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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天下-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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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能分辨的出这间卧房到底是自己的还是血瞳的!

“还没起来么?”血瞳在外屋等了一会不见子华出来,也没有什么动静,直接走了进来,看到子华坐在床上,眉头一皱“你怎么还不起来啊?”

“早……早啊!”宋子华看到血瞳脸色有些不好,心更加的虚了“我的……我的房间是不是在……在隔壁啊?”

这都快下午了,竟然还说早!血瞳不由得气结“这个就是你的房子,隔壁的是我的!”

“哦,这个是我的,那就好!”宋子华终于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自己梦游了呢!”

“梦游?什么意思?”

第二百三十二章

“梦游就是说……对了……”宋子华刚想解释,突然想起什么,抬起头瞪着血瞳“这是我的房间,你跑过来做什么?”

“你……昨天是你让我今天早上来教你,然后去买点吃的还有马车早点赶路回爱丁堡的!我早上来敲门,你睡的跟个死猪一样怎么也叫不醒,我就只好在外面等,谁知道你竟然这么能睡,现在都到下午了你才醒来!”血瞳气冲冲的说道。

“是吧!”宋子华眨眨眼睛努力的回想着,昨天吃过饭后自己好像是对血瞳说过什么来的,应该是让她早上来叫自己一起去买点东西,然后准备上路回爱丁堡的“呵呵,我想起来的,是我叫让你叫我来的!都怪我贪睡,多睡了一会!”

“多睡了一会?你知不知道现在什么时间了?你整整的睡了一天了!”血瞳喊道。

“是吧,我真的睡了一天!那你怎么不早点叫我啊,以你的手段怎么可能叫不醒我呢?”

“我叫你……”血瞳不由得想起早上自己逗子华的情景来,嘴角不由得上扬起来“我……我是看你太累了,而且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好好睡过,所以才没有叫你的!”

“这倒也是,跟着那群狼在一起,它们每天晚上不是这里叫就是那里叫的,害的我提心吊胆的那还能睡的好啊!”宋子华从床上下来,做了几个舒展的动作后走到外屋。

洗澡的水桶还在房子里,里面的脏水已经被清理掉了。自己昨天新买的衣服整齐的放在桌子上。宋子华走过去拿起衣衫穿好。用力的拉展胸前的衣衫,顿时绝的精神多了“怎么样,我现在看起来还像不像是个叫花子了?”

“你把胡须剃干净就不像了!”

宋子华摸摸自己的下巴,这两三个月来根本就没有剃过,胡子是有些长了“我等下就去剃了!不过血瞳你穿这套新衣服也不错啊,我也好久没见这么艳丽的大美女了!”

血瞳轻轻莞尔,自己从小到大都被心中的仇恨所鞭笞不断地修炼,从没有在意过自己的美貌。虽然身边无数的人殷勤讨好,那些用尽一切词汇来赞美自己容貌的话语传到自己的耳中总觉得无比的厌恶。但是今天听到子华这么简单的一句,却觉得是那么的舒服受用!

内心深处有那么一丁点,开始为自己的容貌而自豪!

“你吃过饭了么?我现在又饿了!”宋子华拍拍自己有些瘪的肚子。

血瞳摇摇头,从早上来自己就一直在等子华起来,还没有吃东西!现在被子华一提,也顿时觉得肚子空空。

“没吃正好,咱们下去一起吃吧!”

血瞳点点头,和子华一起走下楼来到一楼的大厅。现在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大厅内只有七八桌客人,大部分的桌子都是空的,店小二也坐在门口闲看着大街的人来人往。

“小二,给我们准备桌饭菜!”宋子华和血瞳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

“来了!”店小二殷勤的跑了过来“这位少爷,你想吃点什么?”

“少爷……小二哥你怎么客气,不叫我要饭的了?”宋子华嘲笑着。

“是你……”店小二顿时尴尬起来。

宋子华懒得和小二多说,随便叫了几道菜。血瞳取出两个紫金币,又吩咐店小二在准备上一个月的食物。

吃完了饭,宋子华和血瞳走出客栈!

