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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举高高-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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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陆旭尧不这么觉得啊,他很认真的觉得明秀是想很认真的学骑马,还打趣道:“明秀你学不会可不许哭鼻子哦。”

叶子睿道:“草原姑娘一个个皆是马上好手。”

啊喂!你们一个个的是什么意思,激将法了不起啊!

结果明秀就把自己后路堵死了。

其实她也不是不会骑马,以前又不是没骑过,可风水轮流转,她已经不是皮糙肉厚的沈上校,如今是细皮嫩肉的软萝莉啊!骑马这档子运动,肆意畅快不假,可对于不常进行这项运动的人来说,若是骑的时间稍微长一些,保管磨得那娇嫩的大腿内侧血泡一个接着一个。

这还不算最苦逼,最苦逼的是让一个骑马老鸟去装小菜鸟,真心考验演技!所以她充分展现了她身为陆家外甥女的天赋,不一时就能坐在马上,让马慢行了。

不过,等到叶子睿一身骑装踩着脚蹬一个漂亮的翻身跨越到黑色骏马上,一手握缰绳勒住骏马侧在明秀不远处时,明秀咽了咽口水,很不含蓄的直盯着叶子睿看,骏马长嘶,策马奔腾,这人浑身散发着勾人的荷尔蒙和灼人的光彩。

如果说初次见面的时候这人如一把出鞘的宝剑刺人眼疼,那么此时收敛了锋芒,刚硬的眉宇间竟是带上了温和的气质,是那种一把上好的宝剑放在剑鞘里面的温和。这样的转变竟是诱人又危险,太特么勾人了!

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叶子睿立在高头大马俯视明秀,他自幼在蒙古长大,带领部落狩猎驱逐异族,练就锋利的眼神,一般人是不敢这样拿着直接的眼神看自己,竟然不带着一点害怕的样子。

倒让他想起初次见面这小姑娘胆子大的诈他出现,还硬生生的接下了他挥过去的手臂,跌倒后竟然装起鹌鹑,而不是哭哭啼啼。倒是个不一般的小姑娘,寻常姑娘哪有这么胆大的,寻常姑娘也没她这么有趣的。

火红色的骑装果然适合她,叶子睿拇指摩挲着手中的牛皮马鞭,暗忖道。

明秀眼不眨的看着叶子睿策马过来,伸出马鞭子点了几下她的肩背部,“略微前倾,背部自然正直,软哒哒的像什么样子。”

明秀一脸血,卧槽这厮不是认真的吧。

好吧,叶子睿他是认真的。

明秀在他高高在上投下来的冷冽视线下渐渐萎了,再看看人家飒爽的英姿,明秀绝壁不承认她是羡慕嫉妒了,谁让这壳子是废柴来着。可比起最开始鹞子翻身还能摔个狗吃翔好多了,明秀不甘示弱的照着叶大爷说的做,抬头、挺胸、阔肩,依旧不紧不慢的策马在草地上溜达。

叶子睿呼喝一声,扯动缰绳,也不紧不慢的策马跟在明秀一侧。

明秀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过一会儿她就忍不住开口道:“世子大人,昨天你怎么会在花园里?”

叶子睿居高临下的瞥了明秀一样,皱眉半晌道:“路过。”

“……哈?”喂!一本正经说不靠谱的事这样真的好吗?

可惜人家大爷头一撇,‘你爱信不信’。

这货不会是傲娇了吧。明秀小心肝怦怦直跳,用不用一直戳她萌点啊。“我也是。”路过打酱油。

“嗯。”

明秀笑的欢畅,“听墙角听成我们这样光明正大可不容易,对影成三人,岂止三人。”

“酸腐。”

“哈哈,如果说女子无才便是德,那我一定是太缺德了。”好像不止吟诗作对,作诗实在是件艰苦的事,讲究格律和平仄,感谢这个架空的世界,沈莲花窃用起来毫无鸭梨。女红针线不行,烹饪厨艺完全不通,琴棋书画里也就画尚可,还是为了画春宫图才有兴趣钻研的,穿越成一个古代闺秀她感到鸭梨山大。

叶子睿瞧她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神色,嘴角也忍不住翘了翘,黑色的骏马引着明秀的枣红色小母马往前面更宽阔的地方去。

