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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辈子暖暖的好 (明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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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路灯光芒照亮了道路,也把那个人的身影照得清清楚楚,幽黑的背影在灯光下缓缓地移动,先打开背后车厢,再取出两个行李箱和一个旅行包,目光猛然巡弋过来。

“阿缇?”悦耳并带着冰晶一样质感的男声传过来。

孟缇浑身一个机灵,浑身顿时解冻,试图让自己露一个美好的笑容。她深吸几口气,推着自行车走过去,手心沁出了汗水,几乎连把都握不住,她听到自己心口“扑通扑通”的响声,好像要震碎耳膜。

明明觉得自己几乎坚持不下去,还假装镇定自若地招呼:“郑大哥,你回来啦。”

郑宪文扶着行李箱把手,对她温柔微笑,说:“是啊,我回来了。”

孟缇也跟着一个笑,不想也不敢多看他的脸,一边把车推到楼下的车棚子里,背过身去锁车,一边转头看向驾驶位上下来的郑柏常,用平日的态度跟他招呼闲聊。

“郑伯伯,刚刚还想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呢。原来是去机场接郑大哥了。”

“是啊,我也没想到宪文提前回来了,事先都不说一下。”

孟缇跟着父子俩一起走进楼道,还帮着郑宪文拎起了那个旅行包,看起来装得鼓鼓的,但怪异的很轻。这一片房子都不高,最高不过六层,因此没有电梯。三个人的脚步声音不会太低,加上说话声,声控灯应声而响,橙色的灯光在扶手和楼道上静悄悄的游浮。

离家三年多的儿子终于回国,郑柏常十分高兴,跟孟缇说:“今天太晚了,明天给郑宪文接风洗尘,你柳阿姨亲自下厨,小缇你下了课就早点回来吃饭。”

从小到大,在郑家吃饭的次数根本数都数不清楚,而且孟缇也十分怀念柳阿姨那一手堪比饭店大厨的手艺。但因为郑宪文也在,孟缇平生第一次对去郑家吃饭产生了畏惧心里,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然后又为了使自己的话显得可信,编了个理由:“郑伯伯,我恐怕来不了,我明天晚上有选修课——”

“逃掉逃掉,一节课而已,没什么大不了。老师真要扣你学分让他来找我。”郑柏常挥了挥手,那个态度实在让人很难相信他就是传说中犹如罗刹般严厉的郑院长。

基本上是一锤定音的口气,孟缇默了默,说了句“好”。

郑宪文瞥一眼她,小姑娘眼神僵硬地直视前方,手里的旅行包一会换到左手一会换到右手,手指死死并在一起,抓着袋子不松手,用力太大,几根手指都有些苍白。

她一紧张就这个坐卧不安的样子,几年过去,这些小细节还是一点没变。郑宪文拍拍她的肩膀,伸手过去拿过她手里的包,指了指自家的房门:“已经到了。阿缇,要不要进来坐坐?”

“暂时不了。”孟缇说得很真诚,虽然郑家从来没把她当外人,但现在人家一家人摆明了要团团圆圆的庆祝一番,自己在那里戳着总不是那么回事,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完全没有思想准备。

“也好,我现在也是一身糟,”郑宪文看到她后知后觉的哆嗦了一下肩膀,像是在逃避自己手掌的温度,微微一怔,才说,“明天记得早点过来,我给你带了礼物。”

“嗯,好的。”

孟缇闷闷跟郑家父子道别,再上了一层楼回家,拿出钥匙开门。家里自然是没有人的,她洗了个澡回到卧室,拿着课本《数论》看了会,扯过练习册做了几道题,又背了会英语单词。才把因郑宪文回国而略微有些起伏的心情平稳下来。趴在床上,打开床头灯,继续看昨天晚上未看完的小说。

