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驯养-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事实上,他带我进的地方确实也很像衙门牢狱之类的。外面都是高高围起的栅栏,门把手上缠着粗重的铁链,又挂了一把厚重的大锁。
门卫看他过来,立即把锁打开,放我们进去。我想秦绍不会把我囚禁在这里吧?虽然我说我是阶下囚,也不用这么按字面意思走。
我偷偷地瞥了他一眼说道:“个人强制限制他人自由是犯法的。”
他停下来,转过身来看我。我其实有一米七的身高,可是仍然需要仰望他,我才能看得清他的脸。
他哼了一声:“这时候才害怕,晚了。”
我听着更慌,一幕幕杀人灭口的电影片段都从脑中掠过,怯懦地说道:“你做这么大的生意,没必要为了我这么一个人干傻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昭昭法网难逃,人在做天在看,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我又控制不住地往外冒奇怪的词语。
他又跟看怪物一样看着我,和上次在迎新表演上如出一辙。
他忽然伸过手来,我连忙往后退。他的手就悬在了半空。我看他拿的那高度,貌似不是掐我脖子,而是要抓我的头。
可是我们走的地方附近也没什么柱状物好拿头去撞的。
他凉凉地把手收回去,白了我一眼,沉默着带我进了里面第二套栅栏。栅栏刚被门卫打开锁,里面就窜出两只黑不溜秋的动物,嗖地挂在他身上。
我吓了一跳,本能地往他身后躲。他在前面做了个动作,两只动物都乖乖地蹲下了。
我溜出个脑袋看。不看还好,一看快要把我吓昏过去。这两只居然是狼。幸亏我曾经是个有钱人,听说过有些征服欲强又闲得蛋疼的资本家会养狼,所以还特意在网上找过狼的照片,不然看见这瞪着绿眼的狼还以为是哪个高级品种的狗呢。
秦绍从门卫那里拿来一块生肉,扔到远方。两只狼嗖地跑过去吃起来。没过几分钟就吃完了,又乖乖地跑回来,趴在秦绍的旁边。
我的腿都有些发软。但是秦绍也不说话,就只顾着给狼喂食,锻炼基本姿势。
我觉得每分钟都如坐针毡如履薄冰。这么过了一小时,秦绍终于站起来。我连忙紧紧跟上。
司机在外面等着,我们沉默地进了车。到了别墅前,车停了下来。秦绍下车前跟我说:“以后每周六晚上来这里过夜。今天你先回学校吧。”
我被吓傻了,他说什么我都点头。
在车上行驶了半个多小时,我才慢慢重新意识到安全感。我明白秦绍的用意。他懒得跟我动嘴皮子,只要把我带出去遛一遛,就知道我昨天的反抗有多愚蠢。他用实际行动给我看,连残暴的狼都能被他驯服了,区区一个人,还是有把柄在他手里的人,还能奈他何,跟他对着干,简直是痴人做梦。我一直觉得生无可恋,以为砍头不过碗大的疤,生亦何惧死亦何哀,表现得跟抗日烈士一样。可我看到几匹狼,就吓成了这样。秦绍肯定连耻笑我都不屑于做。他就是用这样的预演告诉我,我是一个多么软弱无力的人,根本不配做他的对手。
我冷汗涔涔,深刻体会到我遇上了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秦绍是个比禽兽还禽兽的禽兽。他有着动物的野性,完全掌握了用最残忍又最有效的方式一矢中的,入门三分。
周六便成了我每周一鸣的丧钟日。
我不敢去,我又不敢不去,我看着他的别墅,它不是我以前形容的监狱,更像是残酷的刑场。理智地说,即便我真做错事了,他也应该不会真关门放狼欺负我,但他做事的方式让我不寒而栗,赤裸裸的恐吓和威慑,阴毒得不像一个企业精英,而像日本的黑帮山口组头目。如果我违反他的意志,我不知道他会用什么样的方法对付我。我想象不出他的招数。他在我们常人能理解的范围之外。
我进了卧室,秦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在床上看书。斯文败类就是形容这种人的。你怎么会想到这样的人会有这么一颗扭曲的心?
