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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华娱神话-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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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阿姨来了?那你好好陪她玩几天,我准你的假。”
“不是,她,她想见见你。”
“啊?”
任权今年回家过年的时候,老妈一口气张罗了七八个大姑娘,非要介绍给宝贝儿子。
她挑中的姑娘们,个个都是五官端正,不是教师、医生,就是银行职员。任妈妈自己,当然是非常满意的。
任权没等老妈说完,一口就回绝了,死活都不肯去见个面。实在被逼的没办法了,二十四岁的大小伙子,居然也要和妈妈撒娇耍赖,才能蒙混过关。
任妈妈也是心里有数,估计他去年提到的那个,女大三的老姑娘,可是把自己的儿子给迷住了。
老太太心里头觉得,这个岁数的老姑娘,那就和二婚的差不多。
她肯定是谈过恋爱,交往过男人的。要是那个女的,性格再大方开放点,说不定早就不是处女了,不纯洁。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
想到这些方面,任妈妈的心里,总是不大舒服。
过完了年之后,任权就回魔都去上班了。
任妈妈在家里头思来想去,总是觉得这不是个事。再放任儿子这样下去,情根深种,不小心上了那个女人的床,女的再怀了孕,以后想反悔都不行了。
老婆子越想越上火,没两个月,她实在是按捺不住了。事先也没和儿子打个招呼,干脆就一个人跑到魔都来,直接找上门来,要和儿子摊牌。
“你不是稀罕那个能抱金砖的吗?行,妈理解,妈也没意见。只要你让我,和人家姑娘,见上一面,我也好好瞅瞅,你们俩到底合不合适。”
任权被老妈给逼得没办法,再一想,可也是,让她们见上一面,又有什么关系呢?
星雨那般出众的人才,我妈妈一见到她本人,肯定不会有那么大的意见。年龄问题,说不定就能高抬贵手了。
要是我妈这里能通过,没意见了,那我就真的放开胆子,去追求她。
我们一定会在一起的,因为,我真的很喜欢星雨,在我心中,她近乎完美。
要是我们明年能结婚,后年就生孩子的话,星雨的年龄,真没什么大问题。
任大经理实在是想的太迫切,也太长远了。
两个人八字都没一撇,他就想到结婚生孩子去了。
第三百一十三章 想见你()
老妈可是下了最后通牒,三天之内,我和那个姑娘,必须见面。
逼的任权没办法,只得给大姐大打了电话。
小伙子真的好尴尬啊,这可没有什么过渡啊?
该怎么开口啊?
两个人,月朦胧鸟朦胧了两三年,彼此之间,都有很深的好感。可是谁都没有捅开,那一层薄薄的窗户纸。
他们现在的关系,只能算是同事和朋友,最多只能说是关系很亲密。
可是,老妈要看的,是自己喜欢的对象。
这可怎么说呢?
“那个,那个什么,我妈说了,她想见一见我的领导。”任权在电话了,到底还是没敢,如实相告,实话实说。
“这样啊。可也是,都认识你这么久了,光是你上门问候我爹妈了,我还没机会去拜见一下你的父母,真是不好意思。”
任权就着坡下驴:“是啊,是啊,这不就有机会了嘛。她想去燕京见见你,当面表示一下感谢。”
“阿姨太客气了,就别麻烦她了。这样吧,还是我下午去魔都,到时候请阿姨吃饭。嗯,就让她参观一下咱们的买卖吧。”
“好,我先安排好,到时间我去机场接你。”
孟星雨真不知道任妈妈的心思,也没听出来任权话里的不尽之词。
她去魔都,就是抱着对朋友长辈的孝敬之意。
老人家提出来要见见自己,那就见见呗。
再说了,她也想和任权的妈妈,见个面,认识一下。
我们以后,总是会认识的,不是吗?
任权在魔都也有年头了,一直都没有购置房产。他自从出任梦幻舞台分公司的经理之后,一直都寄住在老同学孟星魂的别墅里。
这栋别墅,自打那一年大姐买下来之后,孟星魂自己,也就来住过两三次。
任妈妈到了魔都之后,任权也不想老妈去住什么宾馆,还是接到这间别墅,暂时先住下了。
任妈妈虽然从没有见过孟星魂本人,倒是也知道他和儿子之间的关系。
他们俩,是同乡同学加同事,交情不比寻常。
她可不知道,这位逼着儿子露屁股的小妖精,他的亲姐姐,就是自己儿子日夜思慕的那个狐狸精。
孟星雨平日里,并不怎么喜欢听歌看戏,就连自己弟弟的歌,也不怎么听。她最喜欢的,就是读着外文原版名著,懒懒的睡去。
这是她从高中时代*开始,就养成的习惯。
魔都的别墅定期都有人来打扫,随时都可以入住。
她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难得的放了一张齐勤的精选CD来听。
齐勤是孟星雨在少女时代听过的,寥寥几个歌手之一。
“为什么,大地变得如此苍白;为什么,天空变得如此忧郁。难道是冬雨,即将来临,即将来临。。。。。。”
《冬雨》,也许是小哥齐勤最成功的一张大碟,创作与演唱,都近乎完美。
专辑里的《大约在冬季》和《外面的世界》,后来都超越了主打歌《冬雨》,成为华语流行音乐史上不朽的名作。
孟星雨转头望向窗外,很巧的,魔都,今夜,真的下起雨来了。
回想到刚刚,和任权妈妈吃的这一顿晚饭,孟星雨的心情,就如同这首歌一样,忧郁,孤独,迷离之至。
任权开车,去机场接到了孟星雨,就先送她回别墅了。
两个人在路上说好了,任权去接他妈妈,分公司会派车,来接董事长。
晚上六点钟,就在安福路,他们联手开办的第一家餐馆,楼上的孔雀阁雅间,不见不散。
魔都分公司的专职司机小于,下午五点钟下班,就来接了董事长的大驾。
孟星雨亲和的打着招呼:“小于,真是麻烦你了,耽误你下班回家了吧?”
