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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少的呆萌纨绔妻-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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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你打算生几个?”兰仲文抓住末端的重点,嘴角温柔。
“不是啦,我是说隔壁的小孩们。”
“嗯。”兰仲认真点头,又促狭着笑意问,“那你打算生几个?”
九九囧,“这个问题可以不回答吗?”
“不可以,来,我算给你看看,养孩子是有负担的,如果只是生一个,以你的懒惰程度,至少要请一个佣人吧,那如果在生一个,那就要再请两个佣人了,两个带孩子一个做家务嘛,我得计算一下我们以后要生多少孩子,要请多少佣人,然后看看需要买多大的房子,需要多少个婴儿房,佣人房,主卧室,副卧室和客房。”
九九目瞪口呆,“还有这么多讲究啊?”
“那必须的啊,所以你打算生几个?”
“我……”九九想了下,“那你呢?你想生多少个?”
“我啊?”兰仲文眼睛亮亮的,“我随便啊,生十几二十个我也养得起。”
“滚,一边去。”九九怒道。
兰仲文哈哈大笑,九九挥舞着爪子,兰仲文脸色一变,赶紧撒腿就跑,九九追上去,在夜空下大喊,“别跑!”
九九用汤匙挖着自己手中的食堂大锅菜,全是素的,味道又清淡,看起来真的很没有胃口。
兰仲文却津津有味地吃着,一勺过一勺,动作即优雅有高贵。
九九苦着脸,又勉强扒了两口,实在受不了的,她重重放心汤匙,“不想吃了,好没胃口我,我想吃辣的。”
“那你想吃什么?”兰仲文也放下手中的汤匙,瞟了她的餐盘一眼,几乎没动过,他叹了口气,好吧,九九嘴刁的毛病还是的慢慢改。
九九想了下,灵机一动,“现在几点?”
兰仲文翻起怀表看了一眼,“九点十分,你要干嘛?”
“庙街九点后就会有夜市,我们去逛逛吧,听说那里的麻辣小龙虾和炒田螺很好吃,我想去试试看,我们去吧。”九九摇着兰仲文的手臂,眨眼卖萌。
兰仲文被摇得没办法,微笑妥协,“走吧。”
九九欢呼雀跃,坐在计程车上,九九指着香港繁荣的夜景对他介绍起来,“你知道香港的星光大道吗?就在半岛酒店对面,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的时候,明星都要在那里走场,到时候举办典礼了,你和我一起来看好吗?”
兰仲文看着80年代繁荣得仿佛虚幻的香港夜景,有些感慨的问九九,“你想看谁呀?”
“哥哥和梅艳芳啊。”九九兴奋道,她离开香港已经5年了,如今回来,当然是要去见见偶像啦,对了,说到这,她才想起一件事,高兴道:“兰花儿,我们找个时间去看哥哥的演唱会吧,今年他会在红矗�23场演唱会,听说他这次的特别邀请嘉宾是梅艳芳啊,我好想看他们同台演出,总觉得他们好默契。”
“好。”
这一年,张国荣成为亚洲区第一位百事巨星代言人,他在香港的明星光环以无人可档,却备受争议,原因是他是同性恋。
九九喜欢他,便无所谓他喜欢的是男是女,她欣赏的是张国荣的声音和气质,会默默关注他,买他的唱片,听他的演唱会,但是不会疯狂去迷恋。
这才是真正对偶像的欣赏吧,默默关注,但不会介入他的私生活或者八卦偶像的感情和家庭。
白天的庙街清冷萧条,夜晚之后的庙街灯火明亮,摊档鳞次栉比,有唱戏的,占卜的,算命的,气功的,卖药的等等。
一张张桌子被摆放在路上,人声鼎沸。
一下车,九九就狂奔而去,兰仲文在她身后付好钱,追去一句,“九九,你走慢点,别摔倒了。”
九九噢了一声,冲进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寻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她赶紧坐下去,对上前来的服务员点了一份麻辣小龙虾一份炒田螺和两瓶汽水,这地方就是专门吃抄田螺的,她点好后,眼珠四处乱转,看看还有什么可以吃的。
兰仲文慢慢走了过来,笑意温柔,“叫你别跑那么快怎么还一直横冲直撞?”