见我进来,秦绍对我说:去洗澡吧。
我听话地进了浴室。浴室其它东西都没变,不过换了沐浴露的牌子。以前都是写满英语和法语的洗浴用品,现在沐浴露换成了我常用的那一款,连绿草味都一致。我家还在山沟沟时就用这国产牌子的香皂,有钱的时候换成了沐浴露,现在所有的化妆品属国产的最便宜,我一直延续下来,没想到秦绍竟然也用这个牌子了。
我不敢想他是为了我换的沐浴露。沐浴露牌子众多,香味更是繁复。他要是能凭着嗅觉去一家家找,我更觉悚然。我宁可相信这是凑巧而已。
我进了卧室,在他旁边乖乖躺下。我想着我要是中途再吐了,可怎么办?这么个有严重洁癖的禽兽,怎么接受得了这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
禽兽合上了书,摘下了眼镜,关上了灯。
我全身绷紧,眼镜紧闭,心脏跳得快要出膛。
秦绍的一只手放到了我的腰上,气息在我的耳旁。
我等着他下一步动作,可是动作迟迟不来。
我扭头看过去,秦绍正以无害的态势抱着我睡觉。我不可置信,可是他就是这么一脸安详地躺在我身旁。
我望着天花板,想着这到底是要唱哪一出。
秦绍忽然说话:“放松。”
我大口地呼着气,说实在话,这样的情况我没法放松。像是一只龇着牙的老虎忽然化成了舔着毛的小猫,谁能接受得了。
不管怎样,都比原来的那种状态好,至少没有我恶心的事情发生。既然如此,我也这么睡吧,虽然有可能睡不踏实。
接下去的几周,秦绍每次派人专车把我从学校接走,然后我洗洗身子当他的抱枕,我一觉睡醒,他必然已经起床。然后我和他一块儿吃早饭。吃完早饭,他就又派车把我送回学校。我觉得要不秦绍是精神分裂症患者,要不就是我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这个事情上,总有一个人出问题。不然怎么前后反差会有这么大呢?
可如果秦绍真的是精神病,我希望他现在这个状态永远不要醒来。我不care他为什么花大钱把我叫过去,只为了每周让他抱着睡觉。我只要他再坚持四个月就好了。那时我就凑齐手术费,我也能做肾脏手术,永远告别这样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转眼已快到十月下旬,学校里的树叶终于一夜染黄。秋风一扫,飘落无数。地上都是来不及扫的厚厚落叶,踏上去发出沙沙的声音。秋风时大时小,大了能吹跑顶棚,小了却不足吹落残叶。天气也时暖时凉,我带的学生里好几个人已经感冒。但毕竟年轻,泡点感冒冲剂第二天就没事能乱蹦跶了。
我带的这个班级异常活跃,在班长曲世成的带领下,班级动不动邀请我参加全班的讨论大会。无异于参加社团啊组织越野啊筹备比赛啊,学生的生活说丰富就丰富,说简单翻来覆去也就那么几件。
我不知道曲世成那天有没有发现宾利车里发生的事情。照现在这个发展形势看来,是没看清的可能性为大。但我也不能完全排除。因为他站在车外皱着眉的样子我忘记不了。他和温啸天是这么相像。我有时候坐在班级里看他们讨论时,会对着他出神,一颦一笑连背影都会让我想起温啸天。可温啸天告诉过我他是他们家的老幺,他连表弟妹堂弟妹都没有,所以曲世成绝无可能和温啸天有亲戚关系。
我只是觉得这可能是老天又派下来考验我的难题。他让一个和你心爱的人相像的人陪在你身旁,来测验你到底爱的是躯壳还是灵魂,就像口口相传的故事中神仙经常干的事情。爱灵魂的人往往能一眼之间辨别出来,对假的那个毫无眷恋。我想我可能爱温啸天的灵魂也爱他的身体。我看着曲世成,老想伸出手摸摸他的眉眼和短发。有时候他们都要喊我好几声才能叫醒龌龊的我。
