这样(一一),这几天变成了这样(╰╯),差距很大好不好。”

虽说在顾妈妈眼里,沈外公那张扑克脸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顾芸初依旧能察觉到沈外公这几天不太一样。就连沈璐瑶都察觉到了,也就是小孩子比较敏感。不过她一成年人的芯子能感觉到,也托了这些年学素描绘画的福,这观察力比起前一世有了大踏步的进步。

其实她很能理解沈外公的心思,还有沈川舅舅的犹豫。像沈外公这样,大半辈子贡献给国家、厂子的人,吃着大锅饭,早已习惯计划经济。年轻时千方百计地想着进国营企业,一干就是大半辈子,守着个所谓的铁饭碗。

可现在改革开放说起来都十年了,计划经济大锅饭的时代已经结束了。计划经济慢慢地朝着市场经济转变,像沈川舅舅这样的国营企业用不了多久便会转型,要不然就会想顾爸爸那工厂那样倒闭,关门大吉。

沈川舅舅确实比顾妈妈脑子活络,可脑子再活络也不能想象十几二十年后会如何。所以这些天,沈川舅舅一直在纠结究竟要不要辞职的事。顾芸初其实也蛮理解沈川舅舅的,他身上的压力其实蛮大的。

一方面,现在舅舅所在的工厂效益确实不怎么好。虽说还不至于倒闭发不出工资什么的,但也绝对存不下什么钱。一个月也就四五十块钱的工资,也就勉勉强强解决一下三口之家的温饱。舅舅是男人,除了老婆要养,还得养个败家女儿。她可听说了每个月沈璐瑶的开销可不比她小,虽说她每个月要上素描绘画班和古筝课,可其他方面省多了。最起码不需要买玩具新衣服什么的。何况小城市的开销自然比大城市要少些。为什么四五年才过来探望外公外婆一次,无非经济原因。这一来一回光火车费都得百来块钱呢。

倘若沈川舅舅真的辞职,那就意味着铁饭碗没了,每个月那点基本的工资收入没了。辞职后若能赚到钱皆大欢喜,可万一……再加上辞职后,以后老了就没退休金可拿了。这会儿可没有什么社会养老机制的概念,所有人的退休金都是原有工厂单位发放的。这也是为何千方百计想进国营企业的主要原因,这更是沈外公不同意沈川舅舅辞职的原因之一。其实沈川舅舅自己也很矛盾,要不然也不会犹豫那么多天了。

顾芸初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妈妈,不晓得你注意到没。”

“什么?”

“现在已经不流行吃大锅饭了。”

“小芸儿你是说计划经济朝着市场经济转变?”说到这个,顾妈妈懂。这些年不是一直围着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俩话题转么。沿海城市到底比内陆地区更活络些~“恩,我觉得舅舅辞职出来闯一闯也蛮好的,不是说现在改革开放了么。很多先机,稍纵即逝。”

“当真?”顾妈妈瞧着顾芸初人小鬼大,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确定地问了一句。自从女儿借用自己的名头,写剧本赚了钱后,顾妈妈也不敢小觑了自家女儿。之前遇到问题,拿不准主意时,她不止一次参考女儿的意见。久而久之,也就习惯按着女儿的思路处理事情。

“这么说小滑头儿你是支持舅舅辞职了?”沈川舅舅的脑袋突然从门外探了进来。只见舅舅小心地看了看身后,发现没人后,光速溜进了顾芸初的房间。当然随着舅舅进来的还有浓郁的烟味。

“舅舅你偷听墙角!”顾芸初被突然冒出来的沈川舅舅吓了一大跳。

看来舅舅是真的纠结苦恼了太久了,这身上的烟味明显重了好几倍。没办法,顾芸初只好推开了玻璃窗。虽然有点冷,但起码房间的空气流通了,烟味也就没那么大了。要不然回头她那屋子,被褥什么的都是浓郁的烟草味,可她受不了。

“行李打包好了?”顾妈妈指了指床边的软凳,示意弟弟坐那里。

“妈跟小彭在整理。我就溜出来了。”沈川舅舅将软凳拖到了顾妈妈身旁,这样靠近些更好说话。

“小滑头儿,你还没回答舅舅的问题呢。你也觉得舅舅辞职比较好?”

“那舅舅,你辞职下海后想干什么?”

“其实还没想好。”沈川舅舅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话说,“只是不想再待在厂子里混日子。一个月也就五十多块钱,每个月都剩不下什么钱。”

舅舅果然比自家老妈心思活跃。顾芸初看了看顾妈妈,心里默默地嘀咕了一句。

“其实我也在考虑是不是像大姐那样,也开个饭馆什么的。”

“饭馆?”

“娃娃,你想开饭馆?”

