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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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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天不遂人愿。
哪怕是让人闻之色变的奇兽峰,苏秦相信自己凭借从小在大山里生存的经验,就是再在奇兽峰里呆上一段时间也没事,不管这里有多少食人花或者变异带着剧毒的野兽,就在刚才,苏秦和牧野用枯藤和削尖的木根杀死了一只从未见过的野兽,那只野兽大小如牛,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发,可怕的是额上还长着一尺长的独角,凭苏秦的直觉,他感觉这只独角兽的兽角是个值钱的宝贝,说不定拿到青云城就能换不少银子,可是当他正准备把独角用青刃割下来的时候,又有虎人追踪而来,苏秦不得已和苏秦一起躲在这片沼泽地里。
看着那三只虎人把独角野兽撕裂分吃,一旁头上顶着一片枯叶的牧野喉结上下晃动了几下,最后只是干呕了一声,没有闹出太大的动静,而苏秦则一直盯着虎人旁边的几个越骆族族人,那个身上伤口经过简单包扎的锦衣人也站在那里。
其中带头的一个族人苏秦认识,是侯鞑的哥哥侯佢,侯佢身高比苏秦高出一头不止,块头比牧野还大,侯鞑曾在苏秦面前吹嘘他哥哥曾经单独杀死过一只猛虎,苏秦当时以为侯鞑在吹牛,现在的侯佢穿着一个的兽皮短衫,头上带着一个豹皮做成的帽子,苏秦从他裸露的在外面肌肉可以看出,侯鞑说的恐怕是真的,就力量方面而言,侯佢绝对比侯鞑要强上许多。
在侯佢的旁边奔跑着一只狼犬,低着头不停的嗅着苏秦残留在空气中的味道,而侯佢的眼睛则警惕的打量着四周的环境,随后吹了几声刺耳的口哨,那三只吃完独角兽的虎人听到侯佢的哨声,竟然裂开嘴笑了起来,血盆大口看上去很阴森恐怖,随后围在侯佢的四周,侯佢又对着虎人比划了几下,接着跟几个族人打了一声招呼,一行人跟着狼犬向沼泽地这边走来。
看着向自己这边慢慢跑来的狼犬,苏秦和牧野呆在沼泽地里不敢有丝毫的动弹,这是苏秦第一次近距离观察虎人,他发现虎人的前肢上的‘手’竟然比寻常人类大上两倍不止,而且带着尖尖的利爪。
这个时候几只叫不出名字的条形水虫游了过来,牧野已经紧张的闭上了眼睛,而苏秦则盯着不远处侯佢等人的动静,一只水虫爬到苏秦的脸上,带着一股腥臭,最后竟然要顺着苏秦的鼻子往里爬。
一张嘴,苏秦把水虫咬到了嘴里,一股绿汁从虫身里冒了出来,苏秦一阵干呕,紧咬住嘴唇没让自己吐出来。
狼犬在沼泽地旁转了几圈,盯着沼泽深处汪汪的叫了几声,侯佢拿过弓箭往沼泽里没有目的的漫射,就在他身后的几个族人也准备学着侯佢往沼泽里射箭的时候,狼犬忽然低声呜了一声,扭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处丛林。
丛林里出现了十几只黑豹,呈扇形慢慢的向侯佢一行人走来,獠牙微露。
看着突然出现的豹群,侯佢嘴里哨声急吹,那三只虎人听到侯佢的命令,仰头大吼了几声,露出狞峥面孔迎了上去,十二只黑豹八只扑向虎人,剩下的四只向侯佢等人扑了过来。
此刻的苏秦没有心思观看虎人和黑豹的争斗,见侯佢那边没人注意沼泽地,就用手扯了扯牧野,两人一起慢慢的沼泽的另一边移去。
上了岸,苏秦牧野两人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对方都成了泥人,带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气息,苏秦先是从地上捧起一把积雪向自己嘴里塞去——刚才被他咽进肚子里水虫的味道充斥着他的五脏六腑,甚至是整个脑间都是那种腐朽的气息。
