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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煞-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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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些消息,清风那一向敏感的嗅觉抬头了,她明白,她清风的机会来了,而且这个时候,那个夜离歌大少爷居然不在,而另一个让她兴奋的消息却是,夜家的大小姐——夜离殇,居然爱上了飘红楼里的头牌小倌,一个叫做牡丹的漂亮男人。
她的心中一阵的狂喜,看来老天真的是在帮她。什么叫错巧合,这就是巧合。什么叫意想不到,这就是意想不到。什么叫惊喜,这就是赤果果地惊喜。
要知道那飘红楼本就是她的秘密产业之一,而那个叫做牡丹的漂亮小倌,也正是她床上的一个情人。
当权利与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时。
权力与美人之间该如何取舍,当然是要舍美人而取权力也。
于是在她的刻意授意下,牡丹半搬半就地便与夜离殇上了床。
而另一方面,她让自己嫡亲的妹子,清流前去为夜色诊伤,如果那伤没有什么大碍的话,清流就想方设法找点理由,用点手段让那个夜色的伤势加重,最好能一命呜呼。而如果那夜色果真是受了重伤,那么就再加一把火,帮死神催一下。
于是清流果然不负重望,据她说,当时夜色的伤势虽重,但也只需要将养一些时日,便可以痊愈,但是为了姐姐的大计,清流居然专门为夜色炼制了一种名为“一醉千年”“禁药,这种药,只要涂在皮肤上,那么这个人的生机便会一点一点的流逝掉。
而她本人却没有任何感觉,正如人喝多了酒,醉倒一样,只不过这是一醉便一直到生命的终结。
而这一醉千年的解药更是奇特,那就是需要将炼制它的丹药师的心脏,焙干后研成粉,以水冲服即可。
但这是清流师傅的不传之密,相信这世是也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而牡丹那边进行的更是顺利,而且顺利得都让清风有一种想要尖叫的兴奋感觉。
这牡丹虽然年轻,但是毕竟也在这风尘圈里摸爬滚打了数年之久了。
而我们的夜离殇大小姐,虽然有风流之名在外,但是却还是一个未经历人事的处儿,她哪里会是老狐狸清风和这只美丽的食人鱼牡丹的对手啊。
就在夜离殇整个人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牡丹的时候,她的牡丹却突然的失踪了。
这当然不是真的失踪,而是在清风的安排下,刻意的失踪。
于是夜离殇苦寻数日,都没有一丝一毫关于牡丹的消息。
就是夜离殇为了牡丹天天魂不守舍的时候,突然意外地收到了一条关于牡丹的消息。
原来是一个外地来的大家小姐,私自为牡丹赎了身,并将他带离了飘红楼。
不过却并没有离开天书城,她直接在天书城内,为牡丹添置了一座院子,将佳人养在那里,也就是平常说的金屋藏娇。
一听到这个消息,已经深陷情网。难以自拔的夜离殇大小姐,就在当天夜里便偷偷地离开了城主府,摸到了,那位大家小姐在天书城里置办下的私宅。
而她也十分幸运的找到了牡丹的房间,并且,那位大户小姐刚好不在。月黑风高,偷情夜。
当这一男一女在这种时候相见,便如干柴遇到了烈火,当然要少不得一阵活力四射的体力运动了。→文·冇·人·冇·书·冇·屋←
只不过那天牡丹身上的香气十分的特殊,夜离殇只闻了一会儿,整个人就变得晕晕乎乎的了。
于是在牡的耳提面命之下,早已神志不清的夜离殇居然信笔写下了一封转让自己天书城城主之位给铁血佣兵团团长清风的文书,并且当天晚上,还亲自将牡丹带回了城主府,摸到到夜色的书房中,在那文书上印上了城主的大印。
