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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唇 玻璃唇-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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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顷,便到奈何桥。桥边,阴惨惨一座茶坊,茶旗飘飘,上书一字——";孟";。
孟婆边盛茶,边念道:
羞日遮罗袖,
愁春懒起床。
易求无价宝,
难得有心郎。
我一愣,把头搁在茶桌上。阴司,也有人知道这首诗歌。眼泪,这时才从眼窝里";汩汩";地流出。我张开了嘴唇,把自已旧日的诗句,重复地念道:
易求无价宝,
难得有心郎。
孟婆把茶递来,";磔磔";地笑:鱼玄机,喝了吧,喝了吧,喝了尘归尘,土归土。说罢继续念道:
枕上勿垂泪,
花间莫断肠。
自能窥宋玉,
何必恨王昌?
我接过了那茶,直接往颈项上一倒。
孟婆忙喊,鱼玄机,你不能这样喝,把脑袋安上再喝。
可那茶已淋漓了一身。
我笑了,孟婆,谁让你这样改我的诗歌,是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
孟婆摇头,鱼玄机,我那是为了点化你的。来,再来一碗孟婆茶,喝了它,忘归忘,生归生。
我提起了脑袋,眼睛斜睨着她,飘上了奈何桥。孟婆,我不喝了。
孟婆大喝,鱼玄机,回来,喝了它。人生的苦痛,皆是由有记忆而引起,你何苦与自身为敌?
我大笑,鱼玄机一生与自身为敌,不只记忆这一桩的。
孟婆黯然,可这茶,你必须喝。
喝即非喝,非喝即喝。我已经喝过了,忘记了,孟婆。
说完,我跳进了赤水河。
而实质,我什么都没忘掉。
九世轮回,每一次过孟婆店,我就记得,曾经,我有一个名字,叫鱼玄机。
鱼——玄——机。我常常站在成群的鬼魂里,嘬着嘴,释放一个秘密似的,说一道禅似的,念着它:
鱼——玄——机。
鱼,玄,机。
我的曾经,我的过往,我的生命,我的一切,都是只是一个玄机。
我记得,上上一世,我是一只极品百灵鸟。
一般百灵样子朴素,偏我的颈处天生一圈灿烂的羽毛,极端的炫耀。这个品种在百灵鸟里是极稀少的,人们叫它凤头百灵。
别的百灵最多会十四种鸟鸣,偏我争强好胜,会叫十五种。画眉、云雀、绣眼、杜鹃……等等鸟的鸣叫,我皆会的。我甚至只听过一次狗叫,便学会叫:汪——汪汪!
忘?忘忘?
偏生我什么也忘不了。
我的机巧,让主人极端地宠我。他越宠,我越要显一显自己的多能。
第2节:遇到一只芙蓉
有一日,我遇到一只芙蓉,它趴在我的笼子上,闭口而鸣,鸣声长而婉转,轻而柔和。我想,这应该是我学的第十六种鸟叫了。
可我翘起了舌,放下了舌,百般周折,怎么也学不会它叫的样子。思虑了一日一夜,我终明白,它是靠喉部发声,唱腔和音调只在喉部珠子般滚动。这一发现,令我一连串狂欢地鸣出。我太得意了,我把我所会的十六种鸣叫,一遍遍啼过,无休无止,无止无休,最终在围拢而来的人群中,我啼得声嘶力竭,啼得泣血而尽。
我总是这样,我太固执,做鸟也做得与众不同,也做得前无古鸟,后无来鸟——绝唱着死掉。
上一世我是一位学生,血气方刚,参加学生运动,举着旗子,反对二十一条。
我的性格决定我必须走在最前排——最前排,是我的玄机,我的宿命。旗子风般地飘。有枪弹射来,我就死了。我挤在死掉的学生群,又来到孟婆店。老鬼熟魂,孟婆说,鱼玄机,这一次,你必须喝一碗茶了。
我顾左右而言他,孟婆,你这店还这模样?几百年了,早该改良。要不,西洋人会和你抢生意的,我活着的时候,见传教士在中国满地地跑……
