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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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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

“去旅游时,觉得精致,顺便带回来。”是一些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于是见到别致式样时便总忍不住买下,后来一起寄给她。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直看得她心虚,“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长叹一口气:“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儿,怎么就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

“你对不起的人不是我,而是你自己。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

沈安若抬头望向她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来。

“你不用看我,少臣什么也不肯说。不过我自己生的儿子我了解,虽然他在那种时候跟你离婚实在犯浑,但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分儿,何况是她。

“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要耗尽百年的修行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萧贤淑看看她只比耳朵长一点的头发,又叹口气,“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来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她好几眼,才认出来,朝她微笑,打招呼,支走了自己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有点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十分同情地看她,“其实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在家时的事情,极小的事都记得清楚,说你体贴又细心。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骂他笨,后来少臣都害怕回来,在家里也躲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

“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下次见面,不知是何年何月。”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她还绞尽脑汁想,怎样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必去机场送行。现在看来是躲不掉。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已经被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一个精致的洋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小朋友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这名字多好。是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真是大坏蛋。”

“阿愚,好孩子不能在背后说大人的坏话。”现在的小孩子啊,真是表里不一。

“我当着叔叔的面说,他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沈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对不对。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的叫法。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离她越来越近,她已经能感觉到那只小狗的呼吸喷在她的手上,并且伸了舌头想舔她,而阿愚已经蹭到了她的腿上,软绵绵的一团。

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她有一次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应该来看看此刻她的脸色,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已经有点发绿。

“喔,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沈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她的话音刚落,阿愚就已经钻进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小手抓着她的胸口,把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的味道跟妈妈的味道不一样,不过都好香呀。”

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只小魔鬼。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她出了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都舔到了她的脚背上。肯定是那只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

沈安若欲哭无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会永远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会显灵,没多久,黏在她脚上滴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提着衣服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真奇怪,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要回来。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很复杂,然后别开眼,看着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狗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然后又看她:“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突然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领口:“阿愚,你要吃巧克力吗?”

沈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程浅语。”

多聪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支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叔叔乖,你也来一口。”

“我不吃,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把口水都舔到他的脸上去。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觉得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一起去了机场。家里被允许去的人不多,只有陈姨和两名司机。沈安若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连阿愚都受了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代,她坐程少臣的车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成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估计小陈自己都觉得闷了,打开了音响。极好的音质,环绕立体声,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

一首歌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个?”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没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沈安若慢慢靠回椅背,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其实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劳累驾驶很危险,那就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来取车。或者把钥匙给小陈,让他一会儿给你开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并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都没消化。她已经开始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是遥遥无期。那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会长成大姑娘,而她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体积小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港版原装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恰好有,《Mycupof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茶的味道很淡,她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浓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听到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多么的应景。

第二十四章口是心非

偶尔适度地放纵一下,是为了继续道貌岸然地生活。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手机响的时候,已经下班几分钟,兼职的工会干事孙爱丽正在沈安若的办公室里跟她磨叽。

程少臣。液晶屏里这个名字一闪一闪,晃得沈安若眼睛发花。

竟然从来没有将这个号码删除,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自那以后,这个名字就从来没再出现过就是。

以前贺秋雁曾经笑过她,这么一板一眼,就算不设定成“亲爱的”或者“老公”,至少也不该连铃声都与其他人的没区别,哪里像夫妻,根本就是合作伙伴。

沈安若只恍惚了一秒钟,意识到对面坐着的姐姐乃是来电者的粉丝,立即将手机扔进抽屉里。

孙经理兼孙干事想来并没有看清手机上的名字,意味深长地笑一下:“你不接?”

沈安若也笑笑:“打错了,一天打来好几次。”

“我刚才的提议,你何时给我答复?”

