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御宝-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埂�
古怪。
这是随弋对它的第一反应。
指腹一摩挲,背面那边,似乎光滑平整许多,随弋看了对面胡吃海喝得黑皮一眼,淡着眸色,将碎片一翻转。
一翻,她便是看到了一只眼睛。
似曾相识,冷漠而锐利,直直盯着她,她一愣,精神晃了下,顿然觉得白光一闪,眼睛刺痛了下。
那种感觉很奇怪,让她觉得很不舒坦,但是有不可避免得觉得。。。熟悉!
奇怪的感觉。
回神的时候,再低头一看光滑无比的银白面,似水银似的,刚刚她看到的眼睛,其实是她自己的。
——这是一片镜子碎片!
“镜子碎片?。。。。还真是稀罕”随弋有些惊异。
碎片一端有边缘轮廓,是比较小的碎片,能看出它的整体约莫就掌心大小吧,跟现代课堂内那些女学生偷偷用来化妆的小圆镜子差不多。
古代已经有这样规格的小镜子了?
貌似史书没记载过古代那些仕女已经会随身带此等小圆镜了啊,若是在家里,能用镜子的世家大族也绝不偏好“小”物,严格律己,更别说还是陪葬之物。
说起来,镜子这东西在古董行里面属于偏门,在中国,公元2000多年前便是有了铜镜,而在世界历史上,古埃及关于镜子的时期就更早了。
不过对于人类收集古董以来,镜子易碎,不易保存,有一些隐秘晦涩的诅咒传闻,所以一向不是为人喜好之物,是以流传下来的很少。
眼前这面镜子,做工还有水银面都让随弋觉得很奇怪。
乍一看,她会以为这东西是现代制品,而非出自古墓。。。。难道是。。。这黑皮一伙人仿造的?
那也太坑人了。。。
随弋悄然看了黑皮一眼,彼时,她忽然眉头一皱,觉得有哪里不正常。。。
哪里呢?
这镜子碎片,好像黏在她手心了。。。掌心向下,未曾落下,大拇指悄然一抠,一动不动,仿佛长在了肉上,死死钉着掌心。。
随弋薄薄的嘴唇抿了一条直线,在那一刻,她是有些许慌乱的,因为这碎片太古怪了、
刚刚摸还是光滑平整的,怎么现在。。。黏住了!!
镜子碎片黏在掌心?
这太奇怪了!
而且,很不详!
随弋按耐着心中的震惊跟不安,看向对面的黑皮,让她心里一惊的是。。。黑皮已经吃完了。
抬起头,“怎么样,觉得如何?不过你别只看那小碎片啊,我这里有其他货还是不错的,古玉,绝对正品。。。”
他嘴里嘟囔着,眼睛却盯着随弋,眉头皱在了一起,双眉之间拧了一个肉疙瘩,表情狐疑。
他察觉到了些许怪异。。。
(、
第5章 对峙,正邪!()
随弋脑子急速转动着,难道要把这事摊开说?那不是吓人么?也许还会让这黑皮动静更大。
若是不说。。。怎么自圆其说?
镜子碎片就在她掌心啊!
而且让随弋更不安的是。。。那镜子碎片似乎在动。。。
气氛诡谲起来,那黑皮盯着随弋,右手却是已经滑向了腰间部位,黑短袖被撩起,也许,在他外套里面,裤腰带之处,别着一把刀,或是一把枪。。。
哪怕这里是餐馆,人很多,这种穷凶极恶得人也未必不敢伤她。。。
这是随弋有生以来遇上的最紧急情况!
没有之一!
啪!
陡然!
包厢上的门响起敲门声。。。
“小姑娘,开下门。。。”
那老板娘得声音有些柔,毕竟是江南水乡的人,女子大多温婉,而此刻,这种温婉中似乎还夹着些许得发颤。
随弋跟黑皮对视一眼,黑皮眼中凶光毕露!
