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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明珠)-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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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过境迁,她到底也不是当年的孟缇了。

第十五章 愧疚(上)

脸上的伤在柳长华的良药下一日之内就有了大幅好转,可心底还是沉甸甸的。原以为跟郑宪文的关系像石头一样牢不可破,但事实证明,这石头也是中空的,完全不可靠。她憋着一口气,不想跟郑宪文道歉;但实际上也根本没机会遇到他。

有时候柳长华叫她去吃饭,饭桌上也从来不见他,问起来都是说他最近太忙。

柳长华就叹气:“孩子大了就留不住了。若声要在外面住,宪文也不回来。还是小缇好啊,一直留在爸妈身边。”

郑柏常不以为然:“孩子大了,自然不想跟父母一起住。孟缇以后也是的。”

“只要我爸妈不赶我,我肯定不搬的。”孟缇说。

“你爸妈哪舍得赶你,”柳长华说着就给她盛了碗汤,“他们再也找不到这样听话的女儿了。哎,要是小声有你一半听话就好了。”

孟缇抿嘴笑了笑,看着只有三个人的饭厅,怅然若失。

在郑家吃得酒足饭饱后回家,就接到了父母打回来的电话。孟缇自然报喜不报忧的,只说自己保研的事情很顺利,孟思明笑了几声,连声说好,又说:“但是学习还是不能放松的。”

孟缇连连点头,想起他在电话那边看不到,赶紧补上一句:“爸,我这次没给你丢脸吧。”

她还是对高考的事情耿耿于怀,孟思明笑着摇头:“傻孩子啊。丢脸都没什么要紧,你好好的就行。”

孟缇心里一阵暖流慢慢趟过去,整个身体都暖和了。

孟缇提到王熙如的事情,说如果她明年去美国后,请他在美国的时候多多照顾。

以前在孟徵面前提过王熙如好几次,他对这个姑娘也有所了解,“嗯”了一声,“原来通知书都到了。你同学很厉害。”

“是啊。”只要是跟王熙如有关,孟缇都是不遗余力的夸奖。

她兴致很高,夸了一长串,孟徵就问:“她离开后,你不会难过吗?”

难得孟徵居然会问这么感性的问题,孟缇坚持吃惊得握不住话筒,“啊”了一下才说:“难过是肯定有的,但那是告别时候的事情。现在不用还透支,我只为她高兴啊。”

“既然王熙如都可以选择出国,你为什么不行?我可以帮你联系学校。”

孟缇很干脆地拒绝,“我还不想出去。”

孟徵似乎预料到了她的拒绝,停了停说:“总之,你考虑一下,反正还有半年你才毕业。”

虽然郁闷的事情很多,好事也不是一件都没发生,例如奖学金总算在大半个学期姗姗来迟。有钱总是好事,相比之下脸上肿痛都不算什么大事了。

到了周末,腿基本痊愈,脸上的肿胀也消了,周末时孟缇拿着上课的笔记和王熙如的奖学金去了医院。

几天不见,王熙如的情况大有好转,复健上了轨道,杵着拐杖可以沿着走廊散散步,还可以去花园逛逛。孟缇和她两个人坐在医院的阳台上,裹得严严实实,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说着班里同学的情况。

在医院的日子不论怎么悠闲也总是难过的,不过王熙如总能找到自娱自乐的办法,看书做题——她是真把学习数学当成了乐趣,加上她母亲的监督,维持着十分规律的作息。

两个人正聊着天,王熙如的母亲却对孟缇使了个眼色。孟缇找了跟借口跟着王熙如的母亲来到走廊,问:“阿姨,怎么了?”

王熙如的母亲面有忧色,指了指走廊尽头:“小孟啊,那个男生你认识吗?”

顺着她的手指看出去,丁雷站在走廊尽头的门口前不停转圈;那么高一个人,突兀得好像平地上立起来的会移动的棍子,格外惹人注意。

“我认识,”孟缇顿时沉下了脸,“他来干什么?”

