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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不认识玛丽苏?[穿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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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倒�

    献给她。”于是他扑倒在草地上,双手捂著脸放声痛哭起来。

    “他为什麽哭呢?”一条绿色的小蜥蜴高高地翘起尾巴从他身旁跑过时,这样问道。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只蝴蝶说,她正追著一缕阳光在跳舞。

    “是啊,倒底为什麽?”一朵雏菊用低缓的声音对自已的邻居轻声说道。

    “他为一朵红玫瑰而哭泣。”夜莺告诉大家。

    “为了一朵红玫瑰?”他们叫了起来。“真是好笑!”小蜥蜴说,他是个爱嘲讽别人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只有夜莺了解学生忧伤的原因,她默默无声地坐在橡树上,想象著爱情的神秘莫测。

    突然她伸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空中飞去。她像个影子似的飞过了小树林,又像个影子似的飞越了花园。

    在一块草地的中央长著一棵美丽的玫瑰树,她看见那棵树后就朝它飞过去,落在一根小枝上。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高声喊道,“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白色的,”它回答说,“白得就像大海的浪花沫,白得超过山顶上的积雪。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古日晷器旁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莺就朝那棵生长在古日晷器旁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黄色的,”它回答说,“黄得就像坐在琥珀宝座上的美人鱼的头发,黄得超过拿著镰刀的割草人来之前在草地上盛开的水仙花。但你可以去找我那长在学生窗下的兄弟,或许他能满足你的需要。”

    于是夜寓就朝那棵生长在学生窗下的玫瑰树飞去了。

    “给我一朵红玫瑰,”她大声说,“我会为你唱我最甜美的歌。”

    可是树儿摇了摇头。

    “我的玫瑰是红色的,”它回答说,“红得就像鸽子的脚,红得超过在海洋洞穴中飘动的珊瑚大扇。但是冬天已经冻僵了我的血管,霜雪已经摧残了我的花蕾,风暴已经吹折了我的枝叶,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我只要一朵玫瑰花,”夜莺大声叫道,“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让我得到它吗?”

    “有一个办法,”树回答说,“但就是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对你说。”

    “告诉我,”夜莺说,“我不怕。”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

    “拿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夜莺大声叫道,“生命对每一个人都是非

    常宝贵的。坐在绿树上看太阳驾驶著她的金马车,看月亮开著她的珍珠马车,是一件愉快的

    事情。山楂散发出香味,躲藏在山谷中的风铃草以及盛开在山头的石南花也是香的。然而爱

    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麽比得过人的心呢?”

    于是她便张开自己棕色的翅膀朝天空中飞去了。她像影子似的飞过花园,又像影子似的

    穿越了小树林。

    年轻的学生仍躺在草地上,跟她离开时的情景一样,他那双美丽的眼睛还挂著泪水。

    “快乐起来吧,”夜莺大声说,“快乐起来吧,你就要得到你的红玫瑰了。我要在月光

    下把它用音乐造成,献出我胸膛中的鲜血把它染红。我要求你报答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

    要做一个真正的恋人,因为尽管哲学很聪明,然而爱情比她更聪明,尽管权力很伟大,可是

    爱情比他更伟大。火焰映红了爱情的翅膀,使他的身躯像火焰一样火红。他的嘴唇像蜜一样

    甜;他的气息跟**一样芬芳。”

    学生从草地上擡头仰望著,并侧耳倾听,但是他不懂夜莺在对他讲什麽,因为他只知道

    那些写在书本上的东西。

    可是橡树心裏是明白的,他感到很难受,因为他十分喜爱这只在自己树枝上做巢的小夜

    莺。

    “给我唱最后一支歌吧,”他轻声说,“你这一走我会觉得很孤独的。”

    于是夜莺给橡树唱起了歌,她的声音就像是银罐子裏沸腾的水声。

    等她的歌声一停,学生便从草地上站起来,从他的口袋中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

    “她的样子真好看,”他对自己说,说著就穿过小树林走开了一一“这是不能否认的;