我想起郑言琦说的那句话:“现在都流行姐弟恋,老牛吃嫩草什么的,最诱人了。”
我觉得我该拖出去千刀万剐。
第14章 第五章 偷闲。触(2)
我还是每周去秦绍那里报道一次。有一天秦绍吃完早饭后,带我去买衣服。我好久没去过高档的商场,但我还能辨别出商铺的档次。我当时一进门就知道这家店衣服价位不低,所以我偷偷跟店员说给我来最贵的就行。自从破产之后,我知道名牌衣服也是一种固定资产,在贫穷的状态下可以转化为现金。秦绍大概意识到了我的算盘,很快就跟店员说,来最便宜的吧。这里的店员都受过专业培训,一般不会表现出任何主观的情绪,但她听秦绍说完这句话后,表情稍微抽了一下,可能来这里的主顾都是女的端着架子一件件试,男的只顾欣赏和掏钱,从来不会有现场要求最便宜的东西而难堪女人的。可我却觉得她见的世面太小,其实很多平价店里,“来最便宜的”是经常听到的一句话。
我还是很开心,即便这里最便宜的衣服也值五位数,等我干满半年,要是我不剪吊牌,还能以高价卖出。但秦绍接过衣服袋子时,立即就把吊牌撕了,还用讥讽的眼神看了我一下,把袋子扔回给了我。他这一撕,这件衣服的身价巨跌,我怒不敢言,只好拎着衣袋跟保姆一样陪着他买衣服。
不过我至少敢重新跟他交谈了。我还问他下周六晚上的陪睡能不能改到周五。我还没说理由,他就直接拒绝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每周六早上他都和球友吃早饭、打球。我没有明白他周六早上与球友吃早饭和我换成周五晚上睡觉有什么关系。他又不差我陪他吃早饭。但是我也不敢多问,只当他怪脾气发作了。只要他不碰我身体,我已经感恩戴德了,时间什么的都好调整。
我只是觉得周六是温啸天的生日,躺在秦绍身边让我有些难受。可这些现在我都能克服了。我想他是把我驯服贴了。
安稳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日历已翻到10月23号了。霜降已到,露结为霜,霜冻百草杀。天气冷得很快。三十岁的年纪有些怕冷,我穿了件厚厚的风衣往返于宿舍和图书馆的途中,忽然被迎面跑过来的叶琴琴拉住。她气喘吁吁地比划着告诉我:“老师不好了,曲世成和别人在网球场打起来了。打得很厉害,曲世成留了不少血。”
我连忙往网球场跑过去。本来那个地方我都一直绕着走的,可今天也没别的办法。
我一进网球场就看见曲世成跟拍《热血高校》似的,头上的血一滴滴地落在他的浅色外套上。这家伙还支着网球拍,怒瞪对方,和他们拼眼力。
我觉得打架这种事情在大学就应该自然绝迹了的。尤其是学风浓厚的A大,大家都是爱动口不爱动手的和平主义者,没想到曲世成叛逆期还没过去,跟别人上纲上线地打起来了。
我毕竟大他们十来岁,而且我大小还算是个班主任,我摆着架势说了声:“你们都想不想毕业了,是不是嫌档案栏里太空白啊?”我这么一白糊,他们也就施施然地鸟兽散了。
我和叶琴琴两个人一人扶他一个肩往校医院走,后来一想,万一医院一上报,到时我这乌鸦嘴说的事情都成真,罪过就大了,赶紧又往门口打车去。
到医院的时候,曲世成已经昏过去了。我在研究生时,在小门脸的诊所里做过一段时间的护工,看见这样的情况还能镇定自若地去找空床位,挂急诊,找医生。
医生让我们把曲世成推进CT室照了照,说就是轻微脑震荡,可能脑子被硬物砸到了。头破了的地方刚好毛细血管分布密集,血流得恐怖,但其实还没到缝伤口的程度。只是因为有轻微脑震荡,最好留在医院多观察一天。
我松了一口气,才缓过神来问叶琴琴:“他们怎么打起来的?”
