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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重生1990-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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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会等等,可以说在洛杉矶尤其华人中间影响极大。
宋志超之所以会找洪森帮忙,源于前世他和洪森家族,准确地说和洪森的孙女洪雪梨有过一段孽缘。
前世的时候,有一次宋志超去美国开拓商业市场,偶尔中在一次致公会举办的慈善募捐大会中,因为捐款一千万美金,从而结交了洛杉矶洪门大佬洪森,也认识了洪森的儿子“洪约翰”,以及他的孙女“洪雪梨”。
那是一个很盛大的舞会,宋志超在舞会中回头惊鸿一瞥,就看见了端着美酒,犹如仙女临凡的洪雪梨。
一般来说,身在国外的华裔,不管模样再怎么漂亮,性格和气质也应该是鬼佬那种,因此才会有那么多的abc,可是宋志超却从洪雪梨身上感受到了一种不同………聪慧,漂亮,高雅,还有那种很多女孩缺乏的坚毅。准确地说,那时候的洪雪梨,简直就是未来盗墓鬼吹灯中的雪梨杨,浑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神秘魅力。
原本,不出意外的话,宋志超甚至可能会娶了洪雪梨,让她成为自己一生的妻子,可是一次大型竞投中,身为宋志超女友的雪莉杨,却瞒着宋志超,和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协议,出卖了宋志超竞投的底价,使得宋志超折戟美利坚,铩羽而归。
也正要因为那次失败,让宋志超元气大伤,也使得他和洪雪梨之间的感情发生了裂痕,再也无法补救。不久之后,宋志超联合中国大陆一干大佬,再次杀向美利坚,通过纵横合谋,直接把那个抢走自己竞投项目的美国公司给灭掉。
当那家公司重新召开董事会的时候,洪雪梨没想到宋志超会突然出现,并且成为了那家公司的新主人。这才明白,原来收购这家公司的人,就是宋志超。
宋志超得意洋洋,那一刻他见到了洪雪梨的惊诧,失落,还有难以置信。宋志超大摇大摆,在会议中对洪雪梨尽番奚落,享受报复带来的快感。
洪雪梨黯然神伤,在会议中当场离去,只留下一个伤感的背影。
宋志超一向铁石心肠,对洪雪梨也并不感到有什么抱歉,反而认为这是她应得的报应。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过了很久宋志超才知道,当初洪雪梨之所以背叛自己,其中有不得已的苦衷。至于是什么苦衷,宋志超一直都没有查到。只是夜黑人静的时候,每次想起这段情缘,宋志超都会暗自神伤。
只是此时,没想到这一世,自己会再次来到美国,并且不得不见洪森老人家。
那么如果真的见到了洪森,会不会见到洪约翰?又会不会见到他的女儿洪雪梨?
前世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子,如今又是什么样子,她认得出自己吗?
不,怎么会呢。
也许现在的她还只是个孩子,而自己呢………宋志超摸摸自己的脸,却已经二十岁了,禁不住感叹: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洪雪梨,现在你会是什么样子?
477【洪爷】()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金九打车来到这里,此刻身在商会中,打量四周,怎么也感觉这个商会有些“不正经”。
一般来说,商会嘛,都应该是具有很浓重的商业气息,再不济,也应该是搞得很文化,很文雅,摆个财神爷什么的,这里倒好,没财神爷不说,代替财神爷的却是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关公。
没错,眼前的这个商会更像是香港黑帮电影中的那种香堂。
四周虽然也是雕栏画壁,古色古香,但那一支支很有视觉冲击力的洪门旗帜,出卖了这里高雅的氛围。
旗帜是那种三角形的,有红色和黄色两种,红色上面写着斗大的“忠”,黄色旗帜上面写着斗大的“义”,然后在两排旗帜后面,就是这座触目惊心,令人胆战的关公像。
红色檀木雕琢而成,关二哥一只手提着青龙偃月刀,另一只手捋着胡须,模样不怒自威。
而在他背后高处,则悬挂着一个巨大的牌匾,上面写着“忠义千秋”四个大字。
我擦,这里到底是商会,还是香堂呀?
