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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教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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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民谣爱好者重生无民谣世界这里有嘻哈摇滚朋克雷鬼流行唯独没有民谣捡起吉他唱起民谣既朝九晚五又四海为家过诗一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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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梵高先生() 
李云背着吉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吉他是捡来的,身上的衣服也是捡来的,而李云,是穿越来的。

    大街上到处是卖唱的,从两只蝴蝶到月亮之上,还有高亢的电吉他,饶舌的rup。

    李云找了个尴尬的角落,调好吉他,开始清唱。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

    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歌词唱得很清楚,可吉他弹得不是甚好,也没有唱出老狼的温柔,李志的落寞,张玮玮的洒脱。

    只是,李云唱得很用心。

    这里是个商业步行街,行人很多,匆匆忙忙的行人看看他,摇摇头,离开,停在旁边的老鼠爱大米周围。

    半个小时,李云换了几首歌,嗓子都唱哑了,愣是没有人愿意停下来,听一听。

    半小时后,总算有人过来了,是个戴着金链子,叼着雪茄的光头。

    “哎哎哎,你丫挺的别唱了,来,给大爷来首心太软,大爷赏你一百大洋。”

    金链子说着,胖手轻轻一摇,从钱包里拽出一张毛爷爷,在李云面前嘎吱嘎吱的晃着。

    李云咽了一口吐沫,手哆嗦了一下,终究,没有去接。

    穿越过来,已三天了。这三天来,李云没有找到任何谋生的差事,因为……他会的,这个社会上一样不缺。

    刚穿越时,李云还想像众多穿越者一样,靠着聪明才智发财致富,然而等他饿了两顿饭后,才发现,那是痴心妄想。

    这里的发展,和前世一模一样,互联网,微信,qq,滴滴打车,各种视全部饱和,竞争激烈。李云没有亲友,没有存款,没有根基,也没有特长,想在这个世界上混出来,比前世还要难很多倍。

    唯一有点区别的是,这个世界,没有民谣。

    这个世界上卖唱的很多,行人也很乐意听,可都是嘻哈,摇滚,朋克,雷鬼,流行……

    一听民谣,这里的人就犯困。

    作为一个坚定的民谣爱好者,李云从垃圾堆里捡了把破吉他,开始了卖唱生涯。

    金链子见李云没有接,登时就不乐意了。

    “嘿,你丫挺的,唱的歌哼哼唧唧,不知所云,大爷可怜你,给你钱,让你唱个好歌,你丫挺的还不乐意?是不是给你丫脸了?你丫……”

    一边说,金链子一边拿钱砸李云的脑袋,吐沫星子喷了李云一脸。

    李云擦擦脸,没有搭理他,拨弄了一下吉他,继续唱。

    ‘说过不会掉下的泪水

    现在沸腾着我的双眼

    爱你的虎口

    我脱离了危险……’

    金链子收回钱,丢给李云一个不可理喻的眼神,转身走了。

    因为刚才的喧嚣,一些路人被吸引过来,驻足听了一会儿,便转身离开了。

    角落里,再次剩下李云一个人,自弹自唱着,微风卷过,落寞至极。

    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粉红色帆布鞋停在李云面前。

    李云继续唱着,这时,已唱到了逼哥李志的《梵高先生》。

    ‘谁的父亲死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

    谁的爱人走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

    粉红色帆布鞋驻足听了一会儿,轻轻弯腰,放在地上一张二十元的钞票,转身走了。

    一直到天黑,再也没有人来听过李云的歌。李云从地上捡起二十元钞票,背起吉他,从街角走到另外一个街角。

    那里,有一个烧饼摊,李云买了一个烧瓶和一瓶水,填饱自己的肚子,稍作休息,继续唱了起来。

    这次,他唱的,是《孙大剩》

    ‘从小你就想当一个盖世英雄

    逢人便说长大后要大闹天宫

    可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平庸

    你曾经做的那个征服世界的梦

    就像个玩笑深藏在你记忆之中

    生活在检验着你到底是龙还是虫

    ……

    三十岁的你内心总还波涛汹涌

    可说出的话却是那样言不由衷

    听他们谈起梦想你努力作哑装聋’

    唱着歌,李云泪流满面。

    前世,他是个碌碌无为的二十五岁男人,按照父母的要求,上班,下班,攒钱娶媳妇。像这首歌里唱的,曾经做的那个征服世界的梦,就像个玩笑深藏在记忆之中。

    谁小时候,没有做过盖世英雄的梦?可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平庸。

    喜欢民谣,不是因为民谣有逼格,是因为民谣的旋律,民谣那诗一般的歌词,总能击中自己柔软的内心。

    他幻想着,自己可以像那些民谣歌手一样,背起吉他,浪迹天涯,唱歌,旅行,活得像首诗。

    然而幻想,毕竟只是幻想。

    前世,他将幻想埋藏心底,踏实工作,陪伴父母,相亲,准备结婚。

    命运的轮盘在他相亲的路上,出现了变故。

    一个三四岁的男孩跑到马路中央,李云下意识的抱起男孩,丢在路边。

    巨大的撞击声响过,李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胸膛流出汩汩的鲜血,倒在了地上。

    下一秒,他便出现在这里,穿越到了一个年轻流浪汉身上。

    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流浪汉,无家务室,长相帅气,身上除了身份证,一无所有。

    不过,这意味着,李云可以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浪迹天涯,为自己,唱自己喜欢的歌。

