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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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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你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清姐问我男朋友是谁,我说要先问问你再说。”因为她不想让人觉得她是在炫耀。

吴天昊没有做到的事,靳夜做到了。

林夏紧紧抱住靳夜的腰,在他脖颈间低语道:“比起他们,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亲了亲她的发顶,感受着身下的欲望,靳夜低哑道:“快快长大吧,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他今年已经二十五了,林夏才十七岁。

等待的路,太漫长了。

林夏的脸微微一红,在他怀里蹭了蹭,不说话了。

在B市待了几天之后,靳夜就又飞往了杭州,上海那边尘埃落定了,杭州才刚刚开始。

而在他离开之后,林夏失落了一阵子,但很快就调节了心情,为新书忙碌了起来。

这个暑假,对琉颜的书迷而言,真是痛并快乐着。

痛,是因为书太好看,每天只看那么一点儿,不过瘾啊不过瘾。快乐,是因为书看的太爽,让人们在工作一天之余,虐虐书中的坏人,跟着主角一起破阵法,寻机缘,求长生。

没错,她的新书。就是现在还没有大肆流行的升级打怪升级流系列的正统修真文——《长生》。

她是现代普通白领,她是弱小没有背景的女子。看她如何在这个奇异的世界求生存,如何活出属于她的传奇。

大道三千,只求长生。

文章一开篇就是女主苏凌谨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苦逼农户人家,成为一个不满六岁的小女孩。

根据看过的这么多穿越小说定律,这一定是一片种田文。

于是就在过了几天之后,苏凌谨劝说自己放弃回家的路,既来之则安之的时候,她发现这句身体的亲爹已经病死。而由于家里贫穷的缘故,她即将被名义上的母亲卖入青楼。

于是她以为这是一篇爽文,根据小说定律。被卖入青楼之后她一定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吸引王子皇孙,然后享尽荣华富贵的时候,她发现了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

前面五六章介绍了女主穿越的地理位置。穿越被卖后素手无策的心理,以及被卖入青楼即将被老鸨调教的过程。

就在众多读者对本书名称和简介表示怀疑的时候,第七章《神仙?妖怪》那一章,才进入正题,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这真的是一本修仙文!

因为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这个小镇上来了几位仙人,他们抓走了青楼里面几十个童男童女。

而六岁的苏凌谨,正是其中一员。

出了闭塞不通消息的小山村。苏凌谨才知道,这个世界和她以前的那个世界一点都不相同,居然有神仙。

所以,苏凌谨迷茫了。

她是个资深书迷,看过很多小说。比如最近几年流行的宅斗文《锦绣》,权谋文《谋尽天下》种田文《小富即安》以及仙侠文《尘缘叹》。

因为喜欢的原因。每一本书的情节,她几乎都能倒背如流。

可是没有一个人告诉她,有这样一类书,凡人也能修仙?

尼玛,这究竟是个神马世界。

于是,她在那个世界将琉颜那个她曾经最喜欢的作者骂个半死。尼玛你个写书的就不能每个类型都写么,穿越到一个未知不知道有什么玩意的世界,容易么她。

就在苏凌谨吐槽的时候,也就是这次危难中,她获得了人生中最重要的金手指,一个逆天指环。

就是这个指环,让她走上了修仙之路,也就是这个指环,无数次救她于危机之中。多少次几乎粉身碎骨,多少次在恶劣的环境中一次次死里逃生。

最终,让这个单纯中只有着现代人一丝丝冷漠的白领苏凌谨,彻底变成了一个冷静淡漠的冰山女。

若不是上辈子的经验,若不是上辈子疼爱她的父母不时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在这样恶劣的修仙环境下,只怕她苏凌谨早就不能坚守本心,从而入了魔道。

看过修真文的人都知道,一本修真文,没一个200多万字以上,都不叫修仙。

所以,在读者看的很爽追的很痛快的时候,林夏也早就在书评区发了帖子,这本书将会是她写书历史上最长了一片文。

看着这个通告,读者沸腾了。

1L:“大大,大大啊,不愧是我最喜欢的大大,果然不走寻常路,在大家都写宅斗宫斗种田的时候,另辟蹊径,写了第一部女生修真文。以前一直看主站的修真文,都是种马文,披着修真的路子狂收美女,广建后宫,看到这些烂俗的情节,就不想看了。”

2L:“所以大大的这本书给想看修真,却找不到好书,给书荒中的我们带来了一片绿洲。”

3L:……

接下来是十几楼夸奖的话,直到后面,才有人开始讨论情节。

22L:大大,我只想问,女主还有多久才能成仙啊,从炼气到筑基花了三十年的时间,再到结丹花了一百二十年,就已经过了几百年了,而下面还有什么结婴,化神。

而化神之后才能成仙,那成仙之后呢,是不是又有一套法则和程序,就像文中的天道一样。

大大既然说这本书将是最长的一篇文,前面大大写过最长的一片是一百二十万字。所以我想问问,这本书大概会有多少字,200万还是300万?

