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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是皇帝-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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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虎羞愤焦急,老脸跟猴屁股一样难看!
“哈哈哈!”
叶华朗声大笑,他让一只虎好好想想,起兵抗辽,真的只是为了家仇吗?难道就没有国仇?
契丹人窃据燕云,倒行逆施,涂炭生灵。
身为汉家儿郎,人人当以收复燕云为先!
谁要是能收复燕云,谁就是堪比卫青霍去病,甚至更让人敬重!
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只要利益而忘了名声,难道你一只虎不想留下让后人铭记的功绩,哪怕过了几百年,提起你的名字,依旧要竖起大拇指?
身为一个军人,如果只是为了吃粮当兵,那就太庸俗了。你就不想留下一点名声,让后人敬仰?
叶华从怀里掏出一个铜制的牌子。
“这是你个人的大功证明!”
叶华把牌子送到了一只虎的眼前,他缓缓低下头,看了又看,竟然不敢接了。叶华伸手,帮他别在胸口。
“带着吧,有了这个,在军营中免跪,都虞侯以下,遇到你要让路。”
“啊!”
一只虎大惊,叶华笑着举起酒杯,这次是满满的两杯酒。
“恭喜你,第一个大功勋章获得者!”
说完,叶华一饮而尽。
一只虎手忙脚乱,也连忙喝光了。
叶华潇洒转身,出了帐篷,他笑得很欣慰。一个能坚持20年的人,必定是有理想的人,而有理想的人,就拒绝不了荣誉的吸引……这一场庆功宴,一只虎不停偷瞄胸前的勋章,担心别人看不见,他把胸膛挺得老高。
别看老子就是个普通的兵,可老子和你们不一样,只要有人稍微询问,一只虎立刻就不厌其烦,一遍一遍说着,他可以免跪,就算迎面碰上了都虞侯,他也不用让路!
别人眼里的羡慕,让一只虎幸福到飘起来。
这就是荣誉啊!
没错,老子要灭了契丹,抢回云州,就是要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后代……侯爷,你让俺一只虎活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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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天雄军的内忧()
三天的时间很短暂,却足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至少一只虎的变化就显而易见,过去他只是被动接受军规,私下里很不以为然。
可自从胸前多了一块铜牌,到处都是敬畏尊重的目光,一只虎变了,他走路的时候,会把腰背挺得笔直,规规矩矩,身上的铠甲战袄收拾的干干净净,连络腮胡子都收拾得一丝不苟。
规矩就这样,接受了,就发发现其中的好处。
一只虎也曾统帅过上万人马。
可他的兵和骠骑卫比起来,简直连乌合之众都不如。
没有规矩,没有约束,军营肮脏混乱,就算有人偷着跑了,他也得不到及时报告……也难怪契丹派兵杀来,他们就被轻易消灭了。
假如纪律严明,契丹人讨不到什么便宜吧!
一只虎的变化不小,连带着所有的魏博牙兵都变了,他们低下了高傲的头,从里往外,变得顺从服从,这样的变化让人欣喜,更让人吃惊。
符彦卿就是最吃惊的那个,魏博牙兵,凶名赫赫,专门弑主,就算再能打仗,也没人敢招降他们。
符彦卿知道一只虎是魏博牙兵的后人,就宁愿制造一场冤案,让牙兵死绝算了,他也不想沾染上这些催命鬼。
令人惊讶的是才不到一个月的功夫,魏博牙兵就被叶华弄得跟面团似的,想糅扁绝不会变圆。
这小子还真是有两下子!
符彦卿很想跟叶华学学他的手段,至少想办法把天雄军的刺头儿给摆平了,省得备受煎熬。可是以他的地位,又没法低下头去求叶华,只能唉声叹气,好不尴尬。
“爹,姐夫都倚重叶华呢,你又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再说了,咱们还是世交呢!”符三提醒他爹,“干脆摆一桌酒席,请叶华过来,把话都说了,也就不用愁了。”
符彦卿摇头感叹,心说傻姑娘啊,这事要是这么简单,你爹就不会愁得头发都快掉光了!
但转念一想,符三的提醒也是对的,天雄军这么大的事情,他一个人扛着也不是个事儿,给叶华通个风,然后让他去告诉柴荣,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想到这里,符彦卿还真的下了请帖,把叶华请到了府邸。
符三可高兴坏了,小妮子提前两个时辰,就跑前跑后,告诉厨房准备菜肴,又去地窖搬出了老爹珍藏的美酒。
还亲手布置客厅,大冬天的,加了八个火炉,保证温暖如春。
然后在四壁挂上名人字画,全都是珍品。
又弄了许多盆栽花草,端的是花团锦簇,春意盎然。
弄完之后,小妮子就坐在位置上,捧着小腮帮,等着叶华到来。
叶华比请贴上的时间早了一刻钟,符彦卿没敢托大,在二门把他请到客厅,正好见到了符三等在里面。
小妮子见叶华来了,立刻跑过来,献宝一样道:“怎么样,我布置得不错吧?”
