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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伪装者-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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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气道:“混蛋,想什么好事呢?去死吧,本小姐不是白痴好不好?本小姐是校花,但你是青蛙。你是青蛙,夏夜之!”
秦娆鼻息粗重地撑起身。紧了紧挎包,向学校走去,可是走出十来步又倒退着走了回来,“没出息的死秦娆,你就是活该,就是就是贱!我警告你,今晚最多拉手,撑死了让那死人亲一下脸抱一下实在不行可以亲一下嘴巴,嘴是极限了胸部,混账东西,敢得寸进尺动手动脚就踢死他!”
差点被搞出精神分裂的小妖精弯腰拨开一丛百合,寻找药瓶,忽然两只纠缠在一起的蜜蜂怒目而视地冲了出来,吓得她惊叫了一声,坐倒在地上,还未平息下心悸,突然,一把破锣嗓子嚷嚷道:“小妮子你干什么,多大的人了,还折花,你,你,你给我站住,站住!”
秦娆拿起药瓶,以比刚才冲出药店还快的速度往巷子里钻,后面追着一个系红袖标的老太婆,虽然头发斑白,但腿脚还是相当利索的,而且最重要的是有一颗锲而不舍捉拿妖精的恒心,于是惊恐万分的小妖精边跑边委屈道:“死狐狸,我恨死你了!我恨死你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一天的暑气总算消散了些,夏夜之从七点钟从宿舍出来,利用最拿手的摆脱跟踪法,将死光头甩掉,然后到音乐学院,穿过花园,经过宿舍,然后出了侧门,到车站的时候七点半。
提前半小时,秦美眉还没有来。看着周围的霓虹闪烁,人流熙攘,夏夜之有点纳闷,今晚某人居然大方到跑这么远,也不怕花钱了?
还是说
不会又给自己买东西吧?上辈子街头乞讨的时候,要是能遇到个这么善解人意的傻妞该多幸福啊,这辈子
哎,算了,这样也好,到时候接到五百万的时候某人也不用太内疚,毕竟她对自己吝啬,对朋友还是蛮大方的。
胡思乱想了一番,夏夜之蓦然转身,正好瞧见一个女生往树后面躲,那女生被发现后又从榕树的暗影里走出来,扭扭捏捏拖着步子走到夏夜之面前,光泽的嘴唇勾了下,“嗨,你早来了?”
“”
夏夜之有点无语,一眼扫到了秦娆的头发,这个发型貌似第一次见,头发并不是如往常那样盘起来,而是散在肩前后背,头顶扎了个髻,额外束起一把头发垂下。她这个本不该穿裙装的身材今天更加肆无忌惮,穿上一条牛仔短裙,好在上身仍旧保持了平日里t恤加衬衫遮云蔽日的懒散造型,可没等夏夜之回过神来,多彩格子衬衫被风撩动,露出风情万种的黑色小吊带,登时,一排如栖在电线上的乌鸦齐齐甩过脸来,绿芒幽动,秦娆红着脸将飘散在夏夜之脸色的几缕发丝收回,僵了僵感冒没好的鼻子,“嘿,我说你看什么呢!”
霓虹映照下的那张脸罕见地打了清水妆,如果换作其他喜欢打扮的女孩,兴许根本看不出来,可对于这个万年素颜的妖精来说,除了一眼就能发现外,更是深刻地有点眉目如画魅惑人心,秦娆身上闻不出牌子的混合着茉莉、木兰和荔枝的香水幽香阵阵飘来,如影随形,嗅觉灵敏的夏夜之只觉得周围的喧嚣远遁,木讷了好几秒种,才没头没脑道了句:“是你啊!”
秦娆穿成这样本来就不好意思,平日里见面最多笑笑的同学们一个劲地打量她,让她怀疑是不是有点不搭,说实话,四年了第一次穿成这幅模样,还不是为了某个白痴,不想他出去丢面子,结果等来“是你啊”三个字,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白痴死狐狸。
秦娆睨了他一眼,情绪低落:“怎么了,不想见我?还是有约会了?”
