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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丫飞啦-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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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儿,就下课了。班主任的手加快了速度在黑板上顽强抗战,争分夺秒地一定要把课讲完。我们无奈地叹气。没办法啊,压堂是班主任的习惯!又过了两分钟,班主任终于松口气,如释重负地说,“同学们,今天的课就讲到这里,记得晚自习把第三单元单词写三遍。”而后,疾步走出教室,又去别的教室压堂了。上课前两分钟喊上课,也是她的习惯。面对这样一位兢兢业业,不惜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顾他人感受的老师,我们真的很无语。说她不好,她又那么勤奋,那么负责。说她好,我们又真得说不出口。因为,她甚至占用了我们课间去厕所的时间。整个楼层就两个厕所,一个男厕,一个女厕。厕所人多时,我们都不得不疾步跑向操场的公共厕所。可是,这样一折腾,下节课必然迟到。然后又必须忍受下一个老师的冷眼,灰溜溜地走进教室。

门外的帅哥还在傻傻地杵在哪里,我和瑶瑶都激动不已,兴奋地、花痴到极点地看着他。突然,听到后面菲菲的尖叫,“呀,我受不了了!他怎么还不走啊?真是厚脸皮!”我心里的狂热立即降到冰点,原来,他喜欢菲菲!

菲菲是我们宿舍的舍花,也是我们班的班花,美丽“冻”人,仗着自己的美丽,常常对追她的人不屑一顾。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眼睛一眨一眨地像蝴蝶一样忽闪忽闪的,美丽动人。很多正常人都会迷倒在他的石榴裙下,陆郅男也只不过是一个俗人,见到漂亮姑娘就神魂颠倒,整天都守在我们班门口,真是太没出息啦!我真看错了他!我心里愤愤地骂着。

瑶瑶则美得屁颠儿屁颠儿的,笑得合不拢嘴,“大帅哥整天都在我们班门口,我真是太有眼福啦!”她那没出息地样子,真让我觉得惭愧!我怎么瞎了眼,挑了这么一个白痴为同桌啊!

晚上,别人都休息的时候,我们宿舍乱成一团,“菲菲,你就答应他吧,他那么帅,你不要他太可惜了!”金华眨着美丽的大眼睛,笑嘻嘻地劝菲菲。菲菲则满不在乎地说,“你瞧他那傻样,太孩子气,一点都不成熟,我可看不上他!”

听着菲菲骂陆郅男,我非但没生气,而且还很得意,我真是坏得太不可思议了!不管她骂些什么,只要她不喜欢陆郅男,就万事大吉。如果她喜欢陆郅男,就不得了了。陆郅男一定会被她给折腾死的!

她现在的男友就是百依百顺,挨骂从来不会还口的,整天屁颠儿屁颠儿地等着听从她的安排。菲菲摇头时,他就问东问西,生怕他哪件事做的令菲菲不满意;菲菲点头时,他才会松口气。漂亮的女孩就是好福气,对菲菲来说,天上掉馅饼的美事,绝不是做梦。菲菲的男朋友并不是那种只会讨好菲菲,除此之外什么都不会的窝囊废。他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翔。人如其名,长得非常的“高尚”,很对得起社会上的花痴。

翔写得一手好字,写了一首好诗。在那个年纪,会写诗的孩子很少,以至于在万人挤独木桥对菲菲展开猛追攻势时,翔一举夺魁。才子就是才子,一手诗就把菲菲迷得神魂颠倒,可见,表面上看起来很无趣的他,还是很有魅力的,要不然,菲菲也不会舍弃那么多追求者而选择他。菲菲把翔写给她的情诗珍爱地像保护刚出生的婴儿,常常晒出来给我们看,却不让我们动手摸,生怕那张薄薄的纸上面的字会自己跳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跑掉。

我是一个细心地家伙,也是对诗情有独钟(除了陆郅男之外,我最最喜欢的是诗歌)的人,但凡与诗歌有关的词,句子,我都会细心地几下,已提升写诗的水平。我偷偷地把翔的佳作记下来,细细品味……

我和你

我对你很依赖

就像花儿离不开清水的灌溉

鸟儿里不开阳光的关怀;

