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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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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烈的恐惧包围了原本满是愤怒的巨汉,他不知道是谁在拉扯着他,竟是力气奇大,恐惧几乎让他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只在潜意识里判定,一定是那个会喷火的矮个子!
因为这法术也是他放的,除了他,谁还有理由在这种时候靠近自己?
一个尾巴闪着紫光的长形东西,正缓缓从门口进入屋内,一点一点的向那地上的影子挪去,似乎是一把钉耙。
程松一开始还以为他们来了帮手,慌乱中连扣扳机,可那“帮手”实在是太“瘦”了,程松眼花,怎么也打不中。直到离得近了,才发现它一个耙子居然能自己动!
只见那站着的影子似乎急了,拼命地拉住地上的身影,斧头巨汉却反手一斧头劈去,没有劈中,却将斧头陷进了地板里,拔不出来。
程松心中狂喜,这群杀人灭口,还害得他失去一只脚的禽兽,难道要自食其果了?
没有交流,因为无法交流。
只见那钉耙一点一点挪到斧头汉子抓着斧头的手,再到他手臂,再到他胳膊,直到犁过他的全身,他也没有松开斧柄,更没有松开抓住棒槌的手。
“棒槌”大喊着,他已经松开了斧头巨汉,却被那斧头巨汉牢牢抓住,“斧头”的指甲深陷在他肉里,让他眼看着钉耙缓缓爬来,只能哭喊大叫,吓得涕泪纵横,嘴里只知道大叫:“哇嘎嘎!哇嘎嘎……”
一把匕首划过持斧巨汉的胳膊,紧接着“棒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又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屋子。
那钉耙只一直向前,碰到阻挡就钉它,一直钉,一直钉,直到钉开了障碍,它就继续向前,撞出了屋子。
程松呆若木鸡地目送它离开,好半天后,才拄着枪,在田野上找到了满身是血,默默流泪的傻大个儿。
“有一个佣兵小队,我是队长,你要不要加入?我靠……忘了你听不懂……”程松站在傻大个儿身后,突发奇想。
……
“什么?你说这里有魔法?等等,你这个动作到底是什么意思?”
“什么?你说你没见过步枪?”程松在那自说自话,其实他面前的棒槌压根就听不懂。
经过“深入”交流,程松发现他既不会英文,也不会俄语,甚至连ABCD都不知道。一番旷日持久的手舞足蹈过后,他总算比划明白了一件事——这个地方可能根本就不是他土生土长的地球了。
不光如此,按照棒槌的发音和“舞蹈”,程松得知现在所在的世界应该叫“泰达西姆”,如果程松没理解错,这四个音节的意思就是“被神祝福过的土地”。泰达西姆广廓无垠,至今仍然有很多未曾探索的地方。人类占领了大部分已知的土地,可其他边边角角上依然还生活着各种异族,至于具体都是些什么异族……
程松觉得自己的“舞蹈”天赋虽强,却绝对没能强到那种地步!
另外,泰达西姆还有一座大山,棒槌当时将手分得老开,手臂不住在空中划着半圆……根据程松理解,这意思可能是“非常”、“半圆”、“高”等等等等……
最后程松给了棒槌一根树枝,他这才画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框,又画出一条蜿蜒曲折的线,将歪框从中分成了两半……
“你是说这大陆中间,有一座这么长的山?”程松也懒得较真,就当是无聊找点乐子。棒槌最后还“说”,他俩正在这一座大山之中(棒槌用硕大的手指指着歪框中间的曲线,又指向自己和程松)。
程松当然接受不了这么离奇的故事,却也没办法验证……
其实,程松内心深处一直不排除,这个一看就智力不高的家伙,压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比划什么。也许他俩正在俄罗斯的某处大山里偷庄稼呢!
