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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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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身坐到床侧,光脚踩着冰凉的地砖,凉意可以冷却他沸腾的热血,“把衣服穿好!”他命令她。

君锦看他一眼,轻声问:“不要了么?”

“穿上衣服!”他再重复一遍。

君锦苦笑一下,她没看错,这人虽然粗鲁,却不是坏人。松开毛麾,捡了床头的兜衣穿上,然后再去寻她的内衫……

罗瞻侧过脸看她一眼,视线正好划过她手臂上那点殷红的朱砂,那是贞洁的象征——只有关内人才喜欢给女人点这玩意。

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疯了?这么一个妖娆且未被开封的美人在跟前,他却下不了手,拿过桌上的酒壶,狠狠灌下一大口。

“你的衣服,要试么?”她捧过那身刚做好的紫缎长袍给他。

罗瞻看着她手上的衣服半天没吱声,这缎子是给她的,见山下有余下的,就给她带了来,想不到她却给他做了袍子,不耐烦道:“这是给你的,我从不穿这玩意!”他从不穿这么制作精细的缎袍。

原来这是给她的……想不到他会送缎子给她裁新衣,“可……已经做好了,要不送别人吧?”不穿太可惜了。

抓过长袍扔到床上,也许是欲求不满难以纾解,总之他怒意难消,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她。直到出门前把她定在门板上狠狠咬下一口后,才算纾解了心头那股郁气。

男女之间若是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便再难回到从前,他不会轻易破坏她的贞洁,但不表示他会守什么三拳五步的清规戒律,除了最后那点事不做外,他什么都要。

也就在新年这两天,她慢慢得知了他长她十岁,生在塞外,姓罗,名瞻,字武安。而他也逼她说出闺名,她叫君锦,家人却常喊她媚儿,因为大姐叫阿妩,她出生在江南的长洲,也在那儿长大。

这都是三三两两聊出来的,因为大雪封山,两人实在避免不了要碰面,既然经常有交集,总不能一直当哑巴。

她虽仍怕他的冲动,但慢慢却不太怕这个人,他看上去脾性暴戾,但只要不跟他对着干,不惹他,还算好相处。

直到年初三的午夜,一身盔甲的他叫醒她,告诉她如果雪停了,她想要小命就不要自己下山,等人来接,说罢便离去,伴着狂风暴雪及前寨的号角声。一走就是十多天,期间没半个人上山,山上只有她和一条狗,以及满山满天的大风雪。

正月十五也没人陪她过节,她用面团包了米糖蒸给黑狼吃,算作她跟它的元宵节。

她发现自己都快习惯这种孤寂生活了。

习惯——多可怕的东西,这两个字似乎可以夺走一切,让她习惯跟狗说话,让她习惯遭受一个陌生男人的为所欲为,她几乎都要肯定自己品性卑贱了。

记得大嫂评价过那些红阁里的姑娘——她们的卑劣之处不在于靠身体为生,而是习惯并认为那种事不下贱,想不到如今她也成了那样的女人——有时候另一个自己也能吓到自己。

就在她思衬自己的品性是否天生下贱时,他回来了,带着满山的风雪和满身的血腥——这是她从没见过的东西。

一进门,他便吻住她的唇,拥紧她的身子,像是享用战利品一般——

他的肆无忌惮仍然让她害怕,她仍然会挣扎,虽然心里明白不会起任何作用,但她不能允许自己不反抗,反抗至少证明她还有最后一丝尊严,当是为大家闺秀这四个字正名吧。

她知道他不会做到最后一步,因为他有好几次机会,但他没做,也许是对她有恻隐之心吧,至少留着她那粒朱砂痣,可以向有心人证明她的贞洁还在,还可以嫁人,并得到她未来丈夫的尊重,只是他能忍到什么时候呢?一次比一次递进,结果就是他变得更加易怒,不知到最后他会不会干脆一拳打死她了事。

门外狂风暴雪,门内,灯光迷蒙,男人啃咬着女人藕臂上的那粒朱砂痣,强烈的占有欲驱使他去夺取那份贞洁,但……

“你可以回家了,明天就走。”松开她,翻身倒进床上的毛被里。

君锦转脸看向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你该感激我。”感激他没让她变成女人。

“谢谢。”以她的立场来说是该感谢他,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失了一次享受的机会,不过对她来说,得到的却是一次能幸福的机会。

“不问我跟你哥哥做了什么交易?”肆意踢掉脚上的长靴。

摇头,她不想知道。

“为什么?”