我对你很无奈

就像饥渴的稻田望着干涸的大地

马儿面对漫天的阴霾;

我对你很痴爱

为你

我将付出全部的爱……

翔真是太痴情了,他也绝对是个君子,对菲菲的爱,简直就可以用感动天地来形容了。看到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就不惜血本地给菲菲买回来,菲菲感受到了他的厚爱,感激涕零地,决定这辈子跟定他了,绝不变心!还好,翔那么爱菲菲,菲菲也终于喜欢上了翔,要不然,我和菁菁、帆帆、秀秀又多了一个对手,一个我们姐妹四人上战场都打不赢她的对手。我一边想,一边舒心地笑。

突然,宿舍里传来一阵大笑声,是菲菲的声音,那么清脆,好像锋利的刀子切熟的沙瓤的西瓜,刚用一点力,切到一点皮,西瓜就迫不及待地自己行刑了。大约过了十几秒,就听见了高跟鞋的声音,是宿管老师,她从楼下几步走上来了,猛敲我们宿舍的门,“404的!”我们屏住了呼吸,不敢出声,做出已经睡着的假象,想蒙混过关。没想到,比猫还聪明的宿管老师没喊我们开门,直接在外面吼道,“404纪律太差,每人减一分!”说完,急速下楼,都不给我们喊冤的机会。

我们这下彻底地鸦雀无声了,茫然了,赶紧想对策,要不然明天那个视分如命的班主任非杀了我们不可。过了两分钟,我们宿舍又开始有了生机,“菲菲,你赶紧想一下对策啊!要不明天班主任肯定不会绕了我们的!”“菲菲,你点子多,快想想啊!”“菲菲,你是班长,这个重任就交给你了啊!”好半天都听不见回应,菲菲竟然在你一言,她一语的环境里睡着了,真是孺子不可教也!她一定是梦见翔又给她买好吃的了,在楼道昏暗的灯的照射下,我看到了她的樱桃小嘴一张一合,脸上流露出微笑……

第二天,班主任把我们全宿舍的人都叫到外面,先是严声厉色地审讯一翻,“你们这群孩子,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都干什么了?”

“没干什么!”菲菲撅着小嘴,故作可怜状。“没干什么宿管的刘老师怎么给你们每人都减一分?”老师咄咄逼人,使我们哑口无言。

“好了,我没时间和你们计较了!”我们终于松口气,刚松到半口气时,老师突然间又非常干脆、利落地蹦出了几个字,“你们每人用八开纸写一分检查,晚自习之前交给我!”听完她的胡话,我们差点吐血,还好,我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还禁得起她的折腾!不过,用那么大的纸写检讨,真的比杀了我还难受呢!

还好菲菲敢作敢当,在老师放下狠话,转身刚要迈第一步的时候,她婉言拒绝了老师株连九族、让我们和她共同患难的美意,看着老师的背影,急声喊,“老师,你要罚就罚我一个人吧,我身为班长,非但没带好她们,反而带头说话,给班里造成了严重影响,应该写检查!她们都是无辜的!”

班主任听了,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难得啊!这是我第一次看她笑,笑得那么自然。她轻声说,“你知道错了就好,下次不要再犯了啊!”菲菲也笑嘻嘻地说,“嗯!”我刚被班主任的善行打动,决定在别人再次说她的坏话时极力维护她,就听见她又添了一句话,“菲菲,你这次的检查一定要写,以儆效尤!”菲菲的心像刚兴奋地飞了起来又唰地一下摔在地上,摔得粉碎。灰着脸,“嗯”了一声,班主任才放心地离开了……

菲菲不愧为班长,利用了每次下课的时间,在晚自习之前,准时完成了任务。这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也不得不感激。菲菲就是名副其实的美女,不只长得美,心灵更美!

第三章 第四节 爱死你,没道理!

