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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兽王-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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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王的时代里,王可以随心所欲的创造出一种种新的物种。或许,就连恐龙、普鲁斯鳄这样的上古生物也是它创造出来的?艾小海觉得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现今存在的许多生物,科学家根本无法解释清楚它们因何而来,因何才进化成了现在这样样子。
比如俗称为“四不像”的麋鹿,比如长着老虎脸的鱼……
现在,自己已经拥有了……不,按照黑龙的说法,是恢复了之前曾经拥有的本事。这是一种何其神奇的存在?
创造生物,创造生命!在自己的家中他可以随心所欲的创造出一大堆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生物。那会引起所有人的尖叫,引起所有科学家的疯狂。
太惊世骇俗了。实在是太惊世骇俗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比如他可以让猪拥有潜水的能力,让一只老母鸡学会飞翔……这在那些科学家们看来,无非就是动物的变异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他们做梦也都不会想到这些其实是属于新的物种……
而这么一来。自己的动物园里必然会因为这些新的物种的出现而在此变得人山人海……
发财了,真的要发财了!
如果王和黑龙,听到艾小海居然把如此神奇的本事用在赚钱上,只怕会一个个气的撞墙的。
艾小海可不会去管这些,他不是什么王,也不是神金龙,他只是艾小海,一个像做什么就去做什么的艾小海!
至于什么拯救世界,拯救人类?等到黑龙真正要给人类带来威胁的那一天再说吧……
只是,他特意叮嘱了一下小鹰。以后尽量不要离开沙漠,以防被人类发现。万一被抓住那就不好玩了,虽然无论人类怎么研究也都不会弄明白这只奇怪的生物是怎么来的,但失去自由可不是一只鹰想要看到的。
“不用再惊讶了。”艾小海如此告诉那只沙漠鹰:“将来你的孩子成就一定会远远超过你的。”
啊,既然大王如此说了也就没有什么可以抱怨的了……但是沙漠鹰总觉得一只老鹰变成了这个样子实在有些难看……
……
拥有了创造生命能力的艾小海。并没有敢在沙漠里肆意乱用。他只是将以蝎子王为首的那些巨大蝎子们,拥有了一些短距离飞行的能力。
世界上第一种会飞行的蝎子,尽管它们只能飞行十来米的距离。
心情愉快的艾小海,让庞大的蝎子军团帮自己找到了达蒙上士的遗骸,这么多的蝎子一起行动,要想找到一个人类的遗骸无非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当看到达蒙上士已经被风干的尸体,艾小海的心情又变得暗淡下来。
他粉化了达蒙上士的尸体。将骨灰精心的保管起来。
蝎子王和它的那些部下见大王要离开了,都有一些恋恋不舍,一直将大王送出了很远这才停止了脚步。
朝前走了一段距离,用卫星电话和戴维斯上校取得了联系。
一个小时不到,戴维斯上校亲自指挥着直升机出现在了艾小海的上空。
顺着绳梯爬了上去,戴维斯上校将他拉到了直升机上:“嘿。我还以为你死了。”
“我可没有那么容易死!”一屁股坐了下来,结果戴维斯上校递来的水喝了几口。
戴维斯上校抽动了一下鼻子,接着便皱起了眉头:“艾,你身上是什么味道那么难闻?”
什么味道?得问那只该死的蜥蜴去,把个好好的洞穴弄的和垃圾场一样。
“找到达蒙上士了吗?”
艾小海点了点头。戴维斯上校叹息了声:“多好的人啊,愿他在天堂里安息吧。”
飞机在突尼斯的首都降落了 ,戴维斯上校帮他安排了一间最好的房间。
一进房间,艾小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迫不及待的洗澡!
