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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明珠)-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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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宪文皱眉,低语:“人贩子?”
“如果不是被人强行带走,她是绝对不会乱走动的。她脾气倔强,估计——”赵初年停了停,“受了不少罪。”
乍一听是轻描淡写的话,但郑宪文却发现他搁在桌上的手都攥成了拳,指骨关节处发白。郑宪文心里的迷惑一点点散去,点了点头,拿起茶壶给自己斟茶。
“阿缇头上的伤,是怎么来的?”
这个问题来得可以说没有一点征兆,郑宪文不是不意外,手一颤,茶水溢得太满,顺着杯沿淌下浸湿了桌面。郑宪文把茶壶放下,抬头看他,“什么意思?”
赵初年表情不改,盯着他,眼角余光半点也没有落到茶杯上:“我问的是,阿缇头顶上的那道疤痕是怎么来的。”
“玩的时候不小心摔出来的,阿缇自己没有告诉过你?”
赵初年拿手指叩了叩桌面,“如果我没记错,她伤到的是额叶吧。郑先生,你母亲是医生,你现在又跟那位宋沉雅医生走得比较近,应该知道伤了额叶意味着什么。”
郑宪文就算再笨也知道他的言下之意,肃穆了神色,也不再去管滴滴答答淌水的桌面。
“赵初年,阿缇有父母,还有哥哥,最不济还有我。我们对她的关心之情跟你比起来只多不少。如果那道伤疤有严重的后遗症,又或者影响了她的生活,我早就带她去做检查和治疗了。可是十几年来,她的情况一直很好,好得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伤疤。你根本就没必要担心太多,这不是你应该插手的事情。”
赵初年寸步不让,“我能不能插手,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明白才对。”
郑宪文不去管他话里藏着的种种含义,只说:“你对孟缇有影响力,但比不过她的父母哥哥。我很希望你理智一点。不要把她当成你妹妹的替身。”
赵初年微笑着反问:“替身?”尾音微微的翘起来,不掩讥讽嘲笑。
话已至此也没什么可说的,两人站起来,结了帐。
郑宪文要去研究院加班赶制设计图,赵初年维持了礼貌说要不要送,得到了意料中的“不用,距离不远,我走过去就可以”,说话间两个人都抬头看了看天,二三月的天空一碧如洗,春光缓慢复苏,道旁树木抽出碧绿的新芽,可以绿上一个夏天,这样的天气正适合散步。
只是还有一件事情不论如何都放不下心,如哽在喉。
郑宪文说:“赵初年,你妹妹的照片有没有,我想看看。”
被问到的那个人好像预料到有此一问,丝毫不意外。他微微颔首,取出钱包,从中抽出了一张照片,递过来。
郑宪文站在原地,任照片在暴露在阳光下。那张照片不大,但是保存得很好。
照片以游乐园为背景,最醒目处有有两个孩子,十来岁的小男孩坐在滑梯旁的台阶上,尽管年代久远,还是可以看出那个有着清俊容貌的男孩就是赵初年;他膝盖上坐了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她有着漂亮的眼睛和精致的下巴,穿着件粉红色的毛衣,扎着两只翘翘的小辫子。她笑得开心,嘴角弯成了新月形的菱角。男孩抱着她的腰,怕她从自己的膝盖上跌下去。两个孩子脸颊贴在一起,亲密无间。
他大脑里的每根神经都绷紧了,下意识屏住呼吸,竭力控制手腕的抖动;他看了照片很长时间,又翻到背面。
