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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凤后:妖孽魔尊,花式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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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手拿起扫帚,气汹汹要赶人。

    荆歌回头看了一眼,原本满人的成衣店,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她和哑巴,还有店老板和一个打工的。

    “老板,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怎能拒客门外,我又不是不给钱。”荆歌用力压着着自己体内那股嗜血的杀意。

    眸中的温度降到了冰点。

    “你一个乞丐哪里来的钱?我这里都是上等布料和衣服,不是你们这些乞丐穿得起的,赶紧滚滚滚,整个店都是你们的酸臭味,再不走我喊人了啊!”店老板不屑的说。

    有钱还能当乞丐?怕不是傻子吧!

    “郊外有处垃圾场,不少达官贵人不要的衣服就丢在那里,你们随便去捡着穿吧,走走走,别影响老子做生意。”店老板扬起扫帚,想要打人。

    荆歌没有躲开老板砸过来的扫帚,她在手心聚了一团通透的灵气,做好了回击的准备。

    就在这时候,哑巴突然把她拉到身后,用他那高大的身影,牢牢的护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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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惩治小人() 
哑巴凶巴巴的对着老板,他只穿着一件褂子,臂膀上壮硕的肌肉,明晃晃的彰显着存在感。

    干瘦矮小的店老板,欺负娇小的荆歌还有点底气,但是面对高大的哑巴时候,只能把自己缩成一只鹌鹑鸟。

    不自然的后退了两步:“你、你别过来,我喊人了啊。”

    看着哑巴的背影,荆歌把手上积蓄的灵气散掉。

    走过去,垫着脚轻轻拍了拍哑巴肌肉结实的肩膀:“别气,我们去对面,给你把店铺买下来,随便你挑。”

    店老板这时候,还以为荆歌在睁眼说瞎话,根本不相信她可以做到。

    却不知道,刚才那一瞬间,如果哑巴不挡在荆歌面前,他现在已经没办法站直着说话了。

    “嗬。”哑巴回头,紧张的对荆歌比划。

    他想说自己不想换衣服了,就穿身上这套就可以。

    荆歌却没有等他比划完。

    拉着他的手,往对面的成衣店走去。

    这一次,荆歌二话不说,直接从戒指里掏出两枚黄灿灿的金元宝,放在桌子上,发出金子互相碰撞的清脆声音。

    她一身霸气侧漏无疑,说:“把所有适合他穿的衣服,给我统统包起来。”

    店老板是个中年女人,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直接霸气爽快的客人。

    一个乞丐一个哑巴。

    但是桌子上那两枚金元宝又是货真价实的。

    她哆嗦着伸出涂满朱红的手,摸了摸金元宝,垂涎的咽了咽口水,又瞄了荆歌一眼。

    眼神立即变得恭敬起来。

    “二位公子,里边请、里边请,里面有更好的成衣料子,进来看看吧。”

    哑巴摇摇头。

    荆歌直接把他推了进去。

    半小时后,荆歌带着换上新衣服的哑巴出来,自己身上却还是那套脏兮兮的乞丐衣服,脸上的锅灰都没擦掉。

    “老板,好像真买了新衣服,你说他们是不是真的有钱啊?”适才把人赶出去的成衣店,打杂的伙计问。

    老板面目狰狞,仇视的看了对面店铺女老板一眼。

    只见女老板走出来,摇着自己的水桶腰,手中拿着两枚金元宝,轻轻吹了一口气:“哎啊,今天真是走运了,遇到两位贵客,还好某些人不长眼,白送了个大便宜给我捡,哈哈哈”

    矮小男老板气得胸口疼,一口老血涌到喉咙,又生生憋了回去。

    荆歌走在哑巴后面,看着哑巴因为穿了新衣服,高兴的在前面转圈的样子,忽然从戒指中拿出一枚银针,对着男老板的方向,弹射出去。

    空气中一点银光闪现,银针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没入了男老板的腰眼。

    男老板瞬间倒地,下半身失去了所有知觉。

    “唉哟,我的腿、腿怎么没知觉了?”

