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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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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
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3)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
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4)
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一直呆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再问什么,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退烧了,我就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样清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我面前的。
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那胡为乐先被小女孩踹到湖里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网恋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的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太伤我这颗少女的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肿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在黄石公园见面啦,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小风嗖嗖的啊……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自己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她。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得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麦乐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不同他见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5)
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跑过来抱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立刻眼珠子脱离了眼眶,一脸不怀好意的笑,看着我,说,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吃吃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那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右手心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是这么激烈这么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衬衫的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一看,她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的,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紧紧地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
梧桐那么伤 第一章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1)
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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