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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三流女明星成长记-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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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方朝雍这个家伙,居然也真的就坚持看了十次完全相同的剧目。估计到后来,他都可以背出某些台词了吧。他只是心疼她的累,每晚回去都要给她做按摩,当然做到最后,免不了就是少儿禁止了。
在庆功宴上,制作方兴奋地宣布,已经和全国另外八个城市签订了总共四十场的演出合同。也就是说接下来,她至少要有两个月的时间要随着这部话剧转战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剧场。
有些累,但是心里,还是很兴奋的。毕竟被认可,被观众喜欢,这就是作为一个演员的最大成就了,不是吗?
79。秘密
上海演出结束,赶赴到下一个城市公演之前。中间大约有一个星期的空挡,林岚便趁此机会先回了趟H市,方朝雍则在和她缠绵一番后,依依不舍地回了T集团总部,这么多天在这里耽搁下来,林岚知道应该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去处理,尤其是现在,他刚刚接手了他父亲的大部分职责。
她有些不放心林珊,回去的当晚,就到她租住的地方,想去看看她。结果按了半天门铃,门才打开,冒出了个头,林岚一看,是和林珊同住的丁薇。
“丁薇,林珊在吗?”林岚笑着问道。
“哦,她……她有个朋友来找,出去了。”丁薇说道。
“你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吗?”林岚继续问道。
丁薇的神色有些不自然,摇了摇头。
林岚想了下,把手中刚买的一袋子吃食递给了她,笑道:“那我先走了。这些东西,留给你们吧。”
丁薇接了过来,面露笑容:“哦,仙瑞姐,您走好,林珊回来,我会告诉她的。”
林岚道了谢,便离开了。
第二天白天因为整天都有事,所以等她再次到了林珊的住所,天色又已经擦黑了。
这次,林珊还是不在家,丁薇照例是说等林珊回来后告诉她一声。
林岚有些疑心,丁薇这两次跟她说话时,眼神仿佛有些闪烁,下楼后,她想了下,便拨了林珊的手机。
手机接通了,却是响了很久都没有人接,林岚只好放弃了。
等她回到了自己的公寓,再次打电话,还是没人接。
晚上十一点了,她准备睡觉前,再次拨打,还是没人接。
林岚在床上翻了很久,还是无法入睡,有些想念方朝雍之前每晚拥她入眠的臂膀,又想着林珊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接电话。
早上九点多,林岚第三次按响了门铃。
还是过了很久,久得林岚几乎以为里面没有人,打算要离开了,门才被打开,林珊出现在门口,她穿着睡衣,头发蓬松,一边打哈欠,一边不耐烦地打量着来人。
“呃,是仙瑞姐啊,你怎么现在在这里啊?”
她看见林岚,睡意好似一下子消失了,笑着将她让进了屋里。
林岚进了她房间,见里面没什么异常,只是这么晚了,她还在睡觉而已。
“林珊,前两个晚上你都到哪去了,我来看你,丁薇说你和朋友出去了,打你电话好几次又没有人接。”
林岚坐了下来。笑着问道。
“哦,没什么,就是有个朋友,也是搞音乐的,他介绍我进入他们的圈子,大家趁晚上有空一起排练些节目,探讨下音乐心得什么的。”她嘿嘿笑了起来,答得很是顺口。
“哦,这样啊。”林岚点了点头,“晚上早点回家啊,不要太晚了。”
林珊拉住她的手,牛皮糖似地扭个不停:“哎呀,仙瑞姐,大家晚上排练完了都十点多,就去一起吃个夜宵什么的,所以前两天回来有点晚,不过你放心,我保证以后尽早回来。”
“好啦,好啦。你自己知道就好。”林岚笑了起来,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她,“那你起床,吃点东西吧,看你,这么晚了,还睡懒觉。”
“是。”林珊应得干脆。
“那我先走了,还有点事情。”林岚一只脚已经迈出了门,突然回头笑道:“晚上一帮老朋友聚会吃饭,你也来吧。”
林珊一愣,随即笑着说:“不啦。你们一个个都是成功人士,我坐在一边儿显得怪可怜的,再也不想受这个刺激了。”
见她似乎确实不想去,林岚便笑了下,也不勉强了。
事实上,晚上林岚并没有所谓的什么聚餐吃饭,她只是对林珊有所怀疑,略加试探而已,因为她看见林珊在与自己说话的时候,右手拇指和食指又不自觉地搓在了一起,这个她从小就有的下意识动作表示,她至少是有些紧张的,但是为什么?