 在实施了几天的傻瓜战略之后,陆郅男再也不傻乎乎地守在我们班教室门口了。瑶瑶的心情一落千丈,整天在我耳边念经,“那帅哥怎么这几天都没在咱班门口了啊?”一开始,我还是很耐心地告诉她,“我不知道。”后来,面对她无数次的追问,我只能不耐烦地说,“不知道,不知道……”

下午放学后,我争分夺秒地跑到秀秀所在的教室门口,还好她们那个矮矮胖胖的、戴着厚厚老花镜的老老师非常通情达理地压堂了,我真是感谢死她了!我踮着脚,朝第一排望去。以我多年的经验,秀秀应该在第一排,没错的!可是,我看了两遍,也没看见秀秀的身影。我的眼好似高度扫描仪,又将整个教室扫射一遍,可惜,直到老师喊下课,也没看见秀秀的半点影子。等老师一开门,我便非常礼貌,非常文质彬彬地对她说,“老师,请问,王秀秀在吗?”那个老师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扶了扶厚厚的老花镜,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是秀秀的同学?”老师用非常怀疑的眼光看着我。“嗯,我们是好朋友!”我笑嘻嘻地说。“王秀秀早在一个星期前就辍学了!和李美静一起走的!”听完老师的话,我真是哭笑不得,秀秀这孩子,竟然会和她曾经最最讨厌的人站在一个阵线,一起“告老还乡”了,撇下了我和她最最喜欢的陆大帅哥。怪不得,陆郅男会追菲菲呢!

后来,我在菁菁的口中得知,李美静是因为和陆郅男闹了点小别扭,就赌气不来上学了。家里好说歹说,都无济于事。爱情的力量可真大啊,李美静的倔劲儿,真是八匹马都拉不回来!至于秀秀,就是因为换了环境,不习惯,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尤其听不懂英语,她听不懂英语老师到底在唧唧歪歪讲些什么,实在忍无可忍,只好不忍,干脆回家了。我知道,秀秀不可能只是因为这么屁大点的事就放弃自己的前途,她肯定有别的原因的。

我真是太坏了!我竟然不常常跑到秀秀房里,陪着她聊天,而是每天下午放学都去篮球场看球赛而故作偶遇。我恨死我自己了!

虽然瑶瑶和秀秀对我来说差不多,可我心里还是空落落的,如丢至宝。

有些伤,虽然不露一点痕迹,却能让你痛得窒息,在多个不经意的夜晚,以得天独厚的优势,占领一席之地……

往日睡得如死猪一样的我,竟然失眠了,太意外了!我辗转反侧,满脑子都浮现秀秀可爱的身影。她为什么会辍学呢?她真得心里装满了忧伤吗?可她为什么什么都不和我说呢?我是她最好最好的朋友啊!秀秀真是一个可怜的让人心疼的孩子,她的疼痛,要比我的厉害千倍万倍。至少,我的疼痛,在多个快乐的日子里忘记发作了。而秀秀,她从不会把忧伤说出来,所以忧伤愈积俞深,最终,把她击垮了。她用坚强的外表死撑,终于撑不下去了,垮掉了……

后来,据陆映雪准确报道,秀秀的妈妈改嫁了,秀秀随着妈妈到了她的后爹那里,她亲爱的后爹说,“上学没用,白花钱!”秀秀的妈妈只好委曲求全,让秀秀辍学,做童工去了。因为,光秀秀的妈妈那点可怜的薪水,是供不起秀秀上学的。没爹的孩子,当亲娘一改嫁,就质变成后娘了。可怜的秀秀!

后来,就没有秀秀的消息了,在无数个欢乐的日子里,我竟然渐渐地忘记了秀秀,陪我多年的秀秀。

学校举行了春季运动会,我们都很兴奋,虽然我没有参加任何项目,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看运动会。虽然一坐在那里就花费半天时间,但至少,我们不用再忍受老师枯燥无味的絮叨,我们欢呼雀跃起来。

那几天,我和小雨趁着运动会的劲头,大早上就起来,出去跑步。小雨是我最最可爱的下铺,我们一上一下的,各有各的生物作息习惯。我平时都是单眼皮,一到周五就兴奋,早上起来一照镜子,眼睛就变成双的了,而小雨却与我截然相反。

我们早上四点起来,洗漱完毕,就钻出玻璃门去,到操场上跑步。还好,由于伙食不好,我瘦了几斤,要不然,要想钻出那微锁的玻璃门,还真有些费劲。有时候,小雨晚上睡得太晚,就起不来。于是,她前一天晚上告诉我,让我起来后叫她。

