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黄金黎明 ii-第7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赶紧点头,“我会向这个方向努力的!”
我们两个人对我们将要做的做最后的准备。
我们这次的题目是《斯宾塞与仙后》,《仙后》这个作品在精神上是反天主教,并且遵从新教的,显得特别符合美帝国主义的主流价值观,并且,斯宾塞与莎士比亚是同时代的人,我们的coursework中,又把莎翁拉出来出一次场,让我们的作业显得内容更加丰富。
课堂上,我们两个一唱一和。
阿方索做了一套很专业,同时也很美观的,映照在课堂的白色幕布上,显得异常的波浪壮阔。
今天我们rp爆发,我们的教授玛格丽特很喜欢我用剑桥口音来叙说斯宾塞与莎士比亚,于是,努力学习的阿方索与我顺利得到一个a!
“我们去庆祝吧!”下课了,阿方索忍不住开心,“我知道一家评价非常好的日本寿司店,我请你喝清酒。”
“呃,为什么要吃日本菜?”
“你是东方人,我以为你喜欢吃日本菜。”
“不,不,不,我是中国人,我喜欢吃各种美好的食物,日本菜在我这里并没有很高的优先级,不过,我今天不能和你吃饭了,一会儿我有约。”
“那太遗憾了。”阿方索以很典型的美帝的姿势耸了一下肩膀,“那下次。不够,这次真的很感谢你,我能做的努力只到a…,你的英国口音却让金斯顿教授给了我们,你是天才!”
毫不掩盖的夸张一般的称赞,让我即使拥有城墙拐弯一般的厚重的脸皮,这个时候,都要稍微红一红了。
嘻嘻。
雪越下越大。
整个纽约都被笼罩在一个巨大的冰冻空间内,高楼大厦的顶端,汽车的顶上,还有各种物体的顶部全部铺盖着厚厚的白雪。街道被浸湿,我穿的浅灰色的ugg鞋底都潮了,脚趾被冻的冰凉冰凉的。
风太大,我撑不住伞,阿方索帮我扯住伞,他说我一个人撑伞走过去太费力,他要送我到地铁站,随后他再回来取车回家。
此时,顺着街道开过来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她很特别,线条极度优美,完全不同于市面上的车辆,但是,她却很低调,在我们这样的芸芸众生看起来,她就是一条普通的黑色des。
车停稳。
身穿制服戴着白色手套的助手下车,打开车门,勋世奉下车。
我很意外!
“你怎么来了?”
“雪太大,我过来接你。”
他说着,从阿方索手中接过我的雨伞,随即收起来。我看见他在西装外套上加了一件黑色羊绒的大衣,虽然显得比平常暖和一些,但是在现在纽约严酷的暴雪当中,依然显得分外单薄。
阿方索见我有人过来接,赶紧与我告别,“,既然你uncle过来接你,那我先去停车场取车,我需要在大雪彻底阻断交通之前回家。”
闻言,我几乎感觉到自己被加速冻僵。
阿方索倒是很潇洒的冲着我挥手,同时,他也冲着勋先生挥了挥手,潇洒的离开,留给我们一个消瘦细长,并且富有活力的背影。
而勋先生,……呃,他似乎没有听到阿方索说什么,只是为我拉开车门,让我上车。
不过,我站在车门外面,有些犹豫。
今天车子后面的脚垫是白色的西伯利亚虎皮,我脚上的棉鞋又脏又潮湿,我有一种自己无论如何都踩不上去的心理障碍。
他已经在另外一侧坐进了车子,助手为他关闭了车门。
我看见他那双蓝色的眼睛有些暗沉,沉默着的询问,“怎么了?”
我尝试着侧着坐了进去,然后翘起来双脚,让自己的棉靴不要污染那片美到说奈鞑腔⑵ぃ牵婪钜皇职盐业乃爬斯ィ得旁谕饷婀乇铡�
“呃……”
“刚才那个人就是阿方索?”
“嗯。我们一起做coursework,今天得了一个a!其实,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是吗?”
车子开动。
趁着车子启动的不稳当,我赶紧自己滚过去,蹭到他的怀中,“darling,阿方索不是故意的。再说,在普通人眼中,男人娶了比自己年轻的女人,是因为他很有魅力哦!”
“嗯。”他不动声色的说,“我对陌生人的想法没有兴趣。”
☆、第131章
131
今天雪下的实在太严酷,外面的交通开始拥堵,似乎也被这雪天冻住一般。
我的靴子被他脱了下来,他的手指伸进靴子里面,探了探,“湿了,这么冷的天,不能再穿,如果你不介意,换一套衣服吧。”
我赶紧点头。
于是,我们的车子就驶进了一条名不见经传的巷子,在一个使用红铜作为大门锁头的店面前停下。这是一间女装店,很久很久了,看样子,它应该比美帝国主义的历史还要悠久。
在这里,我被彻底换装。
一切都是勋世奉的品味——白色的手工蕾丝裙,黑色的羊绒小披风,手工小羊皮的10cm高跟鞋子,还有,我的那个丸子头被拆除,一头原本显得凌乱的头发被梳理的流光水滑的,整齐的披在后背上,同时,我还戴上了手套,手中是一个珍贵的上面镶了几颗蓝钻的手包。
没有男人不喜欢年轻的女人。
勋世奉也是。
不过,我知道,他喜欢的女人需要年轻,但是成熟,极富名媛贵妇气质。
每天我上课的装扮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只是,我去哥伦比亚大学努力学习,天天向上,需要穿着眼前这个样子吗?
