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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杀手穿越:暴君,放开我娘亲-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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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枫坐在院中竹椅上,看着她纤瘦侧影,平日总是眯成缝的眼睛早已经尽数张开,一对黑眸目光潋艳。

☆、霸道之吻!(6)

016酸腐美男,霸道表白!(6)

感觉到身侧灼热目光,冷宁疑惑地侧目,却见林枫眯着眼睛,正在专注地注视着西边山顶上桔红的落日,“你看,今天的夕阳真美!”

“是啊!”冷宁扫一眼夕阳,“只是可惜‘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冷大哥果然出口成章,‘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林枫幽幽一声长叹,目光带着黯然看向冷宁侧脸,“美好时光总是短暂,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以后不知道何时有缘再见冷兄弟父子,还真是有些舍不得!”

只当他又犯了文人的酸腐病,冷宁也懒得理会,站起身来去取盐巴和调料。

侧目注视着她清瘦的背景,林枫的眸子再次张开,黑眸斜映着暮光尽现深邃,待到冷宁取了调料等物出来,他已经重新看向落日的方向,将一对眸子眯成缝去。

烤架上野鸡咝咝作响,夕阳的最后一抹余辉也消失在西边山际,冷天赐蹦蹦跳跳地跑进院来,手里还提着一只装着满满的菜篮子。

看到坐在院中的林枫,他并没有太多意外,“林先生,又来和我爹讨论诗词?!”

不等林枫回答,他已经凑到冷宁身侧,将手中篮子放到竹桌上,夸张地吸着鼻子,“爹爹的手艺又见长,好香啊,可能吃了?!”

冷宁抬手拍开他拥着她脖颈的手臂,“去,先洗手!”

冷天赐转身去溪边洗手,冷宁则揭开篮子上的布巾,只见里面除了洗好的野山菇之外,还有两块腊肉,一盘家渍的嫩笋,都是她喜欢吃的下酒菜。

因为雪中生产,冷宁身上也落下了毛病,每到阴雨时节,总会腰背酸疼,她常喝些酒来暖身,这几年来倒养成这好酒的习惯,每次晚餐总是无酒不欢,青儿一家自然知道,时不常就会送她些山菌小菜。

看到这些下酒菜,冷宁立刻双目放光,让天赐去取盘子,她则用刀将肉和笋切成薄片装盘,又将准备好的调料小心地洒到烤好的野鸡上。

瞬间,满院飘香。。。。。

☆、霸道之吻!(7)

017酸腐美男,霸道表白!(7)

这几年来,为了天赐能吃到一口合口的热饭,原本只会用刀杀人的她厨艺早已经与日精进。

三人围桌而坐,侧旁篝火跳跃,头顶星空明月,身侧花香虫鸣。

林枫亲自将葫芦内的酒水倒满他和冷宁的粗瓷碗,“今日一别,不知重逢何时,冷兄弟,咱们干一杯!”

冷宁只轻轻吸吸鼻子,便知这酒是他从城里带来的好酒,心中馋虫早动,当下也不客气地端起碗来,“林先生文采非凡,将来必是成大事的人,到时候自不会再感怀我们这些山村村夫!”

冷天赐亦已经知道林枫是来与二人告辞,也凑过碗来,“我也要与先生喝一杯!”

“好,好!”林枫豪爽一笑,取了葫芦向他的碗里倒上浅浅一底,“我们三个人干!”

冷宁一向对冷天赐十分宽容,平日里喝酒无人作陪,也让他喝些,自然不会阻止。

三人重新碰了碗,各自收碗喝酒,冷宁慢慢品着酒香,果然觉得这酒香浓醇厚,不似凡品,正要感叹好酒,对面的林枫突然幽幽开口,“冷兄弟武功非凡,心怀锦绣,难道就没有想到要到山外走走?!”

“林先生说笑,像我这样的人,也就是打个猎,射个鸟,哪谈得上什么武功非凡心怀锦绣,这辈子也就是老死在这山里了!”冷宁抓起酒葫芦里不客气地再倒一碗,这家伙天天来她这里蹭吃蹭吃,今天再不喝他些酒,以后只怕就没有机会了。

上一世,她快意恩仇,杀过的人比这辈子认识的人都要多,惊险刺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早已经够了,现在她只想看着天赐快快乐乐地长大,过些平静安和的日子。

目光掠过她映着火光的眼睛,林枫提过酒葫芒,也给自己倒满,“冷兄弟心怀林枫羡慕,他日平定家中之事,一定再回这李家村与兄弟把酒吟诗!”

