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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贪欢-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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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气氛优雅,暗红色的窗帘给这家餐厅增加了一分别样的风情,余依依很是喜欢。

老夫老妻的就凑合凑合

求婚?

余依依只觉得大脑突然当机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一片迷茫。

由恋爱到结婚,每个女孩子都曾幻想过自己的另一半究竟是什么样的,希望找个对自己又好又体贴的好男人,懂得浪漫,懂得温情。

求婚就是横跨在恋爱与结婚之间的桥梁,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希望自己的求婚是浪漫的。

她跟习瑾墨两个人的婚姻是不同于常人的,他们没有经历过约会,恋爱,甚至连这求婚的过程都没有,直接就去了民政局签了字,拿了结婚证书,两本红色的小本本就将他们的关系从陌生人定义为最亲密的关系。

最初结婚的时候,她只想着三年后的情景画面,等她羽翼丰满,能靠自己的工作养活自己,有能力离开余家,她为自己描绘了无数的美梦,想着终有一天她会有自己心爱的人,有自己美满的家庭,拥有幸福的一切。

人生永远不可能按着剧本设定来进行,喜欢上习瑾墨,这一点是她怎么也料不到的。

爱上习瑾墨是出于她的计划的,刚开始很无措,很茫然,因为他跟邓秀婷那种理不清的关系,她想将自己的喜欢扼杀在摇篮里,却不料越陷越深。

余依依以为他们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她会默默的喜欢着他,然后在三年后离婚后再也不嫁,本想抱着好意去成全他们,也为给自己一个解脱,却不料习瑾墨会挽留她。

他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之类的话,但是他的行动和表现都让她看的很清楚,其实习瑾墨跟习廷华性子上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就是不喜欢向别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只是用事实,用行动来证明。

她想她或许就是因为这习瑾墨的行动和表现而确定自己的心意的,哪怕是秋穆泽找她谈话说习瑾墨接近自己是有目的的,可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他。

因为一旦不爱,那她的整个生命就没有多大的意义了。

余依依看着这枚闪耀的钻戒发呆,求婚,她曾经幻想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她还太年幼,不懂世事的炎凉,对一切都充满了美好的向往,那时候的幻想她都已经记不清楚了。

在如此符合气氛的环境下,有烛光,有美酒,有音乐,虽然没有众人热烈的祝福声与掌声,余依依的心里仍旧像装了蜜的罐子一样甜的冒泡。

大概所有的女性在被求婚的时候都会激动的想哭吧。可她却一滴眼泪都挤不出来,鸡蛋里挑骨头,“你就这样向我求婚?”

她看了看钻戒,将戒指摘掉,放到一旁的桌子上。

都没有玫瑰花的吗?她曾经看到过不少人在餐厅求过婚,人家那创意多好。让每个人手里捧着一枝玫瑰花送给女主角,凑齐99朵,然后亲自拿着戒指向女朋友单膝下跪求婚的。

“我们都是老夫老妻的。就这样凑活凑活吧!”习瑾墨说着,就抓起她的手,就要套进去,余依依不肯,他就掰着她的手指给她强行套了进去,又抓着她的手不肯放。

余依依瞬间无语,有这么求婚的吗?

况且这哪里是求婚,这明明就是强迫的,虽然他们已经领了结婚证,可是也用不着这样吧!

他们才结婚多久。就说什么老夫老妻了,凑合凑合,有这么凑合的吗。无奈地向他丢去一记卫生眼。

“习瑾墨,别人求婚还有花,你看你什么都没有!”要说花,也就是桌上摆了一朵假花。

“难道你喜欢俗气的红玫瑰?”习瑾墨顺着她的目光往桌上看去,那桌子上的塑料花/逼真地像真花一样,红艳艳的。

余依依闭嘴了,“……”

好吧,她不喜欢玫瑰,她喜欢的是薰衣草,紫色的海洋。

想起薰衣草,余依依就郁闷,本来来的季节就不对,这个时间段除了梅花之类的花开的正盛,那薰衣草估计早就枯萎了,再加上这几天天气一直不好,她想去普罗旺斯都不成,根本就出不了门。

回去的路上,余依依还问过习瑾墨,“我们什么时候去普罗旺斯?”