这边儿是陆家的庄子,几倾的庄子改装成马场,地势平阔,平常也不会有外人闯进来。陆旭尧策马跑了一圈,回头就发现叶子睿和小表妹不在视野里了。

实际上——

明秀被叶子睿提溜上他胯下的骏马上,以倚靠在他胸膛前的姿势,被叶子睿一手握缰绳禁锢着,一手同时甩鞭,骏马长嘶一声,一溜烟朝着前头窜了出去。

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结实刚劲的男性躯体隐约传递来的热度让明秀的脸懵了,第一反应就是——卧槽,好歹您也提前吱一声啊!这突如其来的惊吓闹哪样啊?男女有别瓜田李下啊大爷!

“我说——”

“别怕。”深沉厚重又充满磁性的声音,这一声安抚如丝绒般柔软,而且离的很近,饶是明秀不是个声控也觉得这声音特么的好听,特么的有磁性,关键是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

别怕你妹啊!

“那什么瓜田李下的——”妈蛋,你这是害我呢还是害我呢。这话说出来明秀都觉得自个太矫情了,要真说起来她还就没那什么男女大防的意识,前世的思维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变,比方说让一个无肉不欢的人改去吃素,不说可不可能,就是一时也不会适应啊。很多时候她的表现都出格了,可幸运的是每当她出格的时候都没旁人知道。

再说她情商也不算低,从身后这个男人的眼里看得出来是对她感兴趣了,大概是觉得她与别的闺秀表现的截然不同,觉得新奇了好玩了,过来逗逗。要说明秀应该为这种逗弄感到气闷的,可关键是她自己对这个男人没什么抵抗力,如果是以前她还真不介意勾搭勾搭,可如今封建礼教害死人呐!这个时候女孩儿的闺阁名声说是比性命还重都不为过,原文里‘沈明秀’是怎么个下场,被人毁了名声,也不必嫁人了,直接剪了头发去庵里做了姑子。

“别怕。”叶子睿是个寡言的人不假,可并不代表他什么都不懂,见明秀黯然失神的模样,寡言的安抚道。

明秀嘴角抽抽,软了身子靠在叶子睿胸膛前,不说话了。——反正这庄子是舅舅家的,都是自己人,嘴严。

叶子睿表情柔和了些,甩鞭,策马奔腾,明秀不得不抓个浮木,感觉风刮过脸颊生疼生疼的,可见这速度有多快了!

这丫的绝对是故意的!

“太快了……慢点啊……”

卧了个大槽,这话儿也太那啥了些,饶是脸皮厚如明秀,也有那么丝不好意思,悄悄的脸红了。

叶子睿的马术没得说,不一会儿骏马的速度果然慢了下来,只不过这不是在飞奔是在散步吧。

“快点……”

“小丫头要求挺多,叫一声哥哥来听听。”

明秀一个激灵从刚才肆意被风吹的激情中回了魂,接着打了个哆嗦,突然觉得这个晴天有点冷。

一千头草泥马在脑海里奔腾而过。妈蛋这典型色情的对话是要闹哪样啊口胡!明明他们只是在共乘一骑啊。咦,马上运动也很销魂啊有木有,脑海里吐槽迅速歪楼了,朝着香艳旖旎的方向一发不可收拾了。

骄阳,热辣辣。

俏脸,红艳艳。

双眼,水蒙蒙。

娇躯,软绵绵。

“小丫头?”没得到小丫头回应的叶子睿,慢慢不善的眯起了眼,手里的鞭子又有扬起的趋势。

明秀装鸵鸟,敏锐的觉察到身后男人的似乎不悦了,顿时无语凝咽。男人心海底针,她嘴皮子利索起来:“啊啊那个,我们跑得太远了,没和哥哥说一声,他会担心的,我们还是回去吧。真的让别人看见就不好了——”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啊大爷!