镜子中,低调又极其专业的化妆师给我上了正红色的口红,我抓过一直站在我身后的勋世奉的手腕,在上面印上一个异常鲜明的口红印记。
他,“好了,应该走了,保罗·杜卡斯还在等我们。”
勋先生的脸色没有不悦,但是也没有很高兴。
只是,我似乎看到他那双蓝钻一般的眼睛中,有一闪而过的灼烧,但是,我抬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他还是那样,波澜不惊。
天才几乎都有怪癖。
厨王保罗·杜卡斯也是这样的人,他为一些顶级银行家和亿万富豪准备婚宴,要价的时候绝对不留情面,不过,对于他来说,不是说金钱就是万能的,他也有他自己的严苛的规矩。
比如:婚宴,他几乎需要自己决定超过70%的菜式;还比如,在准备婚宴之前,他一定要见到新婚夫妇,并且用他那经历世事却完全不昏花的老眼来看,他需要看到新婚夫妇之间拥有火一样的爱情,不然,他就完全没有灵感来准备宴会上的佳肴;当然,还比如,他只接待他的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如果有一些名流巨贾与他没有关系,就是捧着大面额的支票上门,依旧被他好不客气的拒绝。
车子停稳,我等。
随后,我看着勋世奉从那边下车,走到我这边,拉开车门。
他递给我一只手臂,我搀着他,走下汽车。
保罗·杜卡斯就在门口。
“勋夫人。”
我伸出手,他亲吻我的手背。
“您还,杜卡斯先生,能请您为我们准备婚礼的盛宴,真是我们的荣幸。”
他只会说几句英语,随后,他就开始用法语与勋世奉开始交谈。我在一旁除了扮演一个好像名贵娃娃一般的吉祥物,其实也没有太多事情做。
“。”勋世奉叫我。
“啊,怎么?”
“保罗·杜卡斯已经试验了60多种英国苹果,他想要准备一道苹果派作为甜点。”
“哦。”
“不过,你喜欢苹果派吗,还是,你更喜欢吃樱桃巧克力慕斯?”
“呃……其实,我都好了,哪个都可以,这样的厨王准备的甜点一定都是最好吃的,哪个都好。”
“那我让他今天都准备出来,你实际试吃一下,再做决定。”
我赶紧点头。
随后,我们跟在保罗·杜卡斯身后,参观了他的厨房。看着眼前这些异常精密的仪器一般的厨房机器,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勋世奉想要保罗·杜卡斯准备婚宴菜肴了,他们根本就是一路人,任何事情只相信严密的数据,也唯有数据才是最后的事实。
我尝到了第一道冷盘,是油封三文鱼。
油封是很古老的法国菜的一种烹饪方式。
这个三文鱼又有些不一样,它是依靠一个精密的低温加热仪器制造出来的,仪器可以保证油温在43°,随后,三文鱼浸透其中,这样的温度,既可以把三文鱼肉质中的氨基酸释放出来,但是又对它的口感没有人类感官范围内的破坏,使这道菜的口感发生了难以形容的变化。
主菜还没有选好,勋先生在牛排和鲟鱼之间犹豫。
我则专供甜点。
保罗·杜卡斯采用质量非常顶级的黑巧克力融化,加入奶油等等做出巧克力慕斯,同时,他还拿出一颗黑色的樱桃,很富有技巧的在外面包裹了一层透明璀璨的糖衣,樱桃的末尾用糖衣拖出一道长长的凤尾,架在那一小块巧克力慕斯上面。
我用叉子小心翼翼的挖了一口,巧克力在嘴巴中融化,带来了不下于被勋先生亲吻产生的快乐。
我拉了勋世奉的袖子,“呃,darling,这个巧克力慕斯简直就是人间仙品,咱们要它吧。”
“等一下,再尝试一下applepie。”他说。
于是,我用清水漱口,正在这个时候保罗·杜卡斯从烤箱中端出一个烤盘,里面是烤制成焦黄色的苹果派,散发出肉桂奇异的香气。厨王用刀切开,又涂抹了一些雪白绵密的奶油,伴随着一杯牛奶送到我的面前。
我用勺子几下子就吃光,酸甜可口,简直入口即化。
“,这个applepie怎么样子?”
“呃,这个也很好吃。要不,我们都要了吧。”
“不好,只能选一种,甜点品种太多,容易造成客人们选择混乱。”
“呃。这个,……”太难做决定啦!!!我想了想,勉为其难的选择了一个,“那我们还是选择巧克力慕斯吧,那个味道更好一些,苹果派有些酸。”
此时,厨王保罗·杜卡斯却用法兰西口音极重的英文说,“勋先生,也许像您这样的婚礼选用applepie显得有些简单,不过,既然这是您最爱吃的甜点,为什么不放弃其他的选择,而只选择applepie呢?毕竟,这是您的婚礼,您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
“不。”闻言,勋世奉平淡的说,“我结婚了,我妻子的喜好凌驾于我的意愿之上。”他手指着那碟子黑色的巧克力慕斯,“那婚礼的甜点,就是这个吧。”
我,“……”
☆、第132章
132
……
“你们画完了扇面,又来糟|蹋绫罗?”
