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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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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月抬头,慌忙解释,“还好,我也才刚到一会呢。”

“那也挺冷的,晚上有风,我看你也没带围巾。”这是在担心她冷么?

“哦,没关系的,我不怕冷。”是真的不怕冷,那些花花绿绿毛茸茸的围巾,她喜欢看,但真的不喜欢戴。脖子上被东西缠绕着,总是会让她心悸,那实在是种不怎么好的感觉。

不过,她简单而略带疏离的话语,却让厉天明的心里陡然间漫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感,她还是那般客套生疏呢,接到电话的那一刻,他掩饰内心的欣喜若狂,他还以为她这已经是一种明确的表示了呢!不管怎样,失落也好,难过也罢,绝对不可以表现在脸上,因为周韶华正聚精会神的琢磨着他的一举一动。

厉天明甩掉脑子里乱七八糟的猜测,微微点头应答着路月的话,然后一把拉过刚从车里出来的周韶华,“路月,这位就是我刚才在电话里跟你提到的朋友,周韶华”,“韶华,这位就是路月。”

无论怎样,他们一起吃饭了不是吗?来日方长,他有的是时间。

周韶华绅士的伸出右手,笑的极有涵养,“路小姐,你好,很高兴认识你。第一次见面就过来蹭饭吃,还真是有些不好意思。”

路月被他的幽默风趣逗笑,回握三秒,答他,“你好,我也很高兴认识你,今天的晚餐反正有人提前说了会买单,你尽管吃不要客气。”她说完还故意看了厉天明一眼,那一眼看过来,厉天明

心里郁结的那点失落感不知怎么,顿时一扫而光,他忽然心情大好。

原来,他的话,她还是记着的。

第11章 所谓习惯

“味园轩”是一家融合了川菜和湘菜两种口味的私房菜馆,特色菜做的雅淡精致,味道极好,在江大一带小有名气。

路月记得,小的时候,只有儿童节和考试拿第一名的时候,爸爸才会带着全家人下馆子以示庆祝,而每次他们去的都是这家叫做“味园轩”的餐厅。从那个时候起,路月便记住了这家店,再后来,渐渐长大,她去的次数也逐渐增多,跟同学,跟朋友……但奇怪的是,从来没有厌倦过。

路月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特别执拗的人,好比对“味园轩”的情感,百吃不厌,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换一家餐厅换一种口味。偶尔跟同事或者朋友去了别的地方吃饭,回来之后她总是打电话对着丁小泉抱怨,“今天的菜真难吃,还是味园轩的比较可口。”

丁小泉每次都恨铁不成钢的唾弃她,“我说路月同学,你怎么对什么事情都这么一根经啊,认准了就死盯着不放是吧?发型是这样,穿衣服是这样,吃饭是这样,找男人还是这样……哎,路月,你说叫我怎么说你才好呢?”

呵,丁小泉说的好像都对,她从来都是这样,不善于改变,也不喜欢去尝试新的东西,总觉得在心理上无法适应和接受。这,还真是个不好的习惯,也许她真的该试试走不同的路,尝尝不同的口味。

不过今天是她第一次请厉天明吃饭,还是找自己熟悉的地方好了,如果有下一次,或许她愿意和他一起去尝试新的口味也说不定。

“味园轩”在偏街深巷中,厉天明的Q7自然是无法开进去,好在江大在江川也算赫赫有名,学校地大物博,停车的地方倒也不少,厉天明将车子开进校园内找停车位,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便看见他夹着公文包翩翩而来。

从江大正门右侧的马路拐过去,走过三五十米之后再拐进一条小巷子,沿着小巷子一直走,走了五分钟却还深不见底时,厉天明和周韶华这两位人高马大的帅哥便有些汗噤噤了,倒不是累,只是,这山路十八弯的阵势,当真是去吃饭的么?

路月回头,看着一路打哑语的两人,忍不住调侃,“该不会是在害怕我把你们拐去卖了吧?”

