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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狐仙的生活日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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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男人,长相还十分英俊,可是他从他尖锐的耳朵,利齿外露的唇畔,还有一身皮裘毛草的古典装扮,我很容易可以判断,他不是人。
这个男人手上还提着一个气息虚弱,十分幼小的五六岁男孩。男孩也是穿着一身土黄色的古代深衣,绑着发髻,圆圆的小脸十分可爱。他紧闭着双眼,颈子的咬痕还流着鲜血。
“你是谁?”我惊恐的望着他。他似乎跟后方那些鬼怪,不太一样。
男人傲慢的望了我一眼“长乐在哪?叫他出来。”
此时,我比你更想叫他出来。
“他他有事出门去了。”瞧对方来者不善,神情又凶恶,我只能保持谦卑的姿态,以不变,应万变。
“去!本大爷千里迢迢来找他,他竟然不在!”男子恶声道“我在天空飞了一阵子,好不容易看到下方发出金银色的破阵之光,这才找到了蓝家大宅。原以为他是怕了我,故意布下结界,龟缩在蓝家。没想到,他竟然跑了!”
“既然这样,你明天再来吧!”我只能陪着笑脸,希望打发这个瘟神快点离开“我会转告他,有朋友来找过他。”
“我不是他朋友!是死对头!”男子冰冷的瞪了我一眼,忽然翻身坐上了栏杆,拿起了手中的小孩,面露饥渴的眼神。
“今晚,我就留在这里等他。本大爷飞了一天,快饿坏了。还好,半路在山腰抓到这只雏鸟。虽然不够我塞牙缝,勉强就吃个意思意思吧!”
鸟?那个小孩是鸟?我睁大眼睛,仔细一看,这个小孩的背上,确实长了一对小小的灰色翅膀。但是,瞧这个孩子惊恐的神情,怎么看,都跟活生生的小孩没两样。
要我眼睁睁看着这个孩子,被这个凶恶的男人吃掉唉!我想,我即使再冷血无情,也做不到。
“等等!”正当男子按住小男孩的脖子,正想一口咬下时,我鼓起勇气,发出了叫喊声。
“做什么?”大快朵颐被阻止,男子显得很不高兴。
“既然既然你肚子饿了,不如吃吃我做的饭菜吧!反正小孩的肉那么少,吃起来也不过瘾。”此时,小男孩满眼都是湿润的泪水,他凄楚的望着我,让人分外心碎。唉!别这么瞧我,姊不是在想办法救你了吗?
男子瞪着我,眼中满满鄙视之意“人类的食物,根本没什么能量。我直接生吃妖怪,抵得上人类吃好几顿饭!”
眼看他张开血盆大口,又想咬男孩的脖子,我急中生智,开口道“是这样的吗?可是长乐最喜欢吃我煮的饭菜了!他说我煮的菜,比任何妖怪的食物还要美味。”
果然我一提到长乐,他便把手中的男孩放下来,疑惑的望着我“长乐每天都吃妳煮的饭菜?”
“当然啦!”果然,所谓的死对头,就是死也要跟随着对方,对方做什么,自己就跟着做什么,绝不肯落居下风。
“我就给妳一个机会。女人,带我去吃妳煮的饭!”男人把手中的小孩扔到地上,只见小男孩的手脚上,被一道铁链系着“我先声明,万一饭菜难吃,不合我的胃口,我就把妳,连同这只雏妖,一起吃进肚子里!”
此时,我真希望手边有毒药,让我可以在饭菜中下毒就算我毒不死对方,我毒死自己总行吧!欲哭无泪的我,无奈的看着趴在地上的男孩,男孩也泪眼婆娑的望着我,小狗般的纯真眼睛露出委屈的神情。
算了,反正我生平也没做过什么善事,舍命救一个孩子,也算功德无量吧!
