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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2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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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 �
她古怪的在那里讥笑着,语气里的愤慨,竟在无形当中加重了……
“周玟,放了苏锦吧!”
靳恒远不想讨论其他,只希望她良心未泯。
她却低低又笑了,声音却已变得冰冷无比:
“放,为什么要放?她不是明澹的女儿,那她就更该死了……我不会放掉她的,要不是因为她,我的女儿不会死,不会死……”
这么一吼完,她匆匆就把电话给挂了。
靳恒远再打,她没再接。
孟队长已然冲进了第二间房间,房里空空的,没有人,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第六间,都没有人。
值得一提的是:第六间客房,正是之前出现在视频内的房间,床上铺着喜庆的床上用具,床的四周架着摄影灯具,苏锦原本穿在身上的婚纱被扔在了边上,液晶电视开着,屏幕上显示着这样一个画面:
苏锦被梆在一根铁柱上,周玟就在边上微笑如花,正在那里和他们打招呼:
“嗨……我还是很善良的,最后再让你们见个面吧……苏锦,来吧,和你的男人绝别吧……”
说话间,她把画面换了一下。
镜头里,苏锦在微笑,笑容静静的,面色异样的苍白,身上穿着一件旗袍,长发被挽成了一个漂亮发髻,整个人被捆成了一个粽子。
“恒远,若有下一世,我想陪着你,白头到老,永不分离。”
画面一转,一只打火机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然后是周玟静静的笑容:
“真的要说再见了……”
那打火机一扬,便有大火在镜头里蹿了起来。
是的,是火!
熊熊大火就这样把这两个女人困在了中央……
血色,顿时从靳恒远脸上抽了一个精光。
他看到火焰当中,苏锦对他扬起了一抹微笑,静静看着大火向她吞噬过去,往她身上蔓延了上去……
同一时间,整艘巨轮,发出了一阵此起彼伏的爆炸声……
“不要……不要……不要……”
靳恒远惊恐的怒吼着,冲出了房间。
他要去救她!
他要去救她!
她就在设备层!
她就在设备层……
可是去不了,船体在肢解,在倾斜下沉,大火在迅速的蔓延,浓烟卷来,灯光暗下,死神来了。
她被困在了火海,而他救不了她,救不了啊,这令他几近抓狂。
………题外话………明天见……
另外,想说明一下,阿晨我是不会写悲剧的。现实生活有太多太多的无奈,小说世界,阿晨想要营造的只有圆满。过程可以很坎坷,但结局一定皆大欢喜……
403 403,她说:明天的事,谁能知道。也许睡上一夜,人就没了……()
2016年3月底。
春天似乎是来了。
瞧,光秃秃的枝头上,已冒出了一点点娇嫩的绿芽;瞧,桃花正在暖暖阳光下暗吐芬香;瞧,姑娘们穿得花枝招展,正在踏春寻芳…偿…
有个纤瘦的身影,穿着一条牛仔裤,套着一件厚厚的连帽外衣,帽子包着那头颅,脸上戴着一副口罩,口罩大的有点夸张,罩住了大半张脸,双手插在上衣口袋,背上挎着一个背包,正慢悠悠的走在公园小径上撄。
她来到了一处固定的地儿,把背包里的画架架了起来,把画纸固定好,把画笔拿在手上。
手在颤。
勾出来的线条,不是她想要的。
弧度不够圆润,直线不够直,举久了,手会酸。
初初的照着街心花园一景,给素描了一幅,发现,有点力不从心。
唉!
重新提起笔来再画,自我感觉,那画技已经大不如从前了。
毕竟,现在的她,也不再是从前的她了。
不过,比起初次来这边画画,这几天的画,已经进步不少——任何事,都得靠自己多练,才会有进步,才会有发展。
她把刚画好的这幅放进自己的画册当中,然后,在画架上重新铺平了一张纸。
“嗨,你又来写生!”
一个年轻的大男孩,奔跑着,来到她身边,笑容很阳光,和当头的太阳一样的暖。
那是一抹很有感染力的笑容,让她恍惚的记起了一些旧事。
曾有一个男人,总带着那么暖的笑面对她,把她那冰冷的世界暖透,让她重新活了过来,并学会了再一次深爱。
“嗯。”
她轻轻应了一声:
“你今天没上班?”
她见到过这个男孩子很多次了,多为周六周日的时候,他家应该就住在附近。
能住在附近的,家境都不会差,在上海这座寸土寸金的地方,在这种黄金地段,能拥有一层公寓房,其额头上可以贴上这么一个标志:资产阶级。
试问,一个平方几万,甚至十几万的地儿,没一点家底,谁买得起?