衣衫直接撩起,一把小刀就那么明晃晃得出现在随弋眼里。
虽然并不长且露出锋芒,当上随弋实在不想去尝试它的锋利。
心里一紧,她未曾说什么,只是手掌一压窗子,将窗户悄然推开一些,无声指着外面的河。
面容无息。
黑皮一怔,接着什么也没说,两大袋子链子一拉,一拽,跨上窗口,两人带袋子爬出了窗子。。。咕噜一声,水声沉入随弋的耳中。
也亏得这里是巷子流河,不是对着大街,一时间也没什么人看到窗口有人跳入河中。
不过就在刚刚这会。。。
啪!
门已经被暴力踢开了!
“警察!”
窜进来的人还一脸戾气,似乎对于刚刚那老板娘得“不正常”很是不满。
不过当他看到包厢内只有随弋一人的时候,涌进来的警察齐齐怒骂。
“人呢!不在?”
“艹,人跑了!”
“面还在!”
随弋对面还有一碗被吃光光的面,此刻也就剩下了油腻腻的红汤水。
“窗子!”南浔古镇警察大队的队长林权虎目一瞪,大长腿已经迈出去,冲到窗子前,正好看到水波还在剧烈涌动着,一圈圈的涟漪扩散在南浔河道上。。
脸一黑,林权冷声道:“人跑了,跳进了南浔河里,王冷,你们几个去追,同时通知局里封锁这边。。。”
“是!”
七八个警察转眼又出去了,吓得那老板娘一阵哆嗦,外面也是一片惊呼。
人仰马翻。。。
不过林权晓得像黑皮他们这样火里来水里去的人,要在水下憋久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要抓他,不容易,不过根据探子回报,他的手里理应是还有着货的,那么跳入河里之后,肯定游不快,理应去不了多远。。。。
就看那些货到底有多重!
“说,黑皮要跑哪去!!”
桌子被猛然一拍,让林权回神了过来,转头看去,看到了随弋坐在椅子上,表情静静的,而距离新来的小张正一脸怒意得吼着:“小小年纪不学好,就知道做这些违法犯罪的事!快老实点说,你到底。。。。”
还未说完,林权便是过来制止了她,看了她一眼,对上随弋淡淡定定的脸。
“林权队长,没有确切的证据就污蔑一个未成年,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足以对我造成心理创伤了吧。。你说,我该不该去警局投诉下呢?”
随弋睨了一眼脸色刷得变了的年轻警官,对方愤愤不平,斯文白皙的脸憋红了起来,似乎想要冲上来骂随弋,不过林权低低喝了一声,“张晓!”
张晓毕竟是刚毕业,又是刚上任,难免张扬骄纵一些,不过也恰是因为如此,对于林权这种权柄在手的冷面瘫才更畏惧一下,当下便是面色一变,弱了声音,不满道:“队长。。。”
林权却不理他,只定定站在随弋面前,表情很冷,“吃饭?”
“显而易见”
“跟黑皮?”
“谁?”
“那个跟你一起吃饭的人,他是我们要抓的盗墓贼。。。是罪犯,你知道自己在跟一个罪犯进行不法勾当么?”
“那个大叔么?黑皮?人如其名啊。。。不过林权警官,一个人无意间跟一个恐怖杀人犯坐在了一张桌子上吃饭,这,也犯法了么?”随弋轻笑着说,眉眼一挑,眼波似窗外的河水涟涟如绸。
林权皱眉,“那自然是不犯法的,不过你确定是无意的?我手里,有明确的证据证明雁堂斋今日要在好味道与盗墓贩子黑皮进行非法交易。。而你,一直在帮雁堂斋办事!”
他的衣衫口袋里逃出一张纸。
上面写着一行字。
随弋瞟了一眼,面色如常,“字写的不错。。”
“是不错,不过你。。。”
“那又怎么样呢?”随弋已经打断了林权的话,自顾自轻轻说:“难道警察打算跟我的律师解释这张炖猪脚的方子?它其中蕴含着指引帮助了你们抓到我并且绳之以法的?”