“哎,起初是送东西,水果啊花啊什么的。但这几天都像幽灵一样的在病房附近打转,我好几次看到他扒着门口看,怪吓人的。”

孟缇心里波涛起伏。王熙如对丁雷一直是客客气气,因为怕得罪他后惹事,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为她的事情后,王熙如对丁雷一反常态,也不知道丁雷到底记恨了没有。

“他有没有对熙如怎么样?”

“这倒没有。他带着一堆东西来探病,我也不好赶他走,我有两次看到熙如骂他。他也听着。小孟,熙如跟他到底是什么关系?……是男朋友吗?”

“不是的,阿姨,”孟缇沉吟,“别担心。我去跟他谈谈。”

现在不比那天晚上的情况,孟缇定了定神,把手机捏在手里,打听好了医院保安处的电话才朝他走过去。走廊并不长,但也足够丁雷转身过来并且看清她了。孟缇不动声色地继续前行。丁雷散乱的眼神在扫到她身上时一下子就直了,恍恍惚惚地就像一个梦游者。他双手握在一起,看来脱臼的胳膊已经接上了。

孟缇提高警惕:“你又想干什么?鬼鬼祟祟地当偷窥者?”

丁雷一瞬间扬起了拳头,浑身炸了一下,好像猫科动物被挑逗时的反应,但他很快克制了情绪,声音还是粗粝的:“我不是,我是来看王老师的!”

“咦,叫王老师了?”孟缇是真的很惊讶,颇有成就感地想,那天晚上他真是被赵初年教训得够惨,以暴易暴的确有着非常好的效果。但始终不敢完全相信他,顿了顿才说:“要去见熙如当然可以,不过你先跟我保证,不要玩什么花样。”

丁雷表情十分僵硬,紧紧咬住腮帮子,心不甘情不愿地皱着眉头,恶狠狠盯着她。

孟缇觉得自己不能跟他一般见识,如果自己也瞪他,这谈话就没法进行下去了,于是问了句:“你手臂接上了吗?”

一提到手臂,他表情立刻变了。此时有风从窗口吹进医院的走廊,他明显瑟缩了一下,紧张地四下查看。

孟缇估计着他不敢再闹,平心静气地开口:“他现在不在这里。”

这话丁雷情绪放松下来,纠结的浓浓剑眉也舒展了片刻。孟缇现在才发现他虽然个子高其实还是个孩子而已。其实丁雷长得并不坏,皮肤是很健康的棕色,眉宇间还有些英挺,露出一点孩子气的表情。

孟缇对他虽然戒心没去,但光天化日之下,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里,没什么可担心,指了指最近的一排座椅:“坐下吧,我问你一点事。”

丁雷很快地扫了她一眼,又梗着脖子看向走廊的墙壁,硬邦邦地问:“什么话?”

“你不愿意坐那就站着吧,”她心里动了动,问他:“你真的担心熙如?”

丁雷点了点头,支支吾吾“嗯”了一声。

“为什么?她只是补习班的老师而已。”

孟缇问得直接,他脸却红了一下,好像有人在他下巴底部烧了一把火,那丝殷红慢慢从下巴扩展到了整张脸,棕色皮肤于是变成了诡异的暗红色,像在红墨水里浸过,但看上去不再杀气凛凛和强硬。

“我觉得她上课上得很好,比我见过的所有老师都好,”丁雷垂着头,犹犹豫豫说出来,“我数学成绩那么差,可听了她的课,那些题目都会做了……她很聪明,跟她说话感觉很舒服,我真的很羡慕她……”

孟缇叹口气,说:“你跟我过来。”

两人来到王熙如的病房门口,隔着门上的玻璃看过去,异常热闹的病房,大约四五个人都在探望临床的病人,还有两个小孩子在房间里跑老跑去;在这喧闹的场景中,王熙如面沉似水,端坐在病床上,背脊笔直,以移动小桌为书桌,拿着笔伏案计算,好像这里是学校的自习室。

孟缇瞥一眼丁雷的侧脸,不轻不重地说:“你如果能以她为目标的话,就应该好好学习。”

丁雷绞着手指,想推门但是又不敢,像千百年的顽石一样沉默着。他是个藏不住表情的人,想什么都写在脸上。

孟缇心思一动,一把拉开门,把他推进了病房。

他愕然回头,瞪着孟缇:“你干什么?”

