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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墙之后,出墙之前-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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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的苏楷没什么表示,过了好大会儿他说:“没关系。”
我抬头看他,他好看的眉目像画出来的,嘴角微扬,他说:“你总要先知道,我喜欢你。”
赵绵绵震惊了,半晌一拍桌子,赞赏地说:“苏楷,纯爷们儿,我挺他!”
我颓然地趴在桌子上,哼哼唧唧地说:“可是,这样我见到他会很不好意思啊,就好像欠了他什么似的,底气不足啊。”
赵绵绵说:“大学里有人追你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苦恼,怎么,苏楷不一样?”
我解释着说:“不知道,好像是不一样,我总觉得欠他的。”
赵绵绵问:“你喜不喜欢他?”
我抱住头:“……我喜欢谢书晨啊!”
真的很苦恼。
我俩吃完饭回公司,路上我接到外婆的电话,她声音颤巍巍的:“小南,你们公司在哪里,外婆没有找到啊?”
我大惊:“外婆你有什么急事?你现在在哪里?”
外婆说:“嗨,没什么事,我做了一些桂花糕,想给你们送过去。”
赵绵绵听说有桂花糕跑得比我还快,我俩绕了一条街终于成功接到外婆,原来她在我们写字楼门口下车之后走了相反的方向,转到了另一条街。
我终于明白自己的路痴基因从何而来。
外婆穿着长袖洋装,戴了一顶大大的太阳帽,还戴了一个墨镜,打扮得比我都潮。办公室的师兄们全部被外婆秒杀,也可能是被外婆带的桂花糕秒杀,总是大家都十分激动。
我啃着桂花糕,再三向她老人家保证桂花糕确实很我合口味,我吃得很开心。
外婆摸摸我,险些掉眼泪,说:“离家几天,看见个桂花糕都能高兴成这样,这么没出息,外婆怎么放心啊。”
周围一众没出息地喜滋滋地啃着桂花糕的师兄好像都噎住了。
我赶快说:“哪有哪有,我一向喜欢吃外婆做的桂花糕,这是许久不见分外亲切,外婆你不要这么伤感啦。”
外婆又捏捏我腮帮子,说:“你看才离家几天就瘦成了这个样子,这样下去也不行啊。”
说着就要掉眼泪。
我赶快跟她保证自己衣食无忧身体健康,为了增强可信度,我还傻乎乎地向她展示我的肱二头肌,告诉她我是多么健康。
外婆果然相信我身体应该无碍,不过她又有了新的忧虑,她觉得我可能是承受不住被扫地出门的打击,精神上出了点问题。
那次苏楷到过我家,外婆很喜欢他,一直心心念念地想再看看他,这次终于得偿所愿。外婆特地给他包了一大包桂花糕,嘱咐他要注意休息,有空去家里玩,千万不要客气。
苏楷十分乖巧地答应,一副温良无害的模样,我把头偏向一边不看他。
唉,外婆她,她其实就是喜欢帅哥。
外婆坐了一会儿又要走,说要再给谢书晨送些过去,我拦住她:“他公司离这里不近,你要再迷路了怎么办,反正他下午要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再给他也行。”
外婆想想,表示妥协,她说:“小南啊,那天找不到你的时候,书晨比我都着急。外婆知道你们都是好孩子,要是有什么感情,千万不能藏着掖着,将来后悔可也补不回来了。”
这话说得我一阵难受,我答应:“嗯,我知道。”
外婆摸摸我脑袋,说:“国庆会放假吧?回家来看看,你妈就那脾气,嘴上不说,但我知道她挺想你的。”
我说:“嗯嗯,我知道。”
我们公司最近一直很忙,好不容易到一次大规模的假期,每个人都很激动,很激动,很激动……没有人因为贪图国庆期间四倍的工资而放弃假期,也许大家都是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汉子,有骨气!
苏楷问我假期做什么,我说:“可能要回家跟我妈进行和谈。”
其实我也不确定,我觉得要和苏楷说明白,我认真地说:“师兄,我真的有喜欢的人。”
苏楷他说:“我要求你什么了吗?”
