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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图书馆-第6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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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吵吵闹闹的上了路,周书跟着飘在天上。有些绝望的开始了新一天的跟踪之旅。
他已经决定了,等到了前方那个名字很夸张的城市之后,一定要想个办法,绝对不要继续这么慢吞吞的前进了。他甚至想要让甲虫保护这两个女孩,别被什么山匪路霸给掳走弄死了。自己先飞到坟场城去,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不过他之前听说国王是在一年多之前路过的盐城,估计前方城市那边顶多能够把这个时间提前个一个月。
重走国王这一年走过的路……周书从这个方面想了一下,似乎旅途不会太久。毕竟国王陛下貌似是一边走一边住,赶路不是重点,他总是会在到达新城市之后住上一段时间的,至少东之国的人都这么说。也就是说,或许再经过七八个城市,就能够追上国王的行进进度。
两天时间,两个女孩子一路上风平浪静的前进着。
周书在这两天里充当她们的保护神,帮着解决了两拨对有意思的强盗。她们俩是这个国家之中难得见到一次的漂亮姑娘,相比之下鸥娜或许一般了一些,雀西却是有足够的资格被国王看中成为王妃。
这样的人在路上孤零零的溜达,被几个拿着棒子和耙子当武器的新入行强盗看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周书知道女剑士鸥娜的战斗力,大概危险程度也就跟拿着菜刀的家庭主妇一样。从召唤之书中可以看到那女人身体上的肌肉,相当缺乏,看不出有锻炼过的样子。周大老爷不觉得鸥娜是刀杀组那种技术流杀手,可以用一把水果刀不科学的斩断金属门锁。在他看来,鸥娜一个人出门旅行就够危险的了,完全没有资格保护另外一个比她还要柔弱的女孩。
作为她们隐藏中的旅伴,周书只好稍微出一下手,帮她们同危险隔离开。他干的完全就是守护神的活。(小说《异界图书馆》将在官方微信平台上有更多新鲜内容哦,同时还有100%抽奖大礼送给大家!现在就开启微信,点击右上方“+”号“添加朋友”,搜索公众号“qdread”并关注,速度抓紧啦!)(未完待续)
791书 疯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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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又叫做女巫,英文词是h,这个词在起源时的语境中指的是那些有智慧的女人。◇↓,
至少周书是这么学习到的。
他在大学时期是个好学生,好到连个恋爱都没时间谈。明明身处于男女比例非常可惜的文学系
,也拥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他自己最近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奇怪,为什么当年的自己会在大学之中那么认真的将全部生活投入到学习当做。
当然,还有电脑游戏。
魔女这个词翻译成汉语,是在词意被污名化之后的事情了。
在那个词刚刚出现在欧洲的时候,女人通常是愚昧的,没有知识的阶级。其中偶尔会出现一些识文断字,能够行医制药的‘才女’,便会被赋予这个词,作为一种荣誉。类似于‘女智者’。
不管什么东西,当他有了一个专属名词之后,便会被重视起来,然后被分化归类,被打上标签。如果这个标签和阶级中的人不幸的和统治阶级对立,那么这个名词很快便会被污名化。
魔女是被污名化的名词之一,在那个号称黑暗时期的中世纪,基督教遵循教义,希望女人能够依附于男人。对于那些‘才女’进行了污名化以及破坏,将她们的知识同一些愚蠢的神怪话题混淆一块,并以此为罪名对其进行迫害。也有一些人迎合这一‘运动’消除异己和看不顺眼的人。
在那个黑暗年代,民女识字会惹来大麻烦,智慧女性普遍消失,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三个世纪。受害者十万众,是那块西方大陆最为愚昧的年代。
周书一直提醒自己,自己得到的这些知识很可能是被魔法师篡改过的东西,又或者是凡人学者以凡人的见识和逻辑总结出来的一厢情愿的说法。至少从灰魔女的身上看得出来,她就是个真真正正怪力乱神的魔女。她到底是否智慧还不好说,周书总觉得她有时候蠢得可以。
来到坟场城。周书不敢继续飘在天上,而是套上苏格兰风情的绿格子兜帽斗篷,混在这一大帮市民之中。
坟场城的样子跟日光城差不多,至少建筑风格和城市风格上相当,除了有一条干巴巴的河床纵伸直入以外,简直就是日光城的翻版。
周书在鸥娜和雀西抵达城郊的时候从天上飞下来,准备混入路人之中跟着两个女孩子进城。遗憾的是,雀西突然在城郊一处停下脚步,对着远处一块类似澳大利亚‘艾尔斯巨石’一样的光秃秃石山亮眼冒小星星。
周书见到那远处如陨石天降。嵌入地壳之中的巨大石头也有着一定的好奇心,还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要不是那石头颜色过于灰黄,并没有澳洲那块来得富含矿物质,周书简直想用这照片假装自己去过澳洲。
雀西和鸥娜是在太阳位于脑袋顶上的时候抵达坟场城的,这城市处于交通要道,没了运河之后其商业枢纽的作用暂时还没完全消失,正处于一个吃老本打出溜滑的状态,不过看起来应该滑不了
多久才对。
“你说什么?你要挺下来画画?我没听错吧?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口中说出‘我要画画’这样的句子!”