“如果你是他,会先做什么?”转回脸,望着屋顶。

他顿一下,随即了然,换做是他,他当然不会这么久都不想办法救她,而且还是分开救,先带走一个,最后再带走一个——那个叫冬儿的女娃十多天前就被君天阳的人带走,谈好交易后,才带走妹妹。

“那你还回去?”

点头,不回去还能去哪儿?留在这儿继续做土匪的奴隶?她知道他看不起她,即使很渴望她的身体,但那也只是对她的身体。

她能做得就是回家,看命运是否能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归宿。

有时候成长并非是好事,因为要经历并看清很多不愿知道或明白的事。

如果不是这土匪,也许她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在父兄心中是什么地位,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无能为力,殊不知不是这样。

☆、五  未曾相识

君锦是半个月后到的青阳,离开前,那人连抬头看她一眼都没,也对,再没机会交集的人何必弄得像有私情一样。

君家全家都搬来了青阳,不是为了看她,而是京城有暴民滋事,怕一时难以控制,青阳是大少爷君天阳的驻地,麾下铁骑五万,固若金汤。

君锦到家时,父亲到是安抚了几句,只待她回房后,才交代妻子王氏道:“去后面看看,让你兄弟给她试试脉。”

王氏明白丈夫的意思,他是怕女儿带回个土匪种来。

王氏本还思衬着该怎么跟女儿解释,是夜给女儿沐浴时,却见了她臂上的朱砂痣,于是抱着女儿大哭,“老天有眼,没让那些土匪祸害了我的宝贝女儿。”

君锦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只是一味地安抚母亲。

得知她仍是完璧后,一家女眷方才兴高采烈的抚胸念阿弥陀佛,谈论起这次多么有惊无险,猜她必定吃了不少苦,当然,也夸赞了她的贞烈。

君锦本该与她们一同庆幸并感谢老天保佑的,不过心底却又庆幸不起来,原来贞洁真得比她更重要……

“小姐,这是大少奶奶让春意送来的熏香,说是从长洲带过来的,要不要给您燃上?”丫头秋露本是母亲的丫头,她的在那场骚乱中仓皇乱跑,早已不知所踪,所以母亲特地遣来秋露给她使唤。

“算了。”大嫂的熏香太浓,她可能会睡不着,“箱子里还剩了些旧的,先用完吧。”

秋露手脚利索,没多会儿便收拾好一切,还把她的内衫烤得暖烘烘的,沐浴后穿上正好入眠。

“小姐不必难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秋露边替她梳头,边小心劝导,小姐自回来后,一直不怎么爱笑,像是有心事,“奴婢听说小姐不必去和番了。”

君锦自镜子里看看身后的秋露,“谁说的?”

“奴婢奉茶时,听大少爷跟老爷这么说的。”

“是么。”可能是番王知道她在林岭住了两个月,失贞了吧。

“塞外酷寒,番人野蛮,小姐生得娇贵,也受不得那份罪,不去岂不更好?”

生得娇贵?咀嚼着这四个字,秋露下面说了些什么,她没再听……

终于是回到朝思暮想的家了,却发现一切又有些陌生,她甚至开始用另一种方式去看待家人的关心,何时开始如此阴暗的?