“何必偷偷摸摸,有什么话就说清楚,跟我过去。”

这么多年的朋友,孟缇很清楚王熙如进入学习状态后真是雷都打不动的状态,走过去后拿手在她面前一晃,说:“我带了人来看你。”

王熙如抬头,看到孟缇时后展颜一笑,可那个笑容在瞥到丁雷后硬生生的收住了。她把手里的铅笔摁在计算本上,取而代之是尖锐的话语:“我不是让你滚吗?看到你这张脸就恶心。怎么又来了?你又想干什么?”

丁雷瑟缩了一下,脚步移动着就要后退。

见状孟缇哭笑不得,这么个大男生在王熙如面前好像条虚弱的小狗一样,那种暴戾的性子不翼而飞,连脾气没了,只余下看人眼色的本领,时刻高度谨慎,情况不对就打算逃窜。

“熙如,别生气,我带他来的,”孟缇说。

“你还真善良,”王熙如没好气,“脸上的伤都好了?”

“天天在医院里当游魂也不是个事情,”孟缇在病床边坐下,握住王熙如的手心,“嗯,熙如,虽然我可能看走眼,但我觉得,也许他现在吸取了教训,大概改了一点。”

王熙如嗤笑了一记,轻蔑十足,明显是对着丁雷的,然后才一句一顿地开口:“改?真的会改吗?你那些猪朋狗友怎么办?”

丁雷讷讷说:“王老师,我不敢了。”

王熙如有种重拳没处使的感觉,只说:“我告诉过你,你对我不满可以冲着我来,但不要对我的朋友。虽然我也不能对你怎么样,但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不会原谅你。”

“嗯,我不会了,”丁雷声音都在发颤,“我会考上大学的。”

王熙如嗤之以鼻,“等你考上后再跟我说,反正说大话也不要钱的。”

丁雷脸色青青白白,嘴唇动了动想说话,但什么都没说出口,又很快垂下头去;不再说话,朝王熙如鞠了个躬就垂着头转身离开了。高大的男孩子,长腿宽肩的,偏偏耷拉着脑袋,怎么看都是灰心丧气的模样,像只被遗弃的小狗。

孟缇站在病房窗口,看着他的背影穿过马路,消失在人群之中,才慢慢的回头,“我算看出来了,他很喜欢你吧,恨不得拿你的话当圣旨。”

王熙如异常疲惫:“被这种人喜欢,会短寿的,大脑里好像缺了根筋一样。”

“只有这样,才不会不可救药吧。”

“如果他真的学好了,我真是谢天谢地了。只要他别找你的麻烦就好了。”

“应该是不会了。”

“那就好。”

第十五章 愧疚(下)

孟缇吃过午饭后就离开了医院,她走到公车站,顺手买了份报纸才上了公车。

报纸的周末版总是比平时的稍微好看了一点,中间还有着若干张大幅的楼盘广告,漂亮得简直可以直接去参加摄影展了;孟缇凝着眉心看着广告下方“升恒地产”几个字,又想起了赵初年,心里蓦然一动。

扔下广告,看了几眼新闻,很快翻到了文娱版,照例是八卦新闻,各路明星出场上演分分合合,有些意气风发,有些黯然神伤,看着也颇热闹。

不过她的目光很快就被另一则新闻吸引过去,某知名导演表示要范夜的小说《故国》改编成电影,并且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甄选男女主角。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太惊人的新闻,引起孟缇惊讶的却是这则里的一句话——

“本片的编剧将由著名作家沈林担任,他是范夜的崇拜者和追随着,他目前正在为范夜的平生传记收集资料。因为我们耳熟能详的这位知名小说家是如此的神秘,他的平生对大众而言是一个难解的谜题。这本传记,也许会给我们来另一个真实的范夜。”

这个叫沈林的作家孟缇之前从未听过,不过她说到底也是理科生,虽然在理科生中她也算是博览群书,但这个文坛——如果真真存在的话——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只要你愿意,容身之地相当大,这样介于很出名和之间的作家一抓一大把。