第二天,当我如期起床后,我就往床下望去,“小雨,小雨,快醒醒!”我轻声唤了好多遍,她也不应答。当我轻轻地叠好被子,下床之后,轻拍她的胳膊时,她突然间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看着我,恍然大悟,然后,示意我一起到水房洗脸。到了水房,她就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当你在上面叫我时,我就已经醒了,就是没有力气起来。”我非常怀疑地看着她,她只好笑着解释,“我经常这样的,有一种‘假睡眠’状态,睡醒后几分钟才能真正地醒过来。”我故作明白地“哦”了一声。心里却瞎想起来,“她会不会哪天一个不小心就睡死过去啊?!”

我们很小心地钻出宿舍的大门门后,就悄悄地溜到操场上了,刚到操场上,就听见了起床号——“健康歌”在喇叭里叽里哇啦唱起来,那首歌,在不久后,由于附近的居民嫌我们学校的学生起得太早而“暂播了”。这一暂播,就是一年多,直到我初中毕业,也没再在校园里的喇叭里听过。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像磁铁,相处得越久,越黏糊。我和小雨整天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我也是一个爱炫耀的虚荣的家伙,经常在小雨面前自夸,也经常把诗给她看。

时光飞逝,令我激动的一刻终于再次来临。运动会上,我们班刚把板凳搬到操场上,还没组好排,我就在操场中央看见一个身穿黑色风衣,高高瘦瘦的,眉目清秀的大男孩。陆郅男!我的心怦怦地跳,好似要跳出来向全世界宣告——“现在站在操场中央的那个帅得无可救药的大男孩就是我兰小丫喜欢的人!我的眼光不错吧?!”

最最真实的激动,是任何事物都掩盖不掉的。小雨看到了我,非常惊讶地说,“小丫,你怎么那么兴奋啊,是不是见到你诗里写的那个人了?”小雨真是聪明伶俐,一语中的。我故作镇定地回答,“嗯,对。”脸上泛着羞涩。“啊?他在哪呢啊?”小雨激动地大声嚷嚷,唯恐天底下有谁听不见她的惊吼。旁边的同学都好奇地问,“谁啊,谁啊,谁在哪?”我真有一把掐死小雨的冲动!我羞愧难当,立即把头埋进腿里。

小雨将整个操场粗略地扫视一番,失落极了,叹息着说,“操场上芸芸众生,楞是没见到帅哥!小丫,你喜欢的人该不会也就是长得像菜瓜一样的人吧?!”旁边的同学哄然大笑,用非常鄙视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刚从垃圾堆里走出来。我脸顿时热得无可救药,好像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难受万分。我真后悔刚才没一鼓作气掐死她!她把我的脸都给丢尽了!这个鬼灵精,肯定是一不小心没看到陆郅男。

为了挽回我丢掉的可怜的面子,我鼓起勇气,高傲地抬起干巴巴的手指,指向操场中间,“看,操场中间那个穿黑色风衣的那个大男生就是他!”

“哇~!真帅呀!”全班女生一起花痴地吼叫,也不怕把野狼先生给招来。我突然间觉得非常自豪,虽然陆郅男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能喜欢这么一位英俊潇洒,风度翩翩,这么有女生缘的大男孩,说明我兰小丫的眼光还真不赖呢!

就在我瞎想的瞬间,陆郅男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我真后悔自己没一直盯着看他!对我来说,能坐着一直看陆郅男,真是千载难逢啊,可我竟然会一时大意丢失了看他的机会。少看他一秒,都是我的损失。我真想抽自己两巴掌!

突然,一声枪响,操场那头起跑线上开跑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起跑线上移动的物体。突然,眼前一亮,是陆郅男!他穿着一身红色的短装在以惊人的速度前进,风驰电掣般地朝我们这边跑来。我们班的同学都在为我们班的王筱加油,我不敢做天下之大不为,大喊‘陆郅男,加油’。因为,如果那样,我会被二《1》班全体学生视为叛徒的。我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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