    所以李云坚定的唱起了民谣,哪怕没有人听,哪怕会饿几顿肚子。

    在唱孙大剩时,一个三十来岁,西装革履的青年停在李云身边,他的领带有点歪,一脸的疲惫与沧桑。

    一曲唱罢,西装青年轻轻擦拭眼角,有泪划过。

    “哥们,你这是自己唱的吗?这歌,唉……”

    说着,西装青年转身离开了。

    李云微笑,自顾自的唱着。

    不一会儿,西装青年回来了,拎着四瓶啤酒,一袋炸鸡。

    “哥们,歇会儿吧,看你一天没怎么吃饭,咱哥俩唠唠。”

    两人席地而坐,在这喧哗街道的角落里,喝着廉价的啤酒,吃着炸鸡。

    李云心满意足。

    这一晚,李云唱了多少次孙大剩,自己都数不清了。他只记得,西装青年不停的让他唱,他唱着,西装青年哭着,呐喊着。

    “去tmd梦想!”

    “去tmd英雄!”

    “去tmd……”

第二章 南方姑娘() 
李云醒来时,依旧在街角躺着,嘴角残留着炸鸡的味道,身子一动,啤酒瓶子倒了。

    西装青年已经离开了,李云怀里,塞着一张五十元的钞票,还有一行歪歪扭扭的圆珠笔字。

    “谢谢你的歌,让我做了一晚的,盖世英雄。”

    捏着这张皱巴巴的钞票,李云愣了一会儿,被打扫卫生的大妈打断。

    没等大妈说自己,李云抢过大妈手中的扫帚,把啤酒瓶和垃圾打扫干净,还给大妈一个温暖的笑。

    大妈是个长相很喜庆的胖老太太,环卫服洗得很干净。

    “小伙子,还没吃早饭呢吧?大妈带了两个大包子,分给你一个。”

    大妈说着,拿出饭盒,里面有两个热腾腾的大包子,塞给李云一个。

    李云咬了一口,韭菜鸡蛋馅儿的,很香。

    “大妈,我给您唱首歌吧。”

    大妈一愣,哈哈笑着:“哎呦,我这么大岁数了,听不懂你们年轻人唱的,哎呦……”

    话虽这么说,可大妈没走,眼巴巴的看着李云的吉他。

    李云调整了一下姿势,开始唱。

    ‘当你老去的时候

    我正年轻

    我们相遇的生命

    短暂而平静

    ……

    你教我说话走路

    供我读书

    盼望着我的明天

    会比你幸福

    ……’

    歌曲唱完,大妈眼里已闪出泪花,抿着嘴唇,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

    “这孩子,真会挠人眼泪……”

    大妈推着车子走了,街上的垃圾将她淹没。

    李云喝了几口昨晚剩下的啤酒,继续歌唱。

    这一天,除了几个小孩子站在旁边听了会儿,没人再来。

    好在,李云手里有点钱,买了两个烧饼,去厕所的自来水管喝了个水饱,继续回来唱。

    他唱李志,《天空之城》,《梵高先生》,《山阴路的夏天》,《关于郑州的记忆》。

    唱赵雷,《南方姑娘》《赵小雷》《开往北京的火车》。

    傍晚时分,唱到《南方姑娘》时,一双粉红色的帆布鞋又来到他面前。

    李云认识这双帆布鞋,昨天,就是这双帆布鞋,给自己留下了20元。

    “你也有一个,南方姑娘吗?”

    粉红色高跟鞋的声音婉约,像是个南方姑娘。

    李云停下吉他,抬头看去。

    女孩个不高,穿着乳白色裙子,皮肤如牛奶般白皙,眉眼温柔如水。

    “我没有。”

    李云不想多说话,思考了一下,把南方姑娘又弹唱了一遍。

    粉色帆布鞋一直没走,双手拽住裙角,认真的听着。

    两人保持着一种默契,李云不停的唱,粉红色帆布鞋静静的听着,一直到深夜。

    “我该走了,你的歌,我很喜欢。”