小于受宠若惊:“哪里的话,董事长你太客气了。”
孟星雨看他虽然相貌普通,言谈倒很得体自然,就问道:“你老家哪里的?什么学历?”
小于开着车,回着话:“啥学历啊,就初中毕业。我老家在贵州。”
“哦,那都干过什么工作呀?”
“不瞒董事长,我什么都干过。建筑工地,澡堂子擦背,街头擦皮鞋,黑煤矿,蹬三轮,宾馆服务员,门卫,多了去了。”
这小子偶尔从后视镜里头,看到孟星雨娇艳的面容,心里一阵阵的悸动:“哎呀妈呀,董事长真是越来越漂亮了。”
晚上在熟的传说一见面,任妈妈看着走进来的这个女子,眉头便是一动,心里很不舒服。
任妈妈看到孟星雨身穿白色羊绒大衣,里面黑色紧身上衣,配着伞裙,长发披肩,身材颀长,走进来的时候娉婷袅娜,整个人显得艳丽无匹。
她的心里,当时就蹦出了两个字:“尤物!”
没等任权作介绍,孟星雨就主动和任妈妈哈腰点头致意:“阿姨好,我是孟星雨,任权的同事。您就叫我小雨吧,我妈就这么叫我。”
任妈妈嘴里说着:“你好,你好,快请坐,”
她心里一动,孟星雨?赶忙问道:“你,是孟星魂的姐姐?”
孟星雨可不知道,任权说他妈妈要见一见领导,只是和她打了个马虎眼。其实人家家长,那是要来相亲的。
她点了点头:“是啊,我弟弟和任权,是大学同学。”
任妈妈哪里想的到,自己儿子喜欢上的,竟然就是梦幻舞台公司的大老板。
她愣了一下,心里这才明白过味来:“原来就是你呀!”
虽然任妈妈不太熟悉孟氏姐弟,起码也知道儿子效力的这家公司,董事长就是孟星魂的亲姐姐,真正的大东家,就是孟星魂。
这下子知道之后,老太太心里更是踌躇:“这么厉害的女强人,哪里会照顾好家庭生活啊。”
任妈妈看着孟星雨给三个人倒着茶,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小,小雨啊,你是几几年生的?”
任权一听这话,差点让茶水给噎着。
孟星雨随口就答道:“哦,我是70年的。”
任妈妈狠狠瞪了儿子一眼,大三岁?这是五岁!她都三十了!
这一顿饭吃的,三个人都很不自在,各怀着自己的小心思。
任权想着,好像不大对呀,我妈这个表情我知道,肯定是有点意见的。要不,她早就咋咋呼呼的,打听人家姑娘家里头的事了。
孟星雨陪老太太吃着喝着,心里也紧张的很。
虽然孟星雨和任权之间的暧昧感情,已经有一些萌芽,她自己也时常按捺不住,想要多来看看任权的小心思。
这一次借着任妈妈,要感谢感谢儿子的领导,她赶紧就跑到魔都来,又何尝不是心里有了一些渴望,想给对方的家长,留下一个好印象呢。
任妈妈该吃吃,该喝喝,还招呼两个孩子多动筷子。反倒是她显得自然从容,好像没什么事似的。
眼看着两个孩子一碗饭,就快吃完了,任妈妈若无其事的说道:“要说任权现在的工作,那多亏了你们姐弟俩的照顾。我听小泉说过,他和你弟弟,交情不比寻常。阿姨就拜托你这个当大姐的,能把小泉也当成亲弟弟来看待。以后啊,你该教训的时候,就教训他。他还年青,不懂事。”
就见两个孩子把碗筷都放下了,脸上神色不安,任妈妈只当没看见:“小雨啊,干脆,我就让任权认你做个干姐姐吧。以后他在魔都一个人过日子,有你这个干姐姐照顾着,我也能省下不少的心。”
任妈妈是非常信佛的,她经常要到深山古刹,上香祈愿。
今年春节之前,老太太还特意去了一趟河南洛阳的白马寺。
这是佛教传入中国之后,兴建的第一座寺院,被称为中国佛教祖庭。
她到魔都来,解决完儿子的情感问题之后,老太太本来还打算着,就近再去一趟江苏和浙江,看一看寒山寺和灵隐寺。
信佛信了几十年,老太太看佛经故事都入了迷。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今天她一看到孟星雨妖艳冶丽的模样,一下子就想起来了一个。
佛经上说,有一个儿媳妇,叫善生,长的十分漂亮。她仗着自己是舍卫国第一大臣的女儿,不但不恭敬丈夫的父母和兄弟,也不信奉三宝。
有一天,佛陀见到了善生,就说法点化她:“为人媳妇,有四种不同的类型:似母,似亲,似贼,似婢。你这个人,算是哪一种型号的呢?”