夜幕降临了,林岚坐在了H市著名的春杉路上的一家酒吧里。
春杉路之所以著名,是因为整条街上,密布了不下上百家的酒吧,各个风格都有,从蓝调到摇滚,从HIGH翻天的到寻找小资情调的,白天,这里是一片寂静,然而到了夜晚,这里就张开翅膀吸引了全城迷醉于夜生活的红男绿女。热闹非凡。
林岚坐在酒吧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点了杯服务员推荐的长岛冰茶,打发了五个先后过来要请喝酒的搭讪者,等着,她在等着林珊的出现。
刚才,她就一直坐在林珊住处小区门口对面的一家冰饮店里,果然,六点多的时候,她看见林珊提了个大包,急匆匆上了辆出租车,她便也随之跟到了这里。
这里叫做“海天一角”。还好,不是那种响彻着震耳欲聋的电子舞曲的,客人大多也是衣冠整齐,看起来比较安静。
台上现在在唱歌的男孩,还很年轻,眼神看起来有些忧郁。
林岚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液体,这才发现自己被这个名字给忽悠了,所谓长岛冰茶,并非如它名字那样的淡,而是入口相当浓烈的调和鸡尾酒。
没有主持人,这时,那个忧郁男生唱完了,在稀稀落落的掌声中,林珊上台了。
她只穿了件平时的衣服,一条牛仔裤,站在光柱下,对着客人微微鞠了个躬,又对身后的乐队打了个手势,乐声便流泻出来,林岚侧耳听去,是王菲的《棋子》。
林珊一直都很喜欢唱她的歌,不只是因为两人声线有些相似,更是在潜意识里,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她一样成为歌后吧?
唱完了这首,她又对着话筒说:“下面是我自己专辑里的一首歌曲,希望大家喜欢。”
音乐再次响起,她唱完了,仍旧是稀稀落落的掌声,她对着客人又微微据了个躬,下去了。
林珊居然紧接着又去了同一条路上的第二家酒吧,这里,一进去,就是能把耳膜震破的节奏感很强的电子音乐,许多二十左右,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手上拿了瓶酒,灌上一口。就随着音乐摇头晃脑上一阵子。
林珊很快上台了,她还是穿着刚才的牛仔裤,但长发披散了下来,上身换了件短至肚脐的紧身背心,伴随着音乐,唱了两首节奏感非常强烈的歌曲,一边唱,一边随着音乐扭摆着身子,下面的客人不停地吼叫,有几个还跳上了舞台,站在林珊旁边一起摇头晃脑。
林岚悄悄退出了酒吧。
她到了林珊的住所,和丁薇打过了招呼,就坐在林珊的房间里,等着她的归来。
凌晨一点多,林珊终于回来了。
她打开灯,突然看见和衣躺在自己床上的林岚,有些惊慌,刚刚还挂在脸上的疲惫之色也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唱完回来啦?”林岚从床上坐了起来,对她微微一笑。
她似乎明白了什么,把手上的大包往地上一扔,有些不悦地说:“你跟踪我。”
林岚没有解释,只是看着她:“为什么?”
