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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上刀锋-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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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刀开始低头扒饭,没了刚才的精神病劲儿,王洛菡便看着他吃饭的模样,沉默了下来。
今夜月光静谧,似乎因为离愁近在眼前,两人都没有说话便收拾起了碗筷,简单的打扫了一下了房间。
王洛菡坐在了床榻上,这些日子格外勤快的张小刀端来了洗脚水,放在了她的脚下。然后搬了一把椅子也坐了下来,他便也将双脚放了进去。
王洛菡打破沉默。开口问道:“李婉儿的事儿你去问了没?”
张小刀露出为难神色道:“这事儿不好办啊,我总觉得师娘和老师不提起李婉儿是有一定原因的,最重要的是师娘最近在调教伊川,每天被气的火气很大……。”
“明儿个我去?”
张小刀一拍脑袋,伸出大拇指赞道:“女人和女人沟通最好,还好我有贤内助!”
王洛菡甜美一笑,水盆里的脚丫微微翘起,搭在了张小刀的大脚上。
心情有所舒缓的张小刀道:“对了,你知道夸哈有道的意思吗?”。
“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有。”
“什么意思?”
张小刀郑重的看着王洛菡道:“胯下有刀!”
话毕他一个鱼跃将王洛菡扑倒在床榻,伴随着王洛菡‘脚丫还没擦’的呼喊声。天边的月光不仅静谧,还格外旖旎!
…………
…………
西域,满天风沙。
紧邻西部大漠武墨国此时的天气更是恶劣到了极致。
这个国家虽然名义是为国,实际上也就是盛唐盛京城大小。
国家能够给居民提供的不多,只是被黄沙覆盖的土房,武墨国盛产的干果,还有那可有可无的维护军队。
武墨国的军队人数很少,最多也就只有五千人,但这军权却不在武墨的皇室手中。而是在教廷手中。
也就是说武墨国是典型的教廷掌控的国家,但实际上教廷中人,很少有人愿意来到这里当差,一是因为想比之下这里的油水太少。二是因为气候实在恶劣。
紧邻西部大漠,武墨国的气候便如同真正的沙漠一般,白天行走在黄沙上会烫熟人的脚丫,夜间则会将人冻成冰坨。
这里生活的人们大多麻木且机器。而尚有一腔热血的年轻人唯一出人头地的途径便进入教廷,通过光明考核。
因为唯一性,大多数百姓自然信奉光明。
半年前落荒而逃。被王大牛吓得屁滚尿流的刘亦晨来到了这里。
先是一夜差点没被冻死,后幸运的被人所救,只是救刘亦晨的人家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因为食物并不够吃,哄他离开了那温暖的土房。
刘亦晨怨恨的离开了老农的家,进入了武墨国唯一的城市想碰碰机会,却因语言不通无法与人交流。
而这时,恰逢一年一度的光明考核。
饥肠辘辘的他没有选择,看着那些年轻的孩子努力的运用元气拟出一丝光明,只是他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考核有何作用。
已经饿的已经不行的他没有任何选择,找了一家附近人烟稀少的百姓家只能进行一番血腥的杀戮,终于吃到了面糊糊。
有些力气的刘亦晨将一家老两口埋在了后院的黄沙之下,然后更加不知所措。
次日清晨,刘亦晨走出了黄土堆成的矮小宅院,因为语言问题他仍然无法与人交流,这是这一次他再次看到了破落的广场中很多孩子开始释放光明。
这一看便看了三天,刘亦晨若有所思,最终在宅院中洗劫财物时他发现了破旧的书,打开后全是图画,作为气练者的他明白这怕便是他能活下去唯一的筹码。
刘亦晨的境界本就不算底下,有了这些图后他便明白了如何模拟光明,第二日他来到了广场,在百人的注视下划出了一道元气光明,其形若真实,当场便被本地的教廷蓝衣祭祀收走。
祭祀是一位年迈的老者,会说唐语。
刘亦晨本来心思装傻,却不曾想管事一口道出了他的身份,只是因为武墨国没有长得如此白净的男人!
但祭祀却未起疑,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年有很多盛唐混不下去的人跑来西域刀口舔血,而是武墨国实在没什么可防的,能找到个能用的人,他会活的更加安逸。
最重要的是刘亦晨的天赋不错!
进入光明教廷,成为一名光明传教士是刘亦晨做梦都没有想过的,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中老人开始教他西域话,他的日子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滋润。
西域国家的百姓大多对光明传教士非常敬畏,刘亦晨慢慢适应了环境后便混的风生水起。
渐渐的他在百姓的目光中感受到了敬畏。自然也感觉到了自己手中的权柄,他压抑了许久的野心终于蠢蠢欲动。
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在这武墨教廷分支中拉帮结派,凭借一股狠劲他在短短三个月内便成为了蓝衣掌教下的第一序位传教士。
而这要归功于他来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传教士不过百人,大多已经老的只剩下等死,不然没有任何资历的刘亦晨实际上在教廷很难混出头来。
走到了这个地步,刘亦晨开始琢磨如何把蓝衣祭祀拉下马,他开始谋划,只是在谋划的过程中却发现。蓝衣祭祀竟然已经对他有所想法。
刘亦晨知道凭自己的修为无法与蓝衣祭祀分庭抗礼,但光明正大的暗杀他却做的出来。
不得不说,刘亦晨具备枭雄的气魄,他的想法很简单,先下手为强,杀掉蓝衣祭祀,木已成舟后利用好处堵住所有人的嘴。
他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同僚,认为这个计划可行。
于是他便真的做了!