狠狠的洗,拼命的洗,恨不得把身上的皮给搓下来一层才罢休。
冲了也不知道多少次,艾小海在身上闻了又闻,确定没有味道了,这才走出了房间。
太累了,这段时间以来东奔西跑的实在是太累了。恩,回去以后得去趟昆仑山,弄清楚西楚霸王那批乌骓马的下落,然后就得好好的休息一下了。
在自己的“大王之家”,培养一些新的物种出来,然后送到动物园去,诸葛度那个家伙一定非得被美死不可。
躺在床上打开了电视,可惜突尼斯放的电视节目艾小海一句话都听不懂。
电话响了,艾小海接了起来,懒洋洋的说了一句“喂”,接着又补充了一句“哈喽”。
电话那头传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是艾小海先生吗?”
“啊,是我,你是?”
“您好。我是文森特先生介绍来的,比尔。文森特,请问我现在方便到您的房间来吗?”
呃,文森特介绍来的?做什么的?失足妇女还是什么别的?
艾小海赶紧穿好了衣服。这时门铃响了。
艾小海打开了门,站在外面的是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衣服,年纪大约在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女人。
这个女人给艾小海的第一印象不是美丽,而是……性~感!
那种让男人一看到她,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和她发生一些什么浪漫故事的性~感!
从眼睛到嘴,再到她的身体,无一处不在透露着迷人的疑惑……
这个,如果真的是老外的失足妇女,那得花上多少钱啊。
龌龊的艾小海的脑子里冒出了更加龌龊的念头……
“我是黛丽丝。洛威尔。”女人走进了艾小海的房间,自我介绍道:“我的父亲是英国人。我的母亲是伊朗人。”
恩,原来是个混血儿。
艾小海请她坐了下来:“有什么事情吗?文森特为什么没有给我打电话?”
“是这样的,艾先生,我的家族和文森特的家族很早以前就认识了,我知道他的许多事情。甚至还知道你们的突击车公司。”黛丽丝开门见山地说道:“我有一支业务需要你们的帮助,而文森特说我可以来找你。”
业务?现在艾小海对什么业务丝毫没有兴趣,他需要的是好好的休息。
而且,昆仑山那里隐藏着什么秘密,对于他的吸引力来说更大一些。
正想直接拒绝,黛丽丝已经说道:“艾先生,您能够听我说完吗?这件事情对我和我的家族来说非常重要。”
她的语气。似乎有一种让人无法拒绝的魅力,艾小海勉强点了点头。
“您听说过光明之山吗?”
光明之山?艾小海依稀记得,好像是一颗举世闻名的钻石吧?
“谁拥有它,谁就拥有整个世界;谁拥有它,谁就得承受它所带来的灾难。唯有上帝或一位女人拥有它,才不会承受任何惩罚。”黛丽丝的嗓音略有一些嘶哑。但这却让她的声音更充满了刺激男性荷尔蒙的诱惑力:
“传说光明之山已经有了3000年的历史。16世纪,印度莫卧儿王朝开创者巴卑儿成为第一个拥有光明之山的君主。他得到光明之山后,把它藏在象征权力的孔雀御座里,并向世人宣布,自己得到了一件无价之宝。但是。在得到光明之山不久,巴卑儿的儿子发动政变,把巴卑儿投入牢笼,自己登上了孔雀御座。巴卑儿成为第一个在得到光明之山后遭受厄运的君王。 时光流转,因修建泰姬陵而闻名于世的莫卧儿王朝第5代皇帝沙贾汗成为光明之山新的主人。从此,皇宫里变成了争权夺利的战场,沙贾汗的十几个儿子为了争夺王位和这颗价值连城的钻石不惜自相残杀。其中一个儿子用沾满了兄弟鲜血的利刃逼着父皇从孔雀御座上走下来。沙贾汗此后被软禁在莫卧儿王朝旧都阿格拉的皇宫红堡中,至死不见天日。