程松拄着两根拐杖,吃力地走到一张低矮的木桌前,掏出他变娘却变屌的伞兵刀,开始悉心雕刻起一根木头棍儿,这是他为自己制作的义肢。这根看似普通的木头原本是他睡房的墙壁,坚硬无比,要不是伞兵刀突然间削铁如泥,他还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拆它下来。
说到伞兵刀,这东西他还完全不会使用,只发现它能吸那些发光石头的辐射,只要把石头塞进手柄上的空洞里,不到三秒钟就给它吸成了凡石。可惜吸了也白吸,只能以后再慢慢研究了。
远处一个到处乱犁的钉耙出现在了程松视野里,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把钉耙从半个月前到现在,就从来没有消停过。它四处乱犁,脆弱的木板房根本就挡不住它的横冲直撞,程松用尽了一切办法,都没能让它停下来,更别说让它听话了,一开始他还挺怕的,晚上睡觉都睡不安稳,可到后来,他竟是分外期待!
这个世界有魔法!他从小就崇拜那些能飞天遁地的超级英雄!甚至幻想自己有一天能一跺脚就飞到天上,落地的时候一定要声势浩大,踩烂一大片地板的那一种!
“说不定哪天施个咒,这腿就长出来了!”一想到这儿,程松心里一点也不慌了,甚至还有一丝丝期待。他如果能成为一名魔法师,那就实在太好了!
他唯一牵挂的,就是他的各位队友们了。他不知道他们的任务进展得怎么样了,是否凯旋而归,聚在篝火前畅聊整夜,干掉了十件啤酒,五瓶香槟,三瓶老白干儿。他们喝酒的时候必定会空出一个空位,点上三只烟,满上一杯醇酒,夹一碗他最爱吃的“夫妻肺片”。最后喝醉了,哭得死去活来……
“话说老子到底是怎么穿越的?为什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呢……啧,难道是在去俄国路上?”程松心里经常这样泛着嘀咕。
……
日子一天天过去,程松腿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终于能够自由行动。可他这几天冥思苦想,实在不知道应该干点什么。他本来想成立佣兵团,却又觉得自己一不会魔法,二不会武术,棒槌一个土匪都嘲笑他力气小,他现在去当佣兵,是要帮人家种地么?
况且,他以前当佣兵,也真不是自己想当……
“管他的,外面是从未见过的新世界!先出去再说!”此刻他正面对自己住过的房子,虔诚地鞠了三个大躬,这才蹬着他新做好的假肢,背上他的“百宝囊”和降落伞,耀武扬威地骑到棒槌丑汉的脖子上,悠然出谷。
“哼!我要成为伟大的魔法师!”山谷中回荡着程松最后的声音,他又在心血来潮了。
……
中午时分,山间小道。
“棒槌,你多久没洗澡了,身上太臭了!”夏末的烈日烤在人身上,让然浑身都像是要冒出火来,程松在山谷之中丝毫不觉得烈日毒辣,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才刚出来没俩小时,就已经晒得他两眼发花了。
程松出谷后,根据树枝倒下的方向,随机选择了向西前进。虽然其实前几次树枝分别倒向了东南北,可他觉得,学魔法,肯定是要去西边的!
“分手,应该体面~谁都不要~说抱歉~何来……咦!前面有一片村庄!哇突咔!”程松最近一个人待得久了,老喜欢自言自语,虽然明知道棒槌全都听不懂,却分外喜欢说。而他本人也学了几句“土话”,分外自豪。
这货当了一个多月的植物人,又在山里和一个不会讲人话的傻子待了一个多月,这会儿终于见到其他人类,不禁像遇见亲人一样。
“可惜,没人听得懂老子讲话,太可惜了!”
只见他终一个翻身落到地上,一瘸一拐地就冲进了村子,把犹豫不觉的棒槌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霎时间,程松只觉得自己像是来到天堂一般,看着这里三色人种齐聚,顿时让程松感觉自己正身处基地一般。霎时间,他不禁觉得周围的一切都那么美好,连长满雀斑卖扫帚的黄毛丫头都那么好看。
就在这么个驿站一般的小村子里,程松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直到所有人都惊疑不定地注视着他,他才收敛起来,找到一个类似酒馆的地方坐下,从怀里掏出了一大锭金子,估摸着足有二两重。金子是在满地的石头中找到的,在看到金子的一刹那,程松对救他性命,又资助他钱财的无名好汉,感激地五体投地——金子居然有三颗!