“只怕以后先生名扬天下,早忘了这李家村和我们冷家父子!”冷宁放下空了的酒碗,信手去抓酒葫芦。。。。

☆、霸道之吻!(8)

018酸腐美男,霸道表白!(8)

好巧林枫也伸过手去,手掌压住她握在葫芦上的手掌,她下意识地抽手,他反而握得更紧,她不自觉地抬头看他,只见他的脸在火光中忽明忽暗,一对眸子亮亮地看着她,却似是要将她看穿。

“不会的,林枫便是得了这天下,也不会忘了这李家村,忘了这李家村有一个冷宁!”

他的掌心热得烫人,一对目光却比掌心还烫。

想起之前天赐说过的话,冷宁越发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已经知道她的女儿身份,当下用力抽出手掌,一对眸子斜向身侧锦儿,哪想目光及处却见那小东西早已经趴在桌上睡着了。

“赐儿睡着了,我去抱他回房!”

起身抱起喝得小脸红红的天赐,冷宁大步走进房中,将他放到床上,悄悄走到窗边,借着窗上破洞看向院中,只见林枫痴痴地望着窗子的方向,大口地灌着酒。

冷宁拉过毯子盖住床上锦儿,终于还是走出门来,看她出来,林枫亦晃晃悠悠离开椅子,吟起天赐抄给他的诗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古来圣贤多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月光下。

他一手持碗,高吟着那些铿锵诗名,平日里文弱一气瞬间一扫而空,清瘦的身形仿佛一下子高大起来,整个人都笼上一层霸道的气势,目光咄咄地看着走近的冷宁,他声音低沉,“冷宁,你这首诗当真是写到我的心里了!”

“林先生误会了!”冷宁弯身从地上捡起被他碰倒的酒葫芦,冷冷道,“这诗并非冷宁做作,不过是以前听来,酒后发疯信口吟出而已!”

“我不信!”趔趄着走到她的面前,林枫抬手扶住她的左臂,“冷宁,跟我走吧,以你的心智留在这里完全是浪废光阴!”

“先生醉了!”冷宁抬起右臂想要移开他的手掌,哪想林枫突然用力将她拖到怀里,收紧胳膊将她抱在怀中,脸贴着她的青丝动情道,

☆、霸道之吻!(9)

019酸腐美男,霸道表白!(9)

“宁儿,我知道,你的一切我都知道,这一走,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来,你就跟我走吧,到时候,你也不用再每日操劳,天赐也不用再过得如此清苦,我虽大事未成,却有足够的能力让你们母子锦衣玉食……”

天赐你这臭小子,竟然真的出场了你娘,看我明天和你算帐!

心中低骂着儿子,冷宁脸上却依旧冷淡,“冷宁和天赐是父子,不是母子,先生醉了冷宁还是送你回书斋去吧!”

她拼力想要从他怀中挣脱出来,哪想林枫双臂紧收着,她竟然挣脱不开,这个平日里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书生,力道竟然大的吓人,隔着薄衣她分明感觉到他胸肌的硬度,那绝不是一个平日里只知道念书的文弱书生可能有的胸膛。

他说什么大事未成,又说什么锦衣玉食,难道说这个林枫并不只是个穷书呆子?!

“宁儿!”执拗地抱着她,林枫的声音越发温柔起来,“那天晚上,你在后山洗澡的时候我都看到了,我是真的喜欢你,你就带上天赐和我走吧,天赐那孩子我也是真的喜欢,一定会对他视若已出……”

酒气扑面而来,冷宁只觉眼前光线一暗,林枫的唇已经吻到她的唇上。

这家伙竟敢侵犯她,心中瞬间升起怒意,冷宁猛地别开脸去躲过他的吻,右膝抬起毫不客气地磕在林枫的双腿之间。

林枫吃疼地弯下身去,冷宁借机跳到一边,寒声道,“先生自重,不要逼冷宁对你出手!”