习瑾墨闭着眼睛回答,“等我把这边的事情忙完就去。”

余依依嘟哝了一句,明明说好是陪她来旅行的,结果不小心遇到一个导师,就变成了谈生意。

唉,做商人还真是难,到哪儿都逃不过工作。

索性不再理他,将手伸在半空中,路边的灯光时不时地照射进来,钻戒闪着光芒,无名指上多了一个东西后,这才有了已婚妇女的感觉。

之后的几天,天气一直很差,就连路况也很差,在新闻上看到哪里哪里又因为打滑而发生的车祸,或者是哪里的雪下的很厚,车子都不能行通。

她虽然一直呆在酒店里不愁吃不愁喝的,但是习瑾墨却每天准时准点地出门去谈合作的事情,每天又不准是不准点的回来。

有一次大半夜下大雪,地上的积雪很厚,车子完全不能行走,习瑾墨还是下车徒步走回来的,余依依看到他换下的衣服上落满了雪花,裤脚全都湿透了,心里就特别担心。

因此每天特地让酒店准备一壶生姜水,等习瑾墨回来后喝点姜茶,驱驱身子里的寒意。

终于有一天,余依依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还搭着某人的胳膊时,就知道他的工作已经谈完了。

余依依没有立刻起来,因为她最近醒来时看不见的时间越来越长了,她是不是得了什么重病,所以视力才会出现问题?

她本来是想就着去看余徳源的时候,顺便去医院做个检查,眼睛总是出现这样的问题,心里实在是不安心,可是现在又身在国外,对这里又人不生地不熟的,只好先拖延着,等回国了,就尽快去检查。

但是从求婚那天晚上开始,她就发现不仅睡醒之后一段时间看不见了,就连在白天看书的时候,看着看着就会出现模糊的状态。

余依依动了动,翻过身背对着习瑾墨,在还没有确定病情之前,她不想让他看出来。

她已经尽量放轻放小动作了,他最近因为要谈合作,常常是她一醒来,人就不见了,睡眠的时间很少,眼睛下面已经浮起了一层黑眼圈了。

殊不知,现在余依依是一有点风水草动,习瑾墨就醒了,下意识地就去摸旁边的人,摸到温软的身子,顺势又将怀里一搂,“怎么睡过去了?”

“我怕会吵到你。”余依依老实地说,在他的怀里找了个舒适的位置靠着,虽然看不见他的脸,还是习惯性地仰着脖子去看他。

习瑾墨听她的语气似乎有些不对,立马就意识到了什么,连忙睁开眼睛看着怀里的人。

一双美目失去了灵动,没了灵气一样,没有焦点地看着他,或许又不是看着他,现在是刚睡醒,她一定又看不见了?

手不自觉地探向她的小腹,自从知道她有孩子后,他每天都会在余依依睡觉之后去亲吻她的小腹,去亲吻他们的孩子。

这些天,他带着余依依的病例前往各大名院,就是希望能找到这一方面比较权威的医生来替余依依动手术,国内那一家,他不是不相信,只是不想就这么放弃希望。

算是他贪心,孩子和大人他都想要。

近的远的都去过了,但答案无一是与金医生给出的是一样的,心情就如同这糟糕的天气一般,恶劣到了极点。

但是又不能在余依依面前表现出来,现在的她什么都还不知道。

是他疏忽了,光顾着找医生,却忘了她的病情还在加重,不能再拖时间了,必须尽早做决定。

习瑾墨搂紧了她,“你不是说想去普罗旺斯,我们今天下午就去。”

早点去完普罗旺斯,立马就带她去医院动手术。

他贪心想要孩子,但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要的还是大人,孩子没有了可以再要,人没了,就真的没了。

“下午就去?”真的假的?会不会有点太仓促了?