牧野看着和黑豹争斗的虎人,暗自咋舌了一下,然后扯了苏秦,面部已经扭曲的苏秦顺着牧野的手指方向,见黑豹已经死在虎人爪下一半,看着那边胜负已分的战局,苏秦对牧野说了句咱赶紧走,去木桥。
天寒地冻,两人衣衫尽湿,现在必须找身暖和的衣服,刚才苏秦从侯佢和锦衣人的对话中依稀听到木桥已经修好,既然如此苏秦决定铤而走险,在他看来,哪怕前途充满危险也比在呆在这里被冻死强。
此时太阳的余晖洒在丛林的枯树枝上,廋而坚挺的树枝结着冰霜,两道人影在奇兽峰里快速奔跑,他们的目的地是北方遥在百里之外的青云城。
他们不知道的是,那座安静了上百年的古城此刻已经成了人间地狱。
第三十四章 风雨欲起夜将至
(心然的《子陵…周郎顾》挺不错的,刚才听了半天《秦王破阵乐》,愣是没听懂,不过可以想象出当时满地冷凝的凄凉,假若追溯流逝时光的话,那些随时挥刀准备征战的戍边将士是不是带着一股悲怆呢——金戈铁马驰骋沙场不还家啊。)
“小寒凉风水光泻,无人对花蝶。
临郊又佳节,酒枕玉带,昼中念当夜。
东城漫漫堤岸外,絮续纷飞雪。
今日亦将别,你若不在,何日秋千来。”
青云城内的锦绣,公孙错看着暖暖即兴而作的《醉花音》,笑着说了一句好词。说完公孙错又低头看着暖暖手下的宣纸,接着说想不到你竟然还会写狂草,笔走游蛇龙飞凤舞,担得起潇洒自如四字,真是好字啊。
暖暖莞尔一笑,轻微的摇了摇头,“徒有形而无神有什么好的。”
“暖暖你出个价吧,这幅字我买了。”公孙错看着纸墨用玩笑的口吻说道。
“喜欢就拿去吧。”暖暖看着公孙错,眼睛明亮,“你能看上这些字已经算是我的幸运了。”
暖暖一句话把公孙错说的有点哑口无言,把宣纸默默叠好放在胸口的位置。
“我一会准备去北门。”感觉空气中的气氛有点沉闷,公孙错转移了话题。
听到公孙错这样说,暖暖没有说话,只是向前走了两步,围席而坐,在她的面前是鎏金炉火,矮脚桌上放着豆米烧酒以及四分精美的小菜——有她最喜欢吃的蘑菇和尖椒,公孙错一直想不明白暖暖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辣的。
“青云城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依山傍水,从这里半个时辰就能走到北门,在往西就是大山。”暖暖说着拿过青花酒杯,往里面倒起米酒来,之后凝神看着酒杯的米酒,脸上带着一丝迷茫,“很小的时候,我被人带出大山来到炎国,这里没有石头,没有野兽,偶尔还听不懂这些人说什么……”说到这里暖暖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公孙错,略带自嘲的苦笑了一下,“那时还纯粹的喜欢过这里平缓的地势和好看的衣裳,稍微懂事点,看着城里婉弱的女孩各个吐字如兰,脸型整洁而标致,心说自己要是像她们那样多好。”
公孙错知道暖暖的身世,听她讲起过去,也没接话,只是坐在暖暖的对面,轻晃酒杯,安静的听着。
“离火城的杏花林,光启城的沐浴海,这些地方我都去过,也很喜欢,可是终究还是离开那里,说颠沛流离可能有点夸大,但是这一路走来的确很累是真,记的刚来锦绣那阵,我曾静静的站在北门外,望远山,想那些小时候记忆,城间繁华,大山默然,才发觉自己竟然忘了回家的路。”
多年以前,记忆里的山旁水瀑,还有那些溅翠青竹,如今都作罢。
多年以后,一首思乡曲,不知道在多少个夜晚泪染枕旁,暗自神伤。
“记的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样子,当时你身骑白马,胸带红花,自信昂昂,一晃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暖暖说着往公孙错面前空着的酒杯里斟酒,“现在天下已经大乱,离开这里,好好的活着不好么?”