许久,林枫才直起身子,小心地向冷宁走近两步,感觉到她的戒备,他终于还是在离她两步的地方停下。

“对不起,是我太心急了!”他的酒意似乎也已经醒了大半,平日里总是眯着眼睛,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深邃清亮地注视着冷宁的脸,“宁儿,等到我办完事情,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深深地注视冷宁片刻,他轻叹一声,转身走向院门,行到一半突然又停下来,从袖中取出一物送到冷宁面前。

☆、霸道之吻!(10)

020酸腐美男,霸道表白!(10)

“这个东西你收好,如果他日里有什么困难,就到凤凰城的兰亭,只要你拿出这块玉牌,自然会有人带你去见我的!”

他的手中,赫然躺着一块青色的方形牌子,似金非金,似银非银,在月光下闪烁着幽幽青芒,牌面上九尾鲤鱼环绕着一朵九瓣莲,雕工非凡,乍一看,似乎那鱼儿还在游动。冷宁没有接那牌子,只是正色问道,“你究竟是什么人?!”

拉过她的胳膊,将那块牌子放在她的掌心,林枫眼中的笑意有些狡黠,“待你到了兰亭,自然知道,明天记得替我向村长和周先生,就说林枫不想众人相送,提前走了!”

没有再给她开口的机会,林枫后退两步,突然双足一顿,人便化成一道青色流光,没入夜色之中。

果然,这家伙也是高手!

看着林枫消失的方向,冷宁的目光也慢慢深沉,轻轻婆娑着手中玉牌,思考片刻,她到底还是将那玉牌收到身上。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这是冷宁之前做杀手时的信条,如今虽然洗手不干,却也不会随便丢弃这样的机会。

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她和天赐都有着不可告人的身份,若是哪天真出了什么事情,或者这个林枫还能帮上什么忙。

收拾完院中吃剩下的肉和菜,提着还有剩余的酒葫芦回到房中,坐到安慰睡着的天赐身侧,对着酒葫芦一口一口地慢慢饮着,她的眼前却不自觉地晃过林枫的脸。

他的教书先生身份是假,离开原因是假,那么林枫这个名字,或者连他那张看上去永远病怏怏的脸也都是假的吧?

想到此,冷宁不自觉地抬起手指摸向自己的脸,揭下脸上伪装用的面具。

桌上铜镜中模模糊糊地映出一张容颜,眉若远黛,目若灿星,鼻梁高挑,唇如嫩樱,面色因少见日光略显苍白,却平添几分惹人生怜之色,当真是倾城倾城,却并非冷宁钟意的类型,正是冷宁这个身体的真实面目。

。。。。

☆、夜半偷袭!(1)

021误惹暗宫,夜半偷袭!(1)

轻抚着这张原本并不属于自己的脸,冷宁的思绪瞬间飘回六年之前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

那日在静心庵中,冷宁仔细思考之后仍是决定自己来掌握她和天赐的命运,所以她并没有在静心庵等待那留下字条的人来接她,而是简单地休养一天,从小尼嘴里打探好附近的地形之后,立刻带上包裹悄悄离开。

担心追兵发难,她在附近的村镇买了男子的衣饰,又利用穿越前做杀手的易容术将自己打扮成丑陋村姑,租了一辆马车远远逃离。

哪想,那马车夫原是人贩子,想要抢夺她的孩子,冷宁虽然身手尽失,凭着冷静头脑和心智,却仍是将那个家伙变成死人,本想搜些对方的银两转为己用,没想在对方身上竟然意外地发现了这张做工精致的面具,每日里易容实在麻烦,她干脆便将这面具戴在脸上,掩起这个身体的精致容颜。

她和孩子并没有吃太多的苦,为了天赐几年辗转,虽然身着有神秘人留下的那些金银,冷宁仍是吃了不少苦头,只会拿刀用枪的她又当爹又当娘地将这孩子拉扯大,好在这孩子聪慧玲俐,又是十分乖巧懂事,尤其一张小嘴能言善道,二人日子虽苦,却也苦中有乐。