嚄,你说得轻松,阎罗那儿经费紧张,拨款拨不到我这穷小店的。孟婆让我说准了心事,跟着感叹了。
啊,店小更要照顾,阎罗必须给你引进西洋火车,你看鬼魂日益地增多,而你这小店,都快站不下了。一旦站不下,魂魄们皆去投奔圣彼得,你的茶,可就没人喝了。
孟婆听得入神起来,茶也忘记盛了。
我继续舌灿莲花,贿赂着。再说,有了火车,你还可一边卖茶一边售火车票……
我一边叽叽咕咕地为孟婆策划,一边脚早进了赤水河,等孟婆明白过来,鱼玄机还没喝她的茶呢,鱼玄机早就转世去了。
这一世,我是个编剧,还是个作家。我写一集一万五千个大洋的弱智如白痴的言情剧。台词不外是我爱你,我爱你,我好好爱你。里面的女主角多易患了绝症,男主角多一往情深,感情纠葛起来,再另加一个男配角和女配角当了调味品。永远的三角恋情,你爱我,我爱他,他又爱别人。人造的感情食物链,在观众那里永得一百分。
大众很容易满足。
大众也很——愚蠢。
我的专栏叫孔雀男子,专来评述当红漂亮演艺小生,短短的,但一针见血,常常在里面嬉笑怒骂,把男人的伪装毫不留情地剥落。
我常常觉得自己这样写,是在拔孔雀翎,拔下来,执满满一瓶的华羽,最终,却烙伤了自己的瓶子。
我的名字不中不洋,叫茉莉Baby。我有这样的名号,是因为我是个混血儿,混血儿也要混得身份高贵,比如中法混血就比中越混血好。可巧我是一个中法混血儿,母亲的一夜风流,有了我。我时常小人之心地猜度,我之所以有这样的血统,想必是阎罗嫌我多嘴,在孟婆那儿挑拨他的经济管理,他才给我这样的报应。
我有一张沉溺于欲望的脸,皮肤白成透明色,一对梦般的眼睛,永是半睡半醒。好似我画了烟熏妆,时刻在床上等着男人。我想我长得并不美,但见过我的人们都赞美我说,茉莉,你很性感,很特别,很……
他们难以定论。
他们拿个很字送我。
但偶尔有女人说,那个茉莉,有一只鸡的气质。
哎,鸡当然没有气质,如果你一定要认为鸡下完蛋的啰唆也算一种气质的话。我知道我不啰唆,她们是在骂我。
——那,个,婊,子。
不过,我不在乎。
因为我明白,只要你高兴,你可以赞美一只雄性牧羊犬性感如阿波罗,你也可以说它的唱腔是世界上三大美声之一,反正话语权在你那里,我不是外科医生,我永远不能把你的嘴巴封掉。
我抽烟,我喝酒,我还和一位小男人一起住。他十八岁,我二十八岁。如果你问我和他有没有爱情,我想说,嗯……这个……我也说不清楚。
爱,是什么东西?
爱,很重要吗?
我只是喜欢男人而已。喜欢男人的身体,在黯淡的灯光下最贴身的绸缎似的将我裹着。我的手指一若裁缝,把那绸缎抚摩,剪裁,缝制,爱恋,而后便弃之不用了。
——男人若衣服。
穿与不穿要看我的兴致了。
2
对于男人,我谈不上爱还是不爱。我只是喜欢,如同我喜欢研究香水,收集各种各样艺术品一样的香水瓶子。我把香氛和男人一样看待,好香水本身便是一件看不见的衣服。我最自豪的一件事情,就是我有一个好鼻子和一双好眼晴——我的好鼻子用来辨别香氛,我的好眼睛用来识别男人。
香水里我喜欢";温柔毒药";,洒在我的衣、腕、颈。
而男人,我更喜欢林廊这一类型。
第一次见到林廊,他挂在我QQ的视频上,一双梦幻般的丹凤眼睛,两粒黑成雾状的瞳仁,永找不到聚焦。
男人,也流行烟视媚行?
他的眼光,在视频上,轻轻一扫,颓废而无有着落,就一类温柔毒药,只一点点,就迷香四射。我身心一震。
你应该知道,有一种人,天生美得令人无法抗衡。我迷恋色相,我在淫红尘。
他是被抓来的。报社编辑发现有人抄袭我,那个抄袭者,就是和我视频的这个男人。
报社的编辑给了我他的QQ,我去加他。他毫不畏惧,加了我。
我一边抽烟一边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说,你是鱼茉莉,我知道第3节:一点也不羞耻
那你还加我?