律师?
从前后不过一分钟的语言交锋中,张晓等人看到了这个看似柔弱好欺得女孩子滴水不漏得淡定。
还有刚刚那句话中暗藏的锋芒。
“的确,这张纸不能说明什么,不过我们警方可以有足够的理由将你带回警局刑拘审讯。。。我记得,你刚开学吧,若你是被带到警局的消息。。。”
对于一个未成年少女来讲,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可怕的么?
站在门口的老板娘脸都变了。
外面的人也好奇得探头探脑。。。。
随弋身子稍稍往椅背一倾,对上的,是林权为首的一伙警察。
正义只与邪恶对抗。
那么,她代表的是邪恶么?
肃穆中,林权看到随弋真真就随意至极的一摊手,笑:“那就带我走吧。。。我还能省几天饭钱不是。。。”
能关她多久呢?
24小时,也就是一天的时间,这是他们可以合法应用的权利,她还是未成年,在校学生,若是要再拘留。。。就是要看警察局愿不愿意为她犯法了。
最主要的是,你们能找到她犯罪的证据么?
她是犯罪么?
老警察们都恶狠狠得盯着随弋,似乎很是懊恼。。。林权沉默了片刻,在安静中,打破了安静。
“随弋,这已经是你第三十五次被我们抓到了。。。”
随弋抬眸,扫了他一眼,微微一笑,表情挺温柔的,越发衬托她的青涩脸蛋青春逼人,就是苍白了些,有些羸弱,惹人怜爱。
不过张晓跟其他人明显没忽略林权得话——三十五次?被抓到?
这厢,随弋已经柔声说:“是啊。。。我一向为能三十五次给政府提供有效的情报信息而荣幸”
这话听起来,很顺耳。
林权跟其他老资历的警察却黑了脸。
这是耻辱!
三十五次抓到,次次只是在当场做了下笔录。
不是他们不知道这个女孩底子不干净,不是他们不想抓她。
而是。。。抓不了。
——证据不足。(ps:话说,我一向觉得这世上的正邪善恶不是绝对的,不正的人未必是恶人,不邪的人也未必是善人,好吧,这是闲聊,话说新书已经一万字了,上了新书榜,不过写的时间不长,字数不多,所以人气比不得其他作者的书,再次,沧澜是想挖粪涂墙一翻的,所以拜托大家给加个油哈~~什么都缺,什么都要。。。还有,今天我才知道原来收藏是要算加入书架的,而不是收藏页面。。。。所以,麻烦还没收藏的童鞋们费点心,帮帮随弋哦~~·)
第6章 随弋,你快十八了~~(求票票)()
就这么四个字,只因为她每次都能无懈可击得将自己的责任推干净,种种巧合,种种怀疑,种种不可能,却不被法律拒绝。
——她是被法律保护的那一方:一个17岁的女高中生。
咣当,椅子被腿推开,随弋起身,双手微微蜷起,“很遗憾,看来你们并没有心情询问我,那么,我就不需要浪费时间了”
询问随弋,是一件很恶心人的事情,因为从头到尾得不到一丁点信息,且,你会从中得到许多无形之中的自我羞辱感。
就像是一只饥饿的狮子暴怒至极,却拿酣睡香甜的刺猬无可奈何。
抬手拍下便是刺痛。
动弹不得。
当然,你可以像小说跟电视剧里面编排的那般,极度蛮横得粗暴对待她,逼迫她,她受着,然后依然出了警局。
过几天,那些警察会莫名其妙爆出一些让大众不耻法律不容的事情,然后顺理成章被政府抛弃,成为这个社会最底层的渣滓。
她是一个自伤八百也要让伤她之人生不如死的人。
老警员们不大乐意接触随弋,但是也不肯让开道,看着她第三十五次从他们眼前安然离开。
“随弋,你快满十八周岁了吧。。。”
