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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天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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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崔然然与身居来的泼辣之气的威压下,王信势弱,便推了推自己的妹妹手臂,道:“赶快拉哥哥一把啊,你嫂子都快跑了。”
王蕉儿这才终于醒了过来,她翩然笑道:“然妹妹,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与我哥的婚事是当今陛下定下的,怎么会这么容易便悔婚。”
崔然然做了一个鬼脸道:“想要我嫁给他,当今皇帝也不行!”说完,她似乎感觉话有点问题,望了眼林茵,却见林茵眼中有这鼓励之意,心中大定。
王信今日还是比较清醒地,忙着说道:“然妹,我今天不是找你麻烦,这小子实在让人看不上眼。所以。。。”
“不知这位小哥是谁?”王蕉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王信回答道:“这家伙就是当日欺负我的那个莽夫。”
王蕉儿显然不是想要知道这个答案,一脸真诚地望着崔然然和许戈。
崔然然对王蕉儿还是颇为敬重,毕竟王蕉儿有着西川第一才女的称号,停顿片刻便道:“这是我家新进的门客,名叫许戈。”
“许戈,不是向八!”
王蕉儿的脸色沉了下去,心也在跌落。
十几岁的少年本来就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年左右的时间,已经让许戈有了不小的变化。除了体型,整个面容气质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第二气藏的缘故,三脉真经及红雷天体,重新组合让许戈的外貌从以前的棱角分明,气质粗魁,转变为了潇洒豪放,内敛质朴。
王蕉儿略带点凄美地说道:“我还以为这位小哥是我认识的一个熟人呢?”她眼中闪烁着光芒笔直地朝许戈望去。
许戈看到王蕉儿,有不何尝是将新扭在了一气,心中带着一丝凄凉,“或者她曾经以为我死了吧。”
“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面。”许戈冷冰冰地说道,“我想你是认错人了。”
气息在弥漫,让在场的少男少女,感到禁锢。
“哥,咱们走吧。”
“可是,我还要找着家伙算账呢!”
王蕉儿拉着王信渐行渐远,曾经每天都相对相思的人,怎么会认错呢。
但,认错或者也是一个好的结果,总之,他没死,还与自己一起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茵望着这个阳光少男,看出了一些东西,是书中写着的,名叫“爱情”的东西。
莫问,情缘在何方,只问深处,枫染红;莫问,天涯谁相伴,只问夕阳,古道沧。
…
一千人的赏金团从秦川帝国的西之极转移到南之极,这是个宏伟的构想。
这条艰辛的路上,有沼泽毒瘴,有雪山冰谷,没有女人,没有美食,但赏金猎人们展现出了骨子里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在这条路上,他们没有一个人退出。他们互相搀扶,协力对敌,他们将食物分享,他们忽略性的欲望,只为贴身取暖。
走在团队最前方的,是正团长闵禅和副团长彭涛。
“我真是疯了,被你这么个小鬼,拐骗到了这个地方。”
“你确实是疯了,我看你比我走得还要快。”
“前面还有多远就到达天南郡?”