因为地段好,所以,风景也好。
这是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写生的原因。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我实习期满了,正准备写毕业论文,另找工作。不过,不好找……哎,我说,你画的很好啊,你是哪个大学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这个男孩很热情的追问着,对她表现出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兴趣。
她没有回答,只怔怔的看着某个方向。
男孩顺着她的目光往那边望去,一辆黑色陆虎在公园入口停了,司机下了车,往后座给开了车门,一个高大俊挺的男子跨了出来,一身西装革履,面色冷峻,目光沉静。
他往公园走了进来,那司机想跟着,他扬了扬手,不让跟。
“我认得他!”
面前的大男孩,突然双眼发亮,低低叫出了声。
“这人叫靳恒远。曾是萧氏集团的代总裁,现在是锦远创意公司的大老板……”
锦远创意公司?
就是金辉那个分公司么?
现在改名成锦远了?
“听说那本是他太太在经营的公司。自他太太过世之后,他就把金辉老总的股份全买了过来,由他亲自掌管着,才两年功夫,锦远创意就成为了一家名声赫赫的设计公司……这公司的将来,那绝对是不可限量的……”
大男孩在那里乍舌的作着解说。
她转过了头:“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调查过。”
大男孩笑笑说:“不瞒你说,我想进锦远,那边福利很好,不过非常难进。”
“你学设计的?”
“对啊!”
大男孩点了点头,转而问:
“你学什么的?”
她不答,目光又转开了,看到那个名叫靳恒远的男人,独自漫着步,在夕阳底下,寂寂的,显得无比的孤独,很像在追忆着什么,不笑的脸孔,那么的冰冷。
这么看着,距离遥远的就好像,她在电视屏幕外面,而他在里头。
“我学画画的。”
她说,举起素描笔,就在画纸上,将他的背影,以最简约流畅的线条勾了出来。
仅寥寥数笔,那人的形象,就这样跃然于纸上了。
“画的真像。”
大男孩在边上低呼,眼里多出了几分惊奇,忍不住又问了:
“你是大几的学生?”
她又不答了,脾气古怪的不得了,所有的心思,全神贯注在笔尖。
“你叫什么名字?”
“……”
“嗯,这样啊,自我介绍一下,我姓伍,我叫伍年……”
“……”
“我见过你好几回了,你怎么回回都把自己包成了粽子?你很怕冷吗?”
“……”
“你为什么要画靳恒远?还画得这么的好……你……难道认得靳先生?”
“……”
她一句都没回答。
整个人沉浸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伍年有点讪讪的。
这女孩,太古怪了。
为什么他会被吸引呢?
因为她有一双忧郁的大眼睛,被阳光一照,扑闪扑闪的……而且,还总是独自来,然后独自去,形单影支,传递着一股子神秘的气息,他情不自禁就被吸引,忍不住就过来打起了招呼。
这会儿,这个古怪的女孩,在细细的描着,她把靳恒远的背影描得就像拍照拍出来的。
伍年惊奇极了,侧头审视起她:难道,这姑娘是靳总的粉丝?
“我听说靳先生有女朋友了……”
女孩手上的素描笔,应声,一下断了,断得清脆。
他听到了。
看来还真被他猜到了,这女孩,喜欢靳先生。
也是了,那样的男人,有财有能力,整个大上海,倾慕他的不在少数——人家可是不折不扣的金融骄子啊……
“说来,靳先生也够痴情,靳太太过世两年,他一直没交女朋友。直到最近,有媒体看到他和明家大小姐约会频频。都说,明靳两家这是要联姻了。你有所不知,那明家大小姐是个大律师,这两个,也算是门当户对,珠连璧合了……”
“唉!画坏了!”
她好像没听到他说的,看着画纸上那败笔之处直叹息。
套着手套的手指,轻轻抚上了被狠狠画上一横的地方,语气是那么的怅然。
“画坏了,可以再画,没关系的……”
伍年轻轻安慰。
“嗯,以后再画了!”
她点了一下头,把画纸取下来,有点不舍的睇了一眼,走到边上的垃圾筒,将它塞了进来。
回来后,她开始收拾画具。
“你要走了?”
“嗯!”
“这么快?”
“嗯!”
“我们算是朋友了吗?”
她抬头看向那个阳光男孩:
“我叫朴襄。木卜朴,郭襄的襄。很高兴认得你……”
她伸出了手。
那双手上,套着一副薄薄的黑色手套。
伍年好奇的望着她,除了眼睛,她从头到尾,全都包得不见半寸肌肤,在这样一个春暖花开日,这样的打扮,还真是太古怪了。
“我也很高兴。”
伍年握了握她的手,却有一股冰冷传递了过来。
“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嗯!”
朴襄轻轻点头:
“我怕冷,出门就得全副武装。”
整理完画具,背上背包时,她转头又睇了一眼那个静立在晚霞中的昂扬男子。
这会儿,男子身边多了一个阿娜多姿的女人。
两个人正在低低的说话,很亲呢,也很相配。
“我走了!”
