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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蛊事2-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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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璐琪和虫虫异口同声地说道:“我陪你去!”
我也点头,说走吧。
小妖瞧了萧璐琪一眼,说你留下来,一是保护林佑,二来也帮着给我们守住退路那发动机不要停,随时准备出发。
行事如此没有忌讳,鬼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所以我们不得不谨慎一些,做着万全准备。
大概准备妥当之后,我、小妖和虫虫三人出发了。
从山庄边缘快速突入,越过田园和屋子,很快就到达了史密斯所在的大屋。
此刻太阳已下山,不过天色并没有完全黑下来,所以我们显得十分谨慎,而那屋子有四层楼高,建设得颇有欧洲古堡的气质,我们在角落处远远地瞧着,打量四周,发现并无什么人影,仿佛空屋子一般。
瞧了一会儿,我对小妖提议道:“里面看着好像有点儿问题,我先进去探路,你们两个在外面等着吧?”
小妖犹豫了一下,似乎想同意我的意见,而就在这个时候,虫虫开口说道:“小妖在外面等着,镇压场面,我陪你进去吧。”
我想着里面危险,有心推却,然而虫虫却毫不留情地说道:“我之所以去,就是怕你一进去就挂了。”
我顿时就郁闷起来,说我有这么弱鸡么?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地点头,说对,你真的是太弱了,让人不得不保护着……
呃,好吧,既然你们都这么说,我就只有把它当做关心了。
商量妥当之后,我和虫虫从侧面摸入那大屋,行走快速,很快就到了屋子的东面来,我瞧见那窗户微开,便跃上了阳台去,小心翼翼地打开,闻到里面有一丝淡淡的血腥味儿,眯着眼睛打量了一下,发现没人,便从窗户口进了屋子里。
这是一个仆人房,我与虫虫进入之后,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推开房门,瞧见这屋内装饰十分豪华,又是雕像又是油画,有一种艺术品展览中心的感觉。
我没有闲心打量那屋子里的装饰,蹑手蹑脚走到了宽阔的客厅拐角处来,瞧见那儿有一根蜡烛,而沙发上,则有两人对坐。
有一个人戴着高高的绅士帽,背对着我们,而正面对着我们的那人,我们却认识。
段风。
他似乎在小声跟那高帽子说着什么,烛火幽暗,不断跳跃,让我有些看不清楚他脸上的表情,不过我却能够确认他还活着。
怎么回事?
我回头瞧了一眼虫虫,然而诧异地发现虫虫居然不见了人影,正心惊之时,却听到那个高帽子用强调古怪的话语悠悠说道:“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先生既然进来了,就不用藏头露尾,出来吧,我这里有上好的英国红茶,你不来一杯么?”
听到这话儿,我浑身顿时就是一阵僵直,而这个时候,段风站起了身子来,冲着我这边喊道:“陆言,史密斯先生叫你呢,过来吧。”
我擦……
我真的被发现了,只不过虫虫呢?
我心中慌乱,不过被架在了火上面,再藏头露尾的,实在也不是一回事儿,我想起自己好歹也是见过一些场面的,飞头降都不怕,茶荏巴错也闯过,小妖和虫虫都在附近,心中方才放松一些,于是向前走了两步,强作镇定地说道:“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不得不做一个不速之客,还请见谅!”
我走到了那宽阔的客厅前来,段风走过来,引导我坐在了那高帽子旁边的沙发上,还给我倒了一杯红茶。
这家伙表现得就跟一家仆似的,十分古怪。
我瞄了一眼那红茶,暗红色,宛如鲜血一般浓艳。
走过来的时候,我一直在打量那个高帽子,也就是所谓的史密斯先生,他是一个典型的盎格鲁人中,高鼻梁深眼眶,有点儿像是某部007的男主角,脸型削瘦,眼睛是蓝色的,炯炯有神。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他那穿着打扮,有点儿像是以前中央六台放的那种译制片里面,那种英国贵族的模样,莫名就让人觉得有些古怪。
我不知道西方人的礼节到底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这家伙听不听得懂中文,坐下之后,冲着他点了点头,说你好,史密斯先生,我叫陆言,是段风的朋友。
史密斯笑了,嘴角咧开,十分迷人,开口说道:“陆言先生你好,我的名字是a。o。史密斯。茨密希,你可以叫我史密斯。”
他的口音有些怪,让我琢磨不透,听得迷迷糊糊,也不知道这外国人为什么名字这么长。
他到底是姓史密斯,还是姓茨密希,还是叫做史密斯?
不过我也没有太多的在意,而是跟他解释道:“你好,史密斯先生,我是段风的朋友,他告诉我进来找你谈生意,不过很久一直没有出来,又联络不上,所以我不得不采用这样的方式进来探寻,实在是有些抱歉。”
那史密斯表现得十分绅士,微微一笑,说没事的,来者都是客,陆言先生既然来了,不如一起尝一尝我们英国人的下午茶,然后聊聊天,晚宴已经准备好了,一会儿你也参加好了。
他说得淡定自若,反倒是让我有些起疑,看了段风一眼,那家伙脸色有些木然,对我说道:“喝茶。”
我有些拘谨,下意识地端起了那茶杯来,刚想喝一口缓解紧张,然而那烛光之下,却见那茶水越发像那鲜血,止不住地手掌一晃,将茶水洒落在了地上去。
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茶水洒入其中,立刻出现了一大片的印痕来,我慌忙放下杯子,说对不起,天冷,手有些不稳。
史密斯笑了笑,说天很冷么,我怎么不觉得?