小说叫《逆旅》,据说也是她痴迷的作家范夜的作品之一,也是她昨天才在网上买到的书。

范夜是最近十多年来国内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三年前因病去世。他平生有着大概十余部长篇小说,数十篇中短篇小说,总字数数百万。能写出这样庞大的数量的作品,作者算得上惊人的勤奋,但对孟缇来说依然不够看,远远不够看。他的每一本作品她都看过并且不止一次,能买到的全都买了,不能买到的也从图书馆里借出来复印了装订成册。她记得住他每一部小说的名字和情节,甚至主角都如数家珍,至于精彩的文章段落甚至背得滚瓜乱熟。

在信息时代,了解一个人并不困难,孟缇痴迷范夜作品的同时,自然也不会放过对她本人的了解。她自以为对范夜算是了解到骨头了,可最近在图书馆查资料的时候翻到一篇三年前的只出版过五期的某个文学杂志,上面的某篇文章居然说他还有一个写文的笔名,叫枯槐,并且在这个枯槐的皮囊下的几部作品,才是他这辈子最真诚的作品。

得知这个消息后,孟缇就开始满世界搜罗一个叫枯槐的小说家,可惜实在线索太少,绕是现在网络四通八达,图书馆资料齐备,也难以找到相关线索。

最后才在某个专卖旧书的网站上找到了这本《逆旅》,她跟买家商量了很长时间,花了比定价高出十倍的价格买了回来。现在她把这本宝贝书捧在怀里,深感自己的明智——只看了一眼,就被迷住了。

第二章 家宴(上)

大四的课程其实不算太紧,但所有人更显得忙碌。绝大多数人都怀着考研的念头,考得上就念,考不上就工作的想法,忙忙碌碌的准备着。

大学三年,孟缇一路顺风顺水,成绩在系里都是前三,保研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因为父母也是学校教授的关系,她没有别人那么大的压力,唯一的问题是研究生跟哪个老师,完全不用为以后忧心。

因为想着晚上那顿不能不去吃的饭,孟缇这一天延续了昨天的状态,老是莫名的走神,魂不守舍,上课的笔记都记得乱七八糟。

吃午饭时王熙如笑话她:“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失恋了一样。”

大概比失恋还惨。孟缇用无意识的拔了拔筷子,讷讷说:“其实是……郑大哥回来了。”

某次跟王熙如大被同眠促膝谈心时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王熙如一听就有数了,“嗬”了一声,饶有趣味地说:“啊,是你那个初恋?”

“不是初恋,八字还没一撇呢,”孟缇低着头发呆,“只是我偷偷的暗恋而已。”

当年的事情永远是心底的一根刺。有记忆时就跟在大她五六岁的郑宪文后面满院子跑玩,郑宪文又聪明又会玩,院子里的小孩都很喜欢,但他对她永远是最好的。小孩子玩耍打架,郑宪文永远护着她——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她,别人欺负了她更是不会放过;连亲大哥孟徵都会冒出一句深刻的感慨:“宪文倒更像你的哥哥。”

现在回想起来,孟缇根本无法回忆自己什么喜欢上邻家的大哥哥,女孩子的意识觉醒之后,眼睛里就只看得到他一个人,任何其他男生都入不了眼。不过年轻差距到底横在那里,她上初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大学;她进高中时,他大学都毕业了。三年一个代沟,他们之间的有差不多两个代沟,完全不在可以交流的层面上。咬着牙默默暗恋了好几年,看着他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终于在十八岁生日时鼓足勇气表白。

她记得自己那时候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扎着十分淑女的公主头,脸红得跟那个季节的樱桃一样,怯生生地站在他家书房里,等着他的下文;而郑宪文那时只是放下手里的绘图铅笔,皱起眉头困惑地看了她一眼,好像她说的不是中文,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那个眼神就像一盆冰雪腹地的冰水浇下来。孟缇脸皮再厚也知道这次彻底的表错了情,郑宪文对她好的原因可能很多,唯独不是她想的那回事。

果然,在她双腿发软,几乎想要夺门而出时,他走过来抱住了她,摸摸她的头发,温柔的开口:“阿缇,对不起,我让你误会了。可我只当你跟若声一样,都是我妹妹”。

事情虽然过了三年,孟缇想起当日的情况,那句话响在耳边,敲在心上,激得她气血逆流,眼前一片五颜六色的星星乱飞。

“这么多年你都没忘记他我也不知道该说你什么好,”王熙如看到她那个魂不守舍的样子就叹气,“你啊,这么多年都忘不了我也真是佩服你。总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吧。”

