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boss不及格-第8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嗯哼!”萧建国的咳嗽声打断了他们的动作。
萧乖乖更加不好意思了,恨不得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她萧乖乖一向在爸爸心中是乖乖女,可是现在……
都是百里寒楚这个恶魔,明明知道爸爸在这里,还要……
百里寒楚倒是神态自若,微笑着看着满脸怒容的男人,“岳父大人。”
“哼!”萧建国冷哼一声,“百里寒楚,请你对我女儿尊重一点!”
“岳父大人请放心,在和乖乖结婚之前,小婿绝不会越雷池半步。”百里寒楚郑重承诺道。
萧乖乖最尴尬了,一边是老爸,一边是自己深爱的男人,这两个男人为什么就不能和平相处呢?
慧茹走了进来,微笑着说道:“少夫人,慕容小姐和慕容少爷来了。”
萧乖乖还没有说什么,慕容冲已经如同火箭般冲了进来,然后在萧建国面前站定,看着这个身板挺直,英姿飒爽的男人,有一种莫名的敬畏。
“萧伯父您好,我是慕容冲,是乖乖的好朋友!呵呵!”慕容冲笑得灿烂,难得看他对一个初次见的人面这么热情。
萧建国颌首,“你好。”
慕容菀优雅地走了进来,美丽的小脸上满是甜笑,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道:“萧伯父您好,我是慕容菀,也是乖乖的好朋友!”
萧建国淡笑着回视着他们,原来百里寒楚这个臭小子并没有拘禁乖乖,干涉她的生活。
“菀儿,你们怎么来了?”萧乖乖微笑着问道,有些意外。
“这不是那天在医院门口看见萧伯父来了,可是偏偏妈妈让我们快点回去、所以没有和萧伯父打招呼吗,所以今天特地来请萧伯父去我们家做客。”慕容菀说明来意。
“爸爸,菀儿是我最好的朋友,对我很照顾哦!”萧乖乖走到父亲身边,拉着他的大掌,“爸爸,要不咱们就去蒋家看看韵华阿姨他们吧?”
萧建国点点头,“嗯。”
“太好了!”萧乖乖很是高兴。
“那么岳父大人您稍等,让人备车。”百里寒楚说着,就要走。
“百里大叔放心好了,这次我们可是开的超长私家车,这么几个人,完全没问题!”慕容冲拍着胸脯,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模样。
于是,几个人坐着车,去到了蒋家。
“蒋女士,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家乖乖的照顾。”坐定之后,萧建国微笑着把一盒礼品递到蒋韵华面前。
“呵呵萧先生您太客气了,乖乖这孩子啊,我一见就喜欢!您来就来嘛,怎么还带礼物!”蒋韵华笑着说道。
“萧伯父,请喝茶!”慕容菀笑着把一杯茶递到萧建国面前,又为其他人上了茶。
“菀儿还真是乖巧懂事!”一向威严的萧建国难得夸奖道。
“萧伯父您夸奖了!”慕容菀笑笑,宠辱不惊。
另外一边,玉宫。
玉鬼刹依旧一袭黑色斗篷,坐在镜子前面,抬手,缓缓地摘掉遮住大半张脸的连帽。
光洁的额头、黛黑的柳叶眉、双眸明媚,挺翘的玉鼻、红润的唇,肌肤白皙如雪,可是,左脸上那块碗口大小的疤却硬生生地破坏了这张原本美丽的脸!
看着脸上的疤痕,玉鬼刹眼中满是凌厉的杀气,快速戴上连帽,冷声说道:“血玲珑!”
血玲珑立刻就走了进来,“主公。”
“怎么样?慕容集团破产了吗?”玉鬼刹冰冷的话语里隐隐透着急切。
“慕容集团在百里先生的打压下陷入了危机。”血玲珑如实地说道。
“废物!”冰冷的两个字如冰雹般从玉鬼刹嘴里吐出。
血玲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生气,身子一矮,单膝跪地,“主公?”
“不管用什么方法,务必要让慕容集团在三天之内破产!”玉鬼刹下了死命令,一双眸子,几欲嗜人!