公孙错摇了摇头,端起酒杯只说了一句话,“你在这里。”
暖暖沉闷半晌,最后只是叹息了一声,公孙错离开的时候她第一次没有起身相送,这次两人冬日里的聚会时间并不长,知道公孙错要加入守城的军队,暖暖心里有点失落,看着快燃到尽头的红烛,暖暖终于低头说了一句保重。
待君归来日,必然大醉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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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部族族人在青云城内突然发起进攻,让准备不及的祁家军吃了一个大亏,据后来守城士兵调查:这次部族近万族人参加了战斗,后来从南门跑了近千人,剩下的因为拒降悉数被祁家军屠杀,而祈天德带领的两万祁家军将士,折损过万——祁家军的势力是经过无数次战斗锻炼出来的,部落部族的突然发难,甚至用平民的性命危险他们放心武器,这是导致两万祁家军损伤过半的原因,要知道祁家军都是青云城人士,那些被威胁的平民其中就有他们的妻儿家人。
青云城平民被部族杀害四千七百三十二人,重伤两千余人,这段历史被载入《青云志》。
清除了城内潜伏的部落部族,祈天烈颁发命令,在青云城的所有部族族人必须离开青云城,否则一经查出格杀勿论,那些逗留在青云城的没有参加战斗的部族族人先后从南门离去,当青云城南门大门紧紧关上的时候,芒国的骑兵已经来到青云城北门。
原先在青云城外的一万部族族人、藏在大山里的八万部落联盟的人看到芒国骑兵的到来,汇合到一起组成一个方阵向芒国骑兵靠去。
而芒国骑兵到了青云城城外竟然没有先攻城,而是扎营驻扎起来。
部落联盟的六大部族在木洛塔的带领下去找莫逍——芒国的骑兵比原先商定的攻城计划晚了整整一个时辰,而且来到这里的骑兵竟然不攻城……就在刚才,近万部族族人在青云城内丢了性命。
看着情绪明显有点激动甚至可以说愤慨的六大部族,莫逍也露出一丝苦笑,最后说了一句让六大部族族长有点摸不着头脑的话,“我这次只负责指挥五万芒国骑兵,作战方案都要听大元帅的。”
站在城墙上的祈天烈见芒国骑兵没有马上攻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对青云城来说是好事,就让部下安抚城民,部落部族在青云城内的战乱已经激起了城内平民心中的仇恨,见到芒国骑兵到来,很多青壮年城民请愿加入守城的队伍,可是被祈天烈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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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错走在路上,看着青云城内的景象,有些说不出的苦楚,身为武将的后代,他从小就被强制灌输了家族的历史,但是他的家人并没有要求他扛起家族复兴的使命,现在的公孙家只剩下公孙错这一脉,很小的时候公孙错的阿爹就告诉他,不要想着回复公孙家在历史上的荣耀,好好的活着,因为公孙无敌的后代到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这也是公孙错当初会考文官的原因——武将只有在战场上才能体现出其作用,而公孙错想凭借自己重建逆鳞军威名,太过于天方夜谭。
前两天芒国的骑兵已经陆续对青云城发起了大小十三次进攻,祈天烈说看芒国骑兵的样子准备打长久战,而部落联盟的人刚开始没有参加战斗,不知道在等待什么,直到昨天,芒国骑兵和部落联盟同时发动了对青云城的进攻。
青云城城高三丈,全是石头砌成,居高临下易守难攻,但是突然在青云城上方出现的鸟群大乱了青云城士兵的收守防——这些颜色各异巴掌大的鸟类只啄青云城士兵的眼睛!
不但如此,后来还有一些形如蜻蜓的毒蜂,蜇了人虽然不至于致命,但是却能导致人短时间的昏迷,醒来后高烧不退,青云城北门的将士一夜之间全部病倒,当时芒国和部落联盟的族人一度攻上了城墙,近战厮杀,一直守候待命的两万祁家军来到城墙之上才稳住局势。
到现在青云城北门原来的近三万守门将士现在已经牺牲了近万,还有一半因为毒蜂失去了战斗力,今天晚上要是部落部族再利用毒蜂和芒国一起攻城,青云城北门危在旦夕!