我做过的事,我不否认。
嗬,有个性。好似我反而无理三分。
我继续问,你近视?男人的眼睛怎么可以迷茫成这样?
他摇头,咬了咬自己的嘴唇,没有人能把嘴唇咬得像他那样好看,羞涩而好看的男人确实很少。
他说,我厌倦看世物。这个世界没什么值得一看。
嗬,讲话像一个哲学家。
我一下就想将他诱惑。我想让他眼光聚焦,想验证一下自己的魅力。
我说,为什么抄袭我的文章?还发在我的专栏旁,那么清楚地让我看到?
他说,我没注意那是你的专栏,我看不上你的字,不过你的字可以骗来钱,我只是想骗点稿费吃饭。
他回答得一点也不羞耻,好似这一切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我笑了起来,问,就这么简单?
他避而不答,显然对我这个问题一点也不关心。他只关心另外的话题,他说,你的罩罩是什么颜色?
哈,真猛,从来没有人问过鱼茉莉这样的问题。
他们不敢,他们喜欢把温文尔雅的一面展示给鱼茉莉看。他们是文明人,而他属于原始部落,生猛海鲜。
我说,哦,你有恋母情结,一来就问人家的罩罩?
他说,不要";哦";,我不喜欢聊天的时候说";哦";这样的鸟语。
我大笑起来,可我喜欢,因为你的反对,";哦";不但鸟语般好听,还有花香芳芬。
他说,不傻之妞。
我说,你多大?居然称呼我是妞?
他说,我十八。
我说,才十八,装什么老。
他说,早熟,十八岁,我就活到六十八,肯定比你老。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是个有趣的男孩子,看来人的大小,真的不能拿年龄来计算。
他又问,你的罩罩是什么杯的?
我说,F杯。
他说,废话。玛丽莲。梦露的都没那么大。
我说,哦,你也知道呀?你又不是NBA球员,对球体那么感兴趣干什么?
他说,男人的职责就是对女人感兴趣。
我说,哈哈,你是一只欲望动物。
他说,我赞成欲望。
我说,你真直接。
他说,直接是一种美德。
我就这样喜欢上他了,我喜欢这个特立独行的男孩子。我一直比较堕落,我喜欢堕落的人尤甚过正人君子。
我说,我喜欢你,你来,不用抄袭,你都有饭吃。
他说,怎么来?我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了,我还没钱上学呢,我来不了。
我看着视频上的他,我说,你的眼睛真美,给我看看你的手好了。
他把手伸了出来,轻轻一晃,十指纤长。
这是会说话的手指。佛说莲花落。
他说,我最欣赏我身上的两样东西了,一是我的手,二是我的阳具。用我的手,自慰我的阳具,我觉得是天下最美的组合。
我笑了起来,我说,你是很美,美得我都想吻你了,吻你的眼睛,吻你的手。
他说,不吻我的阳具吗?
我说,那好像太流氓了点。
他说,你挺喜欢假正经的。别假正经了,你来我这儿吻我吧。
我问,为什么是我来?我喜欢别人来。
他说,是你先喜欢上我了。
我说,言之有理。
他说,废话。
我说,废话都是真话。我很忙,你过来吧。
他说,我穷,我没有钱,你寄机票钱给我好了。
我说,好的,我寄,你来吧。
他就来了。
他来的那天,阳光灿烂。机场里的人进进出出。远远的,我就看见了他。他一脸不羁地站在阳光下,眯着修长的丹凤眼睛。格子上衣,领口微微地敞着,蜜一样的肌肤,在阳光下光一般流淌,是个真实的美男子。只是牛仔长裤,白色球鞋,显得灰尘仆仆。他的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提着个塑料袋,袋子里水色晶莹,一尾红顶白身的鱼在优哉游哉。他无所事事地打量着四周,瘦高的个子,站在人群里,就如一只孤单而颓废的鹤。
我走近他。
我知道,从此,我要收留这只孤单的鹤了。
打的上车,刚刚坐进去,他就把鱼袋递给我,说,拿好它,它可是我的宠物。
我发觉他喜欢说命令式的句子。
我轻轻地接了过来,你喜欢养金鱼?
他说,这可不是一般的金鱼,你知道吗?这可是我从西安曲江带来的,这种鱼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鹤顶红,是金鱼里的贵族。
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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