“喂,人都走了,你还看啊!”隔壁桌子一名客商拍着同伴的肩膀。

同伴收回目光,意犹未尽的摇着头“美,实在是太美了!”

客商也点点头“我走南闯北的几十年了,这么美的美人儿我也是头一次见到啊!你说说看,到底是她美,还是那些精灵们美啊?”

“这个么……”同伴端起刚才就倒好一直没喝的酒杯,哧溜哧溜的喝了一口“怎么说呢,精灵的美很清纯,看着她们就像是喝了一杯清茶很舒适。看到精灵们的时候从心底有种被净化的感觉,肃然起敬不会有任何歪念头。但是刚才那边的姑娘则不同,她的美很艳,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杯美酒!看着她总会让人浮想偏偏啊!”

“是么?”客商也端起酒杯奸笑起来“那告诉我你都浮想什么了?”

“想什么,想着喝你的酒!”同伴哈哈大笑起来。

和周边的人打听了一下,很快找到一家净面的小店,将胡须都刮掉。这回彻底回到了以前的状态!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去买辆马车,启程回爱丁堡!

光辉小镇原本就不大,常驻的人口并没有多少。如果是往日里,基本上没有什么人来。只有到特定的几天,也就是精灵们出来换东西的日子,才会有众多的商人佣兵赶到这里。以及一些个慕名而来的游客!

这里的客栈酒店平常的日子里也都是很清闲的,几乎没有什么客人,有的客栈干脆直接关门了。只有等到交易的几天才会有顾客来,而且一来就是爆满,等到交易结束后,有没有什么生意了,可以关门等到来年了。虽然说他们每年只做几天的生意,不过这几天所赚到的往往比有些客栈一年赚的还要多,所以这里有着这么一句话,一年不开张,开张赚一年!

因为居民少,而且来往的都是客商,所以这个地方并没有所谓的骡马集市。

宋子华和血瞳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和当地人打听之后才知道这里根本就买不到马车。没有马车就只能走着去附近最近的城镇去买了,不过打听一下,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居然要徒步走上两天才能够到。没办法了,谁让这里没有马车卖呢!

正当宋子华和血瞳已经放弃的时候,宋子华突然看到一个佣兵团护着个商队缓缓离开光辉小镇,而商队基本上拉的都是空车!

“有了!”宋子华眼睛一亮,虽然买不到坐人的马车,但是可以和这些准备离开的商队卖个拉货的平板马车啊!虽然没有坐人的马车舒适也没有遮阳挡风的车厢,但起码要比走路强啊!

打定主意宋子华和血瞳快速跑上去追上商队,说明了一下来意,商户很大方的就将一辆平板拉货马车低价卖给了宋子华。拉着平板马车宋子华略显得意的朝着自己住的酒楼走去。

“血瞳,虽然说有时候我觉得你挺麻烦的,不过有时候和你在一起也挺沾光的!你知不知道那个商会会长为啥那么痛快的把马车卖给咱们?而且价格又这么低?”

血瞳摇摇头。

“那都是看在美女的面子上啊!还有刚才咱们吃饭的时候你有没有觉察到旁边桌子的那些人,自从咱们来后他们一口饭都没吃啊!”宋子华轻松的说道。

“不吃饭他们坐那里干吗!”

“还能干吗,当然是在偷偷的看你啊!你没有发现么?”

“无聊!”血瞳扭过头看向一边,不再理会宋子华。

“这有什么无聊的!你长的这么美,别人多看看你也是正常的事情啊!你知不知道我以前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旁边就是其他大学的主道,他们是师范大学,大部分学生都是女的。每天一到下课的时候,主道上走的都是美女啊!我们宿舍在五楼,我们还买的望远镜,哪看得一个清楚啊!”回想起以前的大学生活,宋子华呵呵的自己笑了起来。

虽然有个别的词语不是很理解,但是血瞳大概听明白了什么意思,瞥了子华一眼“无聊,要是谁敢这么看我的话,我一定会抠出他的眼睛!”