莫名其妙的心里一酸,又讷讷道:“你忙就算了,快考试了,抓紧时间复习,别再挂科了!”
“哪有!”
夏夜之头摇得像拨浪鼓,跟喝了二十斤酒似的,“我是觉得你穿的”
“怎么了?”
秦娆拎着挎包,向前踏了一小步,脚尖都快碰到夏夜之的运动鞋了,眼神灼灼望着他细媚如丝的眼睛,心里蛮期待的,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么沉沦,哪怕就在一个月前,两个星期前,五天前?
然而,终究是不争气,在大学里最后用秒都可以计数的这天,她恋爱了,确确实实是恋爱了,本来她不喜欢单眼皮的男生,因为父亲是大双眼皮的帅哥,前些个挣扎的日子每天晚上躺在床上,都会自我催眠暗示,将夏夜之跟一向不怎么喜欢的狐狸划等号,但是呢,很可惜,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五个晚上有三个梦到他,其中还有一个
别的不说,傍晚六点的时候洗过澡站在镜子前,趁着宿舍没人,她换了不下十套衣服,当然一半以上都是往年的陈品,这件衬衫还是偷的江琴的,连她也觉得自己快无可救药了,但是还偏偏就像自我强迫一样,换来换去。本来希冀着这样把自己也吓到了的打扮能换来一句“漂亮”,抑或“特别”,没想到死狐狸臭狐狸竟然说道:“你不冷吧?”
“”
秦娆忍住快要决堤的小性子,深吸了口气,佯装无所谓道:“好像有点,那你等我一下,我回去换!”
“算了算了,反正车里人多!”
真是个混蛋!人多不多关我什么事?又关你又关你什么事?
看着他背转过去被昏黄路灯拉长的影子,秦娆忿忿地踩了几脚,蓦然间,见夏夜之又转回了身,抬起了手臂,一种要被侵略的预感骤然升起。
贝齿在嘴唇上深深刻了一下,坚持不让自己往后退一点点,听着耳鼓里怦怦的激跳声,秦娆垂下了安静温柔的眼帘,心道了一声,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反正今天由你,小子,看你敢多欠揍!
然而,夏某人只是拉住了她的手袋,在公车来前,沉着道:“我给你拎着包吧,别被偷了!”
秦娆鼓起了腮,又像泄了气的皮球吁出那口气,半跟凉鞋最凌厉的部位从夏夜之脚面经过时自然下落,然后在夏夜之呲牙咧嘴的时候,弯了弯眼睛,无辜道:“没看见,对不起哦!”
心里却诅咒道,我都快恨死你了,小狐狸,你就给本姑娘等着吧,看今晚怎么收拾你!
第一百八十一章()
划过霓虹的车窗倒印着秦娆被光斓遮盖的脸孔,静婉而平淡。
四年前十七岁的她跨越了几百公里只身来到遥远的东江,疲惫地坐上这趟公交,怀揣的情绪似乎已经很久远了,悠悠回想起来,那时除了对命运让她诞生在这个尘世却要承受那么大的苦痛怨天尤人外,更多的就是一种无力的认命。
那天,望着撩动心扉的夜色,她也有过在任何一座高楼坠下的想法,对于那些吃饱了撑的自杀的有钱人如果说生命存在不可承受之轻的话,那么对于秦娆,就是逼迫她连呼吸都觉得困难的无尽重压。
本来就已经拮据的生活因为五千块钱被小偷摸走变得举步维艰,于是开学的那几天,她每晚都要坐这趟公交车,刻骨流毒地盯着每一个面色不善的家伙,而插进口袋的手里握着一把折叠剪刀。
时光荏苒,四年弹指即过,单层的11路公交已经变成了双层,甚至有一些路线也做了变动,道路两旁新建了许多高楼,而那天的她可能做梦也想不到四年后她原谅了父亲,可能也想不到不再厌弃自己,折磨自己,更想不到会以这样的心态去迎接每一个朝霞微露的清晨送别每一个星辰霜月的夜晚。
尽管这四年仍旧有许多的坎坷曲折,有许多身不由己的羁绊,然而呢,充斥心扉的感动总会温暖凄落的内心,让她相信这个世界总有希望。总有光明。
她还记得那天坐在身边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英语外教,据那个老不死的说是得到了圣灵启示来帮助她这个迷路的小羔羊,所以喋喋不休了一大堆神爱世人的无际言论。最后在她冷漠的眼神中留下一本英文版的新约,那天她翻了一页,歪歪扭扭的中文写着几个字“忘记背后,努力向前”!
