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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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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
第11章 。07发|表()
“大伯母的意思是,你想让蒙塔顺便娶了朵哈?来一个借腹生子?”这么狗血的剧情,也亏得这老女人想得出来,女儿是亲生的吗?就这么不值钱,毫不留情地往火坑里推?
中年女人得意洋洋,似乎自己真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
重黎都无语了,直接询问朵哈道:“你想嫁给蒙塔吗?”
朵哈这么骄傲的人,难得听了重黎的问话没有立马尖酸刻薄地反唇相讥,脸上带和迷之娇羞的微笑,小声答了一句:“也不是不可以。”
重黎更是无语了,这叫什么回答?就不能给一个确切意愿吗?想就是想,不想就是不想,什么叫做也不是不可以!那就是代表可以咯?
“大伯母……”重黎之前并不知道,原来蒙塔这二愣子竟然还是个抢手货,是因为最近升官了吗?所以就连自己的身份都跟着水涨船高?若真是如此,那还真是十足的讽刺,自嘲地笑道:“蒙塔的事儿,我可没办法做主,不过我听懂你们的意思了,放心吧,我会跟蒙塔说的……”
重黎的意思很明白,不会主动介入蒙塔的私事,爱娶谁就娶谁,他都要跟蒙塔一拆两三伙,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了,哪儿还有闲工夫去管蒙塔枕边人的事。
看出了重黎的兴致缺缺,中年女人立马慌了手脚,急道:“重黎,你可别担心朵哈嫁进阿如温查斯家后会分了蒙塔中队长对你的宠爱,其实大家都能看得出来,蒙塔中队长对你也是上了心的……”
“多谢大伯母提点。”重黎都要忍不住翻白眼了,他跟蒙塔之间的私事轮得着外人来指手画脚吗?神经病!
“重黎,你朵哈妹妹也不是没眼力劲儿的人,不会跟你争宠的……”
重黎越来越听不下去了,什么叫不会跟自己争宠,自己才没那个闲工夫计较好吗?如果朵哈真有那本事吸引蒙塔的注意力,把蒙塔迷得魂不守舍,重黎绝对会第一个送上祝福,他们两个和和美美就好,不要再什么都带上自己,自己还乐得轻松。
“大伯母您多虑了,朵哈妹妹若真有心,我倒是很愿意从中牵线。”重黎可不是在说气话,他很认真的。
“我就知道重黎你是个懂事的。”有了重黎这句话,中年女人也就放心了:“其实大伯母也是为了你好,你现在还年轻,并不会觉得,但是如果一直都不能有孩子,蒙塔中队长早晚会有意见的,阿如温查斯家也不可能不要继承人吧,与其硬扛着等问题逐渐暴露,坏了你和蒙塔中队长的感情,倒不如早作打算不是。”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重黎点头,嘴角挂着自己的招牌微笑,听着对方继续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大伯母也不是没有私心。”既然已经跟重黎取得了共识,接下来,重黎开诚布公地谈也没问题:“我就朵哈这么一个女儿,当然希望她能嫁一个好人家……蒙塔中队长以后会是阿如温查斯家的家主,说不定还能成功入主内城,朵哈跟着你们,日后就不用再发愁了……”
说实话,对这一句重黎持保留意见。自从双亲去世之后,自己跟布斯曼贝尔家的人越来越不合,这些人哪个是见得他们俩兄弟过好日子的,知道自己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估计暗暗气得牙痒痒的吧,现在又来拉拢自己,还想把从小就跟自己不和睦的朵哈安□□蒙塔身边,真不怕自己暗中使小绊子,不让朵哈好过吗?还是说,这母女俩真的对未来的处境很有信心,吃定了自己和蒙塔,所以才敢这么有恃无恐吗?她们又是从哪儿来的自信心。
就在重黎强忍着不耐烦应付这两个女人的时候,蒙塔回来了。
“重黎,你看我跟你带什么回来了……”进了营帐,发现还有外人在,蒙塔很意外,马上收起了跟重黎独处时才会有的不正经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有客人在啊?”