    “老板,老板,您怎么了?”

    “你个呆愣子,还傻站着干什么?把老子抱进去,快给老子去请大夫!啊,我的腿”

    听着男老板的惨叫声,荆歌冷冷的勾起了嘴角。

    哑巴回过头,对着她展示自己的新衣服,笑容憨厚可爱。

    荆歌嘴角挂着的冷笑,在对上哑巴真实的笑容时,寒冰褪去,染上了一股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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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血灵珠() 
荆歌带着哑巴离开,找了一处破庙做临时的落脚点。

    两人才到破庙,天空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大雨。

    哑巴宝贝身上的新衣服,不肯坐在脏兮兮的地上,站着不愿动。

    荆歌姿势随意的坐在干草堆上,叫了一会哑巴,他还是不愿意。

    用力摇晃脑袋,提着衣摆,很小心的避开地上脏兮兮的黑污垢。

    她想了想,从空间里弄出一块不知道用来干嘛的破皮,铺在干草堆上,招呼哑巴坐过去。

    哑巴走过去,小心翼翼摸了一下,发现是干净的,才高高兴兴的坐了下去。

    还不忘提一下衣摆,惶恐把新衣服弄脏了。

    “没关系,还有好多新衣服呢,这套就算脏了,还有新的,只要你乖乖听话,以后让你每天都换新衣服。”

    哑巴笑眯眯的点头。

    半响后。

    “咕噜咕噜”哑巴肚子唱起了空城计。

    “肚子饿了?”

    “嗬。”哑巴哟嘿的脸蛋染上了淡淡的红晕。

    荆歌笑了笑,偏头看了一眼外面滂沱的大雨,“再忍忍吧,等雨水小一些,我就出去给你找吃的。”

    这一场雨水下了很久,一直到半夜。

    哑巴饿着肚子睡着了,睡着的时候,把自己整个人都卷缩在一块一米见宽的破皮上。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委屈得像个新生儿一样。

    雨水开始变小,屋檐的水滴淅淅沥沥的滴落,砸在水洼上,击起悦耳的篇章。

    荆歌站起来,走出破庙,很快投身于黑暗中。

    此时,国公府。

    正中的别院里,还有一间屋子,亮着油灯。

    一名约莫二十出头的男人,手中拿着一颗赤红色的珠子,神色焦灼的在屋里走来走去,拿不定注意。

    不多时,一位中年男子,来到门外,鬼鬼祟祟的左右张望了一番,确认没人看见,才推门进去。

    这般小心翼翼,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偷情呢。

    躲在屋檐上暗影中的荆歌,嗤之以鼻,冷笑了一声。

    脚尖轻点,轻身飞掠到了屋顶。

    如无声的鬼魅般,蹲在屋顶上,掀开一小片瓦片,借助朦胧的月光,把屋里发生的一切收入眼中。

    “爹,孩儿有样东西想要给爹看。”奚安明很激动,看到奚长贵,赶紧把人拉进屋里,慌慌张张的把门关上。

    “什么东西?值得你如此慌张,哪里还有半点国公府嫡孙子的模样。”奚长贵甩了下袖子,怒骂道。

    “爹,这东西您要是看了,也肯定淡定不了。”奚安明买了个关子,在奚长贵不悦的怒视下,才继续说:“爹,您一会看见了,可千万别责骂孩儿,孩儿也是无意中得到的,不偷不抢!”

    “到底是什么东西?赶紧拿出来,就你废话多,再不快点,你娘那边又要起疑心,怀疑我出来偷人了。”奚长贵满脸不耐烦。

    “爹,你看。”奚安明摊开手,手心躺着一颗血红色的珠子。

    “血灵珠!这是七皇子的血灵珠,你疯了,敢拿七皇子的东西,难道不知道,比起太子殿下,七皇子现在更受皇上的喜爱吗?