夜离殇不知道,牡丹那日身上的香气,正是拜那四阶炼丹师清流所赐,那也是一味名为“离魂散”的毒药的味道。
这离魂散,不需要人去服用,只要能在它的味道里呆上一柱香的时间,那么她就会被暂失迷掉心志,会对下药的人命令,全盘执行。
等第二天,夜离殇清醒过来后,她模模糊糊地想起了前一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而且老管家丁香也告诉了她,说她昨晚带着一个美艳的男子进了城主大人的书房。
等到夜离殇再去找牡丹的时候,那处庭院里,早已是人去楼空。
于是我们可怜的夜大小姐,在一夜这间经历了恋人的背叛,而且居然连自己所安身立命的天书城也让给了她人。偏偏发生了这种事,她又不知道该去与谁说,不知道能找到谁来帮自己。
所以夜离殇在心头无限苦闷之下,便开始自爆自弃,本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到处拈花惹草,到处与人争风吃醋。
……
当清风双手颤抖地拿到牡丹交给她的那封,由夜离殇亲笔书写又加盖了城主大印的传位公文,不禁兴奋得抱起牡丹便是一阵狂亲。
于是,清风便开始天天掰着指头细数,计算着那夜色的死期还有多久。
因为按照安阳大陆的现则,这种城主之间的传位公文,毕须是现任城主的手书才有用,才被承认。
但是如果现任城突然死亡,那么她的位置便会由她的长女继承。
没有女儿的话,便由儿子继承。
如果儿子,女儿都没有的话,那么便由她生前治下军功最高的斗师继承。
面对这些现定,清风算来算去,才发现也只有在夜离殇身上打主意,对自己来讲才是最为稳妥的。
所以她才会安排牡丹,取来这封夜离殇的亲笔手书。
……
而就在清风以为自己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时候,巴图鲁的归来,令她的心头一惊。
不管怎么说,清华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而且是目前她唯一的孩子,再怎么着,她也不能让肖华落到夜离歌的手上啊,那夜离歌的厉害她可是领教过的,那个少年虽然年纪轻轻,但是为人处事,手腕圆滑变通,手段老辣狠戾。
该留情的时候,绝对会给对方一个面子。
但是不该留情的时候,那绝对是个斩草除根的主。
虽然那小子一天到晚地戴着一块面纱,但是清风早就听云丹说起过,夜离歌的容貌绝对称得上是天书城最美丽的男人。
如果这句话要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清风可能也就一笑了之。
但是云丹这孩子,她是清楚的,看男人的眼光,一向是一顶一的棒。
在拿到夜离殇的传位公文后,她也曾不只一次的想将夜离歌也收入自己的房里,到时再加上牡丹,左拥右抱,倒是可以尽享齐人之福了。
虽然云丹一直垂诞夜离歌的美貌,但是她清风还是不介意与自己的宝贝徒弟共享一个男人的。
可是这个美梦却被巴图鲁带回来的消息给粉碎了。
不行,为了她自己的大计,她不容许这其中存在一丝一毫的变数。
但是幸运女神还是偏向于她这边的。
云丹他们居然自行回来了。
而且那个来自叶城的大少爷依苹一见她,就开门见山地说,要雇佣她铁血佣兵团,去杀一个叫做肖晴的恶仆,而且承诺的佣金数额居然高达十万晶币那么多,而且最为让她感到兴奋的是,这个依苹大少爷居然还承诺,只要是她们杀了那个肖晴后,他会将夜离歌骗出来,用迷药迷昏后,交给她,任她随意处理。
于是清风着重地问了一下那个肖晴的实力,没想到清华,云丹、李秀,刘杨,风影,金浩连同云丹众口一词,都说那个肖晴实在是一个修炼的废物,浑身上下一点斗气都没有。
听到这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她当然是毫不犹豫,直接拍板定了下来。
然而就在当天夜里,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红叶,居然主动地找到自己,说出了她的真实身份。
原来这个红叶居然是太白城城主红问天的掌上明珠,而且也是一介四阶的丹药师。