金九暗自咋舌。
周围,两名明显是小弟,或者说跟班的男子守候在旁边,其中一人是引领金九进来的,另外一人刚刚去里面通报完。两人都表情严肃,很有做门神的潜质。
就在金九打量四周的时候,一个真正的门神,准确地说,一个身穿西装的魁梧男子从香堂(商会)里面走了出来,看了一眼金九,问道“就是你要见洪爷?”
金九见此,就知道对方是主事的人儿,忙说“是啊,我是奉命前来,我们宋老板想要约见洪爷………诺,这是我们宋老板给洪爷写的信。”
魁梧男子看了一眼那封信,说“给我,你走吧!”说完,魁梧男子就伸手去拿那封信。
原以为这样说,金九就会乖乖把信交给自己,然后转身离开。
可是金九却说“对不起,我们宋老板交代了,这封信必须要亲自送到洪爷手里。”
魁梧男子夺着信,金九抓着不丢。
两人角力。
金九怕对方把信扯破,于是就用手去擒拿对方的手腕,想要让他松开。
见金九出手,魁梧男子冷哼一声,“找死!”
抓着信封的手一松,与此同时,魁梧男子一脚踢向金九膝盖,“跪下!”
金九的手刚擒住对方的手腕,就发觉对方一脚踹来,顾不了许多,忙把手松开。
魁梧男子冷笑“废柴!”
再看他突然收脚,反而一拳朝金九脸上打去。
原来,脚踹那一招,竟然是虚招,这一拳才是真的。
金九不防,但觉铁拳砸在脸上,一阵疼痛。
没等金九反击,对方又是一通铁拳,蓬蓬蓬,朝着金九的肩膀,胸口,还有腹部猛砸,短短几秒钟,竟然砸出了十几拳。
金九这才明白,今天自己遇到了高手,单看对方打拳的手法,稳狠准,最终要的是根本不给自己反击的机会。
最后一拳,蓬地一声,魁梧男子一拳打在了金九的额头上。
金九晃悠了一下,跪倒在地上,手中紧紧抓住的书信,也掉落在了地上。
旁边,一直纹丝不动的两个把门男子脸上露出一丝嘲笑,对于魁梧男子战胜金九早在预料之中。
“这一下你服了吧………还从来没有人敢不服我洪英的!”魁梧男子弄一下脖子,活动了一下拳头,冲金九冷笑道。
说完,洪英弯腰去捡起那封信。
可是………
啪地一声,金九却再次用手抓住了那封信,死死地按在地上,抬起鼻青脸肿的脸,嘴里流着血,对洪英说“宋老板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给他!”
洪英皱眉,似乎没想到这个光头佬这么难缠,自己已经警告他,却还这么不知死活。
洪英直起身子,背着手,嘴角裂开,露出一丝嘲笑,“看起来,你是把我说的话当成放屁了。”
说完扬起膝盖就朝金九的脸门撞去。
这一膝撞十分凌厉,倘若撞实,金九非破相不可。
就在魁梧男子自以为金九躲不过去的时候,金九忽然狞笑一下,不躲不闪,竟然扬起光头朝着洪英的膝盖撞去。
铁头对铁膝!
蓬地一声!
洪英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光头会如此强悍,只觉得膝盖隐隐作疼,竟然被撞得膝盖骨差点裂开。此时,洪英才知道,从一开始自己可能就低估了这个貌似不起眼的光头佬。
金九是什么人?