“不远了,淮水快到了尽头,天南即将出现。”
“你用这个鬼话,骗了我们一个多月了。这鬼路线竟然连个妖兽都没有。现在真是弹尽粮绝了。”彭涛第一次开始抱怨,当然,他仍充满信心,他相信这个少年一定会将这一千人带到目的地。
闵禅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尽管这一路,所有的猎手都吃了苦,但是没有一个人受伤生病,这在众多迁徙事件当中是不可多见的。
“M的,到了天南第一件事,我一定要找最好的妓院,睡上十几个漂亮妹子,才能泄我心头只恨。”彭涛是一个骨子里都透出血腥的猎手。
闵禅淡然笑道:“好,我满足你,到了天南,第一件事,就是把最大的妓院给买下来。”
彭涛不满道:“那可不行,没听说过睡别人的女人才香吗。自己当了老板,那些娘们都属于自己的了,那就没有征服的欲望了。”
闵禅喜欢彭涛,因为这个男人身上有许戈的影子,虽然比不上许戈的真诚劲,但是那股洒脱,让他亲切。
闵禅摇头道:“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呵呵!从一个月前开始,我已经通过妖丹黑市,买通了天南到西川的黑金商人。按照我的计划,我们在天南已经拥有一个坚固的基石了。妓院就是我们第一个要拿下的地方,利于我们洗钱。”
彭涛望着这个聪明得让人妒忌的少年,道:“你真是个可怕的家伙。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刚刚被抄家的郑家,有着这么一个疯狂的外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立了能够影响西川郡的赏金公会,而且无声无息之间,通过妖丹黑市,收起了郑家以前留下的隐形产业。”
闵禅不置可否,淡淡道:“谢谢你相信我,如果没有你的号召力,我的这个势力早就散了。”
“不要谢谢我,你应该谢谢你拥有买断我的财力,一个亿的帝国币,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彭涛笑道。
闵禅当然不会说出来,十个亿的帝国币抽干了赏金公会一年的积累,这足可以让在漠行镇的那三名会长大人头疼一番了。而其中的一个亿收买一个信誉极高的助力,并不很亏。
“报告团长!后方发现了大批雇佣兵,显然是冲着我们来的。”童式从后方疾奔过来。
闵禅平淡地问道:“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人左右!”
闵禅不屑道:“没想到他们来得这么慢,我们都快到天南了,才赶上,真是无用。”
彭涛摸了摸胡渣,笑道:“那么阴险的招数,终于可以用了,我真是太期待即将实施的计划。”
第五十三章 血染淮水
虽然是冬天,秦川大路的天南郡极西处,并不很冷,阳光当头,风和日丽,光与影衬在人身上,有点暖洋洋的感觉。
三千多人的雇佣兵,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战车,像一个铁桶,气势汹汹地往天南方向进军、赶路。领头的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冯魔刃,被誉为漠行镇三大将军之一的猛人。
“对手就在前方,大家加快速度,扫平了前面的赏金团队,便有一千万帝国币供兄弟们平分。吃香的,喝辣的,睡女人,荣华富贵,想什么有什么啊!”
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对方的主力,冯魔刃非常激动,他粗鲁高声地报着这次的高额佣金,确实,只有金钱能刺激这帮兵痞们加快速度。一路赶来,对面的赏金猎手们太狡猾了,偶尔露面,再带来数十人的死亡后,便悄然隐没。不过,雇佣兵们展现出了强大的作战素质,一路以来,紧跟目标不放,三千人的巨大团队,整齐划一,行动如风。
血狼佣兵团此次倾巢而出,这些佣兵当中有些经历过无数战役的老兵。他们将年轻的佣兵包裹在最里层,像一个炸药桶一般,带着令人震撼的威慑力,向前推进。
冯魔刃激励的话语,三千个佣兵根本没有听清,但是在巨大的阵势下,他们不得不,有规律的拼命奔跑,飞驰着。
“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以锥形高速冲击对方阵尾,打两个来回穿刺后,盾兵在前,弓箭兵在后,压住对方反击,等到对方近阵,其余兵退后,大剑士近战搏杀。”
冯魔刃除了拥有宗师级的本领外,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的战术素养。如果他的哥哥传说佣兵冯千刃是一个英雄主义般的刺客型佣兵,那么他就以一胜十的战术型佣兵大家。据说,秦川帝国第一大将镇西王王昊天曾经邀请冯魔刃到军中任高职,但却被冯魔刃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冯魔刃忍受不了一日没有女人,在沙场作战,可能日行千里,哪里有佣兵这样逍遥自在,想办事就办事,想解决就解决。
“不好!我们的侦察兵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来报告敌情了。”冯魔刃望着蜂拥而去的大军,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大概有半个时辰了。”旁边的副手报告道。
冯魔刃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咒骂道:“侦察的时间已经过,我们的人肯定回不来了。真是狡猾的家伙,原来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放吊着我们,就等我们冲击呢。”
军队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魔刃思虑一番,吩咐道:“老兵将新兵放出,放在盾兵及弓箭兵后方。对方一旦返攻,新兵上前堵。”副官叹了一口气,这些新兵必然要遭受一次清洗了,但是强大的佣兵不再巨大的压力下,不能够成长。
三百个骑兵掀起了巨大的风尘,看到对面的赏金猎手团了。他们毫不犹豫,无数的短矛从他们手中纷纷飞出,像破空的流星刺向了对方的阵地。
这是血狼佣兵团骑兵战最善用的一招,这种强力短矛,往往会杀伤成片的敌人,为后面的穿刺,消耗人数。这就像理发一样,一开始要将头发打薄,然后再慢慢地休整。
但是,最理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短矛并没有像想象中,收割着人命。
“大型幻阵!”
