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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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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愧是能够白手起家,建立世界第一歌舞团的大明星!你的智慧比你的美貌更加令人赞叹!”
赛米拉米斯矜持地笑了笑,说:“这世界上多的是充满奇思妙想的人,但却很少有人能够把那些奇妙的想法化为现实。身为能够化奇想为现实的人,公爵阁下的称赞,真是让我这个只会出点子的有些惭愧呢。”
诺玛公爵呵呵笑了,说:“虽然用冰封冻山峰的办法,只能拖延最多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拖延两个月,已经难能可贵!赛米拉米斯女士,你的功劳,整个联邦都为之赞赏,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想要代表联邦,授予你子爵的爵位以及封地。”
赛米拉米斯微微一笑,轻轻摇头:“我的理想是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听我唱歌,要是有了爵位的话,我就不方便登台演唱了。至于封地……经营歌舞团已经花掉我太多精力,怕是没什么精力去经营封地了。”
她的意思很明白,诺玛公爵微微一愣,忍不住有些诧异。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对爵位和封地没兴趣的人。
原本他以爵位和封地相诱,是想要将这个颇有智慧和手段的女人收入麾下,成为自己的幕僚之一,有机会的话,收到床上是更好。却没料到赛米拉米斯竟然丝毫不动心,这么一来,他原本的计划就完全泡了汤,从第一步就没办法实施下去了。
诺玛公爵不是足智多谋的人,计划卡壳,顿时让他的思路也卡住了。赛米拉米斯见他目光闪烁,显然在想着什么,暗暗一笑,就告辞离开。
等她走远之后,诺玛公爵急忙将幕僚们找来,商量这件事。
“对爵位和封地都不感兴趣的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年轻而充满锐气的幕僚说,“但是……人生在世必定有所求,有所求,大人您就可以对症下药,无非是药效快慢的问题罢了。”
诺玛公爵点头,他也明白过来了,赛米拉米斯的理想无非是推广她那个歌舞团,自己完全可以在这方面下手,就算不能顺利把她弄上床,至少可以让她为自己效力。
就在这时,一个年迈的幕僚有些担忧地说:“其实……对爵位和封地都不感兴趣的人,我倒是想起来一个了。”
“谁?”公爵好奇地问。
幕僚叹了口气,说:“巴巴罗萨,那个用鲜血染红自己须发的男人。”
众人顿时一起变了脸色,不止一个人脸色发白,甚至有人双腿颤抖。
诺玛公爵的脸色也很难看,过了许久,他才涩声说:“不可能每个不在乎爵位和封地的人,都是海盗王。”
老幕僚点头:“您说得对,海盗王只有一个而已。”
但公爵也好,幕僚们也罢,却都失去了谈论如何收服赛米拉米斯这个话题的兴趣,转而讨论起别的话题来。
巴巴罗萨这个名字,在莫来商业联邦,可是足以止小儿夜啼的。他本是个小商人,继承了父亲的一艘快船,在特雷拉和莫来之间做一些走私生意。后来因为知道了一些不该知道的事情,被污蔑海盗,几乎因此送命。在眼看就要被绞死的时候,一群海盗袭击了刑场——他们是来救和他同时被行刑的某个海盗头目的。
巴巴罗萨因此得救,他干脆就真的当了海盗,在此后的十几年里面,他的实力不断增长,劫掠的船只数量也不断增加,渐渐威名赫赫。
他最有名的事迹,就是每当有人敢于反抗的时候,有一个人反抗,他就要杀一个不反抗的人,当杀戮结束之后,他会用被杀者的鲜血吐沫在自己的头脸上,将自己弄得血淋淋的。
因为他须发皆红,渐渐的就有了“用人血染红须发”的传说。后来有一次,他惹上了东方西文莱卡共和国,被著名的“大地游侠”追杀。这位传奇强者追杀了他三年,弄得他狼狈不堪,但他却没有因此被杀,反而在一次次的战斗之中飞快成长,最终突破极限,成为了传奇强者的一员,并且击退了大地游侠。
尽管在陆地上,他不算传奇领域里面特别厉害的人物,但在海洋上,他是整个人间界当之无愧的最强者之一!