叶子睿嘴角紧抿,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进的气息,明秀心里内流,不带这样的,六月天都没有变这么快的。

那匹小母马还等在原地,冷不丁手腕骤然一紧,灼热略带薄茧的厚实掌心蓦地抓紧了她的手腕,天旋地转间,明秀就跨坐在小母马身上了。

她惊讶地抬头,不可避免的触及叶子睿愈发黝深的眸子。“你——”

看着面带不解的明秀,叶子睿低沉的嗓音却很淡:“去找陆旭尧吧。”

“那你——”明秀话没说完,策马转身的某人随手抛过来一件东西,明秀忙不迭的伸手去接,等到拿到手里才发现是一柄有巴掌长的匕首,匕首鞘上镶嵌了大小如一打磨细滑的数十颗宝石,夺目耀眼,一看就不是凡品。

“防身。”叶大爷潇洒的说完这两个字,走了。

明秀嘴角抽抽,大爷您确定是防身,而不是招眼拉仇恨,光是这匕首鞘上的宝石抠下来就值不少钱吧,再说这匕首拿出来还不得刺瞎人的钛合金狗眼。

不过明秀嘴角弯弯,绝不承认心里头涌现了那么一丝丝的甜蜜,才没有呢。

抽开了刀鞘,顿时一股雪亮的锋芒直射明秀的双目,明秀眼睛都直了,带了丝难以言明的炙热,小心翼翼的阖上刀鞘,塞到怀里,笑的眉眼弯弯,梨涡儿闪烁,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

陆旭尧找到明秀,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训,“你这妮子跑哪儿去了?不知道表哥我担心啊,你要是少一根头发,父亲不还得生撕了我。真是——”见明秀傻笑被气乐了,“你这妮子当真是没心没肺——”

“哪里比得上表哥您狼心狗肺呢。”

“……我能被你气死,说吧刚才去哪儿了?别想着转移话题,我这边一转眼就瞧不见你了,还有那谁,他呢?”

“那谁是谁啊?我说大表哥您什么时候说话也跟个大姑娘似的扭扭捏捏了。”

“……你跟我装傻是不是?”

“没呢,我不正在思考大表哥您说的那谁是谁的么?您别急啊,他那么大个人了,还能丢了不成?大表哥就是太爱操心了,小心长皱纹哦。”

“我这是为了谁啊?”

明秀双掌合十,有一丝丝讨好:“就知道大表哥最好了,小表妹我要去歇会了,大表哥回见。”勒马走了。

陆旭尧无奈的摇摇头,一想,又被这妮子忽悠了,问了半天正事儿半点都没问出来。皱皱眉,一甩鞭子勒马往明秀过来的反向骑过去了。

等下午他们往回走的时候,明秀都没再见到叶大爷,一问才知道人家早走了,明秀顿时一脸血,合着这半天她白纠结了是吧。傲娇的哼一声,爱咋咋地,本姑娘不奉陪了。

骑马是个磨大腿内侧的小妖精。骑前整装待发,兴致勃勃→骑的时候英姿飒爽,肆意飞扬→骑完整个人就跟秋后的蚂蚱似的,蹦跶不了多久了。明秀从马车上下来的时候,两腿走路的姿势稍微有那么些僵硬,整个人就跟被尽情蹂躏了似的,如果不是知道她是去骑马了,这副模样儿还真的会惹人误会。

沈明嫣被司琴扶着走过了好几道弯,穿过了几回廊,终于到了明秀的院子。饶是脚腕已经被私下里偷偷用空间出品的药膏处理了的沈明嫣也是娇喘吁吁,香汗淋淋,再看明秀的院子清幽宽敞,再加上碧竹森森,中间一条鹅卵小路,虽然现在是暑热的天气,可小院里头自有一股儿清凉之意。

游廊里正有几个小丫鬟晾晒,见了人来,都忙垂手侍立,微微低着头。沈明嫣一眼扫过去,小丫鬟都穿着一色的湖绿色坎肩儿,葱黄色裙子,瞧着都是齐齐整整的。

绣凤端了铜盆出来,见着沈明嫣过来忙福了福身赔笑道:“二姑娘可是找我家姑娘有事?可是不巧呢,姑娘刚睡过去,可是要奴婢去把姑娘叫起来?”