“嘿嘿,我怕占不到位嘛。”九九拆开一次性筷子,等吃。
见兰仲文坐下,她又急急站起来说,“兰花儿你在这里坐一下,占着位置,我去隔壁买点烤串。”
说着不等兰仲文反应就跑了,兰仲文望着她的背影摇头,哎,总是这样冒冒失失的。
九九点好烤串,又像一阵风卷回来,“兰花儿,4块钱,不给钱老板不让我点。”
兰仲文故意不给她钱,坐在那悠悠不动,“你不是有钱吗?”
那93块钱。
九九小脸一皱,“那个是生活费,不能花的。”
“我没带钱怎么办?”兰仲文憋着笑逗她。
“不是吧?”九九瞪大眼睛,兰仲文以为她会说,那我请你吧,岂料九九想了下,回道:“我还有93,那我先借你吧,等下回去你在给我。”
变聪明了嘛。
兰仲文噗嗤一声差点喷了,“逗你的啦,我有带钱呢,给。”
九九笑着接过他手里的钱,又一阵风搬卷走了,没一会,她拿着一大盘烤肉回来了,田螺和小龙虾也送上来了,她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吃着,“真好吃,我就喜欢这种辣辣的,吃起来好爽。”
说着喝了一口冰可乐,兰仲文皱着眉,“九九,不要冷热一起吃,很容易拉肚子的。”
“没事。”她刚说完,就感觉身旁的气温降了下去,心里一惊,她赶紧抬起头补了句,“那我喝热茶吧。”
她的小嘴因为吃辣椒变得红红的,就像一颗红光欲滴的小樱桃,兰仲文心中一动,眼底的冷意就沉下去了,“嗯,汽水过一会再喝,现在太冻了,先放一放。”
“噢。”九九不敢逆他的鳞,他高兴的时候什么都好说,要是不高兴的时候,就说什么都没用了。
她低着头不敢看他,拿过牙签挑田螺吃。
兰仲文见她挑得没耐性,额前的发从耳后划到脸上,盖住了她的脸,她用嘴吹了吹,把散落的头发吹离眼睛,被扎到了,痒痒的。
修长的手帮她把头发拨到耳后,九九抬头,就见兰仲文看着她,笑眼濯濯,“橡皮筋在哪里?带了吗?”
哪还有刚才的怒意?九九心下释然,笑着说:“带啦,在包里呢。”
兰仲文打开她的包,掏了掏,找到橡皮筋,走到她身后把她的头发扎成一捆,“以后吃饭把头发扎起来,不然头发掉进食物里了,也不卫生,知道吗?”
“好。”
兰仲文一笑,又重新坐下,此时已是穿长袖的季节,兰仲文帮九九把卷落的袖子重新卷到手肘处,接着又把自己的袖子卷起来,开始剥小龙虾。
“你喜欢吃麻辣小龙虾吗?”晚上到现在,九九就见过兰仲文碰过小龙虾,其他的,他看都没看一眼。
“不是,我给你剥的。”说着把一个剥好壳的小龙虾放进她碗里。
九九一愣,心中温暖,“其实这些都蛮好吃的,你可以试试看。”
“你忘了吗?我不挑食的,就是刚才在你学校的食堂已经吃饱了。”
他刚刚吃饱了吗?