鸥娜盯着已经支开画架的雀西。一个劲的扶额表示头痛。
雀西已经把木头盒子里的颜料拿了出来,揭开防止颜料凝固的油布盖子。将手指戳到颜料之中,感受着那份触感和温度。
面对一脸不理解的大老粗鸥娜,雀西笑呵呵的说道:“还记得我是怎么钓到国王的吗?鸥娜小姐如果想要找个好人家结婚,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最好也学我一样做一些会让男人感兴趣的事情。”
“男人感兴趣的事?你是说我应该脱光了衣服绕着城跑一圈吗?”
“我是说你应该变得更神秘,更有气质一些。让男人对你好奇。”
鸥娜翻了个白眼,眼睁睁的看着雀西把远处那块看不出是山还是石头的灰黄色东西在画布上涂成了大红色。
“天呐,王妃殿下,您这十八年人生当中,究竟有过几个男人?”
“性方面的话。只有一个。爱方面则有很多,我指的是亲情。”
“你知道我有过多少男人吗?”鸥娜叹了口气,“如果算上年初我醉倒在街上被十几个流浪汉弄到走不了路的那次,达到三位数是肯定的。我不需要你告诉我怎么让男人感兴趣,小姐。”
雀西用手指在画架上涂涂抹抹,这些画具是她为数不多的行李当做最占地方的那些。
“天呐鸥娜小姐,你竟然还经历过这么悲惨的事情!!”
“悲惨?你指流浪汉那次?呃,其实我现在还会偶尔故意喝醉将自己丢在街上,我挺怀念那次经历的。”
“哈哈哈哈,您真会开玩笑。”雀西拒绝相信鸥娜的话,也懒得再跟她说这个话题,她需要保证自身的纯洁性。“其实我是想画点东西送给你,感谢你一路保护我到这里。我们今天就要分开了,不是吗?”
“没错。”鸥娜盯着画架上她完全看不懂的画,“王妃的画会不会很值钱?”
“你会卖掉?”雀西警惕的挑起一边的眉毛。
“如果你不让我卖,那还是别给我了,我会忍不住的。”
“你是个有原则的人,我明白的。安静的等我画完,我保证这不需要太长时间。”
周书最近一直有在吃听力强化的糖,为的就是偷听两个姑娘聊私房话。听到鸥娜的遭遇之后周大老爷总觉得自己有必要想办法再让她喝醉一次。
他之前就知道雀西是一个满特殊的女人,不仅仅是她的王妃身份,还有她那个思考回路。他有些能够理解这个国家的国王为什么会把她给睡了,还承诺要收她成为妃子,雀西是一个很有趣的女人。
大概两个小时的时间。要送给鸥娜的画完成了。在这段时间里,鸥娜闲得发慌在路边用草编了个陷阱,抓到一只兔子,现在死兔子就挂在她的腰间,她似乎准备晚上用这个加餐。
“这是送给我的?”鸥娜看着涂满了亮色颜料,鲜艳的如同装满各色宝石的大盒子一样的画。有些感动。“虽说画的不像,不过还挺漂亮的。有一手嘛,王妃殿下。”
“艺术追求的是展现自我,发挥创造能力,而不是将景物复制下来,才不需要画得像呢。我又不是绘画人画像的画匠。”
“那么,你这副‘艺术’能卖多少钱?”
“不知道,应该没人买吧。如果你能卖出去的话请务必联系我,我现在非常需要钱买一双舒适的鞋子。这几天的步行把我折磨惨了。”
雀西这么说着。将自己的鞋袜脱掉,躺在地上将光着的脚伸向天空。她的裙子被引力所召唤,从光溜溜的大腿上滑落下来,一介王妃正以非常不雅观的姿势置身于人来人往的道路旁。
鸥娜站在一旁将腰间的剑拔出来,摆出一副警惕的模样。“王妃大人,如果你继续这么做的话,我想我们会在五分钟内遭受到大批色狼的袭击。”
“那你就负责击退他们好了,我还没见过你的剑术技艺呢。同行一场。总是要见识一下的。”
两个女孩子打趣一番,相视一笑。周书在一边见到也是彻底相信,原来女人之间也是存在友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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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坟场城,两个女孩子并没有记着分手,而是先去旅行者公会报道,然后一同拿着之前在小镇得到的信,打听信上地址的位置。
“这是疯新娘住的地方。天呐,寄信的人竟然是那个家伙!他竟然还有脸给她写信?!”
鸥娜盯着不知道为什么一脸激动的男性路人甲,掐着要抖着手里的信封。
“你好像知道一些有趣的事情呀,要不要请我吃个饭慢慢聊?”
“我请你?难道不是你请我吃饭吗?”
鸥娜扭了扭自己的腰给路人甲看,“你难道对我不感兴趣吗?”