夜色昏暗,室内香暖怡睡,锦被高床,她却依然睡不着,抱着双膝缩在床角——像只可怜的小老鼠,过去两个月来她经常这么做,想不到如今回到家也没改掉,她变得真别扭……

***

前院的书房里,君氏父子正商议正事——

“不过一个土匪,你精骑五万,何必受他制约!”君哲宸不理解儿子与土匪做交易。

“父亲大人有所不知,这罗瞻不是一般的盘山土匪,他不光踞着林岭,还占了鲁、延两州,如今对燕云一带也虎视眈眈,我们现在正跟燕州对峙,他在燕云之北,若我们合力取了燕云,既可解青阳之敌,又可占半数燕云,儿子的人去探过,燕州南果有金矿,若夺得此地,我们仗持金矿大可扩军增粮。”

“既如此,何不干脆与突厥合力,将林岭土匪一并歼灭?”把小女儿送去塞外,就是为了与突厥扯上关系,不想反被那土匪坏了好事。

“林岭地势险峻,又被罗瞻等人占据,突厥一时难以入关,且罗瞻之所以与我们合盟,为得就是防止我们与突厥南北夹击他与燕云,我们何不干脆先从了他的愿,待燕州平,再与突厥灭他?”

君哲宸微微颔首:“与突厥联系不能中断,由他们牵制罗瞻,省得养虎为患。”

“儿子知道。”谈完正事,君天阳又想起了刚回家的小妹,“父亲打算如何安排小妹?”

君哲宸叹口气,这个女儿八字带贵,满心望她能嫁做王妇,孰知却被土匪坏了名节,如今被突厥王爷退回,不可能再有机会入宫,“我与你母亲商量过,若做不得正室,只得将她与了哪家世子做个侧室。”

君天阳皱眉,怎么说小妹都是君家的正室嫡出,与人做侧室实在委屈她,于君家的面子也不好看,“儿子想,若父亲不嫌弃,可否将她嫁与军中将领?到也可以做个正室夫人。”军中武人相对不太注重名节,何况小妹还是清白之身。

“也好,就由你物色吧,找个忠心的,也能有助于你在军中的地位。”

于是,君家小妹的夫婿人选由万人之上的男人变成了军中武夫。

***

四月,芳菲几尽,青阳城一片盎然绿意。

月底有个四月节,相当热闹,难得深闺大院的女人们也能趁节日上香祈福,不管是否真有愿望对佛祖许,只管往寺院去,只为了外面那一口新鲜气。

君锦是被硬拉出来的,陪大嫂去还愿。

她明白大嫂话里的意思,虽未明说,但她清楚这次还愿的目的是为了让她看大哥为她选得夫婿,看她是否中意,这种事本来是不被允许的,哥嫂这么做,大概是觉得有些亏欠她,毕竟当初他们把她放任给土匪不管,还先救走了自个的女儿。其实她并不在乎嫁给什么样的男人,但又不好驳了他们的好心。

这几个月她也想明白了,不是别人对她不好,而是她对别人的要求太高,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这只是对自己来说,对别人并非如此,别人毕竟不是为了她而活的。

观音庙后门,不让香客到的地方——

白缎窄袖的偏襟中衫,浅绿过脚的秀荷边褶裙,上衫略修身,下裙微蓬松,挽着京城女子爱挽的鬓髻,乌发上只簪一支翡翠钗,手上撑一把月牙色印青花的油纸伞,她就是这副模样被丢在后门的,像株长错地方的白莲。

“君……小姐。”出现在她面前的男人有些结巴。

这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只是脸没那人般有棱角,也没有那般高挺,更少了那人的霸道之气,听说是个军中参将,这样的人也可以上沙场么?她以为能上沙场的都像那人一样粗鲁嗜血。

——她只是不自觉拿那人来作比,毕竟她认识的男人很有限,掰开手指算,除了亲人和家里的下人……就那人最熟悉。

“快……下雨了。”等了半天男人才说出这么一句话来。

天色确实暗了下来,还伴着低低的雷声。

抬起纤指给男人指了一下桂子林外,“大哥在茶楼等赵将军。”给她的借口就是为他指路。

“……好。”男人傻傻的答应,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个喝醉的结巴,满脸红彤彤的。