孟缇浑身哆嗦了一下,“一棵树上吊死”这个灰暗的未来,决定不谈自己的困惑,立即调转了话题跟王熙如谈起出国的问题。

王熙如这个朋友是大学三年来孟缇最大的收获。她是北方人,性格仗义,说一不二;个子却像着南方人,娇小玲珑,身段匀称,面庞清秀。永远的年级第一名,专业课成绩强大到无敌,数论可以考满分,论文写到很多老师都赞赏,想不佩服都不行。她从三年级就帮老师做课题,那真是数学系永远的王者。她也完全不是死读书的类型,寒暑假都在打工挣钱,从家教到饭店服务生到图书管理员,没有她不会的事情。

女孩子太强悍了往往乏人问津,她显然就是一个绝佳的佐证。从进校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好在她也并不在意,一心扑在学业上,希望出国深造。学基础学科的人,要想站在同行业的巅峰,最好的路子是出国深造。

系里有交换生的名额,但学校并不是她心仪的那几所,因此自己也在联系,暑假时两个人准备好了资料,也试探性地把自己的申请寄到美国的几所大学,不过目前还没有回音。

王熙如吃了口西红柿,猛然想起昨晚收到的邮件,说:“我没办法陪你一起上选修课了,我找了个兼职工作。”

孟缇看着她神采飞扬的脸,“什么?”

“一个高三辅导学校的数学老师,每周上四节课,每次三百。”

这个辅导班颇有名气,孟缇念高三时曾经听过,也有同学在那里上学,安全性还是有保障的;更重要的是一个月下来收入也很客观,至少比单人家教划算多了。

“在哪里上课?你哪有那么多时间?”

“平时两次,周末两次,平时的课程跟选修课的时间有冲突。”

王熙如说了地名,是在本市另一个小区,跟学校距离有些远,没有地铁,太远没办法骑车,公车来往一次至少需要两个小时。

“还有你正在写的那篇论文怎么办?”

那篇数学分析论文其实是两个人一起写的。王熙如从大三就跟着院里的宋汉章教授一起做课题,履历表上本来已经十分好看;但锦上添花总是好事,而她也的确有那个能力,所以有时候也会在宋教授的指点下单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研究,她也就会拉上孟缇跟她一起干活。

“那就只有麻烦你多费点力气了,”王熙如笑眯眯地,“好在也快完了,这个暑假咱们也没有玩啊是不是。”

“上课的地方挺远,我家的钥匙你有,如果晚上回来太晚就直接过来,”孟缇说,“选修课也不是什么大事吧,到时候去考试就行了,你本来就是陪我去上课的,我帮你跟老师说一声。其他需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王熙如微笑了,握了握她搭在桌子上的手。两个人的关系到这个地步,也不用再客套了。

去国外念大学,就算能拿到外国大学的奖学金,但自己那笔钱也是不小的花费。王熙如的父母都是很普通的工人,家境并不太好,因此这部分钱全需要她自己挣。

有王熙如这个得可以去评选全国十佳大学生的优良榜样,孟缇顿时觉得纠缠自己一早上的那点破事根本不算什么——说到底,只有衣食无忧生活优越的人才会为了所谓的感情伤春感秋,她深深唾弃自己长这么大了还一点出息都没有,很快振作起来。下午上完课后她匆匆回了家,在衣柜里翻来覆去看了好久,终于找到合适的衣服,然后下了楼。

是郑宪文给她开的门。他跟昨天晚上的打扮不一样,穿着套过去的白衣服灰裤子,站在那里还是一样的耀眼,简直不能直视。昨天晚上太暗没有看清楚他的样子,此时一瞥,才惊觉三年多的时间竟然已经过去了。他样子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可气质比以前更是好多。孟缇掩饰般地笑了笑算是招呼,然后低头换鞋,微微抬起目光,就可以看到他手腕上的衬衣纽扣散着,露出结实的手腕。

郑宪文拉她进屋,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我记得我走的那时候,你还才刚到我下巴吧。现在比以前长高了一些,也瘦了一些,真是大姑娘了。昨天晚上我一时都不敢认你。”

“那是,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何况三年呢,”孟缇笑眯眯,眼角余光瞥了眼屋子,又侧耳听了会动静,发现客厅里除了她和郑宪文,再没别人,好奇地问,“郑伯伯,柳阿姨呢?没在家?”