叶华点头,伸出了大拇指,“还行,挺好的。”
小妮子顿时羞红了脸,心里甜甜的,总算没白费功夫。她还想留一会儿。哪知道符彦卿把眼睛一瞪,咳嗽道:“你下去吧,为父和冠军侯有事情商量。”
符三很不甘心,狠狠瞪了她爹一眼,一步一步往外面诺,舍不得离开。
“三妹妹,我给你带了些烟花,你去玩吧!”叶华开口了,他琢磨着是不是小妮子想要点奖励呢,幸好他带了礼物!
符三依旧不情不愿,但还是乖乖听话跑了。
客厅里只剩下符彦卿和叶华两个,沉默了好一会儿,符彦卿才主动开口。
“冠军侯,你知道一只虎的案子,老夫为什么不愿意保他吗?”
叶华当然知道里面有文章,却只是一笑,“魏博牙兵声名狼藉,也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唉,这只是一个原因,老夫还有苦衷啊!”
符彦卿犹豫了再三,这事情很糟糕,他没法和别人说,如果直接和女婿讲,又会显得自己太无能。
幸好当初叶华去洛阳的时候,他们有交情,叶华撒了不少房产铺面,这几年下来,叶华也是经营有术,生意越来越大,都能赚朝廷的钱。
不请他帮忙,还真没有更合适的人选了。
“冠军侯,你知道天雄军有多少人马?”
“这个……天雄军是河北重镇,朝中正式编制,其中步兵指挥64个,骑兵指挥32个,总计不到5万人。”
所谓“指挥”就相当于营,步兵一个指挥是500人,骑兵一个指挥400人,当然了,通常不会满编,个别的只有一半左右……但是天雄军不同,作为抵抗契丹的主力,人马不但满编,而且还超编!
除了正式的人马之外,几乎每位将领都有亲信部曲,少则二三百人,多则上千人……这些部曲的待遇远好于普通士兵。
天雄军每年的军费开支,就在50万缗左右,而且这还只是明面上的。
“老夫做这个天雄军节度使不容易啊,天雄军的前身就是魏博军,骄兵悍将,桀骜不驯,断了谁的军饷,也不能差他们的,不然这帮东西,还不一定干出什么事情,老夫是替陛下,替晋王在盯着啊!”
符彦卿不停吐苦水,叶华多精明,稍微思索下,就有了想法。
他呵呵一笑,“王爷,你是想说,天雄军的将领,有人私下里做些买卖?”
“不是有人,是所有人!”
符彦卿煞有介事道:“从上到下,无不如是。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只是……”
“只是他们和契丹做生意,和北汉做生意,大赚黑钱,对吧?”叶华脸色凝重。
符彦卿不敢看他,低下了头。
“为了更契丹做生意,就想杀了一只虎,拿他的脑袋,去谄媚契丹,对吧?”叶华的声音越来越高,一股怒火已经不可遏制,他敲着桌子道:“魏王,你也是军中老将,怎么会准许下面人这么干,莫非你也卷入其中了?”
“没有,绝对没有!”
符彦卿连忙摆手,他解释道:“冠军侯,老夫也是无可奈何,我原来是在西军,北军的底细不太清楚,加之天下甫定,好些事情,是宜静不宜动,若是稍微不慎,引起了兵变,可不是小事情。”
符彦卿耐心解释,可叶华却听不下去了,这就是老将的毛病,棱角都磨没了,一点担当也没有,光想着捂盖子,得过且过……当然了,还有一层原因,符彦卿现在是柴荣的岳父,假如柴荣是皇帝,国丈当然能行霹雳手段。
可问题是当今天子是郭威,隔着一层皮,他折腾出动静,谁知道会不会给柴荣找麻烦。
符彦卿不敢动,可偏偏一只虎的事情惊动了柴荣。
晋王殿下已经暗中调查天雄军了。
弄到现在,符彦卿也不得不说,否则让女婿误会了,他就里外不是人了。
总之就是这么个情况,符彦卿一肚子委屈,“贤侄,你看看这事该怎么办是好?”
“还能怎么办?”叶华没好气道:“朝廷已经决定,要将兵力放在燕云方向,全力收复故土。此时军中还是和契丹藕断丝连,那不是找死,还是什么?”
叶华想了想,“王爷,你知道做生意最凶的几个人都是谁吗?”
“这个老夫自然知道,我这里还有一份名单。”
叶华接过来,扫了两眼,然后道:“王爷务必要不动声色,等明天北上会猎,让这些人跟着一起去。”
“啊!”
符彦卿大惊,“冠军侯,你可别胡来啊,这几个人和契丹之间,藕断丝连,我担心他们会对晋王殿下不利的!”
“哈哈哈,你放心吧,我是要用他们当传话的,来一出借刀杀人!”叶华探身对符彦卿道:“几个大头儿带走了,剩下的小虾米就有劳王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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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霸气的冠军侯()
朔风凛冽,晋王柴荣,一身的戎装,在众将的簇拥之下,向着北方前行,叶华身为冠军侯,北上会猎副使,紧紧跟随着柴荣,两个人只差了半个身位。
和柴荣接触久了,就会发现,他不是个很在乎俗礼的人,不过叶华却坚持礼不可废,做臣子的要严守本分。
为了这次会猎,他们已经准备了很久,这是和大辽的第一次交锋,绝对不能输!