杀人时是在教廷的大殿中,那天大殿中的光束很明亮。
蓝衣祭祀决定在今天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刘亦晨摊牌。却不曾想在这满是教廷同僚的大殿之中,刘亦晨痛哭流涕的跪下承认似要悔改,却在来到他身边时亮出了那把幽兰的匕首。
完全措不及防的蓝衣老人被桶了一个透心凉,在人们瞠目结舌之下。刘亦晨擦了擦脸颊上泛滥的眼泪,一脚将他的恩人踹倒在地面上,并开口道:“以后跟着我走,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在位时你们能拿几个油水,我翻三倍!”
这番话打动了武墨国教廷分支大殿中的传教士们,因为这里的教廷中人无非是混吃等死。谁不想活的更舒服些?
于是刘亦晨成功鱼跃龙门,并开始更加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并凭借军权穿行皇宫,糟蹋公主,贿赂上司,一时间似乎走到了人生巅峰!
然而,这段好日子并不长久,教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的国度屹立不倒,靠不仅仅是尖端武力,必然还存在一些精明干练的人。
东窗事发,刘亦晨因其上下打点的还算到位提前收到了消息,不得不再次变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刘亦晨很有丧家之犬的经验,穿梭在黑夜之中,冲进了沙漠,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沙漠中,他选择了别出心裁的方法,在沙漠中挖出了一个小坑,将自己的躯体埋在其中,只剩下了脑袋。
如果是普通人如此做简直就是作死,但刘亦晨毕竟不是普通人,他完全可以随时破土而出,并且他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清水,只要身体在沙子中还算暖和,他在这里过个十天半月似乎不成问题。
夜晚的沙漠酷似隆冬,带着土黄色斗笠将自己埋在沙漠中的他睡了一觉,被寒风打醒,然后伸出了手,甩了甩沙子,揉了揉眼睛,祈祷着老天能够再一次眷顾自己。
沙漠很大,远远看去根本不会发现带着土黄色斗笠的刘亦晨,怕这种逃命方法也是他独一份,不说另辟蹊径,但的确让人意想不到。
正一边想着如果能够幸运的活下来,还是要回盛唐的刘亦晨不时听到了马匹之声,他艰难的扭过脖子看向东方,看到了月光下金光璀璨的三百黄金骑士以及上千的苦行者。
刘亦晨琢磨着,这肯定不是来抓自己的,抓自己可费不了这么大的阵仗,却也将头压底。
刘亦晨厮混教廷也有些时日,自然知道黄金骑士意味着什么,只是看到那口水晶棺材后他不由得想到这是哪位大人物死了?
天下间的事情对于武墨国来说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时的刘亦晨还并不知道赤脚和尚那惊天的一战。
在他看着华美棺材出神时,远处金戈铁鸣之声忽然作响,无数同样身着黄金铠甲的铁骑自大漠的四面八方冲出。
刘亦晨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在不可思议的神色下,见证了教廷政权交替下必然会出现的血腥战斗。
裁决大祭司披着血红色的披风一路所向披靡,不出半个时辰,掌教老人带去盛唐的仪仗队尽数惨死。
被割了舌头,长了记性的裁决祭祀没有任何犹豫,当下命令挖出深坑,将一千三百余具尸首全部丢进了坑中,随即他轻轻一指点下,坑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这场火烧的很旺盛,足足烧了一天一夜。
裁决大祭司当然不会留守,自然是回教廷复命,而留守的黄金骑士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坑洞,便用沙埋平。
当刘亦晨在远方看着沙漠中荒无人烟后,他的双眸开始放亮,但还是又耐心的等了一个白天,在夜晚时他脱沙而出,如同一条闻到血腥味的恶狼一般,用双手刨起了沙土。
这时他的想法极为简单,便是去挖金子。
而他也的确挖到了金子,在一群烧的连骨灰都没剩下的坑里找到了金黄。
刘亦晨觉得自己发财了,回了盛唐,有金子便有出路,他赤红了双眼不停的向下继续刨着。
黄金被烧成液体后必然深入地底,所以他觉得下面一定还有很多,那可是三百多黄金骑士的盔甲!