我一愣:“没有。”
苏楷笑笑说:“国庆回来学校校庆,张教授给我打电话了,让我带上你,到时候一起去。”
我说:“哦。”
我不清楚他是怎么想的,他突然说喜欢我,又没有作出别的举动……我是不是希望他有别的举动呢?应该不是。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很被动的人,表面上大大咧咧,其实很缺乏勇气,我不如叶陶坚强,不如赵绵绵勇敢。外婆说如果有什么感情藏着掖着,将来一定会后悔,她是过来人,她比我明白。
在从前的时候,我暗恋谢书晨暗恋得最激烈的时候,我上课时总忍不住想偷偷看他,他打篮球的时候我也和别人在一旁参观,他给我讲题我总会跑神,因为我很容易被他的美色所迷惑。
有时候我忍不住想,他是不是也喜欢我?偶尔捕捉到他的目光也会很紧张,他是不是也在看我?这样患得患失地过了几年,喜欢他已经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是那么那么地喜欢他,但他有了沈悦薇,他喜欢的不是我。
这天早上他抱我的那一下,却忽然让我有些悟了。那个突如其来的拥抱,是不是因为他看见了苏楷,故意抱的。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也就是说,谢书晨他吃醋了?
如果他是吃醋了,如果他真是吃醋了……
我真没想到苏楷会说喜欢我,他说:“你总要先知道,我喜欢你。”
我想我真该早听见这句话。
喜欢一个人总要先让他知道,他不知道,再多的喜欢也是自己的事。
我习惯于把对谢书晨的喜欢隐藏在嘻嘻哈哈里,装成没心没肺的样子,这就好像平时压力无处发泄,只能趁着刷牙的时候才敢口吐白沫,是一种典型的没勇气的表现。
也许我要勇敢一次。正视他说:“谢书晨,我喜欢你,喜欢好久了。”
他要是说也喜欢我,我就什么也不用顾了。
他要是说不喜欢我,那也好,我一直想表演出这样的一幕——
我指着心脏,特骄傲地告诉他:“谢书晨,其实我这里换人了。”
是死是活,总要有个说法。
24 举国同庆
国庆国庆,举国同庆。
也许是我党悉心教化的结果,我从小就喜欢过国庆。
但这并不是出于某种深厚的爱国情操,我没这么有情操,爱过国庆仅仅是因为它假期长。
这样一说又觉得十分痛苦,因为一般漫长的假期里总会充斥着大规模的作业,作业量和假期时间成正比,和痛苦程度也成正比。好像是一个最亲爱的朋友被一样罪恶的东西灵魂附体,你打死它吧,很容易伤害到朋友,不打死吧,这个东西又实在罪恶。
也许过于美好的东西皆是如此,总是存在两面性,让人无法割舍又不能坦然接受,十足地磨人。
我试探地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她没有接,我推测她可能仍然沉浸在因我的不争气而产生的气愤中。我想了想,又给徐庆伟拨了一个电话。
徐庆伟听说我被我妈扫地出门,觉得挺稀罕的,笑了好几分钟。
我恼羞成怒,气愤地警告他要是再笑我,我就把他光脊梁穿大裤衩的居家“艳照”发到他们公司网上。
徐庆伟立刻不笑了。
他国庆要飞新加坡,问我要不要跟着去,我在心里跃跃欲试了一下,然后还是婉言拒绝。
飞往帝都的空中,我对谢书晨说:“徐庆伟免费提供的新加坡三日游都被我婉言谢绝了,就为了陪你一起去首都看毛主席,我比毛主席还毛主席!”
谢书晨笑得特别爽朗:“徐主席万岁。”
我心情很好,在座上左右摇摆地笑笑。
帝都的天空没有家里的蓝,空气成分更加丰盛,我鼻子有些不舒服,说话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我和谢书晨拖着行李箱去他爸在北京的住所。
谢书晨和我一样,也是小的时候爸妈就分开,他爸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呆在北京,谢书晨从小就跟他爷爷奶奶一起住。他爷爷奶奶一个是退休教授,一个是退休医生,对我都很好。
谢书晨爸爸看上去很斯文,戴着金丝眼镜,我俩一进门他就给了谢书晨一个大大的拥抱,谢书晨看上去有些僵硬,但他掩饰得不错。
谢爸爸拥抱完谢书晨才发现旁边还有一个我,他怔一下问:“你是不是叫……小南还是小北?”