君锦微微一揖,算作告别。

男人只能眼睁睁看着佳人离去,因为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大嫂她们正在西院的客房中等她,沿着两尺宽的石子小径缓步回去,心中忍不住有些落寞,也许嫁给那个满脸红彤彤的男人并不是坏事,会脸红的男人应该是温柔的性子吧?而且出身军旅,应该没有一般人那么多规矩,以她父兄的地位,那人至少不会让她过得很辛苦。

呆看着路旁一株结满花骨朵的墨兰,伸手把油纸伞放到它跟前,快下雨了,借给它吧。

一道闪电闪过,大雨骤然来临,来不及回去拿伞,只能往最近的殿宇暂躲,殿宇不大,早已躲满了香客,面对满屋子的观望,君锦本想转身离开,但雨势实在有点大,还伴着闪电。最后她还是选择站到后门口,背对着身后的众目睽睽,面前是近在咫尺的雨柱。

“让让,让让!”一阵推挤,前门又挤进来一群人,为了避免碰触到人,她往门外又挪了一点,但仍是不够,因为前门还是不断涌进人。

她正想着要不要就这么跑回西院,顶多全身湿透生一场病而已,实在不习惯跟这么多人推挤……

她的手刚打算提起裙边,一只手臂挡在了她与香客中间,区开了就要碰到她身上的人,她呆呆地平视着眼前人胸口的盘扣,没敢抬头,因为这鼻息她很熟悉,他……怎么会在这儿?很想抬头确定,但就是不敢。

雨珠顺着她的眉心一路滑到下巴,她不敢抬手去拭,怕不小心碰到近在咫尺的他,他们实在靠得太近,近到呼吸可闻,却没有半分接触,连衣角都没有。她低垂着睫毛,任水珠把眼睫沾成两把小蒲扇……

前门还是不断的进人,屋里拥挤不堪,独她这边最安生……

在她几乎快被这种静谧折磨得没有呼吸时,雨终于变小,很多人受不了拥挤已经冲进雨里,她也想,却被他另一只手臂阻挡了去路。她知道,他这是在逼着她抬头看他,已经有很多人好奇地看向他们,她耗不起他,于是抬头——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认真看他,那双眼睛像塞上的黑夜那般黑……

没有任何言语和表情,他放下撑在门框上的手臂,仿佛两人未曾相识过,放她离开。

她也只能离开。

顶着毛毛细雨,一路跑向西院,进了房间才找回心跳,根本没听大嫂她们都说了些什么……

她绝对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大家闺秀不会对一个侮辱过自己的土匪动心,掐住自己的指肚,直到掐出血痕,还是挥不走那双眼睛。难道就因为被亲过,抱过就失了心?不,他们还坦诚相对过,丈夫该做的事他几乎都做了,除了那粒朱砂痣没夺走外……

“小姐?您怎么了?”秋露看出她的紧张,十分担心。

“……”茫然地看秋露一眼,是啊,她怎么了?突然很想哭,她怎么会对一个粗鲁无礼,又霸道无耻的土匪动心?他甚至都没善待过她!她打心底不愿意发生这种事。

她的茫然无措还是被家里人发现了,只是他们都以为她被什么吓着了,回来后她又发了一个晚上的烧,所以家人也来不及问她发生了什么,以及对赵参将满不满意。

整整睡了一天一夜,她才有力气睁开眼,外面天色昏暗,几近傍晚,屋里除了她再无别人,安静的很,甚至能清晰地听见外面丫头们的聊天声。

“那些人长得有咱们两倍大。”听上去是前厅的丫头霜冬,“一根手指就能肋死人,不过脸到是长得不难看,就是糙一些,眼睛看人可凶着呢,我端茶过去时,手都在抖。”后面的声音压得特别低,“你说二小姐是不是真没被他们……”

“没有!”秋露的声音,颇为斩钉截铁,“二小姐生性节烈,怎么可能让那些土匪占去便宜!老爷跟大少爷也真是奇怪,怎么连都土匪招待,若是让二小姐听到不知会不会生气。”

霜冬叹口气,“自家人顾自家人,虽说老爷、夫人都疼爱二小姐,可毕竟是女儿,迟早是外人,何况二小姐如今名誉受损,嫁不到好人家,当然是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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