“干杯!”
一家商务会所里面,两只玻璃杯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凌风轻轻呷了一口酒,抬眸看着面前体态丰腴的妇女,“这次多亏你了!”
张冉淡淡一笑,“我早就看凌云母女不顺眼了,这次正好帮姨妈出一口气!”
是的,张冉是凌风小姨的女儿,只不过凌云还不知道其中的关系。
“不过,冉冉你真的喜欢那个王宝吗?”凌风有些不敢相信,像表妹这样的女强人,会喜欢上那个碌碌无为的王宝?
张冉轻轻点头,“你是不知道,像我这样站在高处的女人,那些围绕在我身边的男人哪个不是看上了我的钱,可是王宝却不一样,他真的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
凌风叹了口气,凝视着远处那架黑色钢琴,“小云也太自以为是了,不知道其实最好的男人就在她身边。”
“这不是你们凌家人的通病吗?痴情!”张冉漫不经心地说道。
“呵呵!”凌风讽刺地笑了笑,“小云爱是什么人不好,偏偏爱上那个薄情寡义的慕容镜!”
146 意想不到
张冉只是笑笑,“那么你介意的究竟是凌云爱上了慕容镜还是蒋韵华呢?”
“听说凌云的妈妈为了爸爸的事情和家里闹翻,一直在外面住着,后来我妈与爸离婚了她们才搬到凌家,凌云与我也一直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直到有一天……”
凌风还记得那时读中学的时候,凌风他们读初三,两个人皆因为相貌出众加上品学兼优,一时间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蝤鴵裻晓
凌风属于那种阳光开朗,亲和的邻家的哥哥,而慕容镜则是性格淡漠的儒雅书生,其实这两个一个外向一个内敛的男孩子是好哥们,还是有些匪夷所思的,只有他们自己知道,那是因为他们彼此都喜欢跆拳道。
尤其是慕容镜,每次他们去跆拳道馆练习的时候,凌风就感觉他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招式凌厉凶猛。
这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凌风与慕容镜从道馆里走出,却看见一群女孩子围在那里,好像发生了什么事。
本来他们都不是爱管闲事的人,正准备离去,却听见一个女生尖锐地说道:“凌云,你妈妈就是一个不要脸的第三者!你妈妈抢了凌风的爸爸!害得凌风妈妈离婚了!”
“就是,你就是一个小杂种,你妈妈是老狐狸精,你就是小狐狸精!”
一群女孩位围着瘦小的凌云又拉又扯,在外围够不到的就伸脚去踹。
凌云跌坐在地上,漂亮的裙子被她们扯烂了,浑身都痛,可是一向倔强的她却没有哭。
“我妈妈不是狐狸精!我爸爸是爱我妈妈的!”凌云扯着嗓子喊道。
带头的那个女孩扬起手,毫不客气地朝凌云那灰扑扑的小脸挥去,却在半空中被人截住了手,下意识地看去,居然是两大校草之一的慕容镜。
女孩们没想到自己爱慕的风云校草会出现在这里,忙低着头,不敢说话。
慕容镜狠狠地甩开了那个女孩的手,年少的他却已经有了一种迫人的气势,环视着那群女孩,“你们在干什么?”
带头女孩原本高涨的气焰顿时消了一半,却仍旧硬着头皮,一副维护正义的姿态说道:“都是因为她,凌风的爸爸妈妈才会离婚!”
凌风看着女孩,淡淡地说道:“这是我家的事情,与你无关,凌云是我妹妹,请你以后不要欺负她。”
“可是......”带头女孩还准备说什么,可是看着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居然那么维护这个不要脸的女人,终究是无言以对。
慕容镜向凌云伸出手,“起来吧。”
少女凌云看着面前那只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大手,愣了愣,这才迟疑地伸出手,握上他的,借助他的力气爬了起来。
慕容镜淡淡地看着这个灰扑扑的女孩,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到她手上,“擦把脸吧。” 说着,就事不关己地离去了。
凌云小手握紧了手中的手帕,妈妈曾经说过,在这个时代还用手帕的男人,那么一定是一个儒雅而懂得生活的男人。
女孩们不甘心地鸟兽散了。
那时候的凌风对这个妹妹谈不上讨厌,但是也不喜欢,正准备离开,可是凌云却叫住了他,“哥哥!”