背面有字,用黑色的钢笔写成,因此保持得非常久,一笔一划清晰如昨。只写着几行字,第一行的笔迹生涩稚嫩,字体谈不上结构,大概是握不太好钢笔的小孩子;第二行的字好多了,像是小学生的参加书法比赛时写的字,大概能拿个九十分;第三行的字漂亮得简直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知予和哥哥的合影。”
“跟知予去游乐园。”
“你们亲爱的母亲范素素女士摄于十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三章 团圆(上)
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大部分时间用来睡觉,小部分时间则看书打发,因此倒也不显的难熬。中途孟缇醒了几次,睁开眼睛看到的都是苍茫的黑色和狭小的机舱。
着陆前孟缇洗了脸重新扎了头发,又找出件略薄的衣服换上,因此拿着行李走在机场真是显得神采奕奕,尤其是在看到出口处的孟徵后,更加容光焕发。
到底是在加州,还不到四月就有些热了。孟徵依然是瘦高的身形,穿着一身蓝色的简单休闲装,很是简单随意。算起来孟缇有两三年都没有见过自家哥哥,但依然觉得他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沉稳模样,毕竟是三十多岁功成名就的成年人了。
孟缇一直以来都不敢在他面前多撒娇,再怎么大喜过望也克制着情绪,在叫了一声“哥哥”之后,抿着嘴笑,笑容灿烂犹如鲜花。
孟徵仔细地打量她,拍拍她的头:“回去聊,走吧。”
虽然是第一次走出国门,但也没有太多新鲜的感觉。全世界的大城市相似比非常高,就加州而言,已经有了夏意,阳光明媚,机场外的高速路两旁绿化很好。
孟徵的家在郊外的小区里,两层的屋子,外面块草坪,正是鸟语花香。孟缇一直知道孟徵收入不低,每年他回国,给她的零花钱都相当惊人;嫂子孔文君也是律师,而面前的这栋房子就是兄嫂两个人的事业相当成功的佐证。
孟徵拿出钥匙开门,手在门把上略微一停,又回头吩咐,“文君可能有点轻微的产后忧郁症,阿缇,这段时间你多陪陪她。”
“产后忧郁症?”孟缇睁大眼睛。
“不过并不严重。只是偶尔情绪会不好,不怎么说话,闷上几个小时。”
“啊,”孟缇重重点头,“我会的。”
进屋后首先感受到的,是美好的晚饭香气。那股香气是如此的浓郁和熟悉,告诉她,虽然在身在异国他乡,毫无疑问,这里确实是家,是真正的、独一无二的家。相比起来,屋子的摆设和结构都不是那么重要了,她几乎完全看不到。
孟缇扔下行李就冲向厨房,本来想给父母一个大大的拥抱,可碍于他们手上的锅碗瓢盆而作罢。老两口放下手里的厨具,仔细打量女儿,满意地笑了。
一家人在异国他乡团聚,这对孟缇而言,绝对是新鲜的感受。
孟思明赞许道:“气色很不错,你妈还担心你吃不好睡不暖,现在总是放心了吧。”
#奇#“我早让你们别担心了,”孟缇得意地笑,“我怎么会把自己饿到呢?”
#书#张余和握住孟缇的双手,用标准的审视眼神——那是母亲看女儿的必然神色,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才满意的点头,“一路上顺利吗?”
#网#“挺好的,睡了吃吃了睡,看了点书和电影,然后就到了,”孟缇神采飞扬,挽起袖子要去洗手,“爸妈,我来帮你们做饭吧。”
“你先休息一下,晚饭都准备得差不多了。”
“我不累啊。”
“那你去看看你嫂子吧,她在楼上的卧室里。如果她能走的话,顺便叫她下来吃饭。”
孟缇应了句“对啊,我马上去”就闪出了大得好像卧室一样的厨房,恰好跟放好行李进厨房的孟徵撞了满怀。孟徵扶了她一把,伸手在客厅的某个角落指了指,“小心点。楼梯在那边,看到了没?”