时至今日,她已然懂得感恩,可对那个老爷爷愧疚的是,萍水相逢送给她的新约仍旧只翻了一页。
不过。也许所有的真谛就藏在这一页也说不定?
这算是秦娆的自我安慰,毕竟她是纯粹的唯物主义。唯物质主义,唯有物质才能让她摆脱窘境的主义。
这也是秦娆那天和夏夜之吃饺子时才想通的,就是因为这家伙说了同样的八个字,唯一让她酸酸的是。这八个字是一个女孩子告诉夏夜之的,就是遇到了意外让他不愿再用手机的那个女孩子,也许就是他的女朋友吧。
“只要你能忘了她,我就跟你一起”
在夏夜之家的那个中午,秦娆喝了一点点酒,微微有些醉的她差点压抑不住冲动,不过有些连自己也觉得霸道的话到嘴边,变作了一句委婉的“忘记背后,努力向前”。
想必。那家伙也不会明白个中深意。
可惜,留给他的时间太少了,能让他明白深意的时间太少了
想到这。秦娆嘟了嘟嘴,在夏夜之肋骨上撞了一下。
“又怎么了,大小姐?”
夏夜之从簇拥堆叠的目光中别过脸,莫名其妙地道。
“还好意思问?”秦娆擦着淡色眼影的眼帘挑高了点,黑曜石似的眸子望了站在不远处背着红书包的清秀女孩一眼,那女孩赶紧将目光移到手机上。秦娆斜睨着敢装无辜的夏夜之,似笑非笑道:“你一直看着人家小姑娘做什么?才高中生好不好?”
“我我哪有?”
夏夜之冤枉道。事实上从上车开始三个小子的眼神一直鬼鬼祟祟在秦娆身上逡巡,时而交头接耳几句,他们还以为混杂在人流里一起偷窥别人发现不了,可夏夜之是什么人,但是他又不好让秦娆担心,于是有论点没有论据的敷衍着,秦娆立即追问道:“你敢说没有?”
夏夜之懒得解释,干笑道:“有行了吧!”
秦娆眯了眯眼睛:“别一副不情愿的样子,继续看吧,干吗遮遮掩掩的!”
“我跟你很熟吗?管东管西的,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想什么好事呢,小子!”秦娆尴尬地哼了声,看着夏夜之印着窗外蓝色和红色光弧的瞳孔,秦娆避开的眼神,手指在裙摆上理了理,“其实,我觉得哎,你去哪!”
有些话对于在感情这方面一直处于戒备敌对状态的秦娆实在太难表达了——
其实,我觉得你对我挺好的。
这样说会不会有点傻气?或者说——其实,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
呃,这也太弱了。
如果说——为什么你对我这么好
不行,不行,也太白痴了!
“哎,笨死你了!”秦娆用掌骨敲了敲额头暗自苛责,身为妖精本来就应该伶牙俐齿,可是此刻心如鹿撞,越犹豫嘴巴越不利索,最后索性一咬牙,水萝卜就酒直接说吧——你是不是喜欢我!
深深吸了口气的妖精趁着公交车缓慢停下,心中酝酿了三次,转过如醉酒般酡红是脸颊,然而,可恶的家伙居然给了她一个后脑勺,然后伸手去拎她膝上的包,秦娆脑子嗡了一声,忽然想起包里放着的东西,一下子将整个身体的重量压在夏某人的手臂上。瞬间,胸口感觉不对劲,又慌忙撑起身子,幸好,从始至终夏某人没有发觉,只是起身离开了座位。
于是,秦娆囧囧地亦步亦趋,捻住挎包的一角,像一个柔顺的小媳妇跟随着夏夜之下了车。
“还没到哎!”