“你这就不对了!”宋子华咳嗽一下,开始说教起来“上天既然把你生的这么美艳动人,就是给人们去欣赏的。作为你,你可以拒绝别人对你的追求,但是你不能连别人欣赏美的权利都给剥夺了吧!我家乡就有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接受别人的爱,但是你没权利不让别人爱你!我觉得这句话很适合你,比如说在咱们学院,追求你的人很多,其实他们中有很多人都很不错的。比如说小阿斯兰就很不错,他可是帝国中少有的年轻才俊,据我所知道的,他一直都很喜欢你的。你可以试着去接受他……”

“够了,我不想听!”血瞳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你听我说啊,我其实……”

“我不想听!你再敢多说,我就…我就……”血瞳气呼呼的等着子华,拳头握的紧紧的。一甩手转身独自朝着前方走去。

“干吗啊,刚才还不是好好的么?”宋子华看着血瞳的背影唠叨着,其实自己刚才就是灵机一动,想撮合一下她和小阿斯兰“人家小阿斯兰可是家族显赫一表人才,而且对你又痴心,你接受一下会死啊!”

血瞳浑身轻颤停下了脚步,过了好一会儿,转身走到子华的面前“我的事情我自己会处理的,不需要你来操心!”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太阳之下,一辆行驶在官道上的平板车上传来阵阵歌声,不过与其说是唱歌,不如用干吼更加的贴切一些。

“你就不能安静一会么!”坐在板车前面负责赶车的血瞳,手持着缰绳不满的喊道。

板车上铺着厚厚的褥子,宋子华仰面躺在上面,双手垫在脑后,丝毫不理会血瞳的抗议,继续扯着嗓子干嚎着。虽然说自己没有唱歌的天赋,嗓子生的也是五音不全,若是放在平常,打死自己都不会丢人现眼的唱歌。不过今天心情出奇的好,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回想起来,自从进入光明教圣地斐文山开始算起,自己可以说是经历了九死一生。如今安然无恙的回来到了格兰帝国,还躺在马车上回爱丁堡,心情又怎么会不好呢?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我叫你不要唱了听到没,吵死人了!”血瞳沉着脸。

第二百三十三章

“吵死人?我怎么没见到有死人啊!再说了我唱我的歌,你不喜欢听可以选择不听啊,没人逼着你听!人生得意须尽欢,我现在高兴,唱唱歌不行啊?”宋子华瞅着坐在自己头边上的血瞳,声调提高了八度。

“你……”血瞳气恼,看着边上子华无赖的样子一时间也无计可施。

“哐当!”

宋子华唱的正高兴时,突然间身体从平板车上弹了起来,宋子华大吃一惊双手慌乱的抓着,当身体摔落在平板车上,不等子华伸手抓稳车辕,身体就像是掉在了滑梯上一般,从车板上滚落下来,摔在了地面上。

“哎呦!怎么回事啊!”宋子华躺在地上连忙抬起被摔疼了的屁股。

前面不远处,血瞳已经将马车停下来,跳下车辕。

宋子华爬起来,朝着马车一瘸一拐的走来“刚才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怎么突然就从马车上掉下来了啊!”

“没什么,马车压到了块石头而已!”血瞳嘴角微扬但随即平复,指着后方的道路。

宋子华回头望去,果然在自己身后五六米处有一块大石头。原来如此啊,这不知道是哪个挨千刀的家伙竟然把石头放在了道路上,这不是害人么?还有这破平板马车,边上连个格挡都没有,害的老子掉地上。

唉!真是乐极生悲啊!

“算了,算自己倒霉!”宋子华揉揉疼痛的屁股,不经意间看到血瞳似乎在忍着笑,心中顿时明了,走到血瞳面前死死地盯着“不对啊,这块石头是靠在路边上,咱们的马车是靠内走的,怎么会撞到呢?而且你的眼神这么好,发现了也应该绕开吧!”

