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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挚爱的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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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那家伙扬起眉不耐烦的看着爸爸。
爸爸安慰似的看了妈妈一眼,对着冷酷的家伙说道:“胜一,这是美惠阿姨(注:美惠是妈妈的名字)的女儿志恩,以后就住在这儿了,她比你小,算妹妹,我希望你们可以好好相处……”
爸爸几近恳求的对“胜一”介绍着我,但可恨的是那家伙竟不置一词,最让人气愤的是寒冷的表情还带着一丝讥讽。
得不到回应的爸爸有点狼狈的转向低头的我,“志恩,这个、是爸爸的儿子胜一,之前妈妈向你提过的,比你大,要叫哥哥,”爸爸顿了顿,然后热切的看着我“志恩,爸爸说的知道吗?”
看来我得表态了,既然拜混事魔王(今后要叫胜一哥了)所赐大家都对寿司咬人事件已经不予追究,那么叫一声哥哥又会怎样,而且我不想看到爸爸为难的样子,更何况我一直羡慕小英有两个哥哥,现在我总算也有哥哥了……虽然有点不尽如人意,有点冷酷、有点无礼、有点叫人害怕,但总算上天给我派了一个健全,相貌英挺的哥哥。
“是”,我诚惶诚恐的答应着爸爸,然后转向一脸烦躁的闵胜一一躬“胜一哥哥,请多关照。”我真诚的用敬语打着招呼。
但是迎接我这样热情呼唤的是一声冷哼~
“我。没。有。妹。妹。”闵胜一冷冷的盯着我,然后用一种玩味的目光嘲弄地看着我,我感觉他的眼光中充满鄙夷。
为什么这么看我?热情打着招呼却得不到回应的我尴尬的站着。
妈妈比我更加尴尬的望着爸爸,“闵胜一,今晚你还没闹够吗?”爸爸生气地斥责着那个讨厌的家伙,对呀!爸爸这才有父亲的威严呀。
“够了,我们会好好相处的。”那家伙就象变脸大王一样居然露出一个可以融化万千少女的明朗笑容,然后接下来的十五秒里发生了我今生都会铭记于心的一件事——眼前这个叫闵胜一的家伙,就那样带着春风般的笑容在我根本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一下子拥抱了我。
你在十七岁还是做梦少女的时候被一个见面不到一小时,本来对你又冷又酷却突然扬着明媚微笑的小帅哥拥抱是什么感觉?高兴的头晕?兴奋的头晕?或者害怕的头晕?
——总之,我晕菜了……
但是我只晕了四又二分之一秒,因为拥抱我的那个人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话足以使我认清眼前的混蛋就是混蛋。
“又一只狐狸精”——这就是闵混蛋(我对他的最新称呼)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在我耳边说的话,如果说刚才因为寿司事件咬伤他我曾经后悔的想哭,那么现在我因为没有咬掉他的肉而后悔的要死了。我真想握紧拳头给他一下,但是看着爸爸妈妈如释重负的笑容我只有僵硬的接受这个突然的拥抱。
那一夜的寿司事件就在闵混蛋面似欣然接纳我的怪异气氛中结束了,我还记得那家伙放开我后竟然只说了一句“我困了”就消失在楼梯的黑暗中,爸爸妈妈也在无奈而短暂的对视后回房休息了。(看来像闵混蛋那样的性格变态者大家都适应不了。)
我是最后回到自己卧室的人,因为妈妈让我找到另一只拖鞋再睡觉,我想我也许给妈妈带来困扰了。
经过刚才的事情,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本来倦意浓浓的我竟然辗转难眠,今后怎么和那样的混蛋生活在同个屋檐下?妈妈为什么怕那个家伙!还有明天得帮惠凌送什么该死的寿司,就这样胡思乱想着,到临晨3点我才睡着……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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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多了,等我完全清醒后才想起这是汉城的新家,当然我紧接着就想起了昨晚的不愉快事件,真是让人晦气,仿佛想甩掉昨晚的记忆一样我甩还有点发蒙的头,然后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下楼,因为我听到金大婶在叫我吃饭了。
“大婶好!”我礼貌的打着招呼。但是饭桌上没有看到爸爸妈妈和闵混蛋。“爸爸他们呢?”