    但是她有情感吗?我想她恐怕没有。事实上,她像大多数艺术家…样,只讲究形式,没有任

    何诚意。她不会为别人做出牺牲的。她只想著音乐,人人都知道艺术是自私的。不过我不得

    不承认她的歌声申也有些美丽的调子。只可惜它们没有一点意义,也没有任何实际的好

    处。”他走进屋子,躺在自己那张简陋的小床上,想起他那心爱的人儿,不一会儿就进入了

    梦乡。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

    顶著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

    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

    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

    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

    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

    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裏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著,“不然玫

    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著一对成年男女心中

    诞生的激情。

    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

    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裏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

    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著,“不然,玫瑰

    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

    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

    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

    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

    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

    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麽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著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著那根刺。

    中午时分,学生打开窗户朝外看去。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

    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著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麽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

    “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

65。() 
不知道放什么当防盗好,翻了半天发现了我以前无聊写的一章穿书脑洞,233好久以前的了,现在看还有点搞笑。52网'

    受是攻的绑定地缚灵,穿进一篇一受多攻的**文里面当攻的背景板,当时萌的是他留长发这个设定,因为长发是能量来源,而他又是攻的金手指,所以正好符合了那句:待我长发及腰,xx嫁我可好什么的,不过都是好久以前的脑洞了,现在看真的发现我毫无写古风文的天赋哈哈。

    颜执觉得今天阳光一点也不明媚,魂生一点也不幸福。

    他正站在一面等身铜镜前,左手握着把雕刻精致的木梳,右手透明的手指卷着一绺乌黑的头发,每绕三圈就狠狠心猛揪一下,疼得一阵龇牙咧嘴后,又松开重新卷。手上的动作虽然是机械化操作,脸上的表情却绝对是人性化表达。

    “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梦想!”

    四周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吃到可乐鸡腿!”

    四周依旧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睡懒觉!”

    四周越发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出去蹦哒!”

    四周极度鸦雀无声。

    “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有一个小伙伴!我能够变成人!我能够长发及腰!我能够……”

    四周是依旧是死一般的寂静。

    三十分钟后。古老典雅的铜镜边蹲了个揪着头发的古装青年。

    青年一身青衫,外貌没有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只是眉眼干净,皮肤苍白得近乎透明。唯一特别的地方,就是他……

    其实是悬浮在那里的,双脚离地三尺。

    “我就说今天一点也不幸福。秃子大叔没事停什么业,游客都不来看我的房子了。”青年哀怨地碎碎念,又看了一眼空旷的博物馆,站起身整个人靠到铜镜上,就一点一点融入了镜子。

    “那个卖可乐鸡的大婶也不来了,好香……呜……”已经完全进了镜子的青年蹲在镜子里抹了下嘴角,继续揪头发嘀嘀咕咕。

    “这究竟还要不要鬼活了?揪了好几年怎么还是没长一点,我的小伙伴你在哪里~你快回来~我一个人承受不来~”本来自言自语的青年念到最后又唱起了歌,这还是他天天听大叔唱才记住的。

    可是碎碎念了一小时后,青年也不知不觉慢慢停了下来,揪着及肩的黑发,托着腮帮子发呆,脸上搞怪的表情也完全收敛,神色平静。

    颜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是个住在铜镜里的鬼,还是面那么有名的古老铜镜。

    十年前他莫名其妙就睁开了眼睛,莫名其妙就知道他是住在镜子里的地缚灵,也莫名其妙地……除了那个叫“颜执”的名字外,什么都记不起来了。52网'

    颜执觉得他的名字一点也不符合实际情况,他多么乐天多么积极多么好青年啊,无论是“偏执”“固执”,还是充满“执念”,都和他相去十万八千里,没有半毛钱关系。但他只记得名字,于是新一代好青年思考了三秒钟后,就“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名字。完全不去想地缚灵这种东西代表的含义。