这是凌云第一次喊他哥哥,而且是这么的清脆悦耳,本来就心善的凌风被这一声哥哥打动了。
凌风转过身来,看着脏兮兮的女孩,心有不忍,无意间发现她的膝盖破皮了。
敛了敛心绪,凌风缓缓地在凌云面前蹲下,“来,哥哥背你回去。”
凌云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双眼,“哥哥?”
凌风只是温和地笑了笑,背起脏兮兮的凌云就回去了。
林荫小道上,少年背着少女。
“以后,哥哥会保护你的。”
“哥哥,你不讨厌我吗?”凌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是他们大人的事情,不管怎么样,你也是我妹妹。”
“嗯!以后小云要对哥哥好!哥哥,这个星期我帮你洗衣服吧!”十二岁的凌云是一个纯真的少女,别人对她好,她自然也会对别人好。
凌风只是笑笑,不说话。
那天之后,凌风与慕容镜身后就多了凌云这个跟屁虫,慕容镜一向淡漠,也不甚在意。
而那些爱慕着慕容镜与凌风的女孩子纵使心有不甘,也不敢再动凌云。
一转眼,六年过去,凌云已经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年少时的好感已经变成了浓烈的爱意。
为了和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更近一些,凌云报考了自己哥哥与慕容镜所在的学校。
那时候,他们读大三,凌云读大一。
这天,终于可以读大学的凌云满心欢喜地去找哥哥他们,却发现他们身边多了一个美丽的女孩,那女孩长发飘飘,是那么的光彩照人,即便是作为女孩子的凌云都移不开视线。
女孩一看见凌云,就笑盈盈地走了过来,亲切地拉着她的手,“小云,你好,我是蒋韵华,和你哥哥还有慕容学长是一个社团的,常常听你哥哥提起你。”蒋韵华说着,还给她,朝身后那两个男孩笑了笑。
女孩子的直觉告诉凌云,这个蒋韵华一定是爱慕自己哥哥与慕容哥哥其中的一个,不,应该是慕容哥哥!
“韵华姐姐你好!”凌云忍住心中的不舒服,微微一笑。
凌风微笑着走上前来,“韵华,以后还请你多多照顾我家小云了!”
凌云分明在自己哥哥眼中看到了对蒋韵华的爱慕。
蒋韵华优雅一笑,全然一个大家闺秀,“嗯,我会的。”
慕容镜走了过来,淡然地看着他们,“那么我先去图书馆了。”
凌云痴痴地看着慕容镜那修长挺拔的背影,现在的慕容哥哥愈发的出众了,不过还是这么淡漠。
“哥哥,我也要去图书馆借书!”凌云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说道。
蒋韵华看着那抹颀长的身影,眼中是满满的爱慕之色,转首对凌云说道:“那么小云,我们一起去吧!”
凌云压抑住心中对这个韵华姐姐的不悦,一副小女孩天真的模样,点点头,“嗯。”
从那天起,凌云就常常跟着他们,这才发现,慕容哥哥对韵华姐姐很是淡漠,甚至是有一种讨厌的感觉。
可是蒋韵华还是一副温柔贤惠的姿态,不气不恼。
听哥哥说,蒋韵华是一个大财团的千金小姐,而那时候,凌云家不过是一家小小的旅行社,算是小型的公司,那时候凌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自家的旅行社壮大起来,一定要超过蒋韵华家的公司!
可是就在凌云为了自家的事业而努力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慕容哥哥与蒋韵华要结婚了!
那天,凌云喝醉了,凌风也喝醉了。
凌风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个妹妹一直喜欢慕容镜。
从那天起,凌云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拼命学习,恰好那时候凌风不想接手家里的生意,凌云就答应了父亲,她会接手公司,总有一天会超过蒋韵华他们家!