23L:同问,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大大就算写个300万,我都会一直追下去的。

24L:三百万(做惊恐状),神啊,百万巨作,我看得完么?

25L:等凌谨成仙,估计我也成仙了。

26L:楼上的多大了,求包年龄。

27L:老太太今年已经70多岁的高龄了。

28L:……牛,大大的书连七十岁的老太太都吸引了么,这是一种怎样老少通吃的节奏。

29L:开玩笑,老太太也很潮的好么,你们小年轻玩的东西,就不许老太太玩了么?我可是忠实粉丝,每一本书都有买来收藏呢。

然后便歪楼了,各种话题各种讨论,然后这个帖子就变成了24小时的热帖,更多的人能够看到,更多的人加入了讨论。

看着下面的几百楼,林夏很无语,原本她只是发了一个通告而已。

至于具体的字数,林夏没有做出回应。

她只有一个很粗的大纲,至于一个副本一个新地图会写多少字,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毕竟很多抽丝剥茧的情节,再没有写出来之前,谁也不知道会写多少个字。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本最普通的修仙文,都有约莫三百万字,这还不算成仙之后要走的路。

整整一个暑假,不过两个月而已,林夏这本《长生》就发了80万字的文。(和夏夏的勤快一比,绯绯就是个渣速,所以,赐我一个随身空间吧)

其中,有几乎50万字的文是在空间里写的。

毕竟这是一个新的题材,新的类型,林夏对自己的每一部作品都有强迫症,她希望能把自己的每本书尽自己最大所能,写到最好。

所以每次写文都会修改,对不喜欢的情节都会删掉,然后不断重写。

这样推翻重来,再次推翻,才有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情节。

若是没有这个空间,她不可能写的这么快。

有了80万字做基础之后,加上不断的充电,在主站找好的修真文看,从里面学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到后面,林夏也算是熟练了修真文的套路,写起来也算是得心应手了。

就在写字,改文;写字,和靳夜约会;写字,去京大看老师的过程中,暑假过去了。

林夏,高三了。

和中国大多数的高中一样,临高三前的那个暑假,都是要补习的。

但是林夏她们和一般的高中生不同,她们是从国外回来的。

对她们这种留学生,学校倒是管理的很宽松。

尤其是上次出了曹丽华的事件之后,学校对她们这些留学生管理更紧了,还派了一个老师住在她们的公寓里,时常和同学谈谈心,聊聊天,就怕她们受不住国外物欲横流的诱惑。

而回国之后,也很大度的给她们放了两个月的假。

当然,这也是因为学校相信,这些留学生都优秀的很,就算是放假,他们也不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夏夏,还有一个星期就要开学了,你功课复习的怎么样了?”林老妈端了一盘切好的梨子,喜好的提子,推开书房的门,走进来问道。

林夏写新书的事她也知道,对女儿挣钱的行为,林老妈并不反对,毕竟就算你读了一个名校的文凭出来,也不一定有她女儿写书挣钱多。

只是林老爸不大赞同她花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在这上面,毕竟几千年来,读书才是正途。

文凭,才是硬道理。

PS:

最近都是双倍粉红哦,来吧,亲们~~~

正文 275 健平

“复习的差不多了。”拈了一颗提子扔进嘴里,林夏有些含糊道,“关于成绩,这个您就不用担心了。”

林夏说的是实话,靳夜已经告诉她了。

她们学校当时正在建的那栋实验楼,居然就是靳夜投资建设的。

她自己都不记得什么时候随口抱怨说出要是能保送就好了的话,他在听到之后,就不懂声色的派人打听研究了她们学校的政策,然后投资了一个几千万建了那栋实验楼。

就是为了给她争取到这个保送名额。

原本他打算在林夏十八岁生日那天给她个惊喜的,可想到她生日是在高三的下半学年,离高考也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

若给她惊喜,那她之前近一年的时间,为了高考所付出的努力,不就都白费了。

想到这一层,靳夜便在事情已经能够正式确立之前,将这个事告诉了她。

所以,林夏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只要能在班上保持一个比较好的名次,就行了。

倒是没有升学的压力。

所以,现在她学习起来,简直是毫无压力,轻松极了。不用被考试逼着学习,换了一个角度之后,平时很不看不顺眼的课程科目,在她眼中居然都变得可爱起来。

比如历史,平时很枯燥的,什么多少多少年鸦片战争爆发,什么时候虎门条约,什么时候南京条约,条款是什么等等之类的东西,因为不需要强制性的背诵。

她居然觉得学了这些东西之后,对写文更有帮助,更能够信手拈来。

所以,记住的内容倒比平时死记硬背要多得多,学习的效率也是大大的提高了。

“我怎么能不但心。虽然你去了一年国外,可听人家说国外的高中和中国高中很不同,学不到什么对高考有利的东西。这么一来,你那一年可不就浪费了,我若是早知道,肯定不会让你去。花了钱不说,还白白浪费一年的时间。”

“哎唷,老妈,我都和你说了多少遍了,不用担心我的学习。长这么大。我有让您担心过么,与其担心我,还不如多督促林辉。让他多看点书。这次升学考试,他虽然考入了直隶高中,但进的却是一个普通班,人家林妙儿进的可是实验班呢,那分数更是甩开他一大截。”

说起这个儿子。林老妈就是一肚子的火。

林辉不聪明?