果然,在他的辛勤劳作下,他挖出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金沙,甚至这些金黄色的颗粒还冒着热气。
刘亦晨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人生之大起大落,这几年他算是品尝了个够,心情自然也是跌宕起伏,只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去玩权,只想着把这些金沙都运回盛唐,卖个好价钱,然后做一个潇洒公子哥。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便更卖力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亦晨的身边已经累计了三座看起来不大却价值连城的金色小山。
他傻乎乎的笑了起来,完全没顾忌自己的双手已经鲜血横流,继续剥去一层泥土挖出金沙。
拨开这个动作今晚做了无数次,可这一次却有一道耀眼的光束将他晃得睁不开双眼,他顿时汗毛炸立,冷汗狂流,心中的惊恐让他全身颤抖,待眼部渐渐适应了这种光束后,刘亦晨紧张到极致的睁开了右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比月光更为明亮,比金子更为璀璨的骸骨。
这是一具光明骸骨!(未完待续……)
第203章 漫天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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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骤停,天空清明。
盛京北城门外打顶天屹立的大修罗仿佛披上了白色的斗篷,而大修罗身前的赤脚和尚则仍旧保持着微笑,只是一片雪花挂在了他的嘴角,让他看起来更加憨态可掬。
雪停后,有许多百姓拿起了扫帚来到城门外扫雪,他们的脸上大多挂着笑容,一边扫一边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时不时的爆发出一番哄笑,只是手下的扫帚却一丝不苟,擦拭赤脚和尚身躯的孩子们更是一脸认真。
身着一身黑衣的张小刀站在北城墙上,凝视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脑海中全是赤脚和尚与掌教老人战斗的画面。
这天是他学习西域文化的第十三天,也是他即将离开盛京的最后一天。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城墙上看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自己不知道为何而来,却陷入了回忆之中。
陪同张小刀一起登上城墙的还有王洛菡,见张小刀默默的坐下,她便没有打扰,而是看着百姓们将赤脚和尚打扫的一尘不染笑了起来,却不时看了看张小刀总是挂在腰间的那把杀猪刀的皮鞘。
张小刀一坐便坐了一天,醒来时见天边红霞映在了赤脚和尚的半边脸颊上,他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
不是为了有所精进,只是为了寻找那股赤脚和尚无畏天地的精气神!
离开北城墙,张小刀在路上给王洛菡买了两串街边现做的冰糖葫芦,回到家中两人便开始整理行装。
张小刀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问道:“最近,有没有感觉?”
王洛菡正叠着她这几天给张小刀做的新衣裳,闻言俏脸一红道:“偶尔,会有那么一点点想吐。”
张小刀傻呵呵的笑了出来,道:“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王洛菡道:“不必了吧,我心里有数。放心啦。”
张小刀点了点头,问道:“对了,前几天忙的有些头晕,李婉儿那事儿你问了吗?”。
王洛菡停下了手中动作,道:“简单的提过一嘴,师娘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点头是?”
“同意吧?”
“那便当师娘同意,这事儿和小厮说,他得乐死。”
“我争取在你们回盛唐之前赶回来,还能喝上喜酒。”
张小刀笑了笑道:“到那时候。没准就是咱们摆桌了。”
王洛菡拍了拍如今仍旧平摊的小腹,攥了攥小拳头道:“争取生个儿子。”
张小刀咧开了嘴角,看了看桌上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有些面生便问道:“你做的,我得试试啊。”
王洛菡挥手道:“不用,你的尺寸我还不知道!”
张小刀心想也是,小两口便口无遮拦的扯到了天南地北,直到行装全部整理好,那怅然若失的情绪自然的涌上心头。
两人却没有继续开口,而是自然的靠在了床榻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第二天天亮。
…………
一阵飓风吹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黄沙。
刘亦晨的仍旧蹲在沙漠中那巨大的坑洞中,偶尔滑落的沙土浇在他的头上。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黄沙掠过,天边终于光明大做,刘亦晨才回过了神,看着眼前的光明骸骨。心中震撼到了极点。
他先前并不知道光明骸骨有什么作用,更不知道这幅骸骨竟然是光明教廷掌教老人的骸骨。
他只是摸着那如同玉石一般的骨架,感觉到了纯粹的光明涌入了他的身躯之中。仅仅一夜的时间,他便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体内光明大作,再不似以前那般内视时只能看到一篇漆黑之中的可怜气海。
醒来后他便明白了自己到底有多幸运,得到了怎样的宝贝。
所以,他想着要不要回光明教廷,因为只有光明术法,才能不浪费老天的恩赐。
站起了疲惫的身躯,刘亦晨深吸了一口满是沙粒的空气,忽感有些糊住了嗓子,淬出了一口粘痰。
粘痰落在了无头的光明骸骨旁,刘亦晨抽出了腰间布条,将光明骸骨困在了自己的后背上,然后凝视着那一堆堆金沙面露痛苦的又坐了下来。
这一坐便坐到了天黑,因为他在思考可能会影响他这一生的决定。
夜晚的沙漠气温骤降,坑洞之中的味道让人呕吐,一丝月光打入了坑洞之中,照在了刘亦晨的脸上,他扬起了脸颊叹了一口气。
天边流云飞速掠过,他身后背着一具散发着光明的骸骨,在他的脚边是一堆堆价值连城的金沙。
他本可以选择带金沙回到盛唐,以他的手段买个假身份,从此过上公子哥的生活并不难。
但是他最终还是扬起了匕首,对着一轮明月在自己的左脸蛋上划了个叉!
鲜血横流,刘亦晨对自己的残忍却未结束,他咬着牙龈狠狠的削掉了自己的左耳。
血液顺着脖颈流进了他那残破的传教士长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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