1738年,波斯国王纳第尔一举攻破印度首都德里,并且得到这颗奇世珍宝。当他把光明之山举到头顶的时候,一道七彩光芒照亮了夜空,纳第尔脱口而出:‘科…依…诺尔!’意即光明之山,从此这个名字享誉世界。得到钻石3个月后,纳第尔就莫名其妙地染上了浮肿病,病痛使他失去理智,先后刺瞎自己5个儿子的眼睛,1747年,在熟睡时被仇敌暗杀。纳第尔死后,他的后人也继承了他残暴的个性,波斯王室陷入了自相残杀的连环套里,几乎每个君主都死于非命。”
艾小海不知道她对自己说这些做什么,但却还是耐心的听着她说了下去:
“几经辗转,光明之山落到了锡克王位的继承人辛格手中,他早就听说了光明之山血淋淋的历史,害怕同样的命运会降临到自己身上,决定遵循古老的经文‘唯有上帝或者一位女人拥有它,才不会承受任何惩罚’,把钻石献给一个女人——英国维多利亚女王。钻石在运往英国的途中也是厄运连连,货船刚刚启航,就爆发了霍乱,死了很多人,途中还遭遇了海啸,好几个星期后钻石才交到了女王手中。从此,‘光明之山’成为英国女王王冠顶部十字架上最夺目的宝钻。
此后,它作为主钻先后镶嵌在玛丽王后和伊丽莎白女王的王冠顶部的十字架上。到这里,‘光明之山’似乎真的安静了下来,但是鉴于它曾经有过的血腥历史,英国王室还是慎重的将其安置在了伦敦博物馆里,了却几世人的传奇……”
“恩,现在我知道‘光明之山’的故事了,但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艾小海摸了摸下巴。
黛丽丝沉默了一下:“因为我知道一个秘密,无论是玛丽王后,还是伊丽莎白女王,或者是现在在伦敦博物馆里的那颗‘光明之山’,都是假的!”
艾小海几乎跳了起来。这是他活到那么大听到过的最好笑的一个故事了:
英国女王王冠上曾经存在过的那颗巨大的钻石居然是假的!
好吧,艾小海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加好笑的笑话了!
二百七十九。 光明家族
大名鼎鼎的光明之山其实是个赝品?艾小海觉得这个笑话可以评选为本年度最佳笑话了。
好吧,假设这颗光明之山是假的,那么无论是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玛丽王后还是伊丽莎白女王,她们和她们身边的那些大臣们、工匠们,一个个都是瞎子傻子,那么多年的岁月里居然没有发现光明之山是假的!
不光没有发现,还堂而皇之的将这颗巨大的钻石镶嵌在王冠上,然后有一天终于有人发现这是赝品的时候,整个英国王室都成为了笑话?
拜托,不是都说女人最会骗人吗?可编故事的时候也麻烦你编一些有技术含量的出来行吗?
“你不相信吗?”黛丽丝居然这么问了一声。
“你认为我凭什么要相信?”艾小海反问了一句。
“是啊,当我对别人说出这个故事的时候任何人都会认为我发疯了。”黛丽丝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的故事未被相信而沮丧:“艾先生,你可以耐心的听我说完这个故事吗?”
反正电视里放的那些自己也听不懂,听着一个编造出来的很好笑很有趣的故事也是不错的……
于是艾小海听一个女人说出来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
……
波斯国王纳第尔攻破印度首都德里,并且得到这颗奇世珍宝光明之山后,便受到了可怕的诅咒。他的身体不但被浮肿病折磨着,而且他居然还刺瞎了五个儿子的眼睛,最后在睡梦里被人暗杀。
他的后人也继承了他残暴的个性,波斯王室陷入了自相残杀的连环套里,几乎每个君主都死于非命。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他最小的儿子沙谷代。纳第尔在被刺瞎眼睛后,逃出了波斯王宫,从此后隐姓埋名。躲避着他的父亲以及后来波斯君主的追杀。
并且,他认为一切的祸乱根源都来自于那颗巨大的宝石:
光明之山!