因为私仇的缘故,他特别“关照”莫来商业联邦,踏入传奇层次之后,甚至于曾经专门纠集大批海盗组成联合舰队,歼灭了联邦海军。而且从那以后,只要联邦组建海军,军舰出海没多久,就会被他盯上,然后连人带船就全都没了下文。
接连几次吃大亏之后,联邦终于被他给打怂了,乖乖交钱买平安不说,还把海军改名为“商务快船队”,用这种简直称得上是屈辱的方法,结束了和巴巴罗萨长达十年的斗争。
联邦自然因此脸面扫地,巴巴罗萨却因此声威大震,以至于各路海盗都尊他为领袖,使他有了“海盗王”的称号。
前不久,联邦遭到色雷斯海军袭击,就曾经有人提议去找巴巴罗萨帮忙——那人被喷了一脸的吐沫,诺玛公爵虽然当时不在会议现场,但他的代表也是喷吐沫的人之一。
找海盗王帮忙?人家不趁火打劫,就谢天谢地啦!
讨论结束之后,诺玛公爵坐在门口喝茶,却又忍不住想到了赛米拉米斯和巴巴罗萨。
“要是那个粉红头发的漂亮女人,真的能够成为巴巴罗萨那样的人物……”
他自言自语,却没有把后面的话说出来。。
第五十一章、冰风溪谷()
“这样下去始终不是个事啊!”看着远方的色雷斯营地,荷鲁斯皱眉说道,
“就算他们要打过来,也要等春暖花开冰雪融化才行。”熊猫满不在乎地说,“就算到了那时候,无非也就是继续打呗,谁怕谁?”
荷鲁斯摇头:“我是说,看着他们那样齐齐整整,不能跑过去砍他们一轮,我觉得手痒痒的,很不舒服啊!”
熊猫笑了:“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手痒痒的。”
“同去?”
“同去!”
两人哈哈大笑,这事就算是说定了。
私自离开当然不行,于是他们找到负责这个要塞的军官,说了自己的打算。
“你们想要今晚趁着夜色下山,去袭击色雷斯人的军营?!”军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宛若看到了飞碟上跳下来一个小绿人,对自己说“你很有前途,跟我学做菜吧”。
他反复确认了好几遍,最终确定这两个义勇军是真的想要去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而不是活腻了要跳崖自尽。
“你们怎么就那么有把握,还能活着回来呢?”最后,他如此问道。
熊猫很理所当然地说:“回不来的话,我们的遗产就给哈洛特(奈克哈特)好了。”
“你也是?”军官看向荷鲁斯。
荷鲁斯摇头:“我们一定能活着回来,最多情况不妙,绕个远路,或者在地下挖个坑躲几天——我可是矮人,而且是懂得地行术的矮人!”
军官顿时肃然起敬,看向他的目光都不同了。
矮人之中,唯有来自于圣地“铁石山”的高等矮人才拥有天然的地行术,一般的矮人,必须从事施法者职业,才可以领悟这个法术。铁锤·山丘(荷鲁斯)是个盾卫者,显然不属于施法者职业,他能够施展地行术,只可能是因为血统的缘故。
在这个世界上,高贵的血统是普遍受到尊敬的。高等矮人血统,差不多就相当于人间各国的王室,是要让他这种爵位不过男爵的军官仰望的大人物啊!