大陆那边出来的凶人。
虽然不像洪英这种打小练拳,受过正统的格斗训练,但金九的经验和招式都是从生死中积累出来的,比起那股子凶狠劲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原本看笑话的两个守门男子也看出来事情不对劲儿。
在洪英诧异的刹那,金九就一个熊抱,直接搂住了洪英的腰,准备把抱起,倒立起来,朝后面地上狠砸。
洪英又惊又怒,没想到自己阴沟里翻船,会被对方抢得先机,又是就拳头攒紧变成凤眼拳,准备朝金九暴露出来的脊椎砸去。
就在这时………
“住手!”
声音洪亮,充满威慑力。
不管是洪英还是金九,就都停止了动作。毕竟两人才第一次见面,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随着话声,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的老人从商会里面走了出来,年纪很大,应该年逾古稀,但是精神却很矍铄,一头很短的白发,下颌却留着一把宽大的白胡子,犹如从中国神话中走出来的“白胡子老爷爷”。
不用说,能让洪英以及两个人看门人这样敬畏的人,除了洪门大佬,唐人街商会主席洪森,没有别人。
“洪爷,你怎么出来了?”洪英问道。
“我要是再不出来,这里岂不被你闹翻了天?”洪爷瞪了他一眼。
洪英惭愧,“是我学艺不精,没想到………”
洪爷伸手,阻止住他继续说道,反而拿眼看向鼻青脸肿的金九,“你要见我?”
金九擦了一把嘴角流出的血,嘿嘿一笑,抱拳道“您好,洪爷!是的,是我要见你。”
“被打成这样,却拼了命也要见我,值得吗?”
“没什么值不值的,我们宋老板有讲,这封信必须要亲自交到你手里。”金九把那封信递了过去。
洪森接过信,随便扫了一眼,“看起来你对你们那个什么宋老板很忠诚呀………现在,像你这样的人很少了,很多人都喜欢向钱看,有钱就是爷,什么都能背叛!”
洪英和旁边两个门徒立马抱拳道“洪爷放心,到死我们也不会背叛您老人家!”
洪森点点头,这才用自己尾指的指甲做刀………他尾指指甲很长,就像清宫戏中那些指甲,稍微一挑,信封迎然而开。
“我倒要看看,你嘴里头的这个宋老板,捎了什么口信给我!”语气中充满了戏谑和不屑。
也是,作为唐人街洪门龙头,商会主席,很多从香港,从大陆,还有从宝岛台湾来的华人,想要攀上他这个码头,与他扯上交情,但他洪森大多都不屑一顾,准确地说,在他看来,那些人都不配。
信封打开,洪森一脸轻蔑地看着。
突然,他的脸色变得很古怪。
越来越古怪。
继而把信封一合,洪森就冲金九说“你们这位宋老板现在在哪里,我要见他!”
旁边,洪英等人一脸惊愕,不明所以。
怎么会反过来了?
不应该是别人急着见洪爷吗?
他们怎么也不明白,此时大名鼎鼎的洪爷怎么会这么急切地想要见这个宋老板?
。
478【谁比谁嚣张】()
唐人街,中华楼………
宋志超下榻的房间内,看着鼻青脸肿的金九。
牛雄早准备好了跌打酒,在给金九擦拭脸上和身上的淤青。
“这家伙出手蛮重的,九哥,你遇到高手了。”牛雄嘴里说道,一只手毫不温柔地撒了一把跌打酒,就狠劲儿朝金九脸蛋子上揉。
“擦,你轻点!”金九就算再怎么是个汉子,也经不住牛雄这样折腾。
牛雄就嘿嘿一笑,“劲儿大容易把药酒揉进去,淤青容易驱散………你就忍着点。”
于是金九就龇牙咧嘴。
宋志超则详细地询问了事情经过,最后拍了一下肩膀,对金九说“辛苦了!”
金九却神色惭愧,说了句“对不起啊,超哥,给您丢脸了。”
宋志超笑了笑,没说什么。
随即,宋志超迈步走到衣架旁,从衣架上抄起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对牛雄说“简单给他擦拭一下,我们过去!”