周韶华只是笑,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倒真有点儿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厉天明拉他一把,立刻扯开薄唇,“哪里的话,我们是因为今天走路走的太多了,这会儿看见这一眼望不到头的巷子,着实是有点畏惧罢了,让你见笑了。”

“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也还好吧,呵呵,就在前面,快到了。”其实路月心里面正嘀咕着呢:走这么点儿路就嫌累,看来还真是平时小车坐多了享受惯了,天生大少爷的命呢!她哪里知道,这两个人今天是跑上跑下当了一天的搬运工啊!

说话间,果然有点走到尽头的感觉,厉天明看着墙壁上的路标指示,跟在路月身后右拐过去,便是一条宽敞的马路呈现在眼前,快七点钟了,马上路早已是灯火通明,不过行人倒不是很多,这里宽敞、幽静,在深巷尽头别开洞天,倒是颇有些世外桃源的感觉。

“味圆轩”位置便处在街道的第一家,小小的招牌虽谈不上宏伟壮观,倒也不至于让人忽略。而真正让厉天明没想到的是店里面,推开活动的玻璃门,还隔着一副塑料帘子,拉开帘子进去,门口便是半月形的收银台,一位约莫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正趴在收银台写着什么,见他们进来,立刻笑着直起身,“小月,你来啦?好久都没见你过来了。”

“嗯,雪姨好,这阵子太忙了,今天特地带朋友过来吃饭。”路月也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

厉天明和周韶华立即客套的笑着打招呼,倒是被称做雪姨的女人一边咯咯笑,眼睛一边在厉天明和周韶华的身上迅速来回巡视,“哦,让雪姨猜猜,有一位是男朋友?小月呀,你也该找个男朋友咯,雪姨可是想喝你这杯喜酒想很久了呢。”

路月抿嘴不语,露出浅浅的酒窝,仔细的听完,然后不露痕迹的转移话题,“雪姨您放心,到时候一定请你喝喜酒。雪姨,我看今天客人挺多,我订的包房有留吗?”

“哦,你看,说着我差点忘了,二楼的冬菊给你留着哩,快带你朋友上去吧。今天忙,雪姨就不招呼你们了,你点了菜自己喊一声小玉哈。”雪姨这点说的倒是不假,进门开始厉天明便发现,小小的店面生意是极好的,甚至还有三两个客人在等着翻桌子。深巷里的小店生意这般好,倒是应了那句“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谚语。

“嗯,我知道,谢谢雪姨。”路月说完引着二人向二楼走去。

看来路月是这儿的常客,厉天明心下顿时便了然。他想起方才那位雪姨问是否是带男朋友过来时,路月虽然没承认,但却也没有拒绝,那样的话,他是否可以理解为一种默认?想到这里,厉天明按耐住内心小小的窃喜,亦步亦趋的跟在路月身后,完全忽略了身旁的周韶华正用哀怨的眼光控诉着他的漠视。

冬菊在二楼最末端,房间虽不大,但装修布置倒是别有风格,方桌、木凳、墙纸、吊灯搭配的玲珑别致,因是临边的房间,还多了一个小窗户,小小的窗台上搁着一盆吊兰,乍看之下,让整个房间又显现出另一番别致情调。

路月招呼二人坐下,递过菜单,便熟门熟路的去一旁的台子上给他们倒水。

“看来你是这儿的常客,不知道他们家有什么特色菜?”厉天明一边翻看菜单,一边状似不经意的问。

路月递过水杯,倒是答的干脆,“特色菜是红椒酿肉片,翠竹鮰鱼……反正他们家的菜我都挺喜欢吃的,就看你们的口味了。小时候,爸爸偶尔会带我们过来吃饭,后来渐渐长大,和同学、朋友也常常过来,就这样逐渐习惯了他们家的口味。”是啊,习惯,从来不知道,原来当一个人养成了某种习惯之后,会是这样的沉沦和眷恋。而这本身,到底又是个好习惯还是坏习惯呢?