我带着男子来到了厨房,男子拉着铁链,像蹓狗一般牵着孩子,让孩子尾随在他身后。我发现这只大瘟神在这里,还是有点好处的;他只记挂着要吃饭,沿途上,把迎面而来的一堆行尸和鬼怪一股脑儿打飞掉了。
只希望,最后一个命丧他掌中的,不是我
我从菜橱中端出油鸡,虾仁炒蛋,放在电饭锅中温热片刻,又把点坠小蕃茄跟绿花椰菜的马铃薯鸡蛋色拉端放到他面前,再替他添了一碗热腾腾的白饭。
此时,我见到小男孩蹲坐在角落,瘦弱可怜的模样,实在让人于心不忍。我把他拉到长凳上坐好,又替他添了一碗白饭“小弟弟,你也吃一点吧!”
男子怪异的瞪了我一眼,我只好陪笑“他吃饱一点,多长些肉,你吃起来也比较美味,不是吗?”
男子似乎觉得我说的话有道理,便没再多说什么。他只是狂扒着香甜的白饭,又把桌上的油鸡,色拉等菜飞快扫空。
第十章 要我在三分钟内,重新恢复人类遗忘的本能?()
从桌上杯盘狼藉的凌乱姿态,我可以判断,这只瘟神对我的菜肴非常满意。至少每个盘子都空了,一大锅白饭也被他吃的一乾二净。他的食量跟长乐可以相比,长乐每餐的饭量也是很惊人,所以我每次都要煮五人份的白饭才够吃。
唉!想到长乐,我心中又是一阵惆怅。他什么时候不外出,偏偏选在小偷跟大胃王瘟神轮流造访蓝宅时,才出远门呢?
男子打了一个饱嗝,摸了摸肚皮,眼眸散发着饱足后的昏浊感。他长相英俊,眼睛也是挺漂亮的,只是邪气太重,斜眼瞪人时,散发一股冷冽锐利感。此时,他不怀好意的眼光扫到小男孩身上,我心里忐忑不安,极为紧张。
果然,瘟神忽然飞快消失,又随即出现在原位上,手上抓着小男孩。小男孩身上的铁链已经被解开,弃落在地上。他的动作太快,我只觉得眼睛闪了几下,他便已经奔到角落,又回来坐好了。
“啊啊,不要,放开我!”小男孩惊恐大叫。
“喂!你不是说只要我煮的饭菜好吃,你就放过这个孩子吗?”我再也忍耐不住,指着他的鼻子怒骂“你别跟我说,你把满桌的饭菜都吃光了,还觉得难吃!”
“我可没这么说。我是说,饭菜难吃的话,我就把妳连同这只雏妖一起吃下肚!”男子懒洋洋的打量着小男孩,似乎在思索要从哪个部位开始动口“饭菜确实好吃,我可以饶妳一命。可是这只雏妖,依然是我的饭后点心”
他话还没说完,铿一声,他的额头被重物砸中,身子直直往后仰,满天的白粉瞬间淹没了整个厨房。我见机不可失,连忙冲上前抱住小男孩,转身便向外面逃。
还好,我背后有一大锅面粉,那是我为了明天做手工面包预备的,刚好在砸人时派上用场。锅子材质是沉甸甸的铁,就算他是妖怪,铁锅正中额头,也会痛一阵子吧!
“臭女人!别跑!等我抓到妳,一定从脚开始吃,让妳边哭边看着我吃掉妳!”男子凶恶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你都这么恐吓我了,我还不跑吗?
这座大宅的好处,就是蜿蜒曲折的回廊很多,九弯十八拐之后,你根本不知道你会走到哪个院落去。外人一进门,若没人带领,绝对会迷路。我在回廊上弯弯曲曲的狂奔,身后那个瘟神一时之间,倒抓不住我。
我紧急闪入一个转角,想也没多想,直接冲入一个门户敞开的房间,关紧门,放下男孩,稍微喘了几口气。待我回过神,这才发现,这不是先前小偷跑进来偷东西的祠堂吗?