“我爸一会就回来,似乎还带了客人。我妈在厨房做饭呢。你是不是还要问你小声姐?她刚打过电话,在路上。至于其它的七大姑八大姨九大婶,他们都有事,今天不过来。周末时我们一大家人去饭店吃。”

孟缇抿嘴一笑,郑宪文一口气把她的话都说完了,一时间都再无可说。两人大眼瞪小眼,片刻后都笑出来。若干年相交的默契再次回来,好像他真的只是她的哥哥。

郑宪文翻箱倒柜的找东西,问她:“喝什么饮料?”

“不要忙了,”看他居然在翻客厅的橱柜,孟缇哭笑不得,“那柜子里放的都是酒,郑大哥,你别忙了,我真要喝东西会自己弄的。”

“也是,我还跟你客气什么,”郑宪文大笑出声,“我都三四年没回来了,你恐怕比我了解什么东西放在哪里吧。”

这倒是没错,孟缇从小就喜欢来郑家玩,跟自己家同样格局同样大小的屋子,因为装修风格完全不一样,给人的感觉也是两样。郑家整体格调素雅,每个房间都可以看到书,每个房间都挂着素雅地字画;靠近阳台的客厅角落还有架立式钢琴,小时候郑宪文经常坐钢琴后面安静的弹奏。

傍晚的阳光暖意十足,照耀得客厅宛如被金沙覆盖;郑宪文坐在沙发上,一双长腿交叠在一起,也在打量当年的小女孩,发现她真是长开了,十八岁时整个人尚有一点稚气和婴儿肥,脸蛋跟苹果一样;现在完全长大成人,亭亭独立,整个人美好得像是荷塘里探出头的新荷,介于未开开放之间;在人群中一站,效果堪比半开的嫩荷与满堂翠叶。

孟缇熟门熟路的从客厅一侧的壁柜上取出一套紫砂茶具,又取出一罐子茶叶,小心挑了一小撮出来,扭头说:“郑伯伯喜欢喝毛尖。郑大哥你喜欢什么?”

“我都无所谓。”

“无所谓吗,”孟缇看了看热水器,“看来只能用开水泡了。”

敲门声很快的又想起来,孟缇离门口最近,放下刚刚注满热水的茶壶,说了句“听这个敲门声,肯定是郑伯伯回来了”,于是过去开门,在那跟郑柏常熟练的招呼后,大大吃了一惊——郑柏常身后的那个面带微笑的年轻人不是赵初年又是谁。

第二章 家宴(下)

没想到自己那么快就遇到了昨天晚上才认识的老师,她迅速地侧身让人进屋,眼神在赵初年身上来回滚了两圈,语气匪夷所思:“赵老师?”

赵初年认识郑柏常完全不奇怪,一个是文学院的副院长,一个是文学院的老师。但今天这顿饭摆明了是家庭聚宴,而他说到底还是个外人。来这里是做什么?

赵初年也相当吃惊:“孟缇?你怎么在这里?”

郑柏常看了两人一眼,问:“你们认识?”

赵初年笑着解释:“是啊,郑院长。孟缇上了我的选修课,所以认识了。”

郑柏常点点头,待他换好鞋后进屋后,招手让郑宪文过来,为几个年轻人互相介绍:“这位是文学院新来的老师赵初年,这是我儿子郑宪文,孟缇是楼上孟教授,张教授的女儿,我们看着长大的,基本上是我半个女儿。”

赵初年对孟缇微微一笑,随后伸出手跟郑宪文握手:“郑先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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