朴襄轻轻道,努力把心下的酸涩压下。
“你明天还来吗?”
“不知道。”
朴襄望着渐渐西下的斜阳,目光忽变得幽幽的,似流露出了几分忧伤:
“明天的事,谁能知道。也许睡上一夜,人就没了……命运,有时不是自己想争取就能争取得到的……特别是关乎生死的事,最难琢磨了……”
那句话,似吟似叹的就那样飘散在了风里。
伍年站在那里目送。
那一刻,他竟在这女孩子的语气中感受到了一种历尽沧桑的苦涩……
………题外话………第一更。
温馨提示:第二卷正文已完。现在写的是完结篇,也可以称之为第三卷:一心一意,情比金坚要定你,字数不会特别长。我另开一卷,独立成篇。这一卷,不会有阴谋诡计了,只写别后重逢,只写日常生活,只写小酸小醋,只写温馨和柔情……
404 404:不见尸骨,此生我不给她报备死亡,不给下葬……()
夕阳斜,影子斜,余温渐凉去。
四月,春意迟迟,寒气稍嫌深重,特别是日头西去之后。
明若溪下了车,看着站在桃花树下的男人,黑西服,黑衬衣,一身的肃穆,满身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叫人不可亲近撄。
而越来越淡的晚霞,将他的背影衬得一片孤冷,让人不禁生出了一种恨不得上去,将他抱住,给予温暖,给予慰藉的冲动偿。
最初认得靳恒远的时候,他是严肃的人,可私底下呢,他和友人相处时,笑意朗朗,亲切之极。
再见他和他妻子相处时的光景,满面春风,殷勤十足,分明是个严厉之人,却在家里,成为了一个暖男,甘为妻子下厨煲汤,甘和妻子共务家事,妻子病榻,他寸步不离,那样的男人,真是打着灯笼也难寻一人……
那时,她觉得,苏锦好福气,怎么就拣了这么一个好男人,男人的温柔和笑脸尽数全给了她。
那时,她有点嫉妒,为什么苏锦能得到他的倾心相待,而她呢,她却得不来他半分眷顾。两相比较起来,她不觉得自己就差了。
那时,她总是在想,要到哪里去寻一个这样的男人,成为自己的人生伴侣,如此一生,人生才无憾事。
可见过如此优秀的男人之后,再细看其他庸碌之辈,那些个男人,又有谁能入得了她那挑剔的眼?
这两年,她一直没有找男朋友。
父亲给她介绍过好几个,希望她可以早点走出来,早点建立自己的家。
可是,她走不出来。
她就是迷上了靳恒远。
迷得不能自拔。
她决定了,只要他一日不再婚,那她就是一日不嫁。
她觉得,机会还是有的。
“靳恒远!”
站在那里,她思量了一会儿,高声叫他名字。
靳恒远转过了头,额头有一道疤,是那场事故中留下的,被尖锐的异物砸伤的。缝了几针,留了一道一寸左右长的疤。本来,做个去疤痕手术就能处理掉这道痕迹,可他没去做。
“你怎么来了……”
靳恒远静静的问,语气平淡无奇。
“路过,想请你吃饭,赏不赏脸?”
明若溪笑吟吟的问,眼底尽是柔情。
她在追这个男人。
但凡认得他们的人都看出来了,相信他也能感受得到。
“你回家也是一个人不是吗?我问过你的助理了,你今晚没应酬……”
明若溪看了看腕表:“现在去吃饭,饭后还可以去看一场歌剧。我让人订了票……”
“抱歉,我陪不了你。”
靳恒远淡淡拒绝:
“我要回家烧饭炒菜。我答应过苏锦的,没应酬就早点回家陪着她……我该回家了……”
他冲她欠了欠身,非常的彬彬有礼,调头就走。
可笑容却从明若溪脸上,一下子消失了。
那句“没应酬就早点回家陪着她”,深深的刺痛了她。
“靳恒远,苏锦已经死了,你到底要自欺欺人到何时……放下吧……”
她急步拦到了他面前,大声叫了一句。
一抹淡淡的笑被他弯在了那薄薄的好看的唇角边上。
“好啊……你把她的尸体找来让我看一看,我就相信她死了……要不然,你怎么让我相信她不存在了?”
这话,说得有多平静,就能令明若溪觉得有多痛。
怎么这么痴?
怎么这么傻?
怎么就这么这么的执……
“靳恒远……那场爆炸那么大,苏锦只是血肉之躯,大火加爆炸,你让我们往哪里去找她的尸首?她已不在,这是你必须接受的现实……”
她心疼又无奈之极。
这个男人,死脑筋起来,还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你不用来劝我,总之,生,我要见人,死,我要见尸。这就是我的态度。抱歉,我要走了……”
他绕着走开了。
明若溪张了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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