    你个混账东西,平时花天酒地不学无术就算了,现在你还想害死全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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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偷与不偷() 
“爹,这珠子真不是我偷的,我今天逛街,碰到了七皇子,然后回家就发现了这颗珠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血灵珠会出现在我身上。

    我回来后,细细琢磨了很久,觉得极有可能是有人想要偷窃,然后转手的时候,失误放到我身上来了。

    这可是天大的机遇啊,爹,您不是也想让我在下次青云比试上,灭一灭二门的威风?让爷爷知道我才是他应该寄予重托的嫡孙么?而且这事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呢,您说是不是?

    再说了,您老一直嫌弃我不学无术,修为太浅,根基不深,比不得奚安良那小子,现在这么好的机会送上门,爹您难道就不心动吗?”

    奚安明每一句话都直戳奚长贵心窝。

    看着奚长贵动摇的表情,奚安明继续说道:

    “这世上谁人不知道,血灵珠灵力充沛,修炼的时候,把血灵珠戴在身上,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孩儿若是能拿着珠子修炼,三个月后的青云比试,定然能大展身手,让大家都看看我奚安明的进步难道爹就不想借此长长脸?”

    “真不是你偷的?”奚长贵语气明显放缓下来,表情也不再紧绷着。

    都城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护国公大儿子奚长贵从小,最好面子。

    如此良机,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他年轻时候,就比不上奚长安那小子,现在轮到自己儿子了,还是比不上奚长安的儿子奚安良。

    要不是生了唯一的女儿奚花瑶,深得护国公的欢心,他们这一门早就被二门取代了。

    这口气憋在心里已久,早就想要出一口气了。

    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他清楚的很,绝对没那个胆子动手到七殿下身上。

    这血灵珠要是利用好了,想要超越奚安良可就容易多了。

    没准还能在青云比试上大展身手,给他长长脸面,灭一灭二门的威风,也抬一下他在都城都快被人踩入尘埃的地位。

    “当真不是我偷的,我要偷了这珠子,我天打雷劈。”奚安明举手立誓。

    “呸,小孩子家家乱发什么毒誓,你想气死老爹好越级继承护国公的位置吗?”

    “孩儿不敢。”奚安明立即低头认错。

    “哼,谅你也不敢。”奚长贵气归气,到底是独子,没舍得真揍。

    “爹,你决定吧,你要是不想让孩儿进步,就把珠子给送回去吧,没准还能博取七皇子的好感,将来要是七皇子登基成皇,还能提拔提拔咱们。”奚安明把珠子推给奚长贵,让他做主。

    奚长贵拿着珠子,垂涎的目光,目不转睛盯着珠子看了好一会。

    他懦弱,所以不想惹事。

    但这么难得的机会,要让他放弃,就跟拿刀割心挖肉般难受。

    “爹,到底还回去还是留着用,您决定!”

    奚长贵拿着血灵珠,面色凝重走到门口,手搭在门上,好一会后,心中下了一个极大的决定,折返回来:“你说没人看见你得到珠子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我何时欺骗过爹。”

第61章 相同遭遇() 
“臭小子,你欺骗我的次数还少吗?我问你就老老实实回答,半点不许隐瞒,这事儿要是被发现了,可是大罪,到时候不止是你我,国公府都会跟着遭殃。”

    “应该没人看见的,孩儿也是回家,准备沐浴才发现的珠子,白天我在街上闲转,本来是想去淘淘看有没有好东西的,结果空手回来了,还被一只臭乞丐给撞了一下。”

    “爹,这种事情,孩儿骗谁也不会骗您啊,骗您我有什么好处啊?”

