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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吸血王子-第4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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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了()
听了凝的话,王小晓几乎已经明白了这件事的危险性,所以说,那百分之二十的不成功,是因为他们放弃了,宁愿死去,也不想这么痛苦下去,才会失败的。
听了她的话,自己也更加明白,怎么才能够成功了,于是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坚定的点点头。
得到了她的同意,凝看了看一旁的默,然后点点头,默把东西交给凝,凝开始慢慢的往王小晓的身体里注射东西。
因为毒液比较粘稠,又为了成功,为了让她少收到一些伤害,只能尽量的,多注射一些。
因为比较粘稠的缘故,所以,注射器也不能很快的注射进去,而是只能用力的慢慢的推进去。
当毒液,一道接触到皮肤,接触到王小晓的细胞的时候,就开始疯狂的变化,把他们吸收,成为自己的东西,然后一步步的把他们变成吸血鬼。
这个过程最痛苦的,就是毒液在身体里,吸食王小晓的细胞,吧细胞吞掉,然后分裂,变成新的一个细胞,这个细胞,是吸血鬼的毒液,留在全身的毒液。
王小晓痛苦的咬着牙齿,整个人都抽搐着,在床上已经变成一团了,难受的,嘶吼的声音已经很大了,可是大家没有办法去帮助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一点点的变化。
这种痛苦的过程,足足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这两个小时,她一直在嘶吼着,扭动着,声音也变得慢慢嘶哑起来,默更加上担心的,视线一点也不敢离开王小晓。
终于,王小晓停下来了,凝赶紧走上去,看着她,摸了摸她的脉搏,看着她的眼睛,值得庆祝的是,王小晓成功了,她真的成功了,也做到了。
王小晓僵硬的做起来,很明显,他还不是很适应自己现在的状态,凝开心的抚摸着她的脸说:“哎,你终于成功了,你现在已经是血族的一员了,你很成功的,是一个吸血鬼了,你刚刚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已经浴火重生了。”
听到凝的话,王小晓开心的笑着,可是她实在是太累了,已经没有力气可以做起来了,只能弱弱的点点头,然后闭着眼睛,睡着了。
看到王小晓睡着了,大家并不想打扰她,都出屋了,可是出去以后,凝觉得不对劲。
她问老翁:“老翁。这是怎么回事啊!她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并且经历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转化成功啊?我记得,应该不用这么久吧!”
老翁想了想,说道:“可能是因为,她是狼人族的关系吧,狼人族的血统很厉害,所以,想要完全的吸食就很不容易了,所以,这个过程很痛苦,也很不容易,不过,没想到,他居然咬着牙撑了下来了,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这个女孩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要坚定许多。”
默点了点头,看着窗里的人,皱着眉头说:“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可是,她太傻了,没有想过,这样做,到底值不值?”
听着默的话,凝无奈的摇摇头,有些事,他们男人就是不明白,不管女人做了再多的事,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有什么意义,可是这几年包括的,是和他愿意一起经历风雨的决心。
凝无奈的和默说:“哥,你怎么不明白呢,她这么做,是已经想好了,这一辈子都跟着你,经历一切都无所谓了,虽然你不明白,可是她很明白,她离开家,离开亲人朋友,来到这里,为了你,变成一个吸血鬼,这一切,不是用你来问她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值不值,而是你应该清楚,他为了你这么做,你要让她为你的付出变得很值。”
默对这些事情,确实不是很清楚,可是听完凝的话,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凝说的对,很有道理的就是,他不能让王小晓今天做出的这个决定得不到回报,也不能让王小晓今天做的这件事,变得不值得,所以,他会下定决心做他该做的事情。
“我知道了,我会努力,让他的付出变得值得的,这一辈子,能遇到她这样一个傻姑娘,是我的幸运,只是,我还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怎么去关心一个人,我还得慢慢适应一下才行。”
凝似乎有些无奈,因为这种事情,本来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本能,可是到了默这里,好像是一种特别难的作业一样,还得学习,多听多看多学才行。
其实,不是他哥哥笨,只是,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个人,也习惯了通常的冷血,这样让他有点不适应,但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心里很暖心人,这一点,老翁也是可以证明的,所以,凝想说,他哥哥不是一个情痴。
老翁拍了拍默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安慰到:“你是一个很好的孩子,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有时候,你应该多想想你自己,毕竟,你也是不容易的,你考虑一下自己,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啊。”
老翁说的对,默一直在为别人考虑,为凝,为灵,为老翁,为血族和人类世界,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的想过自己,现在有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愿意放弃一切过来照顾她,也许是一个幸运吧。
总之,凝和老翁是很开心的,因为,好不容易有一个人能来照顾这个傻小子了,让人也松了一口气,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好人有好报吧。
凝松了一口气说:“哎,总算是好人有好报吧,你这个铁树,终于也开花了,这样我就放心了,二哥和金研就在血族,本来担心你们会孤独,这下好了,有个小姑娘陪你们在这里,想来你们也不会这么寂寞了吧。”
默惊讶的以为凝说错话了,看着凝,再一次很认真的问:“你说什么?灵和金研要就在血族了?”