她对孟徵吐吐舌头,飞快上楼去了。
孟徵难得得笑了笑,走近厨房,跟父母说:“还是毛毛糙糙的,一高兴起来就没个头。”
“你妹妹才二十岁出头,那么成熟做什么,我巴不得她永远长不大呢。”张余和摆弄着煎锅烙葱花鸡蛋饼,她还是无法习惯国外的厨具。
孟徵扶了扶眼镜,若有所思:“我今天在机场,差点都没认出她,真是一年一个样子。”
孟思明看儿子一眼,不以为然:“你是好久不见她了,这么些年也不舍得回来。你妹妹啊,到底也是大姑娘了。”
得到了许可,推门而入的时候,孟缇看到孔文君正抱着孩子靠着床看书,看上去姿势很是费力。看来怀孕生产给她的身体带来了极大的负担,眉眼都带着疲惫;好在被照顾得很好,所以看上去有一种珠圆玉润的健康感。
孟缇跟孔文君几乎没有什么交情,她之前只见过她两次,第一次是她第一次来孟家,第二次是大一那年的寒假,孟徵带她回来过年。两次在孟家停留的时间都不超过一个星期。好在还有墙上的大幅家庭照,所以对她的清秀的面容有印象;具体到三维世界中,如她行动的姿态,说话的声音这些更详细的信息则差不多完全没有印象。
不了解很多时候是双向的。孔文君对孟缇也谈不上了解,明明上次见面时,她还有点圆润,带着稚气未脱的少女气息,印象中苹果一样可爱的脸和面前这个女孩绝对大相径庭,她出落得像朵亭亭玉立的百合,外貌上判断,她是少有的可以但当得起“美丽”两个字的女孩。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恰好是年华最好的时候。
她把那本厚的吓人的法律书放下,双手拢在袖子里,对稍微有点不知所措的女孩子笑微微颔首:“阿缇,你来了。”
孟缇抿嘴笑,“嫂嫂,我来打扰了。”
“谈什么打扰呢,”孔文君示意她坐下,“多玩一段时间再回去,也正好陪陪我。”
她在床沿坐下,探身过去看着睡在她身边的孩子。小小的婴孩从襁褓里露出了头,那一点点贴着头皮的黑发极其柔软,顺从的贴在额头;脸蛋小小的,只有她的手掌大,面颊鼓鼓,皮肤几乎透明,透露出一股红晕。他闭着眼睛,微微撅着嘴,像是要吃奶的模样。
孟缇眼睛蹦出光芒,如果不怕吵醒沉醉的孩子,简直要叫起来了,她激动万分,深深的感慨:“我侄子怎么会那么可爱呢?哎哎,实在太可爱了。这一趟真是没白来。”
她毫不掩饰的喜悦感染了孔文君,她也跟着她笑了。
孟缇抓住她的手:“嫂子你辛苦了。”
“自己的孩子,不辛苦。”
“我可不可以碰碰他?我会很小心的,不会吵醒他。”
“当然。”
孟缇于是小心翼翼用指尖轻轻碰了碰婴儿的脸,“是啊,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乖侄儿,长大了要孝顺你妈妈噢,还有爸爸,还有爷爷奶奶姥爷姥姥,呃,也别忘了姑姑我,记得过年过节要给我送点礼物才像话,当然,姑姑也会给你很多零花钱的。”
她近乎自言自语地说了许多;孔文君也忍不住摇头失笑,“你想得真长远。”
“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吗,”孟缇看到她容颜微霁,顿时放了心,“这可是我亲亲的侄儿呢。”
面对着年轻人总是容易情绪变好,孔文君心情也不免放松了一些,那一丁点产后的抑郁也随之神奇的消散了,话也多了起来。
“生他的时候还真是吃了点苦头的,小家伙头太大,只能剖腹产,”孔文君说,“这还是最轻松的。怀他的时候最难。”
孟缇认真听着。
“两年前本来还怀上过一个宝宝,你哥是阴性血,血型又少见,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出现了溶血症,没办法,我只有去引产了,”孔文君摇了摇头,轻轻摸了摸婴儿的头发,“毕竟年纪大了,这个宝贝怀的时候胎位不正,妊娠反应又大,一点东西都吃不下,我辞了职,足足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也不敢乱动,等到爸妈过来才稍微轻松了一点。”
这件往事孟缇从来也不知道,没想到她那么辛苦,她紧紧握住孔文君的手,“嫂子,对不起,这件事情我一直不知道。”
孔文君眼神有点散:“那是个女孩。”
总算是有点明白孟徵说的忧郁症的源头,孟缇想起张余和安慰人的办法,揉着她的手指,轻轻拍着手背,“嫂子,那时候的事情,就不要想了,你看看宝宝现在不是回来了吗,还健健康康的。”
“不过,”孔文君露出一点笑,“当时也担心他跟你哥一个血型。”
孟缇绞尽脑汁地安抚她,“嫂子,你看我跟我哥长这么大,不也好好的?就算血型稀少,还有我这个姑姑给输血的。”
孔文君看着她年轻的脸,总算从自己的臆想中回过神来,微微笑了,拍了一下她的头。
孟缇看她心情变好,就问:“大嫂,我扶你下楼吃晚饭吧?还是我帮你把饭端上来?”