路月似乎陷入了一种迷茫的臆想之中,厉天明在一旁默默的看着她出神的样子,一时间心里竟生出一丝许久不曾有过的苦涩感,她应该是在回忆吧?而他苦涩的竟然是,她往日的回忆里,决不可能有他。

不过厉天明倒是没多少时间去介意,因为一旁的周韶华好不容易逮住个机会,自然不会放过他,二人就这样翻着菜单讨论来讨论去,最后按照自己的口味各自点了平时喜欢吃的菜,然后又参照路月的建议要了几个特色菜。

大盘小盘色香俱全的菜肴端上来的时候,周韶华正和路月聊的起劲,他果真如之前对着厉天明承诺的,没有暴他半点缺点,从头到尾都在夸他,夸到最后路月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倒不是不信,而是很好奇,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到底他有着什么样的伤心过往,才让他至今保持着单身?甚至现在“沦落”到要兄弟来推销?

厉天明看着路月不怀好意的笑容,脑子里早已将周韶华狠狠的揍了千百万次,想想就郁闷,本是请周韶华来做旁观者,来替他把关的,却不曾想,见到路月本人之后,这厮,竟然自动站到路月的一边去了,竟然还做起了推销他的工作。这不是明显觉着他是个讨不到老婆的人,急着给他找老婆了么?可是,他,他厉天明,有那么差劲么?

不过,这么看来,是不是说明周韶华也觉得路月是个不错的女孩子?那么,他的决定看来是对的。

这一顿饭路月吃的相当开心,也相当圆满。当然,如果没有最后时刻丁小泉的那个电话的话会也许会更好。而她不知的是,厉天明在那一时刻也是这么想的。

电话打来的时候已经接近9点,满满的一桌子菜已经让三人吃的干干净净,路月正在聚精会神的听周韶华讲白天他们搬家的曲折过程,心里正为刚才在来的路上错怪了他们二人而微微自责,手机铃声便在此刻突兀大作。

路月缓过神,去包里掏手机,精致小巧的手机屏幕上,丁小泉三个字不停的闪烁,她快速按下接听键,那端立刻有咆哮声传来,“路小月,你这个死女人,到底在干嘛,这么久不接我电话?”

路月识相地将手机与耳朵的距离拉开,然后轻柔的回话,“我的丁大小姐,你小点声我也能听见好不好?我在味圆轩吃饭呢,找我有事?”

却不曾想,她话刚说完,那端再次传来的却是哇哇哇的哭喊声,“找你当然有事了,小月,我在时光钱柜,你过来找我好不好?我好难过……”

路月愣了三秒,立刻将手机贴近耳膜,神情也紧急起来,“小泉,你怎么了?你一个人在钱柜吗?你老公呢?……发生什么事了?……你别哭了……好,我马上过去找你,你一个人不要喝那么多酒,也不要离开房间,我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路月便收拾包包着急的要走,丁小泉在电话里的声音大,厉天明在一旁自然也将通话听了个大概,他看到她着急,下意识的就起身询问,“出什么事了?你要去哪里?我送你。”

路月想着他有车过去能快点,倒也没有回避,“是我好朋友,她在时光钱柜,应该是跟她老公吵架了心情不太好,我得过去找她。如果你方便的话送我一段吧。”

“走吧,送完你我和韶华再回去也没关系。”

“好,那谢谢你。”

此时的厉天明并不是认识丁小泉,但很久以后,他不得不承认,在他和路月的关系上,丁小泉无疑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丁小泉之于路月,就和周韶华之于他一样,他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是知己,是真诚希望对方能幸福的人。