林权看向随弋的时候,脸色沉沉的,“你是聪明人,该知道法律也是有限度的,等你十八岁。。你就会知道法律并非你想象中那般温柔。。。”(ps,在这里,我改下小说里设定的法律,也就是十八周岁才是未成年年纪,嗯,剧情需要)
随弋脚步顿了下,张晓有些迫切得想要看到她恐惧的脸,却只看到古井无波的一双眼。
“是啊,要十八岁了呢。。。”拳头捏了捏,她迈动脚步。
“不过法律从来都是没有限度的,它只为弱小的人而冷酷,为强大的人而广阔无边”
“遗憾的是。。。我一直都是一个弱者”
寡淡的表情,却浓郁得让人难以忘怀。
张晓约莫觉得这是因为对方那种长相属于不难让人遗忘的一类,而非是她从她的话中体味到难以言语得苦涩。
一个,弱者。
她的语气有停顿。
这是分开的。
独孤的弱者。
林权的脸色更黑了,却一瞟眼,那些警察讶异,又有些不甘得让开。
随弋离开。
片刻后,张晓咬咬下唇下唇,很不甘心,
“就让这样一个善于犯罪的人离开了?现在就这么难缠狡猾,等她以后成了气候,。。。”
他也是从刑侦专业出来的,怎么不晓得能在这种状态下还滴水不漏得未成年人将来会是如何可怕!
三十五次啊!
南浔古镇的警察大队可不废材!却没有一次能把她抓进监狱!就算是她年纪小,在法律上有特殊优待,但是。。。
这个数据还是太吓人了。
张晓偷偷看了林权一眼,迟疑了下,说道:“队长,我记得在刑侦案件中,有一些极端可怕的犯罪人年纪都很小,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天才犯罪人!孤僻,桀骜,聪明,反社会情绪严重,这种人。。。”
林权没看他,只低低说了一句话。
不晓得有没有人听清,反正,那句话的好像是说。。。
——“这是最后一次”
他莫名有了一个预感,这个随弋,不会再像以往擦着法律的边沿地带而过,也许是完全践踏法律高压线,亦或者。。。
正这么想着的时候,林权目光一瞥,忽然眼神僵在了椅子下面。
那里,有一滴血。
猩红猩红的!
而此刻,在许多顾客的古怪目光下跟窃窃私语中,随弋的脚步不快不慢,表情有些蹦,有些冷,起码比起在包厢内的从容变化了许多。
当她一走到大街上,脚步便是急速加快,快速得融入街道人群之中。
片刻后,巷子暗处,贴着墙壁的她摊开手,面色一片惨淡,一低头便是看到了掌心嫩白血肉之处,那块镜子碎片正如同烧得滚烫的烙铁一般,直接附着在她掌心。。。
血浸润了手掌。。。额头也覆盖了层层的冷汗,嘴唇发白的随弋一咬苍白唇瓣。
“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如何会。。”随弋觉得这次交易,她是真的被坑了。。。被两个人坑了!
血滴在青石板上,随弋不敢久留,她得赶紧找一个地方将这碎片取下来!
半响,她隐没入了巷子阴暗之中。
晚间六七点时分,一栋破败的竹筒楼内传出一些穷苦住户的嘈杂声,灯光或者昏暗,或者昏黄,一晃一晃的,到处能看到你不知道的阴暗。
而在顶楼七楼的尽头一间房内,随弋坐在地上,旁边扔着一堆纸巾,一张张浸染着猩红。
她摊开手掌,看着完全嵌入掌心得碎片,边沿血肉模糊,血缓缓得渗出来。止不住。
她试过了好几个方法,最终还是失败了。
地上的一滩血迹上面盖了一个脸盆,血滴答滴答得滴入脸盆里面,盆地有一层粘稠的凝固血块,上面盈动新鲜的血液。。。
随弋觉得这一切有些滑稽。
却笑不出来。
要不要去医院呢?
“若是去医院,怕是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