叶华猛地抬头,发现头顶掠过一只鹰,这只鹰非常巨大,两翅张开,好像一小块黑云,鹰的速度极快,从天而降,扑向了一只野兔。
它伸出锐利的爪子,轻松按住兔子,而后三口两口将兔子咬死,鹰抓起兔子,振动双翅,从地上飞起,要去找它的主人报功。
就在此时,叶华迅速举起了手里的弩箭,两者相距大约有35步,一箭射出,正好钉到鹰的背部。
这个畜生还挺顽强,舍了兔子,奋力扑动翅膀,起来了一丈多,妄图逃命。
叶华没有客气,连着又射出两支弩箭,鹰哀鸣了一声,摔在地上。
叶忠和叶孝两个喜滋滋跑过来,把鹰捡起来。
嚯!
真是够重的,翅膀足有三尺长,油光发亮,再看看爪子,又长又尖利,真是一只凶猛的家伙!
“脚上还有东西!”
叶忠惊讶地发现,原来在鹰的腿部,有一段金色的锁链,十分精巧。
“这,这是什么玩意?”
他跑过来,拿给叶华看。
叶华道:“如此神骏的海东青,必是契丹贵胄的宝贝,看脚上的锁链,我猜应该是契丹皇帝耶律璟的。”
叶忠连忙抓起链子辨认,还真别说,上面有御制的字样,还真是辽国皇帝的东西!
“哥,还没开始会猎,你把辽国皇帝的鹰该杀了,不会有事吧?”小家伙的胆子还是不够大。
“哈哈哈,一只鹰算什么!我还想把契丹皇帝宰了呢!”
叶忠吐了吐舌头,他才想起来,哥哥的爵位是怎么来的,他索性用枪戳透了海东青的胸膛,高高举起,耀武扬威。
又往前走了没多远。
突然出现了一队骑兵,为首的是个契丹大官。
他见到了大周兵马,立刻勒住坐骑,让人上前通话,介绍身份,来人名叫萧思温,人过中年,十分雄壮有力。他是耶律德光的驸马,算是如今契丹皇帝耶律璟的姐夫,在辽朝位高权重。
叶华知道这个人,却不是因为他是辽国驸马,而是他的三女儿!
没错,这个萧思温就是萧绰萧太后的亲生父亲!
他的女儿可是大名鼎鼎!
叶华咬着牙,他很想直接弄死萧思温就算了,或许没有他,就不会有萧太后,没了那个女人,大周就少了一个劲敌!
叶华不停盘算着,如何能要了萧思温的命。
而萧思温呢,他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冠军侯,叶华!
杀死了先帝,声名赫赫,无人不知的少年英雄,要是能杀了他,不光给契丹出了口恶气,还能断了大周一条臂膀,多好的事情,只可惜,暂时还没有机会。
两边都想动刀子,注定了这次会猎是火爆异常!
萧思温上前给晋王见礼,柴荣只是不咸不淡点头。
萧思温猛地抬头,看见了那一只戳在枪头的海东青,立刻惊呼起来!
“你们好生无礼,这是我家陛下的神鹰,你们怎么能给杀了?”
叶华朗声大笑,“果然是蛮夷之性,眼里除了鹰,就是犬,上不得台面!”
“你!”
萧思温勃然大怒,他冲着柴荣道:“亏大周自称礼仪之邦,这就是你们的礼吗?”
柴荣笑呵呵道:“驸马不必生气,这事情怪不了冠军侯,是你们皇帝的神鹰先杀了本王的爱宠,冠军侯才出手击杀孽障的!”
“晋王的爱宠?是什么?莫非是信口胡说?”
这时候叶孝跑了过来,他怀里抱着一只兔子,高高举起,“你瞧瞧,这就是晋王的爱宠!”
萧思温揉了揉眼睛,差点气得昏过去,什么狗屁爱宠,就是只黄毛野兔子,晋王要是养这玩意,那也太没品了!
“王爷身为一国储君,何以拿假话哄骗别人,这兔子怎么会是你的?”萧思温表示不信。
叶华把话接过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一草一木,都是我大周天子的,这只野兔自然沐浴皇恩之下,你辽国的畜生敢伤我大周的野兔,就是死有余辜!敢伤大周百姓的性命,就要遭到重十倍百倍的报复!”
“你!”
萧思温当然明白叶华的意思,他这是借着海东青,先给了契丹一个下马威。
真是好厉害的冠军侯!
一只花费巨资的神鹰,一只普普通通的野兔,谁吃亏谁占便宜,一目了然!
会猎在即,萧思温也不敢擅自主张,只能跺了跺脚,带着死鹰去面见契丹皇帝耶律璟。
这位契丹皇帝最大的爱好就是饮酒打猎,这一只海东青是他的宝贝,照顾无微不至,简直比媳妇还上心。
如今却看到了一具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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