“孙姐姐,我们华奥貌美如花的女子如此多,为何偏偏盯上我。”

“沈助理却只有一个呀。你一出场,那就是我们华奥的形象大使,是我们华奥文化的旗帜。”

事件原因是华奥山庄即将迎来三周年庆典,可一边凝聚员工,一边拉拢客户,一边大作宣传,一举多得,难得的机会。答谢晚宴之前有文艺演出,据说张总看了一眼演出名单,深感主管人员们太缺乏参与精神,提议经理以上职位的女员工们来个集体舞,以体现华奥的企业文化风貌,多么别出心裁,多么匠心独具。沈安若被列入头号名单。

她想象了一下十来名平均年龄超过三十岁的老女人,抹得红红绿绿,装嫩成小姑娘卖弄着只剩下尾巴的青春载歌载舞的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才刚说了一个“不”字,特别擅长做政治工作的孙干事已经一顶顶大帽子朝她压过来:不配合工作,不融入群众,摆官架,耍大牌……砸得沈安若头晕脑涨,偏偏手机又响了,这次只响了两声,她立即按下通话键。

“你何时有空?一起吃顿饭吧。”程少臣的声音一贯的淡淡悠悠,带着磁性。

“为什么?”这回答好像很不对题,不过如今她腹背受敌,请原谅她思维混乱。

“你不妨当成老朋友聚会。我回来后,我们还没有正式地说句话吧。”那边的声音平静又和气。

沈安若看向孙爱丽,见她正在看别处,紧张心情稍稍放松。她将行事历翻得哗哗响:“这整个周我都没空。”

“那就下周。你何时有空,我们就约在何时。”

这位媒体总是大吹大擂的年轻而优秀的实业家不应该这么闲吧。“下周我要参加公司庆典活动的排练,会一直没空。所以……谢谢你,再见。”沈安若赶在程少臣下一句话说出口之前,将电话挂了。

孙爱丽冲过来握住她的手:“沈安若同志,我代表人民群众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周二晚开始排练,不用很久,只要四五天就好。”

晕,她什么时候答应过要参加那个节目演出?刚才就是那么顺口一说,都忘了孙爱丽还没走。都怪程少臣刚才那通电话害她,真见鬼。

沈安若收拾好东西,正准备离开,手机又响了。

其实她应该不接,因为程少臣打电话的极限永远都只是三个,再多一个都不会打,但她还是鬼使神差地接了。

“明天晚上我去接你,你在单位等我还是先回家?”程少臣的声音还是那么和风霁月。

“我明天晚上有约。”

“与规划局的李处长?他明天应该会出差吧,下周才回来。所以你肯定有空对吧。”程少臣云淡风轻地说。

这次沈安若真的想吐血了,她五分钟前刚接到李处长的电话,致歉说接到临时任务,需要他与市里一个大项目的有关人员去出趟差,所以他们明晚的饭局不得不取消,现在她终于知道是哪个项目坏掉他们的计划了。

第二天沈安若一直到与程少臣会合时,都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就没有那铮铮的骨气斩钉截铁地拒绝掉他的邀请。大概自己并不愿意与他将关系处得太僵硬,就算再做不成朋友,总也不该是仇人,她不擅长与人结仇。何况,现在程先生是华奥的重要客户,出于工作责任心,她也不该随便就得罪他。这第二个原因尤其重要。

她在约定的地点与他见面,程少臣却又带着她七扭八歪地拐进了老城区,他自己开车,车是他以前常开的那一辆。

很隐密的饭店,在居民区里,从外面看,店面极小,像普通的住家,进去后发现其实非常大,差不多占了一整层楼,大厅设计得很童趣,像小型的田园,小桥流水,矮树丛花,四周处散落着秋千架,木马摇椅,实木树墩的桌子,非常的质朴,宛如回到童年,甚至还挂着一些吊床,正有人躺在上面悠闲地荡来荡去。不像饭店,倒像是休闲馆,摆设的物件全是儿时各种最简单的玩具,绝版的小人书,以及那个年代的卡通人物的布偶,花仙子,蓝精灵,甚至黑猫警长,如今都很难在市面上觅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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