    粉色高跟鞋说着,弯下腰,放下了一张100元钞票。

    看着粉色高跟鞋远去的背影,李云默然不语,收起百元钞票,去买烧饼,喝水。

    这一天,李云吃了三个烧饼,没有买矿泉水。他要攒钱,不是为了住旅馆,而是为了刻唱片。

    他要趁着自己记忆还清楚,把前世记忆中的所有歌,都记录下来。

    夜晚的街角,凉爽温柔,李云看着天空的星星,微笑着闭上了眼。

    早晨醒来时,一个旧饭盒出现在手边,李云打开饭盒,里面有一个热腾腾的,大包子。

    脸上有点脏,李云却笑的异常灿烂。

    大包子是韭菜鸡蛋馅儿的,打扫卫生的大妈,用这种方式,给了李云最大的鼓励。

    韭菜包子就着凉水,李云吃得倍儿开心,吃完打了个嗝儿,算是饱了。

    饱了,就接着唱。

    这是李云在这里卖唱的第三天,唱功越来越娴熟,吉他也弹得越来越好。

    渐渐的,在人流高峰期时,也会有一两个年轻人凑过来,听一听李云的歌。也会有人丢几块钱过来,一天下来,也有了十来块。

    尽管钱依旧很少,听众依旧很少,却让李云非常高兴。

    这意味着,他已经具备着靠卖唱养活自己的能力了,尽管,只是最最基本的,仿佛乞丐一样的生活。

    但是,他已经满足了。

    他甚至开始规划将来的生活,穿越过来的城市,是石市,河北省省会,他规划着,等攒一点钱后,就上路,一路走,一路唱,见各地风景,品人生苦辣。

    一连几天,围观的人开始增多,尽管还是有人发出不和谐的声音,不过,还是有文艺青年开始叫好。

    当然,叫好声,还是很少。钱也很少。

    一周过去了,李云没有再见到那个穿帆布鞋的姑娘,抱着吉他的时候,他开始想念那个姑娘。

    于是,他唱了许多思念的歌。

    他唱:‘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他唱:‘我在二环路的里边想着你

    你在远方的山上春风十里

    今天的风吹向你下了雨

    我说所有的酒都不如你’

    他唱:‘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直到第七天晚上,李云要收摊的时候,那双粉红色帆布鞋出现了。

    李云很高兴,打起了精神,高声唱着:“你和我一样都是说谎的人拥抱城市的灰尘

    请你轻轻的摘下我的面具亲吻这短暂时光……”

    这首歌叫《北方的女王》,李云想送给这个南方姑娘,感谢她的存在。

    是她的两次支持,让李云渐渐找到了自信,才坚持下来。

    这次,女孩似乎有点不对劲,一直低着头,站在几个听众后面,久久不语。

    李云唱啊唱,也不觉得疲惫,平时九点就收班了,今天一直唱到十点,大街上,只剩下他和粉色帆布鞋女孩。

    女孩一直低头不吭声,良久,转身离开。

    留下一地落寞。

    李云突然想起,朱光宇在合欢中唱过:

    ‘一位好看姑娘,

    住在小院里边。

    很少见她说话,

    路遇但笑不言。

    后来嫁到远处,

    心中惆怅几年。’

    大约,便是他现在的心境吧。

    这一夜,李云抱着吉他,一夜未眠。

    此后一连几天,女孩都没出现,李云隐隐有种感觉,那女孩,应该不会来了。

第三章 模范情书() 
接下来的几天里,李云的听众越来越多,从三两个,到七八个,多的时候,能有十来个,围成一个小圈圈,总算有了卖唱的氛围。

    只是,粉色帆布鞋,一直没有来。

    李云的坚持唱着,从李志唱到周云蓬,再唱到jam,丢火车,赵雷……

    粉色帆布鞋没来,西装男又来了。

    这次,西装男拉了一个姑娘来,一个相貌平常的姑娘,他兴奋的告诉李云,自己终于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姑娘,希望李云能帮他唱几首歌,送给那姑娘。

    李云说好啊,我送她一首《模范情书》。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

    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是你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

    我是你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

    我要你打开你挂在夏日的窗

    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

    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

    ……’

    这是一首老歌,老狼唱的,尽管在前世不火,却因为楚楚动人的歌词,让李云颇为喜爱。

    女孩听着歌词,依偎在西装男的怀里,无比幸福。

    “兄弟,谢谢你,祝你早日实现你的梦想。”

    西装男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轻轻放在李云面前,转身离开了。

    李云唱:“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

    天空下起了雨,雨水把李云从大街上赶走,好在,他已有了几百元的积蓄,找了个一天30元的小旅馆,没空调没暖气没独立卫生间,却让李云开心了一整晚。

    好日子,就要来了,难道不是吗?

    大雨瓢泊,李云在房间里闲来无事,便弹起了吉他,唱了一会儿,门外有人敲门。

    打开门,一个长发披肩的小伙子站在门口:“哥们,你会唱歌啊,给我们唱唱吧。”

    李云还没答应,房间里就挤进了七八个年轻人,有男友女,看打扮,都是刚毕业,或者没毕业的孩子,经济窘迫,不然的话,也不会住在这里。

    房间本就不大,床上坐了三个,凳子上挤了两个,小桌子上挤了两个。

    李云调整了一下吉他,开始唱。

    这次,他唱的是黑撒乐队的《流川枫与******》。

    他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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