“你说过不再管我的。”她开始的慌张之色已经消失了,显得很是镇定。
“我没有管你,我只是在和你谈,想知道你现在每个晚上赶那么多个场的理由。”林岚没有退让,只是注视着她。
“仙瑞姐,我真的很累了,我想睡觉。”她明显地还在回避。
“告诉我你的真实想法,我就让你睡觉。”林岚很平静,但语气是毋庸置疑的。
“好吧……;既然你这么好奇,那我就告诉你好了。”
林珊甩掉脚上的鞋子,一下子把自己摔在了床上,两手摊开:“我要赚钱,你也知道,我没有别的本事,只会这个,所以就去酒吧驻唱了,就这样。”
“然后呢?”林岚还是没有停止追问,直觉告诉她,林珊还有话没有说完。
果然,她躺在床上哀叹了起来:“唉,仙瑞姐,你当自己是包公审三堂啊?没完没了的。”
“林珊,”林岚在她的床边坐了下来,看着她的眼睛,柔声道,“如果你急需用钱,自己当然要去赚,但也不能这样超负荷地每个晚上到那么多地方不停唱歌啊?你可以有选择性地在一两家唱,这就够了,对你的嗓子,也是种保护。你有什么困难,还可以跟我讲,我也可以帮你的啊。”
林珊从床上坐来起来,郑重地说:
“不,我不想再让你帮我什么了,你帮我已经够多了。真的,我想靠自己,等赚够了钱,我就自费再制作唱片,一张出不起,我可以出单曲。你知道,也不是没有人靠一首单曲就走红的,那个歌手孙月,她以前不就是靠她哥哥给她出的一首歌而走红的吗?我还想再试试,我真的不想就这样放弃了。”
第一次在林珊的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知道她有时虽然看起来没心没肺的,其实从小就是个执拗的性子,林岚叹了口气:“我理解。但是每晚都赶这么多场,我怕你真的会累垮的,而且,如果万一对嗓子有影响了,那即使你赚了再多的钱最后也无法弥补了,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林珊想了下,点点头:“我知道,有几家等约定的时间一到,我去不去了,只去另外那两家环境好些的唱,这下你总放心了吧?”
“你保证?”林岚盯着她。
“保证。”她看起来似乎并不像敷衍的样子。
“好吧。”林岚点点头,心里突然又升起了一个念头,林珊真的再出单曲,雪松如果愿意帮助的话,应该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些。只是,想起上次茶馆里会面的那个儒雅中透着锐利的男子,林岚又有些犹豫了,该怎样向他开口呢?
80。吴导
尚未想妥如何找雪松提林珊的事情。林岚就很意外地被Jarson告知,又有制片方邀请林岚去试片。
这次的制片方来头不小,在国内真正算得上是首屈一指,金地已经上市,但和它仍然无法相比,据说对方有国际背景,而这次要投巨资拍的这部具有魔幻色彩的史诗电影,更是和好莱坞某著名大影厂合作推出,目标直指明年的奥斯卡,男主角已经定了,是好莱坞现在正当红的据说长了一张最有男人味的脸的保罗史密斯,而女主,要在片中饰演一位具有神秘力量的东方古国女王,她亦正亦邪,在整个影片中占有很重的分量。
“仙瑞姐,这次只是邀请你试片,知道哇,试片就是除了你,还有别的明星也在考虑范围之内,最后一切都要导演和制片方说了算。但这可真的是个好机会,说不定一不小心你就真的蜚声好莱坞了呢。”Jarson在她面前喋喋不休。
对于Jarson口中的扬名好莱坞。林岚倒真的不是特别追求,毕竟,如果她真的这么想的话,上次在戛纳的时候对于罗伯特的邀约,她也不必拒绝了。
“剧本有了吗,拿来我看看。”林岚笑道。
“有,有。”他递给她一个本子。
接过剧本,林岚回家翻了翻,发现剧情还不错,片中的这个东方古国女王也并非完全只是个花瓶角色,还有很深的角色内涵可以挖掘,再加上投资方一半的好莱坞背景,如果再砸巨资在画面和特效上做些功夫,估计成为一部夺人眼球的奥斯卡竞争电影还是有希望的。
只是,自己的档期……,过两天马上就要继续话剧的巡演,中间时间必定很紧,哪里有空赶去试片?