金九见宋志超要带牛雄去见洪爷,顾不得身上疼痛,忙起身说“我也去。”
宋志超看他一眼,点点头,“那好,我们一起去!”
……
洛杉矶唐人街,总华商会………
门口处,宋志超让金九和牛雄两人在外面等着,敲了敲门。
须臾,商会大门打开,出来一人看了看宋志超,嘴角露出一抹笑容“你就是那个光头佬嘴中所说的那个宋老板?”
宋志超眼睛一眯,笑道“你是?”
那人就桀骜地笑了笑,然后看也不看宋志超一眼,反而盯向鼻青脸肿的金,一指自己的鼻子,嚣张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洪英!”
……
商会里面………
洪森端坐在自己的书房内,饮着茶,哦不,饮着酒才对。
跟很多喜欢饮茶的老者不同,洪森一直都不喜欢饮茶,他只喜欢饮酒,并且只喜欢饮那种烈酒,茅台,剑南春,二锅头,国外的威士忌,伏特加,白兰地,不管是哪种酒水,只要能让他微醺,就是好酒水。
此刻,洪森饮着的就是茅台。
别人饮茶,他饮酒。
并且还是用那种品茶的茶杯来装酒,因此,如果不知道他底细的人,看到他这副模样,还一定以为他是一个爱茶之人。
“洪爷,那个姓宋的来了。”作为他的左膀右臂,也是他的义子,洪英进来禀报道。
洪森点点头,放下酒杯,用手指啪啪,弹了弹那白色瓷瓶的茅台酒说“这酒不错,你多给我弄几瓶藏起来!”
洪英就笑道“是!”
投其所好,为了搞到这珍藏的茅台酒,洪英甚至派人去了一趟大陆,如今能得到老爷子赏识,他比谁都高兴。
“好了,让他们进来吧,我倒要看看那个宋老板是何方神圣,他怎么会知道……”
洪英竖起耳朵,洪爷却欲言又止,挑眉道“去吧,让他们进来。”
洪英心中好奇,奈何洪爷不说,他也不敢开口询问,真不知道那个姓宋的搞了什么飞机,让洪爷这么看重。
须臾,脚步声响起。
这次洪森没有在客厅会见宋志超他们,而是让洪英直接领他们来自己的书房。
偌大的书房,摆满了各种书籍………也不知道洪森看过没有,反正都摆放的整整齐齐,看起来很有文化氛围。
如果不是书架上除了书籍之外,还摆放着那么多格式各样的中外白酒洋酒,使得书架的文化氛围大打折扣,整个书房的气息将会更加丰腴。
洪森穿着唐装,端坐在八角椅子上,一只脚穿着面底布鞋,另一只脚却是光着的,一只手还在扣着脚丫子,手里端着酒杯啧啧有声,见宋志超他们来了,这才放下酒杯,乜斜宋志超一眼说道“你就是写信给我那个人?”
宋志超按照江湖规矩,抱拳道“正是在下。”
“哈哈哈,好好好!”洪森连道三个好,这才啪地一声放下酒杯,说道“你会写信给我,又来自香港,不用说,那一定是有求于我………不过我很好奇,我为什么要帮助你?”
宋志超不卑不亢地再次抱拳道“大家同是中华儿女,血脉相连,在外互相帮助也不是不可………何况,洪爷您声名在外,喜欢仗义助人,像我这种小事儿,你当然不会弃之不理,不是吗?”
“哈哈哈,年轻人,不要给我戴高帽子,你爷爷我不吃这套!”洪森哈哈大笑,用脚跻了那只脱掉的布鞋,把抠脚丫子的手指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这才迈步走过来,背手,围着宋志超上下看一眼,转一圈,忽然说道“你可认识我?”
宋志超微微一笑,“怎么会呢,我和洪爷你可是第一次见面。”
“这就是啦,你我第一次见面,可你怎么会知道我们洪家的秘密?”洪爷突然目光如电,死死地盯着宋志超。
得到洪爷的授意,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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