一回到家孟缇就查了查这个沈林的相关信息,得知他是个三十岁出头的青年作家,时不时担任一下编剧,文学期刊上定期出现他的作品,出过两三中短篇小说集,写过两部电影剧本一个电视剧剧本。他应该在一定范围内有名气,但报纸上的“著名”二字显然就是过誉了。他的文章,可以看出范夜对他的影响极大,字里行间都看得到范夜的影子。

这种相似性并不是抄袭,实际上连模仿都算不上。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其实没什么可比性,两个人写作的题材也差得多。

可相似就是相似,十分微妙,好像一个不能诉诸于人的秘密,只有最熟悉他们的人才知道其中的差别,好比烙印一样印在了他的文风里。语言文字就是作家的基因,连基因都被范夜渲染了,写出来的东西毫无疑问落下了范夜的痕迹。

她滚动着鼠标查资料,有点心神不宁,那句“最后一只白雁飞过城市上空”的句子忽然划过脑海;这段时间因为王熙如和自己轮番受伤,那本《白雁》只看了开始几页就放到了一旁,很久都没有再碰过,很自然的,噩梦也远去了。

也许现在应该重新拿起来了。

尖锐的声音忽然从楼下响起来,像是木料或者金属划过地板的声音。她一惊,立刻下了楼,怀着自己的心事下到三楼,却看到郑家房门大大敞开,郑若声叉着腰站在楼道里,指挥着两个满头大汗的工人小心翼翼把钢琴搬出来。

钢琴琴身已经用厚厚的半透明薄膜包裹住,但依然可以从擦得极其光亮的琴腿上看出保养的程度。郑若声拍着楼梯扶手,心急如焚地不断强调:“你们小心点,先抬腿再递琴身,千万别擦到门,这架钢琴很贵的。”

孟缇傻了眼,在楼梯上楞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小声姐?这是做什么?你要把钢琴搬走?”

“搬家而已,别这么大惊小怪的。”郑若声回头看了眼她。孟缇注意到她沾了一手的灰,她打扮一向漂亮入时,现在也穿着老旧蓝布衣裤,胡乱挽着头发,一看就是搬家中的人必有的灰头土脸状态。

“另外,不是我搬家,是我哥。”

“啊?”

“我哥要搬出去,他这几天没空,我就代劳了。”

“郑大哥要搬出去?为什么?”孟缇彻底糊涂了,“他在自己家里住得不好吗?”

工人们已经把钢琴从门内顺了出来,三个人一人抬着一个支架,竭力使钢琴悬空;郑若声嘱咐这个嘱咐那个,又跟着走了好几步,看着工人把钢琴搬走后才说:“我都在外面住,更不要说我哥了。他早就买了房子装好了。”

“他不是才回国两三个月吗?”

郑若声匪夷所思地看着她,“你以为我哥这几年在国外光读书了?”

孟缇隐约想起那次柳长华生日时听到的话,似乎的确提到了郑宪文在国外读书时,也参与设计了一些大型的建筑项目,肯定有部分收入。建筑师本来就是高薪行业,再说他还有父母支持,可以买起房子也不奇怪,是她太大惊小怪了。她有些轻微的伤心,这么大的事情,郑宪文居然一个字都没有跟她吐露过,都要搬家了居然一点迹象都没有。

郑若声显然也这么觉得,“看来我哥没告诉你他要搬出去了。你们闹矛盾了吧?难怪这几天我哥提到你的名字脸色就难看得很。”

孟缇垂着头,轻声呢喃:“他大概对我很生气。”

几个工人又搬出了郑宪文房间里那只巨大的书柜,搬家公司捆得严严实实;还有人抱着一只平淡无奇的大纸箱子。

“等一下,这里哪里的箱子?”

那个搬家工人非常年轻,有点稚气未脱的青涩,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他站住,解释说:“在衣柜顶上发现的。”

“我不记得我哥给我的清单里有这样一个箱子啊,到底是什么东西?”郑若声一把掀开纸盖。

孟缇就在她身边,目光也扫了过去,一见之下,却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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