我起初还不觉得,这般一说,越发地觉得冷了,双手抱着胸前,哆嗦了一下,说对啊,怎么会这么冷呢?
史密斯说红茶驱寒,段,你再给你的朋友倒一杯。
段风站起身来,过来给我倒茶,我慌忙拦住他,说不用,我自己来。
段风没有理我,而是固执地给我倒,我这时低头去看那地上儿的痕迹,发现不光是我这儿,段风的脚下,也有一大滩的水迹,而且瞧这模样,可不是一两杯茶水能够弄出来的。
难道刚才那儿洒了整整一壶?
就在我疑惑的时候,段风已经再一次地给我倒上茶水,端到了我的面前来,而那史密斯则慢悠悠地说道:“自从茶叶这种伟大的饮料从中国传入西方之后,整个欧洲都在为它而着迷,经过数百年的沉淀,英国人将取自于印度、斯里兰卡、尼泊尔的茶叶进行炒制,然后加上牛奶、方糖,或者橙片、茉莉以及果酱等等,形成了自己的饮食文化,我这个,是最正宗的公爵红茶,你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胃口……”
听到他极具诱惑力的解说,我不知不觉就有一些恍惚了,正准备再一次尝试的时候,突然间听到“公爵”二字,整个人就是一愣。
公爵?
怎么听着那么耳熟啊,刚才我们在车上,似乎讨论了一些关于爵位的事情,到底是什么呢?
就在我努力思考的时候,段风在旁边催促,说陆言,快喝吧,不然茶冷了,就不好喝了,快点,快点……
这话语越来越急促,我下意识地望了段风一眼,发现他的眼神格外诡异起来。
就在这时,我的耳边突然传来一阵炸响:“陆言,快醒来!”
第六十一章 公羊伯爵()
谁在叫我?
听到这一声清脆的话语,我感觉是那么的熟悉,然而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那个史密斯先生和段风的表情则变得十分古怪,死死地盯着我,声嘶力竭地大声吼道:“快喝,快点喝,不然就凉了……”
瞧见他们这怪异无比的表情,我的心顿时就是一阵嫌恶,突然间,我想起来了,那声音是虫虫的。
她刚才不是消失了么,怎么又出现了。
她在哪里?
我使劲儿地摇头,几下之后,眼前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一空,没有客厅,没有沙发,没有红茶,自然也没有史密斯和段风,只有一道诡异的走廊,还有旁边的虫虫。
我的瞳孔微微凝聚,然后收缩,过了几秒钟之后,方才看着虫虫说道:“我刚才怎么了?”
虫虫说你刚才看着那墙布上的花纹,眼神就有些不对劲,发直,然后空空的,我估计你是中了幻觉,怎么样,你刚才瞧见了什么?
我说我刚才走到了客厅,瞧见了史密斯和段风,他们两人请我喝茶。
虫虫低声喝道:“段风已经死了,至于史密斯,他是我们此行的目标,恐怕已经被段风透露出去了,怎么可能还让你喝茶?梦里面,你到底喝了没有?”
我摇了摇头,说没有。
虫虫松了一口气,说那应该不是茶,而是一种执念,倘若你喝下了,说不定就醒不过来了。
我说不会吧,什么幻术,这么厉害?
虫虫摇头,说也许不是幻术,而是血引法,听说这种巫术能够让人陷入无尽的迷宫之中,只要相信自己死了,那就永远也醒不过来,变成植物人了。
我突然一愣,说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
虫虫的嘴角浮现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一口咬在了我的脖子上,阴森恐怖的话语便从我的耳边传了过来:“因为我就会这种巫术啊……”
这话语扭曲,突然又变成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来,我感觉胸口一疼,低头一看,却见有一只血淋淋的手,从我的前面伸了出来。
那手掌又黑又粗,指甲锋利,手心处攥着一个桃子般模样的肉团,还在不停地跳动着。
噗通、噗通……
我感觉全身的力量在迅速流失,气息也再也难以集中在了口鼻之间,意识朝着下方迅速沉落而去。
我要死了么?
难道,我已经死了么,是不是?
无数的疑问浮现在脑海,我感觉自己的意识被黑暗的潮水淹没,永坠深渊。
就在这个时候,一声又一声的话语在我的耳边萦绕:“陆言,快醒来!”
陆言快醒来!
言快醒来!
快醒来!
醒来!
来!
整个空间一片天旋地转,我下意识地睁开了双眼,瞧见一个身材高大、足有两米、披着黑色长袍的家伙站在了我面前的不远处,而有人则将我给扶着,不停地在我身边低语。
啊!