    “血灵珠我先保管两天,这两天爹先派人打探打探,若是七殿下真不知道这血灵珠在我们身上,留着倒也无事,我们毕竟是国公府的人,他就算怀疑也怀疑不到我们身上来。

    退一步说,就算他怀疑了,无凭无据,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更加不可能随随便便就进来我们国公府搜查。你爷爷最爱面子,绝对不会允许七殿下乱来的。”

    奚长贵分析了一通,觉得此事可行,更加坚定了心中的决定。

    奚安明虽眼馋,巴不得今晚就可以戴着修炼。

    但他也知道自家老头的决定才是最正确的。

    恭恭敬敬把奚长贵送离开,哼着歌儿回到床边,一脸轻松,他知道奚长贵一定会把血灵珠留下来的。

    屋檐上的荆歌,看着他把人送离开后,嘲讽的勾起半边嘴角。

    贪是祸的根源!

    等奚长贵离开院子后,趁着守卫打瞌睡的间隙,她飞身掠过屋檐,再度消失在黑夜中。

    哑巴从睡梦中醒来,擦了擦嘴角边的口水。

    闻到了香喷喷的味道。

    他顺着香味,爬起来,像个傻孩子一样,一边嗅着香味,一边跟着香味往外走。

    “醒来了?”荆歌看到他,笑了笑。

    转了转手中烤的大鸟。

    哑巴点点头,乖巧的在荆歌身边蹲下,流着口水看她手中的烤鸟。

    鸟的大小差不多有一只野山鸡那么大,肉质和香味都比野鸡好吃很多。

    “这是吉吉鸟,味道很香,一会熟了给你尝尝。”

    哑巴咽了咽口水,眼神越发期待起来。

    乖顺的就好像身边养着的大狗子。

    哑巴的胃口非常好,分吃了大半的鸟肉,还把烤得酥软的骨头都啃碎吃了下去。

    荆歌被他的胃口惊讶到。

    “喜欢吃吗?”她问。

    哑巴点头,嘴角边还有一圈油。

    荆歌把哑巴带到破面院子里的井口边,打上一瓢水,用破毛巾,给哑巴洗脸洗手。

    在给哑巴洗手的时候,荆歌顺便摸了一下哑巴的脉搏。

    眼底闪过一丝讶异,但很快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沉。

    她把哑巴手上的水擦干净,道了声:“好了,去玩吧。”

    哑巴很听话的去玩了,跑到院子里尚未枯萎的鲜花丛中,抓舞蝶玩。

    她的猜测没错,哑巴并不是天生的哑巴。

    哑巴体内有一种罕见的毒,这种毒伤了他的声带,还损伤了他的神智,导致他现在又哑又痴。

    到底是什么仇恨,才会对一个人下如此毒手?

    或许是因为两人之间的遭遇太过相似,又或许是哑巴太憨厚,招人可怜,荆歌下了决心,不管如何,都要治好哑巴的病,解开他身上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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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化身小道士() 
看着不远处无忧无虑和蝴蝶玩闹的哑巴。

    荆歌脑子里出现一个声音:他这样不也挺好的吗?无忧无虑,不需要背负任何责任和负担。

    这个声音才出现就被荆歌否绝了。

    “不,你错了。”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意识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荆歌吃饱之后,又开始尝试修复自己的丹田。

    只要这丹田一天不能修复,她就一天不能修炼,就算她空有一脑袋的修炼方法,也使用不出来。

    除此之外,就是体术的锻造。

    体术锻造,是武者的基本功夫。

    体术锻造登峰造极的武者,可以和神归的灵修者相提并论。

    武者的修为等级分为武徒、武学、武士、武灵、武神和武王。

    修炼的快慢,看人的先天资质,还有后天的领悟能力。

    荆歌现在已经达到了武学的修为,又因为她先天武者慧根,加上丰富的经验,在同龄人中已经少有对手。

    只是,想要复仇,想要恢复神医的称号,想要自由的活下去,还要把丹田修复才行。

    “你会识字吗?”荆歌问哑巴。

    哑巴摇摇头,又点点头,忽然拿起一根小树杈,在地上写了三个字:幽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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