“社长先生上班了,太太去商场了,要小姐你醒来以后自己用饭。”大婶一边做清洁一边答着。
“噢,那个……只有我一个人用饭?没有其他人吗?”我其实是想知道闵混蛋在不在。
“其他人?”
“啊,就是那个……闵胜一君(我讨厌自己,为什么用敬语)不在吗?”我装做一边吃饭一边随意的问。
“小姐是说少爷吗?你见过他吗?”
“嗯。昨晚。”我假装轻描淡写的回答。
“是吗?那可真不容易,少爷很少回来住的,我还以为你们得再过一阵子才能见面呢?”最后一句是金大婶用很低的声音说给自己听的。(嘿嘿,可惜我的耳朵很尖呦。)
“很少回来住,他不住这里吗?”我的思想欢快的飞跃着。
“那个呀……自从社长再婚少爷就住到明杨洞的外公家了,只偶尔回来的。所以你第一天就见到他真是不容易。看来你们挺有缘分么。”
缘分?和这种人(喜怒无常的闵混蛋)的这种缘分(拳脚和利齿的对决)我可背到家了。不过否极泰来,这家伙不住在这儿对我来说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金大婶,圣诞节我会送你礼物的!外婆,一定是你显灵了,我爱你!
怀着愉快的心情吃完一顿美味的早餐后,我开心的给舅舅他们打了电话。啊,忘了问惠凌几点去送寿司,而且那个什么“动点”咖啡厅在哪我都还不知道呢。不过一切都不是问题,只要一想到今后几乎不会见到闵胜一那个混蛋,我感觉惠凌的事情不算什么。
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完全脱离我的意料,倒霉事一件接一件的向我袭来,如果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一定不会在早上笑的那么开心,否未极泰未来!
被出卖的李志恩
和还迷迷糊糊的池惠凌(昨晚估计通宵网战了)小姐通了电话我才知道送寿司的约会定在今早9:00,距现在已经整整2个钟头又17分了,所以我大胆推测普通朋友估计已经失望离去了,那么我根本也就不用理会这件事了,反正是惠凌自己没有告诉我约定时间的,谁叫她昨晚电话占线呀,这就叫做天助我也。(其实本人根本就不想去,太基才是惠凌的真命天子,其他男生靠边站吧!)不过我的如意想法当即被惠凌否定了(场景再现):
“惠凌,反正是普通朋友,说不定人家已经走了,不用去了吧?”我的声音一定有点高兴的飘了。
“不行”,死丫头的声音异常坚定,“我给你个电话,你和他联系吧,反正寿司你是一定要送到的。”
重色轻友的家伙居然一幅强迫的口气。
“惠凌!我是佣人吗?什么人值得你这么上心,我今天还没有给韩太基打电话呢?”我的狠劲上来可是会咬人的(好象不值得宣扬)。
“志恩哪,就帮我跑一趟吧,已经和人家约好好了,拜托。”居然对吃软不吃硬的我用撒娇这招,呼,看来我只有答应了(虽然粉想拒绝)“好吧。”
“志恩,我就知道你最可爱啦,千万别告诉太基,下不为例了。”
“下次别这样了。”我冷冷地说。
“嗯。志恩,拜托你了。你这么好的人今天说不定会遇到白马王子哦!”听听这丫头为了讨好我连这么恶心的谎话都说溜了,唉,世风日下。
(场景再现结束)
我感觉大城市空气污染一定非常严重,直接影响我的脑细胞正常运做,致使到汉城不到一天竟然我作了两件我从前做梦也不会去做的事。
第一件:咬人——外婆知道都会下巴到到地上的。
第二件:我正按照惠凌给的电话号码给一个素未谋面的男生打着约会电话(真菜!,感觉居然象准备相亲的女方家人)
“喂?”电话里传来一个低沉的男声。
“……”第一次与陌生男生通话的我除了呼气真不知如何开口,惠凌,下辈子做我的丫头吧,为了你我可什么事都干了。
“喂,找谁?!”电话里的男声有点不耐烦了。
“我……是池惠凌的……”
“池惠凌?你搞什么飞机,不是说好九点吗,知不知道我已经在这儿喝了七杯咖啡了,你和她说好了吗?”对方好象把我当成惠凌了,看来已经气的七窍生烟了,居然没听我把话说完就一阵炮轰。
不过等人等得都喝掉七杯咖啡真是有够个性的,傻瓜,不会走人吗?不过这个陌生的男生竟然让我有点同情,可以想象被女生放鸽子的感觉一定不爽,可怜的家伙居然交到惠凌这种没心少脑的女孩,自认倒霉吧!