她开门见山地与清风提出了合作的要求。
理由是,那个夜色现在虽然人事不醒,但是她暗中的势力却并没有完全地浮出水面。
而这些天书城直属于夜色的势力,她太白城可以帮忙解决干净。
所要的只有三样,一就是一半的天书城;二就是夜离歌,当然红叶大方地表态,声称,她可以先让夜离歌陪伴清风三天,三天后便会将夜离歌带回太白城,专门做自己的肉脔;这三嘛就是依苹,当然如果清风也想尝一尝依苹味道的话,她也不会介意,只要依苹活着就行,毕竟这是她情人,叶城主夫风笑笑的亲生儿子啊。
而且她也十分直白地告诉了清风,那就是夜色之前所遇到的刺杀正是她太白城一手安排与执行的。
这句话让清风不由得感觉到脖子后面直冒凉风。
于是思来想去,这权利虽好,但是如果没有命去享,那也不过就是浮云。
于是在暗处,清风与红叶达成了合作的协议。
而这时,红叶也告诉她那个肖晴并不是像云丹她们几个人说的那么简单的,她还有一重身份,就是炼丹师,并且等级一定是在自己的四级之上。
清风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惊,忙派人将自己的妹妹清流接到铁血佣兵团里来。
毕竟小心使得万年船啊。
……
背后有了支持的力量,清风的胆气便也是前所未有的足,尤其是看到夜离殇也来了,她更是觉得开心。
而当她看清楚,今天的夜离歌居然没有蒙面时,那双眼睛更是像蚊子遇到了肉一样,直直地盯了上去。
如果眼神可以当刀用的话,只怕现在无论夜离歌身上穿了多少层的衣服,也会被清风给剥得干干净净的。
夜离歌厌恶在皱起了眉,而夜离殇则上前一步将自己的弟弟挡在了身后。
“清风,我想你心里应该是十分清楚的,这天书城本就是我夜家的私人领地,所以这里并不是你们铁血佣兵团的地盘,这里是我夜家的地盘。或者换句话说,是我夜家让你在这里,你才在这里的,若是我夜家不让你在这里,只怕你铁血佣兵团便必须得撤出这里了。”
夜离殇的这几句话说得倒是气势实足,她继续道:“而我夜家的丹药师肖晴小姐,前两日突然失踪,而在整个天书城里,她也就是与你铁血的人有些过结,所以这事除了你铁血,我还真想不出,还有谁有这胆子,敢挟持我城主府的专职丹药师。”
清华一听夜离殇的话,不由得上前了一步,早在他被夜离歌关在马车里的时候,他就已经窝了一肚子火了,而且没有想到的是,在回来的路上,自己心心念念挂着的人——云丹,居然还是忘不了夜离歌这个小贱蹄子,所以一听到夜离殇这话,他只觉得一股火直往上撞。
“哼,夜离殇,你说那个肖晴是丹药师,她便是丹药师了,这上嘴唇碰下嘴唇的事,谁不会啊。我倒是真想不明白,那个叫做肖晴的废物,有哪点好,居然将一个堂堂的夜离歌大公子迷得是如此神魂巅倒的。而且居然还无耻地与那个废物在马车在苟合。我们这里的人可都是亲所见。而且我还看到,那天你身上的小衣就丢在角落里,也就是说那天我们看到的时候,你根本就是匆匆忙忙披的外衫,你里面根本就是什么都没有穿。”
“现在看着你,一本正经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当你被那个肖晴压在身下的时候,又是怎么样的一番样子,一定是要多淫荡就有多淫荡。”
夜离歌淡淡地看了一眼,面前正口水横飞的清华,他轻启朱唇:“清华少爷,看样子你真的是很想体验一下那种感觉啊,那你大可以找个女人,也将你压在身下啊。更何况现在在场的女人不少,我相信,只要你开口,那么一定会有不少人都愿意的。哪怕就算是我姐姐,只要你清华少爷说一句,我劝也会帮你把她劝到你清华少爷的床上去。”
“不过,如果你想要我的妻主肖晴的话,那只怕不行。一来,我家妻主素有洁僻,像你这种经常被人用的男人,她碰了会觉得恶心的。这二来嘛,那就是我正好有个小小的特点,就是有事没事地喜欢吃吃小醋,所以我的妻主也不希望我打翻了醋坛子啊。”
而这个时候,肖晴正拎着老管家丁香也赶到了,只不过她们两个人正在半空中,所以暂时没有被人发现。