九九回想起刚才在食堂的一幕,兰仲文确实把那盘饭吃完了,他的修养真的很好,不是很好吃的他也会吃完,而再好吃的东西,他饱了就不会再吃。
比起兰仲文的修养,九九太惭愧了,兰仲文知道她在想什么,笑着说,“你别不开心了,难得出来吃饭,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吧,星期一你可就吃不到了。”
九九嘴角的苦涩化为笑容,点了点头。
心里五味杂陈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为什么他可以这么细心?把自己需要的或者即将需要的都想好了,在适当的时候,让她温暖得想掉眼泪。
兰仲文继续帮她剥虾,九九埋头吃着,边吃边思考,她也得做一件感动兰花儿的事才行,但是他需要什么呢?九九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不一会,整盘虾都吃完了,然后问题就来了,因为九九三餐不对时,最近又天天不吃主餐,光吃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盘虾下肚,吸收不了海鲜的她肚子痛了起来,她扶着桌子,脸色难看,“不行了,我要去上厕所。”
说着就匆匆跑去公共厕所了。
兰仲文担忧地看着她跑远了,抿了抿唇。
他付了钱,坐在座位等九九,可是过了很久,九九都还没回来,兰仲文等得有些心急,视线落在她放在椅子上的包,好像一瞬间顿悟了过来。
她没带纸巾啊。
兰仲文哭笑不得,一个人怎么可以冒失成这样?他摇了摇头,拿起九九的包往公共厕所走去。
而这头,在上大号的九九可把脑袋愁坏了。
她忘记带纸巾了!
怎么办?腿已经蹲得麻了,但是还是没有人进来厕所,她忧伤的把头靠在墙上,不知道怎么办。
这种事情太忧伤了!
头顶上方的窗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九九以为是那种变态狂,吓了好大一跳,这种公共厕所是为了采光好,特意在墙上装了一排长方形的窗,让路灯漏进来,照亮隔间。
“九九,你在哪里?”兰仲文的声音透过天窗隐约传来,“九九,我不能进去女厕所,你在哪里?”
九九听见是兰仲文,差点高兴地跳起来,“兰花儿,我在这里。”
不一会,窗外就抛了一包纸巾进来,这包纸巾看似没什么,却承载了一支温暖的箭,穿进了九九的心里,令她温暖得鼻头发酸。
要不是他发现异常跟过来,她还不知道要被困在这里多久呢,为什么他就这么了解自己呢?能猜到一切意外?
九九觉得,无论去哪里,只要跟他在一起,她永远都是安全的,所有意外都能被兰仲文轻易化解,他就像是自己坚实的外壳,可以为她挡住狂风暴雨。
------题外话------
序序这个手残党实在不行了,4500字,别嫌弃我哈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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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约会(有二更)()
等九九从公共厕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半了,现在这个时候赶回学校也来不及了,女宿舍12点禁门,九九和兰仲文慢慢走在热闹的街头,十一点的庙街,就像8点,完全区分不出时间。
九九脸红得快滴出血,尤其是才发生过没带纸巾的事件。
她尴尬得说不出话,微微攥着裙角,拘谨极了。
兰仲文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走慢两步,与她步伐对齐,“九九,你还回学校吗?”
“不回了吧,十二点就禁门了,赶不及了。”九九低着头回答,心慌慌的,不敢看他。
兰仲文一笑,大掌包住她的小手,两人走在路上,兰仲文高出九九一个头,与她十指相扣,笑容温暖,“那你晚上还打算去哪里?”
路灯把他们的身影拉得老长,九九停住脚步,眼神晶亮,“要不,我们出海吧?”