“嗯。”习瑾墨拍了拍她的背,掀开被子自己起床,“你先睡一会儿,我去让李秘书打电话订机票。”

她虽然一直要吵着去普罗旺斯,但是也知道习瑾墨工作繁忙,就一直乖乖地等在酒店里,等习瑾墨做完工作后再说,他昨天才结束所有的工作,现在身子一定还处于疲劳的状态中,下午就动身去普罗旺斯,身子骨吃得消吗?

余依依想说不用,一掀开被子,却忘记了一个事实,自己现在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再加上听到习瑾墨已经在跟李文祥打电话了,就只好作罢。

大不了到了那边下榻的酒店再休息休息就好了。

习瑾墨叫的早餐已经送上来的时候,余依依已经能看见了东西了,立马就从床。上蹦跶着下来,冲进了浴室,然后又一飞快的速度刷牙洗脸,换好衣服出来吃早饭。

习瑾墨端给她一碗热粥,“下午一点的机票。”

余依依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十一点了,离一点所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她飞快地扒拉了两口粥,就跑进主卧里去拿自己的行李箱收拾,边走还边抱怨说,“你怎么不订晚点的票啊!”

ps:新的一月就开始了,应该算是正式放暑假了,各位同学们玩的开心哈,穆穆在这里弱弱地求个打赏之类的

不准摘戒指

“东西先不着急收拾,你过来给我多吃点!”习瑾墨看着里面走来走去的余依依,不禁担心,这要是不小心撞到他的孩子,这可怎么办。

“不吃了!”余依依从衣柜里拿出衣服折好后塞进行李箱里,“我怕时间来不及!”

“……”

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退票的东西吗,而且这边里机场很近,不需多久就能到达,所以她现在还是赶快过来吃早餐了,不喂饱她,也要喂饱肚子里的孩子。

说不吃,结果还是被习瑾墨拉回了餐厅吃了许多,理由是呆会坐飞机去的时候肚子会饿,余依依看着餐桌上被她吃的什么都不剩的空盆子,有些郁闷。

最近肚子上比起以前都长了一圈肉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游泳圈!

想减肥,可是她发现现在习瑾墨是把她当成猪给喂了,每天要吃上好多顿,好像她是饿死鬼投胎一样,偏偏她看着那些好吃的又控制不住。

唉!吃胖了容易,减肥怎么就这么难!

“你的戒指呢?”临出门前,习瑾墨去抓住她的手时,却发现她的无名指上是空的,便低头一看,也确实是空的。

“戒指?”余依依疑惑的重复了一声,随即抬起手发现自己的无名指上那没钻戒不见了踪影,努力的想了想,拍拍脑子,就大惊了一声,“哦,在浴室里,我刚才换衣服的时候把它摘下来了。”

余依依说着就往浴室跑,然后在戴上,习瑾墨见了之后,紧绷的脸色才稍微缓和了点,他攥住她的手,“以后没我的命令,不准将戒指摘下来!”

余依依,“……”

从首都飞往普罗旺斯的时间不长,到达下榻的酒店时。余依依已经困的连眼皮子都睁不开了,整个人就靠在习瑾墨身上,一手还扒拉着他的衣服。

打了个呵欠,看着外面发青的天色,窝在习瑾墨的怀中嘟囔了一句,“好困啊!”

因为终于要去梦寐以求的地方了,她激动的一下午都处于精神饱满的状态中,期待着赶快到达普罗旺斯,出了机场上了车,困意就如潮水般向她袭来。

“你睡一会儿吧。”习瑾墨按住她。然后便将她抱在怀里。善于察言观色的司机李文祥连忙替他们打开车门。想要替习瑾墨接过余依依先抱一会儿,却被习瑾墨一口拒绝,“不用!”

他的老婆,他自己抱!