程松当时小心翼翼地收起金子,生怕被那个连石头都捡的棒槌看到,却发现那棒槌压根就不理他,每天抱着一大堆辐射石睡觉,出谷也不忘背了一大包。
那边小二本来就鬼鬼祟祟地上下打量程松,看他掏出一粒金子,顿时眼睛都直了。他一边恭恭敬敬地说着程松听不懂的话,一边拿着个黑乎乎的破布,不停地擦拭程松身前的小方桌。
“塔嘛!呼哑啦!”程松现在新学了一门外语,当然要试试灵不灵。只见他话没说完,所有人都傻愣愣地向他看来,就连一直在擦桌子的店小二都愣住了。
“呼哑啦!听不懂?”程松一看不顶用,顿时又夸张地手舞足蹈起来。霎时间,周围围观的人纷纷站了起来,武器出鞘的声音响成一片。刚才那个毕恭毕敬的店小二早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吓得两股战战,不住往后缩。
“误会!误会!”程松心里那叫一个怒火中烧,暗中骂娘:“妈的,个怂包阴我,教老子的都是什么垃圾话。咦,他人呢?”
“你说食人魔语,又手舞足蹈地吓唬人,他们当然害怕啦!”人群中,一个少女越众而出。她鼻梁挺翘,双瞳如叶,黑色的长发直垂到腰际,身着白衣白裙,脚下一双金色小靴,在人群之中格外耀眼。
程松听见居然有人能讲中文,欣喜若狂地一回头,只看见那少女蓦然间张开了嘴,闪过一副活见鬼的表情……
第17章 无妄之战()
“你会讲中文?你刚才说‘食人魔’?”程松突然觉得自己脑子有些不好使了,他看着那仿若油画里走出来的白衣少女,足足看了近十秒。他老觉得自己在哪儿见过她,可又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难道是哪个大明星?那老子到底穿没穿越?”程松心里全是问号,他走上前去,装出一副绅士模样,特别俗套地邀请她上桌。
那少女眼睛里光芒乱转,似乎在回忆什么特别的事情,听他这么直接地请她喝东西,不禁愣了愣神,浑身僵硬地就在他跟前坐下了。
周围的人都愤怒地把头转了过去,就连那个店小二都默默咬了咬牙,暗叹这个当众模仿食人魔的傻逼,竟然一开口就把到了白富美,果然是有钱能使磨推鬼……
“嗯……你刚才说我那是食人魔语,你听得懂啊?哦,对了,你这么漂亮,是哪国人啊?”程松试探地问道。他哪里是在把妹?要是这美女敢说出半个他熟悉的地名儿,他转身就要回去把棒槌的屎给打出来!
白衣少女眼底闪过一丝警惕,她紧盯着程松,好似他随时可能扑上来咬她一口似的,压根就没仔细听他说话。
“呃,美女你怎么不说话?咳咳,服务员,把你们这儿推荐菜都上上来,再随便来点儿喝的!”
那小二其实也正偷瞄着这一对与众不同的二人组,乍听得程松似乎是在叫他,却压根不明白那位客官一个人在那瞎比比什么。不过,不明白有什么关系?在这东西要道,天下商旅必经之路,走镖做营生的那可是五湖四海皆有之,讲话听不懂没所谓!对付他们的唯一办法,那就是“上菜!上贵菜!上酒!上假酒!”
看着那“服务员”飞也似的跑去了后厨,程松打心底里觉得气氛尴尬,他太久没跟人讲话了,这会儿骤然见到个漂亮姑娘,顿时觉得浑身都不得劲儿!再说明明是那姑娘自己接的话茬,怎么一见到他的脸就不理人了呢?