骑兵队队长根本不相信一个二级复合幻阵会在眼前出现,因为这必须要由一个大修士,再加上至少二十个修士才能组成。
大型幻阵真正的复制了某种现实,让人眼根本无法辨别,只有走进阵眼才能发现真伪。然而,一旦走进阵眼,除非幻阵破灭,所有的入阵者将会如同掉入一个迷宫,处处都是梦幻。
赏金猎手团,利用这个需要高强法士才能实施的法术迷惑了三千雇佣兵。
赏金猎手的团队根本不在前面,他们会在哪里呢?
后方!
一千个赏金猎手如狼似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能称为新兵,因为最差的也至少曾独自杀死一只普通妖兽。
血狼佣兵团被巨大的幻阵给摆了一道,最具杀伤力的骑兵团被堵在了最前面,进退不得。
不过,闵禅没有料到对手竟然把老兵放在最后面,他原本以为对方会将新兵放在阵后,防止崩盘冲阵。没料到冯魔刃十分毒辣冷血,将新兵变成送死队,竟然让老兵殿后。
“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舍不得羊,套不住狼,想有收获必须付出。”闵禅手心轻捏,一个三级顺风术从手中绽放,赏金猎手们感到身上一轻,冲击的速度变快了起来,而对方因为忽然而起的逆风有点不适应。
“对面的法士真够厉害的!”正常的兵战,就算会遇到法士,也不会遇到这么变态的,三级法术像喝水,二级法术像吃饭,在短短地交战时间里,闵禅已经释放出七八个三级以上的大型法术。
冯魔刃知道今天讨不了好了:“没想到赏金公会的创始人之一那个大修士会长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这么厉害。”
不过冯魔刃并没有放弃反击,他用手势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站在他身边的一群宗师级雇佣兵纷纷出列,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跪倒在他的马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请你们帮我去斩首了!”
雇佣兵的战斗,永远是强力、暴力的作战方式。斩首能力是检验一个佣兵团是否强大的标准。血狼佣兵团被誉为漠行镇三大佣兵团并非浪得虚名,他们曾经在无数的战斗中,作为先锋,斩杀了无数异国战将。
冯魔刃看着这些兄弟,他们个个身经百战,远远地超越普通的士兵,他们才是血狼佣兵团的灵魂。
“血狼!血狼!”