叶琴琴支支吾吾地也没说出句整话。
我说:“你老实讲,我看你清楚着呢。”
大一新生从高中带过来的稚气还没脱尽,都容易被恐吓。她低着头说:“那帮人说,老师您和外面有钱人勾搭在一起,他们看见好几次有人开着名车过来接您。被曲世成听见了,他就先打过去了。他们一看有动武的,仗着人多也还手了。”
我听着这话,觉得要是谣言我还能义愤填膺地喊一声“流言可畏”,可这和现实丝毫不差,我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我跟叶琴琴说:“你先回去吧。打架的事情你不要和同学说。曲世成还是班长,要是这事传出去,对他以后的工作没帮助。今天晚上我在这里值守。”
叶琴琴点点头,看了看头被包裹得跟木乃伊一样的曲世成,恋恋不舍地走了。
我坐在床边,想那天曲世成肯定看到了。他只不过选择闭嘴不说,还把我当做个老师而已。可是我又何德何能,当得起这声老师。我连人都不算是了。
我看着曲世成穿着网球服,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看着看着便想到了我第一次追求温啸天的事情。
那时我被舞台上弹钢琴的温啸天迷得分不清七荤八素,每天想着怎么能创造机会跟他在一起。我说过,我欲望淡然,但惟独在温啸天这件事情上是个例外。我像跟踪狂一样,天天偷偷地跟在温啸天的后面,看他每天都去做什么,一笔笔地都记录在我的记事本上。我看了他的课几乎和我的课时间重叠,基本上我没有去他的课堂上蹭课的机会。而那时我还是大一学生,对逃课这种事情还不是那么得心应手。然后我发现一个规律,每周三和每周五上午他都会和一个女的一起打网球。那个女的叫艾静,是网球协会的会长,才大一就当上会长,可见网球水平了得。
我不知道这个叫艾静的和温啸天是什么关系,是纯粹的训练呢还是借着训练的名义动着和我一样的歪脑筋。A大的网球场有且仅有一个。每周末网球场几乎都被预订满了,所以温啸天只能选择周三和周五两天他刚好没课的时间。我当时想学《一吻定情》那样,守在网球场附近,等着他出来跟我撞出爱的火花。毕竟他那时和上世纪末的美少年柏原崇还有些相像。可每一次,他都视我为空气,大步大步地和我擦肩而过。
我觉得《一吻定情》是没戏了,我得学《流星花园》。那年这个电视剧刚刚风靡大陆,我都看了N遍碟片了,里面的情节背得滚瓜烂熟。当然我不能学习杉菜,我得学习最后抱得佳人归的道明寺。
于是我跟道明寺学的第一招就是包网球场。道明寺为了和杉菜在一起,包了一个大游艇。比起游艇来,包一个网球场简直不值一提。而那时我爹常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问题。当然这句话放到现在来,我是打死也不信的。我倒是坚定地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由钱产生的。
其实包网球场这种事情,学校是不允许的。大家都是按时付费。当时每小时二十块钱,已经是很多人承受不起了。可我谨记我爹的教导,从家里拿了两条名烟和一瓶名酒送给管球场的大爷,又给了五千块钱作为两天的承包费用。
事情都办妥了之后,我穿了件嫩黄色的网球衫,跟道明寺一样酷酷地站在球场中央,拿着一个我都不知道怎么握才算合格的网球拍,等着温啸天的到来。
温啸天也刚好穿了件嫩黄色的球衣,我看着他走进球场,想着两人衣服都穿成情侣了,这事怎么想都觉得吉利。结果人家一进来,听我说球场被我包下来了之后,二话没说掉头就走,连问一句为什么都没有。好歹人家杉菜还上了船了。剧情发展得一点都不对。
我只好追出去拦住温啸天。我说你是温啸天吧?打一盘呗,我请。
他迟疑了一下,说好。
我心里大喊了一句yes,连忙拿着网球拍在对面站好。
温啸天向空中抛起网球,华丽地高高弹跳起,用力一拍,旋球“嗖”地朝我飞过来。
我睁着眼睛,看着球离我越来越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