不,恰恰相反,他就是太聪明了,只不过他的聪明都没有用在地方。

“前两天你爸给他买的二手电脑,他又给拆了,将前面几台都组合起来。不知道组成了一个什么怪物,真是气死我了。他要是把这个精力花在学习上,那个神马哈弗都能够考进去了。”

林夏乐了。“老妈,真不错嘛,居然连哈弗大学都知道。”

“那是,也不看看你老妈我是谁,你在国外读书这几年。老妈我也在学习成长呢。不仅知道哈弗,还知道剑桥呢。”

林夏道:“老妈真厉害。不过我这儿正看书呢。听说开学后一个星期就有一个摸底考试,我到时候考出一个好成绩,让老妈长长脸。”

“诶,那我就不打扰你学习了,我去看看那个小兔崽子。”林老妈笑眯眯的应了,乐呵呵的走了出去。

看着那轻快的脚步,林夏笑着摇了摇头,低头又看起书来。

她说的确实是真的,一个星期之后就有考试了。

虽然能够保送,可她也不希望落其他人太远,她骨子里也是有争强好胜之心的。

一个强者,若保持谦逊的态度,所有人都会称赞他;而一个弱者,无论你做出什么姿态,所得到的都是不屑和打压。

你不厉害,别人凭什么尊重你。

只有自己有了一定的实力,才有资格说我想要怎样,才有资格按自己的性子走下去。

林老妈刚刚走到客厅,就见柳雪拎着一袋提子开门进来。

“三姨,我买了一点水果,给你和夏夏吃。”这么多水果中,林夏就提子还爱吃一点,其余的都不怎么动。

住的时间长了,她也记住了林夏爱吃的。

见她买东西进来,林老妈忙道:“买这些做什么,水果什么的家里都有。”

“昨天见提子不多了,今天路过超市,就顺手买了点儿。”柳雪道。

这两个月,柳雪在杂志社表现的好极了,第一个月的工资给林老妈买了一件衣服。林老妈嘴上说浪费,心里还是高兴极了,不时在林老爸面前念叨她侄女有孝心。

她并不缺两件衣服,但这个态度让她在林老爸前面很有面儿,不时唠叨几句。

知道林老妈到了更年期,任林老妈怎么唠叨,怎么对他发脾气,林老爸也不多说,只任她嘴碎。

两个月的时间,已经让柳雪大变了模样。

她不是刚来的那个不太自信的柳雪了,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京城时尚模特。

这短短的实习时间,她并没有攒到多少钱。虽然不用像公司其他人一样交房租水电,但衣服鞋子包包,化妆品,护肤品精美的小饰品等等这些东西,都已经给她配齐了。

并且她最大的收获,就是交了一个B市本地的男朋友——周健平。

家里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有车有房,他本人也在那栋大楼工作。因为是做IT的,工资也不错,算上年终奖,年薪约莫十五万

在B市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个九十多平米的三房,一辆代步车,加上十几万的工资,若节省一些,小日子也能过的有滋有味。

而和柳雪的想法不同,能在那栋大楼里工作的女孩,哪个不是有能力或者脸蛋的。有能力的,自然看不上一年才十几万工资男人,比自己的工资还低,能嫁么?有脸蛋的,又都想着攀龙附凤,住大豪宅,穿金戴银,又怎么看得上一百平米不到的房子。

毕竟,这里可不是那些小地方。

这里遍地都是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走大运,被高富帅给看上了呢。

周健平五官一般,模样正能算周正,在遍地高跟鞋魔鬼身材的女人堆里面,身高也不算高,只有175厘米。

而一个165厘米的女人,穿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就能将他比下去了。加上IT部门本来就是男多女少,公司里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孩,都心高气傲的,自然不会考虑这个哪里都不出色的男人。

总之,因为这些和那些的原因,终于让柳雪捡到了这个男人。

柳雪不高,只有163左右,虽然也穿高跟鞋,但也只限五公分以内,这些林林总总的小习惯加在一起,两人竟然意外的合拍。

她是个比较自来熟,较为外向的性子;而因为常年对着电脑的原因,周健平是个比较内向的性子,性格也是温和平稳类型,和他的名字十分符合。

两人的认识也算是比较意外,虽然是在同一懂大楼,但由于公司不同,楼层相隔的也很大。但就是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两人相遇了,然后水道渠成,一个月后,周健平表白,柳雪答应。

原本第一个月存下的一点小钱,也因为恋爱的关系,都给花干净了。

女生嘛,本来就爱打扮,更何况是恋爱了的女生,自然希望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获得男友的喜爱。

女为悦己者容嘛。

于是,上个月的工资就这样拉入了花销中,还不算平时夏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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