老翁对于这件事,也是十分震惊的,因为还没有人和她说过这件事,所以,凝无形中的一句话,让他们都走着震惊,虽然不是难以接受,但是有些难以想象。
凝回过神来,点点头,解释道:“是啊,因为通过上次的事情,艾瑞克封他为焚卓伯爵了,对了,没有人和你们说过还,我给忘了,艾瑞克封他们为伯爵,所以,他们也已经决定留在血族,不回来了,所以这次来,我也是要和你们说这件事情的。”
老翁疑惑的问道说:“你的意思是,金研那个臭小子,要陪着灵待在血族了?灵我没有多少意外,因为看得出来,他有更高的向往,这次去引赤焰兽也是一样的,我就知道他想的不同,所以并没有多稀奇,只是没想到,金研居然也答应留在血族,这让我还是没想到的啊。”
默也跟着说:“没想到,我居然没看出来灵的意思,原来他一直想去的是血族,在哪里闯荡一番名堂,他的想法确实很不简单,不过,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他想去,也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在这里,也看不到什么人,还很寂寞,也没有太大的出路,只能永远就在这里,他想有发展,只能找别的出路,艾瑞克给他这个机会,恐怕是他一直以来都在争取的吧。”
凝点点头,想着灵的话,说:“他确实是一直在等机会,这次刚刚就是一个机会,所以她没有放弃,而且,艾瑞克也想让你们两个其中一个,去血族效力,因为,他迟早是要把这个位置,留给雷奥的,因为害怕雷奥以后,没有一个可以帮助她的人,自己孤苦无依,所以,让你们其中一个去,他才会有最好的保证。”
“是啊,灵说雷奥的舅舅,对雷奥也是非常的宠爱的,有他在血族,确实没有人敢欺负雷奥,艾瑞克想的也没错,可怜天下父母心啊,就算是堂堂血族的王,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大费周章啊。”
凝点点头,然后想到了金研,又说:“金研这个家伙,本来就喜欢灵,灵不在黑森林了,他肯定是会和灵在一起,留在血族啊,而且,艾瑞克给他们建了一座城堡,这两个人,目前可是很好的,自由自在的。
而且,你们也知道,金研那个家伙啊,她就喜欢吹牛,还喜欢和别人唠嗑,留在那里,正和他意,天天在外面,和一群老头老太太在哪里吹牛,好不快乐的讲啊,把人家忽悠的,都不知道有灵公爵这个人,都知道他金研是什么人物了。”
老翁就猜到了已经,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金研这个家伙,不服管教,虽然当了他几年的徒弟,可是仿佛并没有什么改变,也许这个地方,真的不适合他这种性子的人吧。
这样也好,他找到了他的乐趣,也不用整天在这里愁眉苦脸的了,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解脱,而灵,也找到了自己的路,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老翁摸摸自己的胡须。点点头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啊,这样也好,他们就在这里,也是埋没人才,我和默在这里,才能真正的守护好这个地方,走了也罢,走了也罢。。。。。。”
听着老翁的话,凝和默都知道,老翁心里一定多多少少有一些不舒服的,他虽然已经习惯了寂寞,可是,金研在的时候吵吵闹闹,也不会让人太寂寞,这下好了,那个吵吵闹闹的人也离开了。
虽然大家都没有说什么,可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只是谁也没有说出来而已,这样也好,就当是不知道就行了。
每个人都若有所思的,谁也没有说话,静静的等待着,现在一切事都已经尘埃落定了,默也挺好的,有这样一个痴心的姑娘陪着他,也许他会好过一点吧,而老翁也多了一个可以解闷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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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我()
默心思细腻,和灵不同的是,他什么事都会自己放在心里,任何事都会考虑的很多,为对方考虑的会更多,所以,才会发生这种事。
老翁猜想啊,如果这件事发生在金研身上,她会毫不犹豫的同意,因为金研的想法和这个王小晓是很相同的。
他们都是想着,既然我们相爱,那就应该在一起,一切问题都会因为他们在一起,两个人会一起解决。
可是,有些事,不会是因为两个人紧紧的在一起,就可以解决的,就好像当初埃琳娜和夏宇航,他们突破了一切的在一起了,可是最后呢?等待他们的是什么呢?是一个有一个的灾难,他们兄妹三人,也因为这样,从小流离失所,一直到几十年以后,才能相遇。
有些事,我们的命运你明明知道,可是却没有办法反抗,做出的努力,大多数都是没用的,到最后,都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默冷冷的说着,抬头看着冰冷的天空,说道:“如果,我们真的是普通人该多好啊,我多希望,我可以平平淡淡的生活,这样就不会打扰到任何人了,哎,真可惜啊,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没办法改变任何人的命运,没办法,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没办法可以和他在一起,因为,会伤害许多无辜的人。”