知道这孩子身份特殊,自出了月子之后,冷宁便开始加紧训练自己,这具身体虽然娇弱,却筋骨舒展,想来也曾经研习武艺,平衡性和暴发力都远胜常人,尤其是轻功强大的超过冷宁想象,再加上这六年冷宁刻苦练习,现在她的身子较之穿越之前还要强上几分。

对于小儿天赐,冷宁自然也没有娇纵,从二岁之后便开始授他武学功法,更教他识人伪装之术,为得就是万一哪天真有不测,他也能多一些保护自己的能力。

六年光阴,如白驹过隙,转眼当年那个小一点已经长到如此光景,看向床上小儿,冷宁亦是感慨暗生。

看他额角溢出细汗,她忙着取出手帕走以床边来帮他轻轻擦拭。

☆、夜半偷袭!(2)

022误惹暗宫,夜半偷袭!(2)

注视着灯光下那仿佛鬼斧神工般精致细琢的小脸,她不自觉地扬起唇角满目温柔。

这孩子无论相貌还是性格,都与她并不相似,难道是像他的父亲?

六年前那将军曾说她红杏出墙,如果说这孩子的父亲不是皇上,又会是什么人呢!

能够与皇妃暗合的男子,想来也不会是普通人,那么那天救她的两个男人,他们又是谁呢?!

外面传来异样,冷宁忙着将皮具重新敷到脸上,走到外面查看,见是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野猫在啃着吃剩的鸡骨子,这才重新走回房来,闭紧房门,将烛台端到外间,取出之前得来的银子整理。

土匪们身上不过就是一些散碎的铜钱和银两,只有黑衣人钱袋里有两只完整的银元宝,这些碎银想来已经足够李大娘买药,收起碎银冷宁拈起两只元宝想要单独收着,待明天带李大娘到镇上看眼睛的机会,悄悄将这些银子换成碎银。

她和天赐一向清贫,突然拿出大锭银钱,只怕引起村人怀疑。

手指拈起两只元宝准备收拾,冷宁敏感地注意到这两只元宝有些不对劲。

照理说,这十锭一两的元宝应该比左手这些碎银要重上许多,可是她的手感却分明地感觉到右手反倒比左手还要轻上不少。

将碎银放回桌上,她分别用两手抓起两只元宝掂掂,果然发现,其中一只比另一只要轻上许多。

捧着那只轻元宝,她对灯细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同,又试着到耳边轻轻摇动,竟然真的听到里面有很轻的沙沙声响。

从靴子里摸出匕首,冷宁手起刀落,她左掌心的那锭元宝立刻多出一道刀痕,沿着刀痕将元宝小心切开,看到从元宝中间的空腔内掉出来的那方有字迹的丝帛,她并没有太多惊讶,只是探手将丝帛捧起,对灯细读。

只见信上写道,“七夕节时,两龙合珠,天星不稳,大业可成”,落款处没有人名,只简单画着一颗枝叶上落满大雪却不曾弯曲半点的青松。

☆、夜半偷袭!(3)

023误惹暗宫,夜半偷袭!(3)

冷宁对着丝帛琢磨片刻,也没有想到这四句诗的含义,自然也不能参透那落款是什么意思,酒意却已经慢慢浮上来。

懒懒打个哈欠,她顺手将丝帛举到灯上引燃丢到地上,直看着丝帛全部化成灰尘,出去掩上院门,又仔细查看一圈,这才回房和天赐同睡。

这一夜,却是辗转不能成眠,忽而想起林枫,忽而又忆起那个雪夜,忽而又想到山谷中杀人的面具男子。

第二天一早,二人早早就起床,冷宁先赶到村长家中说了林枫提前离开之事,自然是略过那些多余事情不提,然后又来到村头李久福家,取出身上准备好的散银,只说是这些年来省心俭用存下的,让李大娘拿去治眼。

李家一家三口哪里肯收,任这“父子”俩说的如何,只是推辞不止,那银袋便不小心落在地上。

李大娘的女儿青儿忙着将钱袋捡起来送回冷宁手中,“我知道冷大叔是好人,可是这钱我们真的不能收!”

“也罢,你们不收就不收好了!”冷宁佯装着气容从对方手中夺过钱袋,拉住身侧天赐的小手,“既然你们三口如此见外,以后我和天赐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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