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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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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重黎的话后,蒙塔其实很意外,既然对陨铁毫无兴趣,干嘛非要带着重黎干这么费力不讨好的事,甚至不惜离开相对安全的白城子,隐隐的,蒙塔对重黎他们俩兄弟离开白城子的真实目的产生了怀疑。
该说的,不该说的都交代清楚了,重黎毫不犹豫地回了黎单身边,这也是在表达自己的态度,他是跟黎单站在一起的。
蒙塔无奈地耸耸肩,虽然脸色不好看,但也没多说什么。
这时候的蒙塔已经正式接手了9区先锋队的大队长一职,他的位子则交给了手下最得力助手阿木尔,这一次,为了保证在白城子外面也能很好的统筹协作,蒙塔只带走了三个战斗力最强悍的小队中的两个,小队长分别是巴根和乌力罕。
对比来看,荆棘雇佣兵队此行有十人,蒙塔带的人是荆棘雇佣兵队的一倍,实力差距就更明显了。
黎单毫不在意,从一开始他就没把蒙塔看在眼里,以至于后来不小心着了道,阴沟里翻船,也是他太过轻敌大意造成的。
协商完之后,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地离开了白城子。
刚开始都还很正常,没遇到什么特别的情况,赶了一天的路后,大家都又渴又饿又累,特别是重黎,感觉身体被掏空,两腿都不是自己的了,一路吊着黎单的胳膊,一边走一边抱怨连天,想叫黎单不要这么拼命赶路,最起码也给点休息时间啊。
理智上,重黎很理解黎单想要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迫切心情,但是现实是,这么盲目地赶路,自己真的吃不消啊!
黎单仔细观察了一下队伍的情况,发现除了自己这蠢货兄弟之外,其他人脸上虽然都有疲态,但都不像重黎这么要死不活的样子,看样子,拖油瓶这个称呼还真没委屈黎重。
“真的走不动了?”
重黎忙不迭点头,一脸期许地望着自家哥哥。
黎单皱眉,偏头想了想,道:“要不,我背你?”
重黎想也不想就拒绝黎单的建议,不要!太丢脸了!
“我想趁着天黑之前再走一段,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山洞什么的,好方便大家休息,不然,太危险了!”
黎单有自己的考量,但是重黎也不是嘴上随便说说而已,他也考虑过这些现实因素,据理力争道:“哥,要是继续往前走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休息呢?到时候大家都累得一塌糊涂,连动一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做好夜晚的防御?还不如趁现在大家还勉强保有些体力,就地安营扎寨,布置好防御工作,今天毕竟是第一天,大家还需要慢慢适应,没必要一开始就上这么高强度的工作,当心过犹不及。”
虽然听上去有几分胡搅蛮缠的味道,但是不得不承认,重黎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再看队伍里的人,确实都已经很疲惫了。
“那好吧。”黎单终是被重黎给说动了。“黎重,你去转告大家,就地扎营,做好防御工作,我们今晚就在这里休息。”
重黎很高兴地点头,转身跑去向耶曼和蒙塔转达情况了。
没多久,耶曼带了两个队员过来,说要去狩猎今天的晚餐,黎单不放心,跟着他们一起去了,临走前还不忘叮嘱重黎,虽然这里暂时安全,又有一大堆荆棘雇佣兵队和9区先锋队的队员在,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但最重要的前提是,重黎别整什么幺蛾子,到处乱跑。
重黎很爽快地点头答应了,可是等黎单走后,一转身,重黎急火火地跑去找蒙塔,一副处心积虑,创造条件干坏事的模样。
“蒙塔,蒙塔……”
蒙塔此时正忙着跟手下的队员们拾掇周围的枯树枝和干草,准备稍晚一点的时候烤食物的时候用,看到重黎一脸兴奋地跑来找自己,稍微愣了一下,已经记不得有多久,重黎没跟自己这般亲近过了。
“蒙塔,你现在忙吗?我有事想请你帮忙?”刚一见面就送了蒙塔一个大大的笑脸,重黎的语气不急不缓,说得很诚恳。
“不忙的……”重黎来找自己帮忙,蒙塔怎么可能会拒绝,直接放下了手里的工作站起来,向身边的巴根交接了工作,大踏步走到了重黎身边。
重黎很高兴,一把拉了蒙塔的胳膊就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激动的说道:“你知道吗?我刚才在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超大的蜂窝,里面一定有蜂蜜,走,我们去搞点回来!”
蒙塔眼睛都瞪圆了,什么超大的蜂窝?什么搞点蜂蜜回来?“重黎,要不我们还是别去了,太危险了……”
谁知道重黎很有信心,道:“别担心,我有办法,不会有危险的。”
蒙塔彻底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劝重黎打消这么危险的念头,就在他迟疑的功夫,重黎已经拽着他来到了那个挂着蜂窝的大树地下,蒙塔一看更是头皮发麻。
居然是玄蜂。
重黎不知道玄蜂的恐怖之处,但是蒙塔心知肚明,玄蜂,是一种体型巨大的蜂,腹部跟壶一样大,攻击力极强,不仅会蜇人,而且有剧毒,这种毒甚至能在瞬间置人于死地。
重黎这是在上赶着找死啊!
第11章 。19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屌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腐败,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再这么淡定了……
第11章 。19|()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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