……

晚上的时候。余依依醒来发现习瑾墨也睡在她的身边,双目紧闭着,眼下仍然是一片青色。

他带她来旅行,带她来最想来的地方,甚至还买了钻戒向她求婚,这一系列本应该是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事情,对她来说却像一场美丽的梦境,是习瑾墨亲手为她编织的美妙梦境,她的心底却有点隐隐不安。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

不安在心底逐渐扩大,占据着整个心房,心越来越慌,余依依伸出了双手抱紧眼前的男人,想从他这里获取一丝心安。

习瑾墨并没有睡的很深。只保持着一个浅眠的状态,只要余依依一动,他必然就知道了,发觉自己的腰上紧了紧,用手去拨了拨她的发丝,柔声问道,“怎么了?”

窝在他怀中的余依依摇摇头,回答,“就是有点冷!”

知道她畏寒,摸向她的手脚,冰凉如铁,顿时就皱了眉,微微往脚的方向看去,发现余依依身上的两条被子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条,还有一条正可怜兮兮地在地上躺着呢!

真的是头疼,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踢被子,真怀疑以后要是养了个孩子,是不是也跟她一个习惯。

“再过来点!”习瑾墨张开怀抱,让余依依更加地贴向自己,也同时将她冰凉的手脚捂暖。

两个人就这样互相拥抱着,相互温存。

这一/夜竟出奇的没有下雪,到了第二天不仅温度上升,就连久不见的太阳都出来了,风和日丽,让人有种春天的感觉。

薰衣草的盛开季节一般从五月到九月份,而现在已经是寒冷的冬天了,根本就看不到薰衣草,本以为会失望而归,昨天晚上听习瑾墨说要带她去看薰衣草之后,一大早余依依就起了床,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兴奋,站在镜子前比试着衣服。

习瑾墨就一直在旁边看着她如何兴奋的,余依依知道习瑾墨的眼光好,拿了几套衣服去征询他的意见,在连换了好几套衣服后,她才选择了一件极其保暖的浅黄色的羽绒服,穿上之后,站在镜子跟前照了照,总感觉哪里不对,再仔细一看,才发现她的腰这里足足胖了有一圈多。

这都怪习瑾墨,天天逼着她吃东西,搞的她好像发福一样。

余依依插了插自己的腰,吸了口气憋住,发现自己的腰顿时细了不少,可是一松气就又恢复原装,不由得耷拉着耳朵,扭头看着习瑾墨,“你说我最近是不是吃太多了,肚子上一圈都是肉,是不是该节食减肥了?”

她要是再胖下去,就真的跟某种动物相看齐了。

“再胖点会更好,这样抱起来有手感,你之前太瘦了,抱你跟抱白骨一样,铬的我的手都疼!”

余依依,“……”

什么叫做抱她很抱白骨一样,说她瘦不就行了,非要说的这么狠。

真是毒嘴!

习瑾墨所说的薰衣草是在一家西餐厅的后花园里,是长在花房里面的。

余依依刚下车,看着眼前的西餐厅的名字就觉得特别眼熟,“yishui”似乎在哪里见过?

还没待她来得及多想,里面衣着工作服的服务员就推开门出来欢迎客人,当余依依看到那熟悉的制服时,忽然就想起来了。

她在一水西餐厅打工的时候,穿的也是这个制服。

“yishui”等于一水的拼音,以前听在休息室的时候,听过其他的工作人员说过,一水餐厅是从国外引进来的,在a市的那一家西餐厅也是在中国的第一家,别人或许不知道一水西餐厅的总部到底是在哪个国家。但是她却知道。

洛大哥说过她的妹妹最喜欢的就是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够在漫山遍野的薰衣草中开一家西餐厅,将薰衣草的美丽展示于众人观看。

所以一水西餐厅的总部就应该在普罗旺斯, 那么就是说,眼前的这家“yishui”西餐厅就是洛大哥的西餐厅了。

余依依真没想过会有这么巧,她想看的薰衣草居然会在洛大哥的餐厅里看到,不知是该说幸运呢,还是说有缘呢。

“进去吧。”习瑾墨牵住余依依的手就往里面走。

门口的迎宾小姐也不怕冷,在寒冬里仍旧穿着修身的古典旗袍,那十几公分的高跟鞋使得她们看上去更加高挑。

目光扫去。清一色的美女。一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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