老翁看着这个心思承重的孩子,不知道用什么语言来描绘他,也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来告诉他不用担心,因为一切都显的那么多苍白无力。”
有些事,是需要自己去下定决心的,也需要自己去面对。去选择的,不是别人可以代替的,所以尽管他真的很想帮一帮默,可是也是无能为力啊。
“遵循你自己内心的想法吧,这个世界太复杂了,不是你可以拯救的,也不是你可以伤害的,所以,不要想太多了,想太多对你没有好处,有时候,你这么想,不代表别人想的和你是一样的,到时候,危害是你承担,可是制造危害的人呢?所以,默我知道你的想法,所以,别再为难自己了”
默点点头,想了想,说道:“我知道了,谢谢你了老翁,和我说了这么多,我知道了,我会好好想清楚的。”
天色渐晚,王小晓依旧没有走,因为她已经下定决心来了,不管默怎么决定,她都不会放弃希望的,因为已经决定了,如果默不同意,他就变成吸血鬼,和默在一起。
月色渐渐浓郁了,王小晓看着默依旧坐在哪里动也不动,一句话也不说,就走过去,蹭到他身边,陪他一起看着天上的月亮,今天的月亮半圆着,另一半好像被堵住了一样。
默曾经一直在想,自己有没有可能飞到月亮上面,可是事实证明,他不能。他很喜欢月亮,不知道为什么,尤其在夜晚月亮升到头顶的时候。
他躺在山上,看着月亮,有时候清风拂过,他就躺在那里,可以看的睡着,第二天,在太阳上升的时候起来,
这样的感觉是他最喜欢的了。可是,直到遇到王小晓以后,他就再也不喜欢看着月亮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习惯性的吧月亮和她会结合起来。
王小晓看着一言不发的默,主动问他说道:“你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在一起呢?明明你也说过喜欢我的,可是为什么就是这么抗拒和我在一起呢?”
默说到:“因为我是去过家人,所以我知道那种感觉,你有父母,如果你要转化成吸血鬼,他们会痛不欲生的,所以我不能这么残忍,可是,你不转换,我们依旧没有办法在一起,我是喜欢你,可是正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才不能伤害你,这是我的原则,也是我的原则。”
听了默的话,王小晓大概已经明白了是什么意思,他是害怕,有一天自己会后悔今天的决定,或者是后悔和他在一起,做了这样的选择,会想念自己的父母朋友却在也没办法相见了。
这是他担心的问题,可是谢谢问题,有一部分,是对王小晓的不信任,还有一部分,是不想对她这么残忍,所以,默才会这么为难,不知道应该怎么选择。
王小晓主动拉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很严肃的和他说道:“我们狼人族,一生只有一个伴侣,一道认定了,就绝对不会在改变了,所以,你不用担心有一天我会后悔,而且,我做了这个决定,就已经想过我父母的原因了,我不想成为他们的工具,我想过自己的生活。
我的事情你不知道,我虽然只有17岁,可是,我在这17年里,从来没有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大哥被我父母逼走了,他们没有反思,也不伤心,现在又过来逼我,接下来,还有我弟弟,我妹妹,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可是我不想遵从,我想和你在一起,哪怕一辈子都就在这里。”
听了王小晓的话,其实默还是有些心动的,毕竟有一个女的愿意这么和他说这些话,他还有什么理由来抗拒呢?
他唯一抗拒的原因,就是害怕她有一天会后悔爱自己,和自己在一起,可是,狼人族终生一个伴侣,他没什么好担心的啊,在一个,就是他的父母了,他不想让她离开,让他的父母担心,可是他一开始就说过,自己不愿意在过这种生活了。
默就好像是在自我麻痹一样,一次次的把自己催眠了,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办,听了王小晓的话,感觉很有道理。
只能用这唯一有道理的意思,来吧自己催眠,才能做出选择,这个选择,不知道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子的,可是最起码现在可以让他解决眼前的这个问题啊。
默看着王小晓,认真的问了一句:“你确定,你真的不会后悔吗?你要知道,你是好贵的狼人族人,总有继承狼人族族长的权利和能力,如果你真的走上这一步的话,可能什么都没有了!”
王小晓十分鉴定的点点头,露出一个坚定的眼神和目光,看着默说:“我很确定,我可以放弃一切,来和你在一起,哪怕是和你一起,浪迹天涯,四海为家,我也愿意,所以,这些事我都已经想过了,你真的不必再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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