沙谷代后来一共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他在临终前告诉自己的孩子,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光明之山。并且把它毁掉,以解除纳第尔家族的诅咒。为此,他给自己的家族取了一个名字用来警示他们不要忘记自己的遗愿:
光明家族。
一代一代人在努力着,但是要从王宫里夺走一颗宝石谈何容易?那些传说中高来高去,视王宫警卫如无物的高手是不存在的。而且,彼时由于波斯王室不断的内乱,光明之山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落到了王宫外,从此不知所踪。
于是,光明家族的后人便另辟蹊径,把目光投掷到了波斯之外。
当时枪炮已经诞生。古老的刀剑正在没落,光明家族的族长敏锐的判断出热兵器将成为这个时代的主宰,更加先进的文明将取得波斯古老的文明。他便将自己的几个子女、孙子孙女分别送到了当时的几个欧洲强国:英国、法国、普鲁士等等,以及当时还很强大的清朝。
纳第尔家族的人血液中流淌着倔强,甚至偏执的性格。不达成祖先的目的他们绝不肯罢休。于是他们默默的隐姓埋名,默默的将自己和当地融合在一起,接受各自国家的生活风俗宗~教习惯,娶当地人为妻或者嫁给当地人。
最终,他们将自己完全的变成了当地人。
这些人的后代越来越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他们完全的融入了各自所在的国家。有的成了富可敌国的商人,有的成为了知名的大律师,有的成为了手握重权的官员、军官,甚至,他们中的一些人还参加了美国的独立战争,为美国的独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这还不算完。就连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过程中都有光明家族后人的身影……
他们虽然改换了自己的名字,还为了躲避世人的眼光,更换了自己的姓,当他们都没有忘记共同的一点:他们的身体中流淌的是纳第尔家族的血液,他们是光明家族的人。他们必须要为了一个目的而努力:
夺回并且摧毁光明之山!
条件已经成熟了,光明家族的人召开了一个秘密会议,这时候他们终于得到了光明之山的下落。
当年,波斯首都伊斯法罕城一片混乱的时候,贵族阿马锡阿贝德尔企图争夺王位,但没能成功,只抢到一批珍宝东行至坎大哈,当上了阿富汗的君主。在他抢走的宝物中,就有“光明之山”和泰米尔红宝石。但几经周折之后,“光明之山”来到了印度境内的拉合尔城。
在拉合尔城,拥有“光明之山”的印度王子似乎预感到钻石可能给自己带来厄运,就带着它逃到旁遮普,把它献给了锡克人统治者兰吉特。辛格。辛格号称“拉合尔之狮”,他非常喜欢这颗钻石,经常把钻石放在马背上,好在骑马的时候欣赏它的光彩。
好景不长。辛格死后,锡克战争于1840年爆发,混乱的局面使得旁遮普血流满地。战争爆发时,锡克王位的惟一继承人杜利普。辛格只有9岁,被英国人监护了起来。战争结束后,他成为印度众多土邦主中的一个。
杜利普一生娶过一百多个妻妾,但却没有一个子女继承了“光明之山”钻石。这是因为,杜利普还没有成年,就得知了“光明之山”血淋淋的历史,害怕同样的命运降临到自己身上。因此,他决定遵循古老的经文,把钻石献给一个女人———英国维多利亚女王。
在杜利普与英国驻印度总督的周密计划和安排下,钻石被交给了英国东印度公司委托的一个信使,几经转折在六个星期后终于被送到了当时维多利亚女王的手中……
……
黛丽丝说到这里问道:“艾先生,你知道为什么经过了整整六个星期的时间吗?”
艾小海抓了抓脑袋:“你一进来的时候不是就说那艘搭载着光明之山的货船,一启程就遇到了霍乱,而且还遭遇到了海啸吗?恩,当时可没有飞机,从印度到伦敦,六个星期的时间也不算太漫长吧……再加上霍乱和海啸的影响,我认为这个时间算是船员们尽力了。”
“不,你错了。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认为的。”黛丽丝微笑着:“这就是人类的盲点,每个人的想法都和你是一样的。而且我还可以告诉你,那个信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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