第12章 我会等你

从小巷子里穿出来,周韶华便识趣的以家住在附近自己先回去为由而溜了,其实是制造机会让厉天明和路月独处,倒真是时时不忘为兄弟考虑。

时光钱柜地处相对主干道而言较为僻静的东一路上,是一家集休闲、娱乐、饮食为一体的中高档会所中心。

丁小泉是个能玩的人,路月也喜欢唱歌,平常有空的时候两人倒是经常和朋友一起光顾这里。吃个自助餐、做个美容SPA,再唱唱歌,日子悠闲惬意……

不过今天情形可大不相同,刚才电话里丁小泉那撕心裂肺的哭骂声已经不自觉地将路月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虽然她对这个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闺蜜甚是了解,知道丁小泉性格一向如此,在人前楚楚动人、为人师表,人后却咋咋呼呼、爱玩爱闹……但毕竟是已经结婚的人了,她的记忆里,这好像还是丁小泉结婚之后第一次对着她哭诉,路月自然不敢掉以轻心。

幸而东一路车流并不多,到了晚上更是畅通无阻,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厉天明的车便行至了时光钱柜的门口。

路月是个急性子,她早解开了安全带等着下车,待车子刚稳下来便作势要拉车门,厉天明眼疾手快的拉住已经侧过身去的路月,“慢点,门口车子多注意安全,要我陪你上去吗?”

一路的焦急和猜测,似乎直到这个时候路月才意识到有个男人一直陪在她身边,她回过头来,只见厉天明面色温柔,目光灼热,心里莫名的就荡起一丝涟漪,他,是在关心自己吧?

路月微咳一声,巧妙的化开萦绕在狭小的空间里微妙的气氛,然后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厉天明,今天谢谢你!谢谢你陪我一起吃饭,还有谢谢你送我过来。我自己上去就可以的,你今天累了一天,也早点回去休息吧。”她倒是没忘记周韶华说的二人今天当了一天的搬运工。

厉天明松开手,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但笑不语。他心情忽然变得极好,因为她终于坦然的叫他厉天明。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那句谢谢,实在太过于客气。

路月一时间被他沉默的注视瞧的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好就这样下车走掉,于是,眼睛不自然的飘向车窗外以示闪躲,思虑片刻,她只好极为小声的解释到,“刚才吃饭的时候你朋友说你们今天当了一天的搬运工,我想你也很累了,我自己上去可以的,真的,不然等下我上去了给你短信?”他刚才关心她,那么她礼节性的回报一下也是应该的吧?

她眼波流转,脸上带着淡淡的红晕和微微的笑容,那模样,看的厉天明嗓子直发干,他摒住心神,微微移开眼,但仍然不打算放过她,“路月,我可以理解为你这是一种暗示吗?或者说我可以认为我们昨天的相亲直至此刻终于成功了吗?”

路月瞬间愣住,没想到他这么直接的问了出来,硬生生的让她卡在那里说是也不行,说不是也不对,最后只好打马虎眼,“我,我……”

厉天明是何等聪明的人,他刚才那么一问多半是受了蛊惑,冲动占了大半,其实他心里早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倒也不急于一时。这样想着,然后看着路月的回应,他立刻便意识到是自己唐突了,于是,在路月那个“我”了半天还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时,厉天明觉得自己非常有必要终结她的尴尬。

他的神情显然比刚才更为认真和急迫,只见他一字一句的看着她道,“路月,你不用着急回答我,无论多久,我会等,等你给我一个我想要的答复。”

尴尬和笑容一时间都凝固,路月再次愣神,他说,他会等她,等她给他一个他想要的答复,无论多久。

可是,他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答复呢?他们认识不过才两天,且是在相亲场上认识,他是想要婚姻么?他觉得她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呵,倒也是,本来就是冲着结婚去的,不然还能有什么呢?自己不也是不相信爱情的么?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这样看来,倒也算如了她的意,最起码,昨天她似乎还担心过他对她的看法,但此刻至少可以肯定,他对她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路月一时间仍陷入沉默和思绪整理中,厉天明一如自己所说的“不着急”,不过,丁小泉那风风火火的性子可没那么冷静。刺耳的电话铃声一个机灵将路月从沉思中拉回思绪,她抓过手机,小泉两个字在屏幕上张牙舞爪的跳动。路月迅速的按下接听键,这才想起来自己此刻的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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