“难道是嫌我长得丑?”程松不禁有些受挫。他为了显示自信,大马金刀地把腿往椅子上一搁,却发现自己抬的,竟是断了的那一条。
“妈的……”程松暗骂自己傻逼,他果然看见那女孩儿脸色微微一变,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一缩。似乎被程松的粗鲁行为惊得不轻。
“客官,这是本店的招牌凉菜,昆士兰卤牛肉,那可是从西洲草原昆士兰直接购买的,您看这成色!二位慢用啊!”
店小二话说得不少,程松却一句听不懂。他悄悄放下腿,又整理了一下表情,尽量和颜悦色地道:“呃,你听得懂我讲话么?”
“你找我做什么?东西我都给他们了……”少女终于开口。
程松每个字都听懂了,可连在一起却完全没听明白!
“什么叫我找她?明明是她……”程松心里恨不得骂娘,他四处张望了一眼,看不见棒槌,心里正有些着急,忍不住提高了音量:“什么东西……”
“全都不准动!奥斯曼帝国元老护卫队,执行公务!”十几个骑着马,穿着锁甲或皮甲的男人冲进村子,高声约束着想要一哄而散的人群。领头的那个拿出一副肖像画,接着道:“你们有谁看见一个这样的东方女人,她有可能易了容,年纪大约十五岁左右,身材高挑,脚下穿着双金色腿甲!”
“几位军爷,您看这里已经算是大乾国境,您这……哎哟!”一个老掌柜模样的黄种人上来说理,却被那浑身锁甲的军人一巴掌打了个跟头。
程松噌地一下就站了起来,他虽然听不懂这些人在嚷嚷些什么,却最看不得别人仗势欺人。
“这小村子里的人穿这么土就算了,一群骑马的,还穿这么复古……啧啧,老子八成是真穿越了……”程松虽然站了起来,可他也不知道自己站起来该干啥。毕竟他说话别人都听不懂,难不成掏枪出来把人都给突突了?
“诶,美女,你知道他们在说什……呃?”他转头问那白衣美女,竟发现刚才还坐在他对面的大活人,突然间,没了!
“哎哟,官老爷饶命,别打了,小的看见了!看见了啊!哎哟喂!确……确实有个穿金靴子的姑娘,不过她那真的是靴子啊,不像是盔甲啊!”那掌柜的被那锁甲骑士的喽啰们打得满地打滚,杀猪一般的叫声响彻整个小村。程松心中不忿,正要上前看个究竟,没想到他那掌柜向他一指,不知道说了什么。
只见那一帮子骑士顿时舍了掌柜,“哗啦啦”一下径直向他骑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堆,程松只是摇头摆手,表示听不懂。那锁甲骑士从怀里掏出一瓶“水银”,灌了一小口,这才又说:“掌柜的说你刚才和一个穿金靴的姑娘喝酒,她人呢?”
“卧槽,不讲道义!卧槽!喝一口就能讲中文?”程松心中吃惊,不由得微微一愣。可他这一愣在那当兵的看来,就是遮遮掩掩!只见那锁甲骑士一挥手,立刻就有两个身着皮甲的小兵走上前来,伸手锁他肩膀。
“干什么?”程松惊得大叫一声,向后直退。他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不想惹是生非,可这些人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要抓人,难道当他是好欺负的?
“别别别!官爷你有话好说,刚才我讲话人家听不懂,那姑娘想必是喝了您这种药,能听懂我讲话……哎……大哥你别动手动脚的……你们要干什么我配合不就完了么……”程松一边退,一边推推搡搡地挡住那两个上来拿他的小喽啰。
那俩喽啰虽然力气奇大,却显得军纪严明,比较克制,没把程松直接按在地上一顿暴打。只听那为首的锁甲骑士道:“你告诉我们她去哪儿了,就没你事了!”
军老爷把话说成这样,那是相当客气了!想必那少女是真的犯了大事,这才一路被人追到此处,程松其实是有心做个守法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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