要是孟星魂读过这个故事,一定会做个笔记,简单总结一下:
所谓似母,爱夫如子,舍己为人;似亲,亲夫如友,同享苦乐;似贼,视夫如敌,时刻算计;似婢,敬夫如天,唯命是从。
任妈妈想了又想,这个孟星雨,好像哪一种型号,都不是。
在贵州西南部的一座大山之中,有一个非常偏远的村落。大约一百来户人家,每家都有三两个小孩。
在这个村子里,也有一所村办小学,只有三间教室。
这三间教室的袖珍小学,是全村的人上山采石,每家背了足足八千斤的石头,一块盖起来的。这些教室只有窗户,却没有窗框,也没有灯,全部采用日光照明。
这一年的三月末,村里来了一个满脸大胡子的年轻人。他从早上六点,到下午五点,把孩子们的课程表,排的满满的。
原来的代课老师在的时候,就只有语文、数学两门课。现在,他又给加上了音乐和体育。
没过多久,这个大山沟里,就响起了从未曾听闻过的歌声。孩子们一有空,就会在一起大声合唱——
“我爱你中国,亲爱的母亲,我为你流泪,也为你自豪!”
“向前跑——继续跑——”
“老天爱笨小孩!”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第三百一十四章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
这所大山小学,所有孩子的课程,他一个人全都代劳了。
孩子们特别喜欢听他浑厚磁性的嗓音,讲起课来,娓娓动听,就和老师唱歌一样,都那么好听。
他只有在星期日,才能休息一天。
就是这一天的休息日,有时候,他还要陪着不少的孩子,去山里头割菌子,下网抓野鸡野兔啥的。
因为这个村子太穷了,很多外边嫁过来的女人,生下娃没两年之后,就跑掉了。
男人下地干活、进城卖力气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反倒是成了保姆一样。
没半个月的时间,村里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城市来的陌生人。
他说他的名字叫苏峰,搞艺术的,到大西南来采风。
什么叫采风,村里人也搞不清楚。
苏峰说,采风就是,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逛逛,淆淆。
村里岁数最大的,就是六十七岁的老村长,上官云贵。
在这个村里,能活过六十岁的人,并不是很多。老云贵最好的哥们,居然是比他小了八岁的文四宝。
老哥俩正在家里,喝着一种叫“老不死”的土制白酒,里面泡着不少的草药。
这种酒的味道不好,很冲。小辈人再穷,也不乐意喝了。只有老人还习惯喝两盅,所以村里人,就给酒起了这么一个,不尊不敬的大名。
“小苏第一次喝的时候,那小子可乐坏了,他说,原来世上还真有这种酒啊!”
“嗯,你看他喝下去的那样子,就跟喝药似的。城里人,无福消受啊。”
文四宝拈了一颗生花生米,在嘴里嚼吧嚼吧,问道:“小芳的病,现在怎么样了?”
老云贵长叹一声:“唉,白血病,医生说,没多少天好活了。”
文四宝黯然了一会,咕噜又灌了一杯:“多好的姑娘啊。”
上官云芳的辈分很大,是和老云贵他们一辈的,今年只有二十六岁。
村里很多的娃娃,都要喊她一声姑奶奶,三四十岁的人,叫她小姑的,那也不少。
她是这个村里,唯一一个走出过大山的女孩子。
在一所师范中专学校毕业之后,云芳还是选择了,回到生她养她的小山村,做起了一名代课教师。一个月,只有八十元钱的微薄工资,还经常开不出来。
三月的一天,上官云芳一直不大好的身子,连续发了几天的高烧。吃了多少副的草药,还是觉得气虚体乏。
没办法,姑娘只好进城去看病。诊断结果一出来,她很平静,在医生惊诧的目光中,孤零零的,就这么走出了医院的大门口。
漫无目的的,沿着马路没走上几步,云芳的身子晃了晃,她再也坚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
姑娘把头埋在双腿之间,嘤嘤的啜泣起来。
也不知哭了多久,就听头顶一个温暖动听的声音响起来:“姑娘,你怎么了?”
化名苏峰的,自然就是离家多日,独自远行的孟星魂。
这几十天来,孟星魂在浙江跟过渔船,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江苏进过工厂,一天看着机器十二个小时。还在广东,找了一个工地,和几个四川娃娃,一起搬过砖头,和过水泥。
他遍尝着各地的小吃,观察着人间的百态,每天过的都挺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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