“呵,我不是惠凌,我是她朋友,就是送东西给你的……”我的语气比较轻柔,我可不想对方把火气撒到我身上。
“啊?噢……”
“那个惠凌忘了告诉我时间了,对不起,我现在去行吗?”最好说不行,被人放鸽子可有失男人的尊严,所以赶快拒绝吧!
“……”气的失声了吗?刚才不是大呼小叫的,怎么突然无声无息了?
“喂,你在听吗?”
“噢,可以。”对方闷闷的答着,可以,什么可以,都中午了,不吃饭吗?别这么执着好不好。
“那你告诉我咖啡厅在哪儿吧,我对这里不是很熟。”(注:是根本不熟,连参加妈妈的婚礼总共没来过五趟。)
“噢,到市中心的第一广场就行,有一个挺大的广告牌。我在三号桌。”
突然我感觉这个声音好象挺熟悉的,或者男生的声音都差不多吧,“我很快就到,请你再喝第8杯杯咖啡吧”我顽皮的说完不等对方答话就挂段电话了,看来今天金大婶的午餐得和我失之交臂了。
匆匆换了一身衣服,我提着只装着三个寿司的盒子走出家门。恰巧与门口一辆刚停稳的轿车里走出的妈妈碰个对脸。
“志恩,出门吗?”
“嗯。帮惠凌看个朋友。”我扬扬手中的盒子。
“在外面吃午饭吗?要不下午再去。”
“不行,人家已经等了三个小时了。”
“等那么久啊,那快去吧!早点回来,妈妈有东西给你。”
“放心吧,再见妈妈!”
“啊,志恩,你认得路吗?让朴司机送你去吧。”
真的,妈妈,我好爱您呀!对人生路不熟的我来讲,妈妈的提议真是雪中送炭(雪——还不知道第一广场在哪呢,炭——朴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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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可爱的朴大叔就把我送到了目的地,很幸运我一眼就看到了“动点”咖啡的招牌,的确很醒目,看来我很快就可以完成任务去饱餐一顿盼望已久的批萨了(刚刚的路上我发现离这不远有一家批萨店,真想快点尝尝)。怀着愉悦的心情我向朴大叔挥挥手踏进咖啡店的大门。
今天是星期天又临近午餐时间,所以咖啡厅里的客人不少,但是却没有嘈杂的感觉,只有悠扬的钢琴曲回荡在温馨的空气中。
在服务生的指引下我来到了三号桌。桌上摆放着一只还凝着露水的红玫瑰,一只空了的咖啡杯和爬着一个人。
因为爬着看不到脸,所以我对惠凌网友的第一印象就是一头浓密的黑发。
这就是二十分钟前和我通话的家伙?干吗爬着,喝了七杯咖啡还很瞌睡吗?看来等人真是件痛苦的事,起来吧臭小子,姐姐来解放你了。
我坐到这家伙的对面,开始思索该怎么叫醒这小子?
‘喂’——好象不太礼貌;
‘同学’——我们好象今天以前都没有见过,更没同过学;
‘普通朋友’——我们连一点交情都没有,也谈不上朋友;
‘七杯咖啡’——一定刺激得他浑身颤抖。
呼……我为什么刚才不问问这家伙叫什么,真伤脑筋,快醒醒吧,我的批萨正等着我呢!