    之后两年,他一直呆在博物馆里,每天看着各种各样的游客站在他面前对他的房子评头

    论足,他们有的对着同伴笑,神采飞扬;有的面容严肃,用着无数的专业术语评估着铜镜的一切;有的懵懵懂懂,听着解说员述说关于镜子的传说。

    每一个人都站在他们的世界里,却唯独看不见近在咫尺、眉眼含笑的青年。

    无论他怎么在他们面前挥手做鬼脸,都没有任何反应。

    直到夕阳西下时分,人们陆续离开,秃子大叔也锁了门回家,整个博物馆才慢慢静下去暗下去,然后变成死一样的,寂静和黑暗。

    被所有人忘记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恐怕只要是个人,都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除非他,不是人。

    无论你怎么说话,怎么动作,都没人看见。你站在世界边缘,明明只有一线之隔,却仿佛永远都被隔绝在外。很有趣的事情。

    没有同类,没有任何东西证明他确实存在过。就连他自己,也完全不认识自己。

    颜执坐在镜子里托着腮看外面浓稠的黑色,常常一看就是一夜。横竖他是只鬼,坐再久也不会冷,不会饿,不会肌肉僵硬,也不会疼。

    他曾经试着走出这座博物馆,看看附近是否有他的同类。想想吧,几只鬼畅谈鬼生,多么带感的场景。但是他总是在走到铜镜的十米远处就被拽了回来,最多站在大门口看胖大婶吆喝着卖可乐鸡。

    后来颜执觉得自己的魂生有那么一点点的单调。作为一个乐观的好青年,他不应该总是看别人对他碎碎念,那多消极被动啊。

    于是颜好青年开始对每一个来看他房子的游客发表演讲,乐此不疲,从秃子大叔昨天唱了什么歌歌词又是什么一直说到今天胖大婶的可乐鸡有多么香飘十里多么畅销一条街。哪怕谁都听不见,他也觉得挺好。鬼生也是要开开心心地过才好的嘛。

    这样慷慨激昂的每日一讲持续了三年,颜好青年都觉得没准有一天他会成为众鬼中的大演说家。

    然后有一天他突然在讲到“昨天秃子大叔唱了一首《老鼠爱大米》”时停了下来,宛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瞬间鸡冻不已,一转身就跳进了铜镜,抓起镜子里一直悬浮着的那把木梳,直到脑子里浮现出一块缓缓转动的血红玉佩时,颜执才傻兮兮地嘿嘿笑了起来。

    他的魂生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了嗷嗷嗷!

    本大爷也要重新做人了好鸡冻!

    只是这种兴奋感在持续了两年后又蔫蔫地淡了下来。尼玛他找了二十四个月也没有找到他那个不知道蹲在哪个旮旯里的小伙伴。

    对于颜好青年来说,长发是样好东西。

    这玩意和美不美观没有半毛钱关系,它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种能量存储器。这说法或许有些惊世骇俗,然而对于颜执来说,那就是事实。

    简而言之,就是颜执只要找到一个能够自动和他“结发”的人,他的头发就会随着两人情感的逐渐加深而变长,他的身体也会随之而越来越实体化,最后完全变成人。

    这玩意多么像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

    颜好青年张开嘴巴等着接饼,然而接到的却是一盆冷水。鬼途多舛,青年你老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两年中颜执见到的游客数不胜数,却没有出现“一个人的头发突然自动飘起来往一个方向打了一个结”这种蛋疼的不科学事件。

    鬼生惨淡,好青年委屈地快哭了好么!要不要老是这么提示他“人鬼殊途”。

    名人有言:上帝在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一定给你开了一扇窗。

    在累觉不爱之际,颜执遇到了一个可爱的妹纸,一个小清新的妹纸。这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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