血瞳被子华这么盯着看,心中咯噔一下,看来他发现了马脚知道刚才是自己捣的鬼。不过就算瞒不住也不能承认,血瞳脖子一扭避过子华的眼神看着旁边“我……我怎么知道,我刚才就是没有看到!”

“你没看到?你的眼神就连在夜里都能视若白昼,更何况现在是个大白天的,你会看不到?”宋子华撇着嘴心中非议,血瞳啊血瞳,这么低劣的借口也能说得出来,就算是找借口,也找一个好一点啊!

“我就是没看到怎么样,如果不满意你来赶马车!”

“好,好,好!就当你没看到,算我倒霉行了吧!不就是不想听我唱歌么,直接说啊,范得着背后里给我穿小鞋,这么打击报复么?”宋子华嘴中嘀咕着,伸手将车板上的褥子拉平整理了一下,往上一躺。话说回来血瞳要是死赖到底自己也没辙,毕竟和赶马车相比还是躺着舒服一些。

血瞳装作没有听到宋子华的嘀咕,坐上车辕用力拉了一下缰绳,马车缓缓地启动起来。

不能唱歌了,只能干躺着看天空。烈阳之下万里无云,看了半天就没有过变化!看得实在是无聊了,宋子华伸手拍下血瞳“咱们走了多久了啊?”

“不知道!”血瞳冲道。

“那咱们应该快要到前面的小镇了吧,那个小镇叫什么来的?”

“不知道!”

接连吃瘪,宋子华撇下嘴不再问了。

以前自己和血瞳的关系的确不咋样,她看不起自己认为自己是懦夫庸人,自己也瞧不上她我行我素任意妄为不顾他人的性格。不过自从落难逃亡开始,自己和血瞳的关系好了很多,他不在当自己是懦夫了,自己对她的身世有了点了解对她以往的行为也能够体谅了!在逃亡的这段日子中,她对自己虽然不能说言听计从吧,但是基本上自己说什么她都会听的。但是自从昨天自己想要撮合她和小阿斯兰,她不但冲自己狠发了顿脾气,一直到现在还都不给自己好脸色看,甚至会故意找茬整自己一下,刚才跌下板车就是为此!

唉,就算自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也不用这么针对我吧!

二人都不再说话了,只有骏马踏地声和马车发出的咯吱咯吱声!

黎明时分马车从光辉小镇出发,一直行驶到天色昏暗,才走到镇子。

随便找了一间客栈休息了一晚上,白天起来又在小镇中转了一圈。这个镇子的人口还算多,规模也算可以,各种生计物资一应俱全。宋子华首当其冲的买了一辆像模像样的马车,那个平板车自己可是坐够了,再也不想坐了!

中午在小镇中吃了饭后,宋子华和血瞳二人坐着新买的马车继续前进!

马车就是和平板车不一样,虽然也有点晃有点颠,但至少不会担心掉下马车去!

走到晚上,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血瞳停下了马车,血瞳从空间戒指中取出帐篷来交给子华,自己从马车后面取下事先准备好的柴火生气了篝火!食物有现成的,只要弄个热汤就好了!

扎好了帐篷,子华坐在篝火边上,血瞳忙碌着做热汤。不多时边弄好了热汤,盛了一碗连同食物一起递给子华。

接过了碗在鼻子前闻了闻“呵呵,挺香的,看来你的手艺还不错啊!”

血瞳白了一眼子华,低头吃着自己的一份。自己做过不短时间的佣兵,任务期间经常在野外露宿,基本都是自己给自己做吃的。

喝了一碗又盛了一碗,美美的吃完了饭,宋子华站起来拍拍肚子,舒适啊!刚吃完饭不能马上就睡,宋子华走到马车边从里面取出在小镇子上买的地图,接着篝火看着。

“咱们现在应该在这里,爱丁堡在这里……”宋子华指着地图上的位置自言自语起来“如果走最近的路,应该是到了这个瓦杜兹城后走西南这条道路。血瞳,血瞳……”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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