这,似乎是我自己的声音,却很模糊,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让我自己的耳朵听见的,反而好像是来自于遥远的记忆深处。
“萧商,你毛毡上铺着的是什么材质的缎子?”
……萧商……
……这个名字……
一双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年轻,劲瘦。手指上有茧,那是常年握毛笔磨出来的痕迹。
万荷千峰园,书房小沧浪临水而建。
300年的老酸枝大案,放着笔山,架着狼毫,还有一个烧歪了的北宋汝窑笔洗,案上铺开羊毛毡。
那双手就在这个毛毡上轻轻摊开一张丝料,白腻柔滑,颇像美人月下微凉的玉体冰肌,在每个文人墨客的午夜梦回之时,或者在那些传奇话本小说中,这样的柔白可以侍奉枕席。
“这是我去钱塘取回来的丝料,梁师傅亲自织出来的,名字都没有想好。老师想要自己亲自画底稿,然后请卢老夫人按照他的画作绣出一副万荷图做屏风。这一块是多余的料子,老师让我拿回来试颜料。”
……这个声音,……清冽绵软,像最醇美的酒,……
“这么厚重的丝料,绣出一个屏风当然不错,但是,……诶,萧商,你不是说过要给我画一个丝巾吗,用这么厚的料子,我围上会显得脖子很粗的哦!!”
“这才是给你礼物。我为江先生族谱的整理和誊抄上出了一些力,谢仪很丰厚。”
伴随着声音,一层轻纱在我面前铺开,好像清晨薄透的烟雾笼罩在我眼前,让我看不清楚。
“阿苏,这是用失传很久的方法制成的轻纱,几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试验了很久才成功。一股纱线的粗细是平常使用规格的百分之一,像不像曹公借贾母之口描述的阮烟罗?”
细纱如梦似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白色,等把它抖开,就看到这是一副满满的缠枝梨花,右边写着李叔同的一首词:
——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落款一个大篆单字:萧。
他将这块轻纱披在我的头发上,我的眼前看见他写的字,他说,“这像不像传说中那个和尚清晨写在董小宛胸口的字,——花枝春满,春满花枝……”
他的亲吻隔着轻纱印了下来。
……异常熟悉,却又有些陌生,像世界上最纯的水,最清冽的酒,更像是,……一滴水,从翠绿的竹叶上一点一点滴落,我甚至还能听见那种颤人心魄的声音,……
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这样的亲吻同我的丈夫给予我的完全不一样!
我能清晰的分辨出他们的区别,刻骨铭心的清晰!
我撕掉了面纱,清晰的看到眼前这个男人。
他不再是以往记忆深处那个只存在于照片中的模糊!
他明晰而真实,我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息,触摸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还有,我可以真真切切的看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就像是三一学院保存的一本清雅的书,而现在,这本书就活生生的被我捧到手中!
他的名字是,——萧商!
……
啊!
我陡然睁开眼睛,周围很暗,一时之间,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是哪里?
心脏砰砰的乱跳,好像盛夏的闷雷。
面颊上被亲了一下,勋世奉起身,“吵醒你了吗?”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看见他从床上下去,披上浴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喝,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很晚了吗?”
“只有5点。”
“……”
太诡异了。
这个梦境太诡异了,……似乎是,早已经死去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复活了。
一只手印在我的额头上。
勋世奉低头看着我,“不舒服吗?额头上全是冷汗。”
我自己也擦了一下,“哦,可能是起太早了。那个,……,今天咱们不是准备去送老夫人吗,她要离开纽约回瑞士,你,怎么醒这么早?”
“早上有个会要开,你再睡一会儿,我开完会就回来。”
“好。”
心跳的厉害,我赶紧躺好,裹住被子。
他没有开灯。
周围很暗,床单和大床帷幕全部选用黑色丝绸,于是我的周围就更暗。
这是勋世奉的卧室,全部是他的风格,繁华堕落的犹如文艺复兴时代的意大利,和我梦中的情景完全不同。
但是,梦境又太过真实,以至于,我根本分不清楚,哪里是真的,哪里又是假的。
……
上午9点半,勋世奉马上回家,我坐在镜子面前化妆。
昨晚没有睡好,今天脸色不太好看,于是我用了一个特别有舞台妆感的粉底,把脸色涂抹的与白瓷娃娃一样。
max大叔给我煮了一杯特别浓的espresso,我喝了两杯才缓过来。
随后,他又端过来一个黑丝绒托盘,里面全部是翡翠的首饰,今天去见老夫人,我的装扮如果没有那么嫩,总感觉会有正面的影响。我今天涂抹的是正红色的指甲油,于是挑了一个玻璃种帝王绿的贵妃镯。
“大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