“一起下去吧,难得你来了,”孔文君动了动身子,“我都一天没动了,也该活动一下。”
她先把孩子放在床上,拉过被子盖好,俯身亲了亲他。她三十二岁上下生的孩子,也是高龄产妇,生产后恢复得很慢,虽然已过去了二十余天,但行动还是不太方便,连弯腰都有些困难。孟缇蹲下身帮她穿好了拖鞋,扶着她三步一歇息到了楼下厨房。
阔别大半年后,孟缇再一次品尝到父母的饭菜。虽说在国外,多种调味品不全,会限制父母的厨艺,但还是清香扑鼻。她夹起一块钝的正好的冬瓜送入口中,那股清香和入口即化的感觉准确而微妙地诠释了家的感觉,依依不舍的,温情脉脉——她知道,家的感觉跟地域无关,亲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一家人五口其乐融融地吃晚饭,这是多少年都不曾有过的事情了。
饭吃到一半,孟缇想起一件严肃的事情,就问:“孩子叫什么名字比较好?你们想好了吗?我觉得还是有必要给他取中文名字的。”
“那是肯定的,你爸都思考很久了。”张余和说,“每天晚上都在翻书看字典呢。”
“啊,有什么结果?”
“我算算,你和孟徵这辈是‘谦’的字辈,下一代是‘君’。不过一直都没有用字辈,也就算了,”孟思明思索了一会,“《尚书》里有句话说‘宽而有制,从容以和’,以和以和,孟以和。你们当爹妈的觉得怎么样?”
孟徵言简意赅表示赞同:“不错。”
孔文君伸手在餐桌上试写了写这几个字,笔画简单,整洁美观,就点头,“爸爸取的名字很好,意思也很好。”
张余和打趣老伴:“老孟啊,你这几天抱着古书不撒手,还是有成果的吗。”
孟思明表情严肃:“我取名字一向有学问。”
孟缇“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爸,那你哥哥取名字是希望他志在四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就是让我当乖乖女和孝女啰?当然哥哥圆满完成了你的要求,我大概还差很多吧。”
孟思明拍了拍她的头,“孝女从来不指望,听话一点儿就行了。”
孟缇埋头扒饭,喃喃:“原来要求这么低啊……”
一桌人都忍不住笑了。
张余和给她夹了一筷子菜,“你有你的人生,我们不会干涉的,孝顺不孝顺都是其次,只要心意到了就可以了。”
孟缇高兴地应一声。
第二十三章 团圆(下)
剩下的日子孟缇过得还算惬意。旅游不可能的,她的目的本来也不是旅游,而孟徵在她来的第二天就忙了起来,每天都是早出晚归。
孟缇花了两天调整了时差,然后就过上了相对规律的生活。她白天大部分时间陪着孔文君聊聊天散步说说话,或者听她说在司法界目睹的怪现状;剩下的一点时间帮父母做做饭,去附近逛一逛,还可以附带着练练口语;晚上则看点毕业论文的相关资料,把能写的地方先写掉,该翻译的部分翻译出来。遇到问题则抱上笔记本找孟徵或者父母询问,毕竟一家人里,就她学历最低,学问最浅。
因为黑白颠倒的时差问题,跟国内的联系不多;但每天她都网上跟赵初年聊一聊,除此外,赵初年会打在每天的上午电话给她,方便的话,一聊就是半个小时。
闲聊时孔文君得知电话是国内来的,很惊讶,“国际长途不便宜,这么打电话实在是太浪费了,你从这边给你朋友打过去啊。”
“我早就提过这件事情,”孟缇无奈地摇头,“可他说无所谓。”
那时还是早上,两个人刚刚吃完早饭,坐在花园里闲聊。或许是因为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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