只见祠堂上烛火摇曳,十分详和,排排覆盖红布的神桌十分壮观,地上还散落一地水晶玛瑙等饰品。此时,那男子的咆哮声又在外头响起,我皱起眉头,抱着男孩,躲入了神桌底下。
神桌底下藏了几只老鼠,眼看这些神情凶恶的老鼠比猫还大,我一愣,忍不住要站起身逃命。忽然间,小男孩手掌发出一颗小小的澄黄色亮球,球往前疾飞爆开,直直击中了那几只老鼠。老鼠浑身像电极一样颤抖,哀鸣了几声,转头便夹着尾巴逃命去了。
“好厉害!这是什么?”我惊罕的低声问。
“这是灵球,可以拿来攻击敌人。对付小动物还可以,可是如果要攻击外面那个大坏蛋,力量不够。”小男孩失望的低下头,忽然,他又转头看我,圆圆的眼神充满期待的光芒“姊姊,妳是大人,妳发出的灵球,一定可以击中那个大坏蛋的。”
“我是普通人类,不会用灵球。”我无奈望着他。我也很希望此时有厉害的外挂出现,可惜,我似乎注定了是个普通人。
“灵球是自身的灵气酝酿出来的。我族里的姥姥说过,天生万物,每个人天生都有灵气,都能提炼出灵球,包括人类。只是现代人类的生活太安逸,已经遗忘了许多本能。”小男孩双掌上下互迭,分开,一颗闪亮的灵球就出现了“妳就像我这么做,越专心的话,灵球越大,颜色越鲜艳,灵力越强。”
要我在三分钟内,重新恢复人类已经遗忘千百年的本能这?
男子的暴吼声离祠堂越来越近,我无法多想,只好硬着头皮,做出双掌互迭的姿势。平常,我一定会觉得这种天方夜谭的作法很可笑,可是现在性命交关的时刻,我唯一能相信的,只有奇迹。
我闭上眼睛,默默冥想。怪异的是,一股庞大的热气,似乎由我头顶缓缓传递到我双掌之中,我脑海中彷佛看见祠堂站了许多人,男女老少都有,一名身穿蓝白色锦衣的少女笑意盎然的望着我,她将掌中的一颗金珠,交到了我的手中。
她的面容很熟悉,眉宇很像妈妈,眼睛跟嘴唇很像我她是我的外婆?对,我曾经在黑白老照片上,看过她年轻的样貌。
“臭女人,死小鬼,还不快点滚出来!”碰一声,祠堂门被踢开,男子粗声粗气的走进来,他停在原地一会儿,似乎在打量环境,接着,他迈开脚步,直接往神桌走过来。“以为躲在桌子底下,我便找不到了吗?”
他蹲下来,掀开桌布,一下子便拉住小男孩的腿。小男孩放声大叫,我的眼睛也睁开,一时之间,强烈的怒气由我心中爆发开来。
这明明是我蓝家的大宅,凭什么让妖魔鬼怪在我家放肆横行?!
“你别欺人太甚了!”我放开手掌,一枚闪耀精巧的金色圆球赫然便出现在我手中。我直觉的便将金球扔向男子的方向,男子眼睛正中金球,炫亮如白昼的光芒瞬间爆开。
碰一声,随着球光爆开,四周围响起了惊天动地的声响,男子双手按住眼睛,痛到在地上打滚“我我的眼睛”
我跟男孩由神桌底下爬出来,只见男子似乎非常的痛苦,他不断在地上哀号,双手紧按住眼睛,似乎再也没力气起身了。
“小弟弟,你去厨房把那条铁链捡过来好吗?”虽然他双眼受到巨创,但是难保不会再次起身攻击旁人。在敌人落难时,便要一股作气,把他压到底,让他无法再翻身。否则,恢复力气的敌人,绝对会比先前还更凶狠。
小男孩很快便将铁链拿过来,我用铁链牢牢捆住了男子的双脚双手,他似乎眼睛痛的厉害,竟然也没反抗。
“妳做的很好!”一股恬淡的声音,忽然在我背后响起,我一转头,只见先前脑海中看到的那名女子,竟然在我背后,身子还是半透明的。
“奶奶?”我愣愣望着身穿古装的女子。这座大宅发生的怪事太多,此刻看见过世数十年的奶奶,我已经不会感到惊讶了。
“我是蓝家祖灵的能量团总合化身,投影成妳最熟悉的姿态。”女子温柔的笑容让人看了份外暖心“我们在另外一个世界,无法直接庇护妳。还好这阵子,有狐族帮忙守护妳。只是今晚太凶险,实在让我们胆颤心惊。”
“刚刚是您给我金球的?”