三十多个宗师级的雇佣兵高声吼叫后,便轻踢马腹,挟着一股狠劲冲向后方。
如果从空中鸟瞰战场,这时候淮水上马飞人动,声势浩大,人与人相互撞击在一起,没有丝毫地犹豫,霸道的挥起手中的武器,或砍、或劈、或刺,鲜血肉渣飞散。而一股扛着狼旗的人正从战场后方高速往赏金猎手的阵地侵袭,所向披靡。
“对方的敢死队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你!”彭涛流氓地笑着,似乎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闵禅耸肩道:“如果敢死队不走我布下陷阱的那条路,我死了也罢。”
第五十四章 挚友来信
乡巴佬:
没想到你真的没死,还好好地活在了西川郡最豪华的府邸里。原以为你死的那一刻,我真的心都碎了,哈哈,所以我让雷老虎在赏金公会的门口立了一块你的像,这样我每天出门,就能看到你了。
郑家旧宅的那片花园终于又养起来了,知道你喜欢它。那一日,随着王蕉儿进府,我就知道你看上了那片地,有时候那些粗鲁的猎手们看我呆呆地望着那些花花草草,说我发花痴。真是可笑,花痴是对女人发的,我会对你这个大老爷们发吗。
在你收到这封回信的时候,我已经带领着一千人的猎手去天南了。雷老虎已经不是半年前的老虎了,变成猫了,过于计较权力,过于计较权势。所以我和他决裂了。最终,我狠不下心让他毁灭,决定自己走了,因为他的毁灭代表着我们的心血白费了。
按照我的计划,只要半年,我就会在天南建立起势力,到那时候,你一定要来投靠我,当然我不是喊你来享受荣华富贵的,我想要跟你一起听风看水,胡扯操蛋。
王家的赏金商会我最终还是没能撼动,不是因为他太过于强大,而是因为我想慢慢地品尝胜利的战果。妖丹黑市,我已经逐渐建立了,价格战不用多久,便会影响整个秦川大陆。所以,你想要赚点钱,很简单,把手里面的所有钱在低价时买入妖丹,等黑市转变为光明正大,再抛出,保准你大赚一笔。
最后一段,写点煽情与肉麻的。
玲儿回到我身边了,所以现在失恋的人只有你一个了。你要变得坚强,我们都还很脆弱,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但是岁月总会在我们的手上变色,我相信你能走出自己的风采。
少爷敬上
…
拿着这份信,许戈有点莫名的冲动,毕竟闵禅是自己走出西华山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兄弟。闵禅看似油腔滑调的文字里面,他能够感受到这个比他只大一岁的年轻人正在经历怎样的压力。
“没想到你竟然是漠行镇的那个传奇赏金猎手。”崔山望着眼前的这个少年进入沉思,不想打扰,低声说道。
许戈没有完全进入某种消沉之境,他摇头自嘲道:“传奇就罢了,只不过是一个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的人。”
“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你就是那两个杀尽弑神阁一个队,杀掉血狼佣兵团一个大队的少年之一。”崔山对于自己的识人之术大感满足,的确,如果换做一个人,在不知道一个濒临死去的人身份之前,会喂给他圣级灵药,并帮助他打开第二气藏吗?
许戈摇摇头道:“我隐瞒自己的身份,有多种原因,相比崔城主能够见谅。”
崔山笑道:“你骨子里看来跟我一样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换做其他人,早就将自己的光荣事迹作为资本,与我做生意了。”
许戈道:“我这是低调为人,高调做事啊,呵呵。”
“爹,你们正在干什么呢?”崔然然依然活泼地走了进来,因为林茵今日有公事,所以她无须陪游,显得冷清了许多。
“这是什么?”崔然然看着许戈桌上的纸条,好奇心起,顿时将信抢了过去,“啊!你就是那个向八?”
“我是啊,怎么了?”看到崔然然极度夸张的惊叫,许戈吃惊地望着,是不是自己这个向八之名跟这个蛮横女有什么过节。
崔然然愤愤地跺了下脚道:“不可能是你,绝对不可能,向八怎么可能是你这个丑八怪许流氓。”
多么恶毒的词语啊,许戈感觉到无语,而崔然然带着一股香风而去,跑进了内院。
崔山有点尴尬,摸了摸秀气的脸,说道:“其实,你是然然的偶像!”
震惊!狂汗!
“你在血狼佣兵队手里英雄救美的事情早已被说书人在街头巷口传说,偶然一次然然听见了,便要去做赏金猎手。那次,我们救了你,事实上跟你有关系,然然说,可能会在西华山遇见自己的偶像。”崔山说这些话,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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