“蒙塔,你来得正好。”总算可以把这个烫手山芋交出去了,重黎真是受够这两个女人了,想跟蒙塔牵上线,想爬蒙塔的床就果断上啊!找自己干嘛!神经病啊!
蒙塔满脸笑意地走了过来,很亲昵地揽住重黎的肩膀,笑道:“打扰你们聊天了吗?”
“没有。”在对面两个女人殷切的眼神中,重黎笑着跟蒙塔介绍道:“这是我大伯母,我表妹,朵哈。”
蒙塔闻言点了点头:“难得布斯曼贝尔家有人来看你,一起吃个饭吧。”
重黎耸了耸肩,表示自己没意见。
那母女俩当然是求之不得,很爽快地就答应了,重黎偷眼观察了一下朵哈的表情,一脸娇羞地低着头,脸颊绯红,全程都没有抬头看蒙塔一眼,有意思了,看样子应该是有意愿的。
“重黎,给你准备的礼物。”
说完,蒙塔献宝一样地将手里的东西塞到了重黎的怀里,软绵绵的柔和手感,毛茸茸的,重黎低头一看,又是一件斗篷披风。
一眼就认出了重黎手里那件披风的材质,朵哈眼睛都瞪圆了,惊呼道:“天呐!是火浣布制成的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火浣布吗?重黎也很惊奇,他之前也没见过什么火浣布,只知道这种布料很珍贵,是用火鼠的毛制成的,不用水洗,脏了直接用火烤一烤就会变干净,第一次听说的时候,重黎还在猜想这么神奇的布料会长什么样?没想到拿在手中感觉就跟普通的兽皮差不多,只是更轻薄一点,不过也很幸运了,毕竟火浣布可是很难看到的。
“你从哪儿搞来的火浣布?”电光火石之间,重黎什么都想起来了,脱口而出道:“等等!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来了吗?”
重黎可没有忘记,以耶曼和布兰德为首的荆棘雇佣兵队就是出城去狩猎火鼠的,如果现在蒙塔手里有了火浣布,那也就意味着荆棘雇佣兵队的人回城了,这倒是一个好消息。
果不其然,蒙塔点头直接承认了重黎的猜测。“耶曼让我转告你,他们都很好,也没受什么伤,不用担心。”
应该说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运气好吗?一路追着火鼠而去,反而成功避开了迎面冲着白城子而来的剑齿兽,侥幸逃过一劫,不然这些人估计就直接葬身剑齿兽腹内了。
“那就好。”重黎总算能松口气了,天知道,在剑齿兽大规模袭击白城子的那段时间里,重黎有多提心吊胆。
“我也有邀请荆棘雇佣兵队参与我们阿如温查斯家的家宴,到时候你们就能好好叙旧了……”说这话时,蒙塔还带着一丝不太痛快的小情绪,说实话,他并不希望重黎跟荆棘雇佣兵队的人走得太近。
“重黎哥哥……”
朵哈一声装腔作势的娇俏呼喊,惊起了重黎一身鸡皮疙瘩,循声望去,只见朵哈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火浣布披风斗篷,重黎不由得好笑,大大方方地递了过去,笑道:“喜欢吗?送给你了!”
“重黎……”蒙塔一脸不是很乐意的样子。
“真的吗?”朵哈惊呼一声,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生怕晚一会儿重黎就会反悔,等拿到这么珍贵的火浣布披风斗篷,朵哈展颜一笑,还真有几分娇俏可爱的味道。
“朵哈,还不快谢谢蒙塔中队长。”
得了母亲的提醒,朵哈恍然大悟,怯生生地向蒙塔道谢。
蒙塔还能怎么说呢?重黎都已经开口送人了,蒙塔再是不乐意也不能拆重黎的台,随意挥了挥手,不再多言。
重黎一脸准备看好戏的表情,搞得蒙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偷偷凑到重黎耳边小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吗?感觉你心情不错?”
确实,有热闹看了,心情怎么会不好。
“你觉得朵哈妹妹怎么样?”重黎很感兴趣,蒙塔到底是怎么看的,如果知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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