“那是蓝家传承的一项能力,我只是帮忙唤醒妳而已。”女子将手指按向我的心脏部位,只见一只闪耀的金球赫然出现在我的胸腔之中。“从此之后,妳能自由的使用灵球术。”
此时,淡淡的晨曦之光隐约由云际射出,女子的身影,也越来越淡薄。
“奶奶?”我连忙叫唤住她,我还有太多的疑问,想要详细问她呢!
“生者与逝者之间的界线,不可跨越太久。”女子的身形,终于完全在光芒中消失“妳只要记得,祖先们随时都在身旁守护着妳,就够了。”她的语音回绕在四周,终于完全消失,只剩一股淡淡的哀伤感,盘旋在空气中,久久未散。
“姊姊,天亮了,我的样貌会恢复,我也该走了。”小男孩忽然跑到我身边,拉拉我的袖子。“我是山另外一边的鸟族小辈,我叫小扇。今晚,谢谢姊姊救了我,以后有机会,我会报答姊姊的。”
小男孩的样貌逐渐变成一只青色的斑斓小雀鸟,牠啼转了几声,便朝着窗外飞走了。
整座室内,瞬间只剩我跟这个男人。他此时侧躺在地上,双眼紧闭,一动也不动,像是死了一般。
我心中逐渐不耐烦起来,我很不想跟这个半死不活的瘟神孤身待在这里。可是万一他趁我离开,偷偷挣脱铁链,我就危险了。
“喂,女人,把我身上的铁链解开。”地上的男人忽然开口。“链子捆的太紧,我手脚很痛。妳把我放开,我保证不伤妳。”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我不由得冷笑。经历过闺蜜背后捅刀的事件后,我已经很会判断人。我知道哪种人可以信赖,哪种人说话,就跟放屁一样!
“我说真的!我眼睛伤的很重,已经没力气再伤人了。”男子的声音有气无力,似乎极为难受。“妳那颗金球,除了伤到我的眼睛,也让我的灵力大受打击。妳就让我好好休息,我体力恢复,便会离开了。”
“我有说要放你离开吗?”我冷冷道。
“难道妳要留着我过年?”
“我要把你交给长乐处理。”我交叉双臂,撇过头,不想再理会他。
第十一章 都说讨厌他了,还做饭给他吃,不是很奇怪吗?()
男子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冷笑起来“看起来,妳很相信长乐嘛!真是傻瓜,被人卖掉都不知道。”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心中忽然感到一阵冷意。
“我跟长乐一样,都是狐族出身的武者。我们一起长大,所以我对他的每件事,都非常了解。”男子闭着眼睛,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数百年前,这一带的人类跟妖界,包括狐族,是处于敌对状态,双方争斗,死了不少人。蓝家是当地的巫砚,人界以蓝家为首,向我狐族大开杀戒,长乐的父母,也死于那次的战争。”
我心中一颤,这些事,我从未听长乐提起过。
“后来,长乐就非常痛恨蓝家。他修炼有成之后,三番两次找蓝家报仇,都没有成功。终于,在某次蓝家的婚宴上,他大显身手,杀了蓝家七十多人。”
“”
“后来,他回狐族之后,就成为我们的英雄,族长还把女儿许配他为未婚妻。后来,他说他想潜心修炼,不愿意娶妻,就被长老们驱除了。他四处流浪,最近我听到消息说,他住进了蓝家。我知道,他一定是想来报仇,斩断蓝家最后的血脉”
“你不要再说了!”我忍不住朝他大吼。这阵子以来,那个日夜陪伴在我身边的长乐,他的温柔与体贴,都是装出来的?我不相信!
“蓝家世代都会有一个女性,继承祭司的能力。我想,那个人就是妳。长乐还真聪明,知道要引诱妳,最后再杀掉妳,让祭司之血永远断绝”
我感到身体里的血液彷佛冻结起来了,先前,那种被背叛欺瞒的感觉,像毒气一样,由我骨髓窜生到心中。
“我相信长乐。你只是在毁谤他而已。”我口中吐出颤抖的语音,我的声音,心虚到我自己也无法相信。
“呵,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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