“不好,你明天不是要去玩一天吗?如果晚上玩通宵了,你明天肯定起不来。”
九九沉吟了下,“那就去酒店吧,晚上早点睡,明天可以去喝早茶,然后去骑马。”
“好。”兰仲文这样说,眼珠湛然。
酒店里。
九九随便冲了个凉,兰仲文仰躺在床上,枕着头,似乎累得睡着了,一动不动的。
九九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兰花儿,我洗好了,你快去洗澡吧。”
睡着的人微微皱眉,却没有转醒的迹象,眉眼沉寂安谧,睡得很沉。
是了,他今天一下课就赶飞机过来,到了香港还陪自己玩到凌晨,一整天没休息过,估计是很累了。
九九半跪在地上,少年轮廓如刀刻斧凿般,完美得360度无死角,九九凝神看着,嘴角绽开一抹笑容。
她的男孩。
摸着兰仲文柔软的短发,这一刻,时光宛若静止,九九目光潋滟,深深的看着他,眼底深处,涌动着一股水漾温柔。
连她也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有多么温柔,四年的时光,从14岁到18岁,这个少年早已刻进她的生命里,温暖着年复一年的岁月。
只觉得静静凝视他,便是山崩海裂,也不觉得可怕。
九九看着兰仲文许久,才起身抱住他,抬起他的身体,把他身下的被子拽出来,抖直盖好。
“晚安。”九九这样说,在他额上印下一吻,关灯,睡觉。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里,九九的睫毛抖了抖,缓缓睁眼,阳光刺眼的落地窗前,少年静静立在那里,发现她醒来,转过身子在她额间印下一吻,“早安,九九。”
“早安。”
九九的大脑正处于迷茫的状态,还没反应过来,少年的唇已移到九九的鼻子上,蜻蜓点水般吻了一下,“昨晚睡得好吗?”
强烈的光晕在他脸上镀上一层金粉,少年微笑,连发丝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他脸上两个酒窝深深陷进去,像打旋着一圈金光,九九看痴了,结结巴巴的说,“好。”
“不是说要去喝早茶么?快去洗脸吧,我们这就出发。”
九九微微张嘴,却说不出什么,眼里的惊艳化成一句轻轻的,“嗯。”
吃早茶的时候,九九终于发现兰仲文的秘密了,他很喜欢吃排骨,不过这家排骨确实做得好吃,小小块的,蒸得松松软软的,一入嘴骨头跟肉就分离出来,非常鲜嫩。
“叉烧包,小笼包,烧麦,排骨,糯米鸡……”叠满黄色蒸屉的推车从身边经过,兰仲文伸手,拿了两笼排骨和一笼糯米鸡。
“你喜欢吃排骨吗?”这下九九确定了,凑到兰仲文眼前,睁着期待的眼神问。
“还好吧,我刚看了下,没凤爪和虾饺,才拿排骨的。”
九九风中凌乱,居然不是喜欢吃?
这不科学!
见九九拧着眉,兰仲文忍俊不禁,给她夹了一块大排骨,九九赶紧叫住他,“喂喂喂!不要,我不要吃大块的。”
大块的排骨很容易肉老,汤汁吸收不够,吃起来没味道又咬不动,但是男生吃东西吧,几乎都喜欢从大块下手,兰仲文不外乎也是,他不挑食的,味蕾没那么严格,吃不出肉嫩和肉老的区别。
兰仲文不解之际,九九自己夹了块小的塞进嘴里,“我吃小的就好了,大块的你吃。”
小块又入味又好嚼,她才不要吃大块的呢,塞得满嘴鼓鼓的,破坏形象。
兰仲文哭笑不得,“这吃东西还要分大块小块啊?”
“那肯定的了,小块入味,你不懂欣赏。”九九欢欣地吃着,过了会,她又抬起头来,“不过这样也好,以后我们吃东西,你负责吃大的,我负责吃小的,也是一种互补啦。”
这样一想,又是一种默契,九九乐得眼睛都找不到了。
“好。”兰仲文应道,笑眼濯濯。
这些习惯原是兰仲文很不解的行为,却因为来自她身上,让他在年岁中形成一种跟呼吸一样自然的习惯,分开的那段日子,但凡他独自吃饭,碟子最后都会剩下一半小块的排骨没人吃。
他固执地想,她会回来的,每当看着那碟吃剩一半的排骨,兰仲文都仿佛能看到一个少女坐在自己眼前,津津有味地啃着排骨。
快乐无忧的模样,令他淡漠的心柔软。
出来玩嘛,当然是要去游乐园了,兰仲文特意跟自己的舍友讨论过,该带女孩子去哪里约会比较好。
舍友一提议: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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