我使劲儿地叫了一声,朝着自己的脸上猛拍了一巴掌,火辣辣的,人却在一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扶着我的人,是虫虫,而我们此刻却是在一个四处黑暗的房间里,这儿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除了那个穿着黑色袍子的大汉之外,在他身后的不远处,站着两个人。
一个是穿着英国贵族礼服的史密斯,还有一个,却是段风。
不过此刻的段风与我之前梦境里面的截然不同,他双眼下方的眼袋又黑又重,嘴唇青紫,整张脸仿佛裹了白粉一般,格外的怪异。
我看了一眼虫虫,只见她浑身都冒着香汗,口鼻之间有鲜血在流淌着。
叫醒了我之后,她便没有再管我,而是用眼神,死死地盯着那个穿着黑色袍子的家伙。
那人的袍子是一个大斗篷,将脑袋给遮掩得严严实实,然而浑身却冒着森寒的黑气。
经历了两次幻境,我没有立刻就相信此刻的景象,而是将手拍在了胸口,与聚血蛊产生了联系。
什么都可以骗我,眼睛可以欺骗我,耳朵可以欺骗我,但是聚血蛊不会。
它应该能够给我分辨这所有的一切。
很快,我得到了回馈。
这一回,是真的。
我在确认的一秒钟之后,拔出了破败王者之剑来,与虫虫并肩而立,然后问道:“小妖呢?”
很显然,虫虫在我中了幻境的情况下,跟这个家伙有过交手,而瞧见她此时的模样,我也能够猜得出她应该是落了下风。
我们这一行人里面,最厉害的,莫过于小妖姑娘,这个女孩儿别看这娇娇柔柔、大大咧咧,却有着超出常人的修为,既然对方如此厉害,还是交给小妖来会比较好一点儿。
然而虫虫却告诉我,说小妖进不来。
对方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将这儿做成了一个法阵,出口给他们封住了,足有打破了,小妖方才能够进来。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来,一脸紧张。
这儿到底怎么回事?
瞧见我恢复了清醒,那史密斯瞧了一眼前面的大个子,躬身说道:“对不起,公羊伯爵,我没有能够留住这个家伙的神志。”
伯爵?
这个身材高大的家伙,居然是血族里面的伯爵?
我的心底止不住地往下沉去,要晓得,公侯伯子男,吸血鬼贵族里面,伯爵已经是非常厉害的存在了,这样的人物,绝对是统领一方的霸主。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那公羊伯爵挥了挥手,说无妨,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这个女人挺特别的,我想要给她初拥,让她成为我的玩具,带回欧洲去。
史密斯毕恭毕敬地点头,说好,公羊伯爵,我帮您。
他说罢,人一下子就化作了幻影,朝着我们这边扑了过来,而对方在出动的一刹那,我也跟着动了。
出剑!
长剑朝着前方的残影斩落而去,并没有削到史密斯的衣角,不过还是将他给避开了去,而就在这个时候,段风也陡然冲到了我的跟前来。
我对史密斯动手,没有半分心理负担,然而若是将这长剑刺向段风,到底还是有一些犹豫。
出剑的那一瞬间,我冲着他吼道:“段风,你现在回头,我可以饶你不死!”
那段风一声嘶吼,直接扑到了我的跟前来。
我让开他,刚想要再劝解一下,结果虫虫一把抓住了那家伙,将他猛然一摔,砸落到了地上去,冲着我喊道:“段风已经死了,这个家伙,不过是他们的血奴而已,你别傻了!”
我一听,低头一瞧,却见那段风被重重一摔,居然若无其事地又缓缓爬了起来。
血奴是什么?
我瞧见了段风眼珠子里那让人触目惊心的红色,没有再犹豫,长剑递出,刺在了他的脖子上。
段风浑身一阵颤抖,抖如筛糠,几秒钟之后,却是停住了动静。
而就在这时,那个公羊伯爵出手了。
他向前走了两步,就仿佛一整堵墙朝着前方一动,紧接着他的手一挥,有一股血红之气顿时弥漫在了空间之中,然后朝着我们席卷而来。
我瞧见他身高体重,应该会比史密斯要笨重一些,毫不犹豫地挥剑上前,朝着他斩落而去。
说句实话,这家伙的气势逼人,给我的感觉沉甸甸的,难以战胜,然而在虫虫的面前,再大的困难我都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
因为这个时候,我若是不站出来,难道还能让虫虫去拼命么?
然而当我的长剑挥向了那家伙的时候,虫虫却冲着我大叫了一声:“小心,别沾到那股血气。”
她的提醒刚落,那弄如实质的血雾陡然之间翻滚,却是避开了剑刃,朝着我卷了过来。
我下意识地往后退开两步,持剑的左手就给那血雾包裹,感觉好像有无数吸血虫在上面吸附一般,手掌在瞬间就干瘪了下去。
不过好在这时一阵暖流游过,却是聚血蛊出现在了这里,紧接着破败王者之剑上面的信仰之力也散发了出来,将这血雾驱散。
尽管如此,我还是吓了一大跳,向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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