青云城城民这个时候并没有龟缩在家里,而是走出家门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砍刀、铁棍、长叉来到青云城北门,准备在芒国再次攻城的时候做出自己的贡献。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孙错看着城内的伤员,忘记了家人的叮嘱,依然决定参加这次战斗。
三尺宝剑万卷书,上天生我意何如,不能报国平天下,枉为男儿大丈夫!
出锦绣的时候,天空又飘起了雪花,青云城内房舍银装,还没清扫干净的街道又落满了积雪,公孙错记的曾经看过的一本兵书上说的一句话,天寒地冻,将兵尚且不用,不如被窝避雪。
而现在睡上一觉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去。
行至北门,公孙错看到一个敞篷小酒店,花了一锭碎银买了一壶烧酒,虽然没有用炭火烘烤,但是入口依旧顺滑。
雪中饮酒,刀剑相戈,公孙错没有诗兴大发,此刻他的身边没有朋友,没有火炉,更没有竹松烘托,只有一壶入口极辣的烧酒。
“城主有令,召集一百个不怕死的将士,一会趁着夜色出城。”不远处一个身穿皮革的士兵看着身上沾着斑斑血迹的王破军说道。
公孙错一笑,拳头半握,抬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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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子,前面是部落联盟的人。”牧野跺了跺脚,把身上的积雪晃掉,看着青云城外的部落联盟的营寨说道。
“这个还用你说。”苏秦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两人硬闯奇兽峰,苏秦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难以置信,越骆族近二十个族人被自己和牧野杀了一半不说,自己又跑进越骆族的族人生活的地方抢了几件兽服,拿着兽衣在一个小湖里洗了一下身上的泥污,两人才穿上这几件因为体格不一样稍显不伦不类的兽衣。
“接下来咱们怎么办?”牧野看着远处正在吃饭的部落部族的人,咽了一口吐沫,不料鼻子一痒,低声打了一个喷嚏。
“没发烧吧?”苏秦看着牧野眉头一皱,从沼泽出来两人身上全是泥水,刚才又冲了凉水澡,还饿了这么长时间,他自己都有点吃不消。
牧野笑着说了一句没事,却接连又打了两个喷嚏,脸色也有些发红起来。
“跟我来。”苏秦看着牧野的样子,接着说了一句去芒国的骑兵那边。
第三十五章 送你希望,还我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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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的草原,狂暴的风雪,每年入冬以后,恶劣的天气让芒国有些无所适从,特别是最近几年,芒国北方的草原、丘陵已经被沙漠、戈壁取代,导致芒国族人生活的地方山岭极多,大面积的草原已经所剩无几,就像大元族几十年前生活的某些地区,现在已经没有树木和草原,只剩下了荒漠。
除此之外,芒国的天气有时不合常规,就像在仲夏的时候,炎国会有很高的热度,而在芒国却会出现极其凶猛的雷击和闪电,偶尔还会下很大的雪。
随着芒国族人人数的翻倍增长,三月青、六月茂、八月枯的野草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特别是当寒冷刺骨的飓风每年都要刮向芒国的时候,满天飞沙,就是骑马都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
“成群的野兽随处可见、肥壮的牛羊到处游走,春天没有干旱,冬天没有冰雪……只有丰硕的秋天和温暖的夏天,除了肥壮的牛羊之外,家家户户人丁兴旺更没有战乱的骚扰。”这是《锋芒志》上的一段对游牧民族的生活描绘,上千年过去了,用黄色的火、太阳、月亮以及阴阳图案组成的旗帜终于开始了远征的步伐。
夜色下,风雪依旧下着不停,青云城外的芒国营地上,受伤的士兵躺在篝火旺盛的地方,有的闭上眼沉沉睡去,有的嘴唇干裂双目无神看着火堆发呆,不知道是谁轻哼了一首歌谣,慢慢的在受伤的士兵之间传开,声音越来越大。
“是雄鹰你就展翅高翔,是野马你就尽情徜徉……用你不硬的翅膀,挽住所有的希望,用你矫健的步伐,踏碎所有的牵绊,哼着自由欢快的歌啊……找回渴望已久的希望……”
这首名为《希望》的歌谣随着低吼,传遍了芒国的营地上空,在芒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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