沈明嫣不由道:“可是出了什么事?怎么这会子睡去了,这可是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

绣凤回道:“二姑娘有所不知,今儿姑娘学骑马兴头大的紧,再加上舟车劳顿的不免有些精神不济,二姑娘可有什么事儿,不若告诉奴婢,等我家姑娘醒了奴婢也好转告给她。”

沈明嫣用帕子擦了擦嘴角,柔声道:“原来如此,明秀她向来大开大合惯了,做事也拿捏不好分寸,这会儿倒被累着了,实在不该。我哪有什么事,只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怪是无聊的,想来找明秀说说话,既然这样我就回去了,等明秀醒了你差人来告诉我一声吧。”

绣凤应下了,心里却不怎么高兴,每每这二姑娘端着姐姐的架子来说话,虽说有些开玩笑的意思在里头,可明里暗里都不是说姑娘的好话。再说哪能这么巧呢,她们前脚才回来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二姑娘就上门来了。

等明秀醒了,早就月上柳梢头了,下头的丫鬟们听到声音利落的进来伺候,饭菜厨房早就热了又热,这会子也有条不紊的端过来。

明秀也有些饿狠了,陆府里头有两个川菜厨子,做的川菜味道正宗,明秀正好这口,这几日饭桌上十个菜里头有五六个是川菜,吃的津津有味。

绣凤等明秀吃完了,才把沈明嫣过来的事说了。

明秀‘哦’了一声,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去把这件事告诉拂柳。”

绣凤半信半疑的下去了。

明秀手里把玩着那柄华丽丽的匕首,挽了个刀花,莹润的宝石光泽在晕黄的灯光下更好看,所谓灯下看美人就是这样。

回想今天的事情,捋了捋思绪——啊啊话说那男人到底在生气些什么啊!“嗷嗷嗷——”男人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明秀烦躁的抓了抓头发,抱着被子滚来滚去,一边纠结着,一边睡着了……

第019章 瓜田李下(五)

沈明嫣扭了脚在陆府小住,这等脚好的差不多了,七八天过去了。

她的脚早几天就好了,她的随身空间里有好多珍贵药材,早些时候她也磨着沈厚德买了不少医书,看着药方子配药。随身空间出品都是极好的,就像是明秀当初差点毁容也多亏了沈明嫣配出来的生肌美肤膏,小脸蛋儿水嫩水嫩的。

可现在她们是在陆府,沈明嫣不能让别人怀疑她的脚腕怎么好的这么快,所以还得继续装了几天的柔弱,药还得继续喝,清淡菜品也得继续吃,实在是熬不住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进到空间里吃些水果。可水果又不是主食,几天下来沈明嫣脚步虚浮,后继无力,可身上却跟被清泉洗涤过一般的清灵水嫩,嫩如娇花。

容光焕发。

沈明嫣堵着一口气,她要是想住个两三日就回去了,毕竟这里是陆府,是明秀的亲舅舅家,说起来跟她还真没什么大关系的,明秀能把这里当自己家,她却是不能的,她只是客居在客房里的表小姐的姐姐。名不正言不顺的,可沈明嫣硬是拖着不走,在这期间陆旭尧她也见过几次。

陆旭尧容颜清俊,凤眸含笑,端的是陌上年少足风流。他放下身段来讨好人的时候,基本上没谁能抵挡的了,想想沈明翰上街给几个妹妹掏了些小玩意儿就破天荒了,可陆旭尧他丝毫不在乎这些,每每回来总会带回些讨女孩子家欢心的小礼物,当然他主要是给自家可爱的小表妹带的,出于礼貌也总有沈明嫣的一份。

这般俊俏风流的公子总是讨女孩子喜欢的。

饶是从现代社会穿越过来的沈明嫣都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像陆旭尧这样随和风趣不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可算得上奇葩了,实在是让人讨厌不起来——就算他是明秀的表哥。

沈明嫣住的客房离明秀的院子不近,可每日她总会托着还未好全的脚绕过几道走廊到明秀房里来小坐,要么是拉着明秀吟诗作对,要么是要教导明秀女红针线,要么是做了新奇点心来让明秀品尝——典型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吟诗作对→明秀揉揉额头,苦恼道:“作诗啊要研究兴致,怎么办人家没有这份闲情逸致哎。”

女红针线→明秀晃了晃自己白皙如玉的手腕,纤细而脆弱的样子,可怜兮兮道:“人家的手骑马的时候勒缰绳的时候磨的可疼了,拿不起来针线。”

点心厨艺→明秀捻了一块儿泡芙吃了,擦擦手笑盈盈道:“二姐手可真巧,这泡芙吃起来松软可口,又甜而不腻。嗯嗯,人家想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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