虽然凌云在事业上很有成就,但是感情上却一片空白,家里开始为她的终身大事着急。
凌云看着慕容镜与蒋韵华生活美满,甚至还生下了一双儿女,再看看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老姑娘一个,而且周围那些人在背后议论纷纷,什么她是石女的话都说出来了。
正所谓人言可畏,无奈之下,凌云选择了结婚,看着自己公司的司机王宝老实巴交的,想着这个男人好驾驭,于是不顾众人的反对,与王宝结了婚。
结婚之后,凌云更是一心扑在事业上,王宝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一条狗,在她心里,始终都只有慕容镜,自然是不会为王宝这个低贱的男人生孩子。
本来凌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终生无望地过下去,可是没想到一向深爱慕容镜的蒋韵华居然主动提出离婚,这也让凌云看到了希望。
凌云当知道蒋韵华要离婚的时候,眼中居然泛起了雾气,心中酸酸的涩涩的。
慕容镜,这个她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居然被蒋韵华抛弃了!
凌云虽然心疼慕容镜,但是心中不是不窃喜的。
于是凌云在处理完公司的事情之后,飞去了法国,看昔日光彩照人的蒋韵华现在变得憔悴不堪,她知道,蒋韵华已经被慕容镜伤透了心。
虽然凌云爱着慕容镜,但是一直没有向他表白,也没有露出分毫,甚至在称呼上都十分官方地喊他慕容先生。
凌云与慕容集团合作,一是忘了额利益,二是能够名正言顺地与之见面,然后一步步地接近他,俘虏他。
可是凌云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宝,这个她一直看不起的男人居然出卖了她,甚至让凌氏面临破产!
凌云自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那个看似温和如春风般和煦的哥哥。
早在几年前,凌风就已经与张冉密谋,企图把凌氏从凌云手中抢过来。
所以表面上凌风不动声色,实际上张冉暗中接近王宝,很轻易地就用女人的温柔虏获了王宝的心。
可是凌风没有想到,张冉假戏真做,居然爱上了王宝,甚至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
这个世间,阴差阳错还真是从未停歇!
147 吃掉他
由于百里寒楚与玉鬼刹的联合打击,有数十年根基的慕容集团一时间风雨飘摇,最终宣布破产,慕容祖一时受不了打击,再次住进了医院。蝤鴵裻晓
萧建国本来是要带走萧乖乖的,可是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发现百里寒楚是真的对萧乖乖很好,并且萧乖乖也舍不得走。
这天,百里寒楚与萧乖乖还有萧建国正在一家餐厅吃饭,血玲珑便过来了。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萧先生、百里先生、箫小姐,我们家主公想起几位去玉宫一趟。”血玲珑身穿一袭紫色劲装,身姿挺拔。
“你是谁?你家主公又是谁?”萧建国侧过头,迷惑地看着她,问道。
血玲珑十分客气地说道:“萧先生您去了便知道了。”
萧建国微微眯眼,心中有了了悟。
“寒楚,她是谁啊?”萧乖乖小声在身边的男子耳边问道。
“玉鬼刹的手下。”百里寒楚淡笑着说道。
“玉鬼刹?”萧乖乖缩了缩脖子,虽然这个阿姨对她很好,但是每次想起她的那身打扮,她就毛骨悚然。
“嗯。”百里寒楚点点头。
“她找我们还有老爸做什么?”萧乖乖很是不解,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交集吧。
萧建国把目光投向萧乖乖,“乖乖,咱们走吧!”
反正和老爸在一起,萧乖乖也不害怕,点点头,然后与他们一起坐着车,去到了玉宫。
萧建国坐在车子里,看着那些不断后退的景色,陷入了沉思。
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警察,这天,他正在抓捕一个逃犯……
“站住,不要跑!”萧建国身材颀长,英姿飒爽,一袭警服的他正在一条胡同里拼命奔跑,前面,是一个亡命之徒。
虽然萧建国经常锻炼,但是谁知道那歹徒体力非常好,就那么跑了几条街,依旧不肯停下,萧建国使出全力,却总是差那么一点。
歹徒急中生智,跑进了前面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