而夜离歌的这一番话,正好一字不漏地全都落进肖晴的耳朵里。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么一个精明冷静的夜离歌居然也有如此毒舌的一面,再看看那个气得满脸通红,但却说不出一个字的清华,肖晴心里不由得在想,于果这个夜离歌再加上泡泡,这两大毒舌一起发动攻势,不知道会不会把这个叫做什么清华的少年给活活的气死。
“肖小姐,你什么时候成了我家公子的妻主了啊?”老管家丁香一脸惊讶地问道。
“回来的路上。”肖晴的回答言简意赅。
“那肖小姐,你是什么时候和我家公子认识的啊?”老管家丁香开始充分地发挥自己打破沙锅问到底的优良做风。
“回来的路上。”依就是一个字未添,一个字未改。
“那,肖小姐,你是什么时候和我家公子正式确定下来的关系啊?”老管丁香盯着肖晴的嘴。
“回来的路上。”得,一个答案,回答了三个问题。
“我说丁姨,那个叫做什么清流的四阶炼丹师,是不是长得和下面的那个清风差不多啊。”肖晴突然问道,以她的灵魂力,早就发现了那个清流,红叶,依苹,的所在了,而且最为让她吃惊的却是,巴图鲁居然被用铁链锁在一个石室中。
“啊?”老管家丁香有些莫名其妙地道:“肖小姐,我那天带人去抓那个清流,但是到了以后才发现,那清流居然提前就跑掉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想说,她现在有可能就在这铁血佣兵团里,可是,现在我们……”
听到老管家丁家说了一堆没有营养的废话,肖晴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有些不耐烦地道:“我说丁姨,你只要告诉我,是,还是不是就行了,其他的话你就不用说了。”
“哦,是,她们长的的确很像。不过就是清风黑点,高点,壮点,嗓门大了点,长得丑了点,牙黄了点;而清流则是白了点,矮了点,胖了点,圆了点,长得俊了点,牙齿白了点……”就在老管家丁香在这里还没有“点”完呢,肖晴已经悄悄地放开手了。
“肖……”老管家丁香刚要喊肖晴,可是一抬头却发现肖晴早就没有踪影了,而她的耳朵里也响起了一句话。
“亲爱的丁姨,你以为你老人家在拌猪吃老虎,我就看不出来嘛,不过现在这天书城虽然没有到生死存亡的时候,但是却也不怎么乐观,您老人家就别在看戏了,伸伸手吧。不过关于我实力的事情,你还是暂时帮我保守秘密吧,毕竟以我的年纪,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信。我现在就去抓那个风流,记得,这笔帐得记在你的头上,我不过是帮你看管罢了,还有你告诉离儿,就说我在府里等着她。”
“肖晴,你这个小混蛋,居然敢拿老娘当猴耍。”老管家丁香哭笑不得地骂了一句。
虽然她很想也像肖晴一样悄悄地遁去,但是她老人家不过只是一个斗圣级别人高手,还做不到虚空飞行这一点,于是她也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向下做着自由落体运动。
而此时场上因为夜离歌的这番说词气得小脸通红的清华,正摇着清风的手臂。
“娘,你看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居然敢这么说我,娘,你快点帮我出气啊!”
清风点了点头:“放心吧,我的宝贝儿子。”
然后清风便直视着夜离歌,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上面还带着点绿色的菜叶:“那个我说夜大公子啊,其实今天就算你和大小姐不来,我也正准备抽空去府上拜会一下子呢。你看,我的这个宝贝徒弟云丹,她一真对夜大公子你是念念不忘,情根深种,我想既然你们一个是女未婚,一个是男未嫁,那么倒不如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夜大小姐,大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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