正当我苦恼着如何称呼对面爬着的家伙的时候,那家伙却好象醒了,缓缓抬起了头。
天哪!怎么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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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再见到的脸。
而这张脸的主人是在昨天我碰到闵混蛋之前的十年里一直高居“我最讨厌并且决定老死不相往来的混蛋排行榜”榜首的超级大坏蛋。就是这个人让我领略到了坏男生的所有可恶之处,作为十七岁的花季少女的我至今没有男朋友并且也不想交男朋友的主要原因也是眼前这个叫姜志瀚的混蛋造成的。
从我七岁起到小学毕业这个姜混蛋就象难以脱离的噩梦一样追随着我,是他在上学第一天就用还粘着鼻涕的嘴亲了我,从此我对别人眼中神秘而浪漫的吻的认识就只停留在一片鼻涕交缠之上;是他把可怕的死小鸡放进我的书包,害我有三年的时间都不敢用书包而用塑料袋装着书上学,为此经常被老师罚我举着写有‘我错了’的纸牌到操场晒太阳;是他用拖布打得和我玩的同学对我敬而远之(连俊亨弟弟有一次都被他打得两天不敢和我玩),所以除了惠凌、小英小学我几乎是孤家寡人……总之眼前这个混蛋对我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最可恶得是三年级拔河比赛时他竟然拽破了我的裙子,至今我都无法忘记那天在全校同学嘲笑和同情声中只穿着内裤被舅舅抱回家的我。
庆幸的是这个混蛋小学毕业后就随父母搬家彻底的离开了束草,为此我还和俊亨(姜志翰绝对的反对者)、惠凌、小英烤红薯庆祝了一番,可是为什么现在惠凌竟然跟这个混蛋联系在一起?凝视着眼前生动鲜活的混蛋,毫无疑问——我想我知道惠凌(见到帅哥就免疫系统失调的重度患者)为什么居然冒着可能被我狂轰乱炸的危险让我帮她送什么寿司了,因为即使站在这个混蛋的坚决反对者的立场,我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姜志翰很帅,三年多不见这家伙完全脱离了青涩毛头的行列,浓黑的头发零乱地摆在头上却个性张扬,一对深邃的眼睛,棱角分明的轮廓,这些都是形象中上的太基所无法比拟的。
但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呀,忠厚诚恳的太基可比这个混蛋强一万倍呢?
我们相互对视了大概三分钟,对面的家伙先开口了“李志恩,好久不见了。”他冲我微微一笑。
但我表情非常僵硬。真是奇怪,他怎么笑得出来,我可是被他荼毒了整整五六年的发誓和他势不两立的人,他看到我都不吃惊?不尴尬吗?
答案只有一个——我,李志恩,在二OO三年五月十一日被我的死党池惠凌彻底出卖了。
“……”我面无表情地坐着,眼神漂向那朵火红的玫瑰。
“李志恩,看这儿,你不记得我了吗?我?”姜混蛋用手不停的在我眼前晃动。
记得,当然记得,记得你怎么打我的俊亨弟弟;
记得你怎么把我心爱的朵儿(妈妈买给我的小狗)浑身剪得光秃秃的;
记得你怎么把杀虫剂喷到我的头上;
记得你怎么把我留了六年的头发剪掉;
记得你怎么把我的小学毕业照变成只剩下你和我的脑袋还存在的透光孔纸板(其他同学的脑袋全部被姜混蛋不知用什么挖掉了变成了鲜明的三十五个圆洞),所以上初中时别的同学拿着小学照片交流,我却从不敢凑上去……我多想忘记这一切!
“想不起来啦。”我挤出一个牵强地笑容装做茫然地摇摇头,决定了,我要放下寿司马上闪人,今天遇到姜混蛋只是上帝安排芸芸众生时偶尔出现的错误,只要一分钟,一分钟之后我就又恢复自由,享受批萨大餐了。然后,然后的然后,然后的然后的然后,再也见不到姜混蛋,BYE—BYE吧!不对!是后会无期了姜志翰君。
“这样啊,我以为你记得呢。”一幅失望委屈的表情,什么么,我们关系很好吗?居然用好象初恋情人得了失忆症似的眼神看着我。收收你虚伪的掩饰吧,恐怕只是受到欺负的对象竟然漠视你而感到失望吧,小人。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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