前一世时顾芸初曾听说,当年沈川舅舅为了讨好小彭舅妈,特意跑去学了厨艺,还考了中级厨师证。为此,沈外公好像非常生气,大发了一顿脾气。估计这一世,沈川舅舅也有偷偷去学厨艺。而前一世沈川舅舅九十年代确实也曾开过一家酒楼,听说规模还不小。只不过,那会儿沈川舅舅已经跟小彭舅妈离婚了。

“民以食为天,大家都要吃饭,开饭馆挺好的。现在才开始允许个人开饭馆,竞争少生意应该不错。大阿姨不就在车站附近弄了个小饭店么~”见顾芸初如此说,沈川舅舅的脸上露出了难得笑容。可接下来的话,无异于一大盆冷水直接从头浇到脚。

“可是……开饭店地段很重要,得找人流量大的;还得味道好,干净卫生。一天忙到晚,也蛮辛苦的!若上档次一些,就得有包厢,可包厢不是普通老百姓消费得起的,也就那些官员有钱人了~可吃公家饭的,难免会赊账,回头讨账也麻烦。再者亲朋好友来打牙祭了,也不能收费,久而久之,容易亏本……”

顾妈妈见女儿说起来一套套的,什么都知道,好像自己亲身体验过似的。忍不住插嘴问了一句:“小芸儿,你怎么知道……”

“看大阿姨不就知道了。”顾芸初嘴里提到的大阿姨,是大外公(沈外公的大哥)家的大女儿,在镇上汽车站附近开了家小饭店,每天起早贪黑的,生意确实非常不错。问题周边都是亲戚,时常上门打牙祭。此外,因为味道好,镇上的有些个小官小吏时常上门吃饭,可惜十之八九是赊账。后来附近的左邻右舍们眼红大阿姨家的生意红火,小饭馆们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冒头,一条街上十家店铺七八家是小饭馆。反正附近都是自建的农民房子,一楼改个临街店面屋还不容易?

“看来这饭馆儿……”沈川舅舅开始只想着反正自己也有厨师证,开个饭馆什么的不正好么。现在听自家外甥女儿这么一说,想想还是算了。自家大堂姐开了个,自己再弄个,实在有点别扭。

“其实……”

第五十四章捣腾,只做一票

谢谢霏筠箐卿的打赏~~(≧▽≦)/~“你想干什么”(Whatdoyouwanttodo?)跟“你能干什么”(Whatcanyoudo?)可有本质的区别。想做的事未必能做,能做的事也未必愿意做,现实跟理想总是有差距。想想前世那么多毕业生又有几个专业跟最终事业对口,找到了自己喜欢感兴趣的工作?

十之八九不过是混口饭吃罢了。

顾芸初虽说现在满打满算也就七周岁,其实自打她重生后,便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将来自己能做什么?

前一世虽说是三流大学毕业,可之后又咬牙自学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有了这本资格证后,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从事法律有关的职业了。比如进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者参加公务员考试,去法院当法官或者去检察院当检控官。

顾芸初之所以会选择从事法律有关的职业,主要原因也是自家(顾妈妈)吃了暗亏。单纯的顾芸初一直很自责若是当初自己懂法律,不就能帮到顾妈妈了么。再加上那段时间电视台一直在热播律政题材的港剧,顾芸初每每看到电视里那些律师跟检控方唇枪舌战,为当事人辩白时的激昂时,不由地情绪激动,正义感十足。

以后,她也要努力当个伸张正义的好律师!于是顾芸初关键时刻某个关键零部件掉了,冲动了,一头扎进了法律系的泥坑里。

理想总是美好丰满的,现实总是残酷的。上课的第一天,魔都某位非常擅长打经济型案件的大律师就直接给顾芸初上了一课。打官司其实很简单,首先你得有人脉,其次你还得有人脉,再来依旧是人脉!人脉是什么?!那就是关系网,那就是得有背景!有后台!

上了几天课后的顾芸初才知道,天朝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因为曾经被英国殖民过,所以属于英美法系。

所谓的英美法系,最明显的一个特征那便是陪审制度。律师跟检控官所需要做的事儿就是尽可能的让陪审团相信自己的当事人(被告人)是无罪的(有罪的)。由陪审团成员商定当事人(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而法官则是根据陪审团给予的裁定结果,做出最后的判断。若当事人(被告人)有罪,则由法官决定具体量刑,无罪则当庭释放。至于陪审团的组成人员,则是由从社会上那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无犯罪案底的成年人中随机抽取,有可能是社会精英,也有可能是社会底层小老百姓……

而大陆法系,说白了就是法官说了算。而从给顾芸初上课的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师们嘴里得知,之所以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低,因为多数时候拿不定判定结果时,下级都会向上级讨教一二。除非存在明显问题,谁会随意改变自己之前下的结论?

所以……现实就是那么骨感。

顾芸初只觉得前世的那会儿自己单纯的可笑,咬牙考出法律职业资格证后,最终却选择在一家私营小企业里当端茶打杂小妹,闲暇时在某购物网站开了个不温不火的小店,兼职卖点杂七杂八的东西,赚点零花钱。

重生后,顾芸初一直在纠结自己能做什么?想做什么?赚钱,那是必须的。尽管现在还小,满打满算不过七周岁,可口袋里已经有了上百万存款。顾芸初知道她以后还能赚更多的钱,所以……她决定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前世那般只能做能做的事,碌碌无闻地混日子等死!

“其实……”见沈川舅舅陷入沉思,顾芸初慢悠悠地提出两套方案,她目前比较看好的两个。只说了一个,就直接把沈川舅舅和顾妈妈给吓得目瞪口呆。

“吓?”沈川舅舅的嘴角有明显地抽搐。

这,这出的什么馊主意?竟然让他……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黑白电视机都属于稀罕物,别说提什么彩色电视机了,那得靠关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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