下了车,秦娆一把夺过包,抱在怀里,左右环顾了一下,宽敞的街道边坐着很多乘凉的人,明显不是市区。秦娆气道,“这还有好几站呢!”
“我口渴!”
“”
车上那三个难产的小痞子他见过,就在北回归线的那天。跟着老婊子一起进来闹事,虽然他们也不敢在这地方干出什么事,但是规避一些风险也是应该的,至少让他们知道秦娆有人照看,想动歪脑筋要过他这关。
“学姐,帮我买饮料吧!”
“这点路能渴死你么!”秦娆促狭,夏夜之还想促狭呢。“多走两步减减肥不好吗?”
“我!减肥!你”
秦娆一跺脚,转身向小超市走去。夏夜之舒了口气,悠然地坐在花池边,守望着玻璃窗里那个行走的人影。
不远处,一个六十出头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见周围不少人都和他打招呼。夏夜之有些好奇,莫不是那位大众明星在东江居住吧?
旁边拎公文包走过的一青年对身旁同伴道:“谁这是?”
“荣誉市民!”
“草,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一说,啥时候东江变成纽约了,哎哎,哪个闲的蛋疼的给颁的!”
“市长!”
同伴在青年肩上来了一拳:“扯淡吧!”
然而,青年的脸色严峻起来,压低声音道:“我说老头是市长,体验民情呢。你嘴巴干净点,小心祸从口出!”
“你骗我呢吧!”
同伴拉住青年,还想问个究竟。然而青年慌慌张张加快了脚步,“那后面的都是便衣,你刚才那么大声都他们难道听不到?别回头,快走!”
同伴嘎巴嘎巴嘴,还想装大拿反驳几句,但是见几个男人看他。吓得撒脚如飞。
夏夜之心说,哪个市长这么辛苦熬到晚上挤公交。正想着,忽然,那老头顿住了脚步,跟车站旁的垃圾桶来了个亲密拥抱,比见到美女的小处男还带劲,登时惹起了一阵哄笑。听见那两人对话的一个打领带的中年男人挑了挑嘴角,嘲弄道:“市长级的清洁工!”
车站里又是一阵前仰后合。
然而,就在所有人欢笑的表情还没有放开之时,老头像抽风似的抖了下,侧着摔倒在地。
“啊!”
离他最近的那个被殃及的女人尖叫了声,扔下手机跳在一边,急忙去拉裙子,大骂了声“流氓”,可摔倒在地上的男人根本没有反应,众人一下子明白过来。
车站乱成一团。
那些显然认识老头的路人赶忙拨急救电话,一个胆子大点的男人走到老头面前,伸手在他鼻端探了一下,失声道:“死了!”
不等嘈乱化为寂静,又大喘息地来了一句:“死了快!附近有医院没,救护车叫了没?”
“是心脏病吧,快按摩!”一个貌似懂点尝试的妇女指挥着,男人将老头t恤撩起来,像摸大姑娘胸脯似的谨小慎微,搞了半天,老头那点气也没了。
“快,拦辆出租!”
夏夜之蹙了下眉,眼看两个壮实点的男人将老头往出租上抬,三步并作两步走了上去,喊了声:“放下,来不及了!”
“你他妈的瞎折腾什么?闪开!”
男人上来朝夏夜之胸口就是一掌,然而手腕忽然就被叼住了,接着一股骤然大力传来,他就像小鸡一样被甩出去两米远,撞在护栏上。
出租车司机一看老头吓人的脸色,头皮发麻,最忌讳的莫过于这事,尤其第一天跑车,所以当夏夜之将老头抱下车时,司机苦着脸,堆着笑,说了句“谢谢”。
心脏病比猛虎还厉害,前世朦胧的印象里,外公就是在他眼前去世的,也间接导致了他流离失所,最后加入了基纽。
如今回想起来,那些感情已经很淡了,甚至很不容易才会从记忆深谷里跳出来,可是当老头一如当年的外公被抬到车上,夏夜之脑子被扎了一下,曾经许许多多回忆涌上心扉。
他不是不知道,如果救不了老头,老头的家人十有*会起诉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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