我说:“叔叔好,我叫徐小南,和谢书晨是陈年同学。”
谢书晨默默看了我一眼。
我和谢书晨初中高中六年同学,大学也还在一所学校,这么深的资历居然就见过他爸一次,还是在高三报志愿前的一次家长会。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居然能记住我名字大概是小南小北,而不是小东小西或小东西,让我觉得十分受宠若惊。
而那次家长会我至今仍然记忆犹新,原因是谢书晨和他爸吵了一架。
诚然当时这个活动是他俩私下完成的,但是很不幸,我因为和谢书晨说完话跑得不够快,成了唯一的目击证人。
他俩吵架的原因好像是,他爸希望谢书晨能报考北京的理科大学,譬如北京理工北京航空,或者是清华之类的,但是谢书晨不肯报考北京的高校,他坚持要留在A市上大学。谢爸爸怒意顿生。
谢书晨和他爸都是逻辑思维超一流的人,他俩的那场对决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高水准的辩论,在之后的几年里偶尔午夜梦回也还会梦见,可见对我影响之深。
那次辩论谢爸爸完败,我想这一是因为谢书晨太倔,二是因为谢爸爸其实挺在乎这个儿子的想法,当然他也总不能把谢书晨押去北京上学,这就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那之前我曾向谢书晨阐述过我的升学期望,我说:“我就留在A市上大学,其实A省的A市的A大它是个很有代表性的地方,怎么说呢?它就好比北京的北大,厦门的厦大,A大好歹也是以省会冠名的。”
谢书晨那时也就笑一笑。
那时候房价还很慈祥,我还很自恋,我一度以为谢书晨坚持留在A市上大学是因为我,还因此惶恐很久,怕谢叔叔知道后会把我超度了。这就好像小时候有一次我看电视,邻居伯伯恐吓我,说因为我的不听话才导致了电视上车祸的发生,我信以为真。再看电视,自然而然地以为自己引起了一场二战,一场海啸,两场飓风,三起离婚官司,造孽深重……
但其实,沈悦薇也报考的A大不是?谢书晨他俩应该是约定好的吧?我还是自恋了。
谢书晨爸爸带我俩去吃了顿大餐,我和谢爸爸言谈甚欢,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问谢书晨:“我会不会太贫了,是不是该收着些?”
谢书晨盯了我半晌,终于说四个字:“你觉悟了。”
我有些忧伤,我说:“我本来要给谢叔叔留下好印象的,不行,我要矜持一些淑女一些,你要注意提醒我。”
谢书晨托着腮说:“没事,这样就好。”
说完若无其事地坐好,举止优雅地帮我切一只螃蟹。
这天晚上我睡得很香,还梦见了我们初中的时候,高中的时候,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我才二十二岁,而他竟然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人一辈子才有几个十年,我却用这十年的光阴来暗暗喜欢一个人。
梦里我又哭又笑,半夜感觉有人拍我脸颊,睁眼一看恍惚是谢书晨的脸,我迷迷糊糊地说:“谢书晨,我喜欢你,喜欢地好累,你知不知道……”
第二天天不亮就起来,我困得七荤八素,完全是在不
23、chapter 2324 举国同庆 。。。
省人事的状态下被谢书晨拖上的车。
我们要去天…安…门看升旗,看毛主席,我之前说要在□前的旗杆上跳钢管舞,跳给毛主席看,让他了解了解我们新一代青年的精神面貌。
北京是个神奇的地方,寸土寸金,一平米的房价就够我去好几个地方玩好几圈。
天上还有几颗星星,我俩下车慢慢走过去,我打着哈欠问他:“为什么首都人民都习惯抄着兜走路,这样很帅吗?”
谢书晨说:“造型方面一般,功能方面很强大,据说这是为了防贼。”
我说:“首都人民有智慧啊!”
我俩找了个人稍微少的地方等着,我把手藏在外套兜里,望着长安街,望着灰色天空下,朱红色□前毛主席的像,真的生出几分亲切的意味。
吹了会儿风我清醒了些,明白过来这份亲切从何而来,它来源于和我长相厮守的那些人民币。
我说:“从小老师教我们信仰毛主席,教我们不要拜金,可偏偏还把毛主席的大头贴印在人民币上,这不是逼着我们拜金嘛!”
谢书晨说:“那不是大头贴。”
我打个哈欠:“谢书晨你真没有幽默感。”
4点47分,升旗。
我看着清一色的国旗手齐刷刷的动作,终于明白了什么叫优美,什么叫力度,什么叫精神饱满。我上蹿下跳地说:“我早该来看升旗的!我早该来的!这里全是帅哥!”
在这么一个伪娘横行的时代,我觉得这些英姿飒爽的国旗手居然没有被广大剩女生吞活剥实在是很令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
我一口气把这话喊出来,难得的是以我的语速谢书晨居然听懂了,他笑着说:“那大概是因为,国旗手们没那么容易被生吞活剥吧。”
国歌声响彻□上空,鲜红的国旗迎风招展,朝阳升起来,□朱红色的飞檐斗拱沐浴在灿灿金红中,每一寸都让人觉得这么神圣。
我跟着人群一起激动,过了一会儿发现谢书晨不见了,我回身找他。
他在朝阳的光辉中立着,额发被风吹动,双眼明亮,笑容是那么的温柔。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勤劳的存稿箱,作者那废柴考试去了。
大家不要激动!这两章会揭开一些事情,要把和小谢的事情弄清楚了才好出墙,要不然对师兄是不公平的,往后发展也不会顺畅~~o(》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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