林岚也不管金地公司和Jarson的催促,事情就这么拖了下来,因为第二天,她就已经赶到了下一场公演的城市,和葛藤他们汇合了。
一场场下来,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说不累是假的,但是几乎每一场,林岚都用十二分的精神去演绎这个舞台上的角色。
是的,角色没变。故事没变,台词没变,甚至连一个小小的道具的摆放位置也没有变,但林岚知道,每一场的演出,坐在台下的满满登登的观众都是新的,所以她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为每一场的新观众奉上自己最好的状态。
日子就在这样的奔忙中度过,转眼盛夏已过,时令转入秋了。
这是这部话剧的最后一个公演城市了,起点是上海,绕了一圈,最后又回到了这个与它比邻的城市。人生也是这样吗,兜兜绕绕,最后发现不过是回到了原点。
有天白天无事,便独自绕道那著名的湖边,远眺湖中的泛舟点点,这时水天一色,秋雨霏霏,落在裸露在外的肌肤上,竟似有了微微的凉意。一阵风扫过。满树的金色桂花如雨点点纷纷下落,几朵悄悄停留在她的发梢,她却并不自觉。
这里不但有山秀水美,更有因千古之情而传为佳话的白娘子和苏小小,望着时疏骤密的雨丝中那绿苍苍的一块苦碑,林岚不禁心乱如麻。
和方朝雍正式在一起不过两个多月的时间,两人虽然聚少离多,但只要分开,他不时就会和她联系,提醒着她关于他的存在,有时是清晨的电话,有时是半夜的短信,让她意外之中总是心生甜蜜,上次他又特意赶来她公演的城市,两人小聚了几日,欢爱缠绵后,他就不停在她耳边提到结婚了。
“我们结婚吧,”当时他一只手撑在床上,另一只手楼住自己靠近他,“我想每天早上醒来,睁开眼就可以这样看着你。”
她笑了起来,用自己的手指轻轻划过他的脸。
“如果到时候我们两个都还是这么忙呢?”
他笑了起来,眉眼里是说不出的舒缓和满足:“至少我们之间真正地被婚姻捆绑起来了,免得哪天你就消失了。”
昨晚,他在和她的通话中又提起了这件事,当时自己只是撒了下娇,他便缴械投降,含混过去了。
她真的可以和他结婚吗?
【文】耳边尤响起红衣那日说过的话:“你应该好好生活,尽情享受造化给你的奇妙恩典。这无论是对你自己,还是这个本体,都是最好的结果。”
【人】真的是这样的吗?
【书】既然,自己在恋爱面前是勇敢地迎上了,那么在接下来的婚姻面前,是不是也没有理由再三退却呢?就像方朝雍昨晚说的那样,无论有什么事情,他都会和她一起分担的。
【屋】就让她也冒一次险吧!他,值得她去冒这个险。
想法既定,心情就轻松多了,满目湖光山色看在眼中也是多了几分灵动之意。
正待离去,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号码。
她接了起来,入耳的也是个陌生的男声。
对方自报家门,原来是Jarson两个月前在她面前提过的那部电影的副导演。
“林小姐,因为角色人选一直还没有定下来,所以还是希望你能拨冗去试下镜头,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只要拍张定妆照就可以。”
之前Jarson也来过几次电话催促她,但她实在是没有时间,也就过去了,以为人家老早就定好了人选,没想到现在还亲自找上门来了。
见对方态度诚恳。自己也看过剧本,确实还可以,加上这里最后的几场演完,估计应该就有点时间了,所以这次,林岚很痛快地答应了。
对方仿佛很是高兴,再三约好试镜时间和地点,才挂了电话。
一个星期后,林岚终于结束了所有的演出,再次回到了H市,但是没两天。就又坐飞机赶赴京城,那里的某个电影厂,就是之前约好的试镜地点。对于这样不停的奔波生活,她已经从开始的不适渐渐地习以为常了,旅馆房间的床也不再让她有难以安寝的陌生感,疲累的时候,往往沾枕便能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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