雀西是绝对不会跟男人同一桌子吃饭的。两人到了这里也就算是分道扬镳了。等鸥娜把信送到地方,她便会离开。至于雀西能否找到合她心意的旅行对象,那就要看情况了。
鸥娜建议她找个贵族,让贵族来资助一下这个旅行。雀西对此不是很乐意,她没想着靠自家男人的国王权利为别人牟利,如果真的受到资助,那意味着自己这个那人手软的王妃必须听从资助者的话,这不是她想要的。
“搞不懂你们艺术家在想什么!再见啦,我去跟新认识的男人吃饭,你去找你的新女朋友去吧。”
鸥娜倒是真的跟新认识的路人甲一起共进午餐。对她来说是午餐,对那出钱的男人来说基本上就等于过早的晚饭了。
男人很健谈,是本地人,在一些大户人家做园丁。这次跑到旅行者公会,是想要找一个能打架的家伙帮着自己解决前日将自己花坛里花朵全部偷光的小贼。
这个工作鸥娜表示可以胜任,她抓着自己的剑,想要展现一下的专业性。男人表示害怕她被小贼给掳走,直言不讳,没有将工作给她。
“我们城市自从水运彻底完蛋,多出了一大堆的懒鬼闲汉,都是以前拖船卸货的把式。这群人现在没了工作,为了生存什么鸡鸣狗盗的事情都做,不单无视道德,而且违反法律。”
“好吧,既然你更想和那些臭烘烘的男佣兵打交到的话,就把工作给他们好了。”鸥娜无奈的放弃了赚钱的机会,转而询问其他的事情,“你刚才话说的疯新娘是怎么回事,你好像还认识寄这封信的那个邋遢男人。能给我讲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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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来到城市之后依旧是偷偷摸摸的行动,他现在套着兜帽也来到了旅行者公会,在大厅之中孤僻的缩在一边,看起来像是个危险任务。
鸥娜和她的新朋友在聊的事情顺着风钻到了周书的耳朵。稍微了一会,他总觉得那男人在讲的故事有些耳熟。
疯新娘,指的是本地一个有钱人家的疯子女人。
那家人是坟场城中的富商,做的是河运买卖。河运现在完蛋了,疯新娘的家倒也不至于家道中落,只不过是生意停了。但多年积攒的家底还在,是非常有钱的人家。
疯新娘在今年年初从死去的她老爹那里继承来家业,作为独生女,她享有着巨大的财富。
一直以来她都是城内比较有名的女人,亮丽聪明,举止高贵气质出众,是年轻男人们的追逐对象。
在今年年初,这位万人迷准备同一名教师结婚,那幸运的男人教了她十几个课时的数学。随后两人就相爱了。
疯新娘没疯那会,是个相当强大的才女,神殿中挂着她的绘画和雕刻作品,唱着她写的赞美诗。学会中有她著写的书籍,并且涉及到多个领域。
她擅长马术,懂得剑术,曾经外出游历一年多,甚至还偷渡到西之国。如果说那些对着艺术和书本有专才的女人是才女。这位大名鼎鼎的女人则是全才,并非那些娇弱的闺阁小姐。
年纪轻轻的她几乎是一座没有任何男人可以攀登的高峰。就连城主都只是对她礼遇有加,从未升起过将她搞来当儿媳妇的心思。通常来说谁家要是有这么个媳妇,估计鸡飞狗跳是难免的,恐怕不会有太多好日子过。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在婚礼当天,被她的未婚夫放了鸽子。
婚礼没有照常进行。本来城内所有人都在为她感到不值,觉得一介数学教师配不上这位城中全才之人。结果那个数学教师竟然逃跑了。
本来大家还以为那个男人幡然悔悟,发现了自己的无能和平庸,逃离了光芒耀眼的那位小姐。结果没过多久就传出消息,那男人带走了小姐身边的一位女仆。他不是自惭形秽。而是带着女仆私奔了。
周书曾经在两本小说中听到过类似的情节,而且后一本是前一本的再演绎版,简单来说就是同人本,不过也是强大的畅销书作家写就的。
书中的‘郝薇香’小姐虽说没坟场城的这个那么夸张,不过情况差不多。在被男人放了鸽子之后,她就一直穿着结婚时的婚纱几十年,成为了一个生活在静止时间之中的与死亡结伴,犹如僵尸一样的人。
这是一个讲述复仇的故事,同时探讨了一下男权社会下女人的生存状态。周书记得自己还写过读书报告,其实他并不觉得这个故事有多么深刻,毕竟年代久远,比较让他感兴趣的也就是那个类似于‘好味仙’一样的译名。
坟场城的疯新娘和郝薇香小姐一样,也是一直穿着她结婚那日的婚纱,整天闷在自己的房间,似乎在等待新郎的回心转意。
如果周书加入到鸥娜跟那个路人甲的谈话,他会发言说,那个女人不过是沉浸在悲剧情节之中,通过执拗的伤害自己来达到一种情感上的宣泄。
如果他真的那么说了,必然会收获两个白眼。这种神神叨叨的话他在学生时代就知道克制着拦在肚子里,绝对不会说给别人听。
不过从这个角度来看,周书觉得那个疯新娘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没有传说的那么神。
在他小的时候,曾经问过他的老师,有关国家主席的问题。‘为什么主席能做主席,主席是不是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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