当然,矮人寿命长,子子孙孙繁衍生息,有血统而无身份的不在少数,想必眼前这位应该也是——他之所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诺玛防线战斗,或许就是想要重拾荣光,得到矮人王室的承认吧……
转眼之前,这位富有想象力的军官已经帮荷鲁斯构想了一个颇有传奇色彩的出身,如果再给他一些时间的话,他没准能够编出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来。
熊猫和荷鲁斯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概会感叹“这货不去当吟游诗人,简直是浪费人才”云云。
既然二人已经打定主意,军官也不阻拦,只是叮嘱他们要多加小心,并且表示会为他们保留房间和个人物品一个月,如果一个月之后他们还没回来,或者是尸体被色雷斯人吊起来示众,那么就只能取消房间,处理遗产了。
“一个月之内,我们肯定回来!”荷鲁斯信心十足地说。
他可没吹牛,就算他跟熊猫战死在色雷斯军营里面,一个月时间也足够他们从城堡再赶来了。
能复活,就是这么自信……
冬天的白天很短,太阳很快就下山了,等到夜色降临,熊猫和荷鲁斯换上了黑色的衣服,悄悄地溜下了冰封的山峰。结冰的山体滑不留手,一般人滑下去估计直接摔死了,但他们两个却没问题——荷鲁斯用地行术直接从山顶钻到了山脚下,有了他的接应,加上熊猫自己的功夫,熊猫也算是顺利地下去了,只损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血。
山脚下自然有色雷斯的哨兵,但谁会想到软弱的莫来人竟然会大半夜地从冰封的山顶上滑下来,趁着夜色袭击他们呢?那根本是送死啊!
所以当熊猫和荷鲁斯悄悄潜行到他们背后的时候,他们还躲在哨所里面,靠着火堆在烤火呢。
“这天真冷啊!”一个哨兵说。
“是啊!简直冷得不像南方了!”另一个哨兵回答。
“等打完了这一仗,我一定要找个暖和的地方定居!”
“这容易,到时候咱们住到莫来城去,据说那里气候温暖,一年到头别说是冰雪,就算露水都没有。”
“哇!听起来就很暖和!到时候我一定要弄个大房子!天天晒太阳!”
“呵呵,你这就不懂了!南方不仅天气暖和,女人更是暖和!记得上次我们抓到的那个南方女探子吗?真是……棒极了!”
“我还真不知道这事,探子那么容易抓到?”
“只要是漂亮的南方女人,那就是探子嘛。”
“呵呵!我懂了!有道理,又学到一招!”
两人正说得开心,突然同时看到对方身后有黑色的人影浮现,眼中不约而同地露出骇然之色。
但还没等他们开口呼喊或者伸手去拿武器,熊猫和荷鲁斯已经分别抓住一个人的脑袋,稍一用力,就把它转了超过一百八十度。
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两个哨兵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人渣!”熊猫恶狠狠地说。
“经验值真少……”荷鲁斯不满地抱怨。
弄死了哨兵,两人再次发动潜行,化为夜色之中的两个幽灵,在篝火照耀不到的阴影里面快步前行,不一会儿就摸到了第二个哨所。
这个哨所里面有六个哨兵,很快就变成了六具尸体。
当他们摸到第三个哨所的时候,总算看到了普通士兵以外的人物。
一个看起来就很精明强干的军官,正坐在火堆旁边,身边放着一壶茶,手上拿着剑和毛皮,在小心地拭擦自己的剑。
他的剑寒光闪烁,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熊猫和荷鲁斯对视了一眼,用私聊交谈了一下,就退出了这个哨所,朝着后面的军营走去。
这个军官不好对付,那就找好对付的下手。柿子要选软的捏,他们是来搞袭击的,又不是来打硬仗的!
等走到色雷斯军营里面,他们才发现捏软柿子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军营里面到处都是巡逻的士兵,其中不少一看就知道有些实力,虽然熊猫跟荷鲁斯能够很轻松地干掉他们,但想要让他们不发出声音示警,却绝对没有可能。
二人苦恼地绕着军营转了半天,最后总算是选定了一个目标。
杀巡逻兵有什么意思?还是破坏色雷斯人的军械库或者粮仓,更有意思一些!。
第五十二章、鸡犬不宁()
色雷斯军的军营建得很密集,一座挨着一座——天气太冷了,军营建得近一些,可以减少士兵们在外面巡逻时候受冻的程度,避免非战斗减员。
他们当然也注意了防火,几乎每一座帐篷里面都有一桶水,不少地方还有沙堆毡布什么的,都可以用来防火,尤其是容易失火的重点区域——比方说草仓、柴堆、粮库之类地方,更是重兵把守,随时都有足够的人手看着,预防火灾。
“看起来不好搞啊!”站在距离粮库不远的阴影之中,荷鲁斯咂咂嘴,用私聊频道说,“这架势,怕是放火也放不起来的样子。”
“世界上没有哪个程序没BUG的。”熊猫回答,“慢慢找,咱们有的是时间。今天找不出来明天再找,明天找不出来后天再找,迟早能找到。”
“我们之前杀了几个哨兵,会惊动他们吧。”
“惊动就惊动,难道他们还能咬咱们?”
荷鲁斯笑了:“你说得对!就算他们惊动了,无非也就是巡逻兵更辛苦一点,总不可能整个军营里面没有阴影可以让咱们潜入。”
身怀绝技,自然底气十足,两人绕着草仓柴堆粮库转来转去,寻找防守的漏洞,足足找了三四个小时,确定今晚的确是没有机会,才满不在乎地离开。
离开的路上,他们顺手又干掉了一个五人的巡逻队。
这些色雷斯士兵的实力并不弱,但比起那些负责攻坚的精锐还是要差不少的,加上熊猫和荷鲁斯又是偷袭,这支巡逻队同样到死也没能发出警报。
大概凌晨五六点的样子,熊猫和荷鲁斯回到了山上。
他们是绕过山峰,从山间狭窄崎岖陡峭的小路过去的,莫来人并不掩饰这些路的存在,但就算送色雷斯人一个胆,他们也不敢当着莫来人的面,从这些小路绕过银币防线,向诺玛山区后方发起进攻。
那特么就是送死!
在这狭窄崎岖的山路上,就算是熊猫他们这个层次的高手,面对从山顶上砸下来的石头,也会狼狈不堪。要是前面再用东西把路一堵,头顶上换成使用强弩的狙击手,那别说是寻常的色雷斯士兵,就算是传奇强者来了,也要灰头土脸,拔腿就逃。
色雷斯人不傻,当然不会选择作这种死,所以熊猫和荷鲁斯很容易地就沿着崎岖的山路来到了莫来军守备的堡垒。
“站住!什么人?”
“自己人,刚刚袭击色雷斯军营回来。”
一个诺玛家族的精兵走了出来,手上一块白水晶发出蓝光,照在他们的身上。
“你们是在哪里驻防的?”
熊猫指了指远处那个山头。
那个士兵朝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摇头:“那边要塞有好几个,具体是哪个?”
熊猫说了他的要塞编号。
于是那士兵将消息传回去,过了一会儿,管理要塞的军官便验证了熊猫的话。
当得知眼前这两人真的是从冰封的高山上下去,潜入色雷斯军营搞破坏,然后还能活着回来的高手时,士兵们的眼神都变了。
之前他们的眼神充满了警惕和怀疑,现在却都变成了尊敬甚至于崇拜——能够半夜三更滑下冰山,偷偷摸摸袭击色雷斯军营之后生还,这样的好汉,当然值得尊敬和崇拜!
面对他们的尊敬,荷鲁斯呵呵笑着,作出淡定的模样,熊猫则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告诉他们:“我们今晚没取得很好的战绩,明天乃至于此后几天,估计都会悄悄跑去找机会,争取抓住机会弄他们一个大新闻。如果你们看到色雷斯军营方面有起火或者骚乱的迹象,记得做好防守准备。”
士兵们纷纷点头答应,将这事牢牢记住。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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